3.南京代表团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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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在与何应钦等协商后,李宗仁决定开始正式组织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26日,中共中央也决定了中共方面参加和平谈判的代表团成员名单,他们是: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后又增加聂荣臻和李立三)。同日,李宗仁根据中共中央要求,通过电话也最后告知中共方面南京确定的正式谈判代表和顾问的名单,代表是:张治中、邵力子、章士钊、黄绍竑、李蒸、刘斐;顾问是:刘仲华、屈武、李俊龙、金山、于振瀛(于实际未参加)。代表团并设秘书长一人,即卢郁文,和秘书十人及随员五人。

与此同时,南京政府接连举行会议研究谈判方案。会议决定组成和谈指导委员会,并得到了蒋介石的批准。其成员有:李宗仁、何应钦、于右任、居正、童冠贤、吴铁城、朱家骅、顾祝同、张群、徐永昌、孙科等十一人。会议并决定接受中共中央所提八项条件作为谈判基础,但有针对性地制订了一个最后退让的“原则性限度”的腹案作为代表团谈判时的参考。该腹案的基本要点包括如下:

一、关于战争责任问题不应再提。

二、制定新宪法时南京政府应有相当比例人数参加。

三、关于法统问题应与前项合并讨论。

四、军队应分期分年各就驻在区域自行整编,至双方应保留之军队数字,须另行商讨。

五、“没收官僚资本”一节原则同意,但须另行商定实施条例办法。

六、“改革土地制度”一节原则同意,但须另行商定实施条例办法。

七、关于“废除卖国条约”一事,将来由政府根据国家独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则,就过去对外签订条约加以审查,如有损害国家主权者,应予修改或废止。

八、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并由会议产生联合政府。唯在该会议与联合政府中,我方与共方应以同等名额参加,第三方面人士之名额亦应于双方区域中各占其半。

九、代表团抵平后,即向中共提出双方应于正式谈判开始前,就地停战。 《李涛致达观先生电》,1949年4月5日。达观即白崇禧与中共约定之化名。

南京政府的这一方案,明显地是与中共中央的八条不相容的,与上海和平代表团与中共中央所商定的条件也风马牛不相及。甚至坚决反对与中共谈判妥协的蒋介石在张治中19日飞到溪口送给他看过该腹案之后,也提不出什么意见来。蒋经国亦向张治中预言:“和谈绝不可能成功”。或者是中共暂时放宽尺度,各个击破,“将来这批做和谈梦的人,自己一直到死还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或者是中共“坚持八条,使谈判破裂,将罪责归到国民党身上,以迷糊人民”。可见信誓旦旦表示准备与共产党里应外合的李宗仁,这时对谈判有一种很不实际的幻想。他多少相信自己还有讨价还价的资本,希望谈判能够在比较体面的条件下达成妥协,从而在国民党中树立起自己的地位,最终取蒋而代之。他甚至试图在可能的情况下保持对长江以南地区的实际控制,至少使共产党的军队不致很快过江,平等地协商解决江南问题。当然,李宗仁多少还是意识到了达到这一目的的难度,在代表团离开南京前一天晚上召开的会议上,包括李宗仁、何应钦在内,与会者的情绪颇为悲观,几乎没有人怀疑,国民党在战场上争不到的,在谈判桌上也争不到。李甚至对黄绍竑私下表示说:此次谈判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无论如何要和下来。“如中共条件真难接受,和谈破裂,我便下野;如中共条件并不太苛刻,尺度相当的放宽,大家仍不同意签字,因而使和谈破裂,我亦下野;另外,不管中共条件如何,只要你们同意签字,即令溪口方面反对,我都可以完全负责。”

4月1日,南京代表团前往北平。和头一天晚上的情况相反,南京机场上官盖云集,夹道欢送的气氛相当热烈。与此相反,当飞机飞临北平机场上空时,代表团本以为也会有同样热闹的场面,因而特地命令驾驶员盘旋两周以示礼貌。不想,下飞机后,发觉机场上竟冷冷清清,几乎没有人欢迎他们。这种极其强烈的反差,加上北平各种报纸仍旧激烈地攻击国民党蒋介石的情况,更使代表们尴尬万分。他们由此更加意识到谈判任务的极端艰巨。

1日下午,周恩来、林彪、罗荣桓、聂荣臻等前往代表团所住的六国饭店去看望各代表,并随即举行晚宴招待代表团全体成员,气氛稍有缓和。但周恩来饭后严厉地提出张治中临行前去溪口向蒋介石请示报告一事表明,中共中央对于代表团到来的背景是颇有怀疑的。张治中对此不能不尽力加以解释,说明见蒋主要是形式上的礼貌问题,其次是借此消除和平的暗礁。张治中表示,他当尽一切努力争取和谈成功,关键只是面子上要过得去,只要中共能让他交代得过去就行了。

2日以后,双方代表开始进行个别交换意见。双方争执的焦点明显地集中在战犯问题上。多数代表认为,我们是第二号战犯派来的,第二号战犯怎么能办第一号战犯呢?这件事根本办不通。纵然签了字,不仅南京不会同意,而且我们根本就回不了南京了。章士钊直截了当地告诉林伯渠:“如战犯问题不放松,则有两点顾虑。(一)在人情上说,此次六个代表,除本人之外,均属国民党,如果一定要抓蒋介石,等于让儿子签字杀老子,恐怕五个代表决不肯签字。(二)从利害观点讲,目前蒋介石尚有残余力量,美国和日本又窥视在侧,如逼得太紧,即是促成蒋系团结。”可是,中共代表在战犯问题上毫不松口,只是同意谈判期间军队暂不过江。鉴于此,代表团不能不致电南京政府说:(一)和谈期间共军不渡江;(二)整军问题须放弃私人军队,编成人民军队,至于数字问题可从长商议;(三)与中共约定,在和谈未完成前,所有内容,绝对保密。唯战犯问题中共毫不放松,并对张文白溪口之行极为不满,认为这显然证明蒋仍在幕后指挥。经过会商,南京代表团决定依据下述两点进一步与中共代表协商,即(一)战犯应受处罚,但不必正式提名,如赞成和平条款及对人民做有益贡献者,可以酌情减少或撤销,反之,再列为战犯不迟;(二)渡江问题可并入中共八项条件的第四条,签字后不必马上渡江,但亦不必拖至联合政府成立后。

由于南京代表团对于中共中央八项条件的态度与前此的表示相差甚远,中共代表的态度也表现得十分强硬。中共代表不仅坚持八项条件毫不让步,而且这时的北平共产党报刊还接连刊登了《南京政府向何处去?》《什么人应负战争的责任?》等文章,激烈地攻击南京政府及其代表团张治中等人,这样一来,双方的关系自然变得有些紧张,而南京代表团更是显得极为不安。但是,中共中央的策略实际上还是亦文亦武,一打一拉。只不过,眼看长江快到涨水期,中共中央开始有些不那么沉得住气了,解放军开始再度向长江北岸关键地段迅速推进。当白崇禧几次三番来电要求中共“先行停止军事行动”,“以昭大信于天下”时,毛泽东亲自拟电转告白崇禧:

 支电所述立场系就贵方利益而言,但就人民利益而言,在贵方全部接受八项和平条件并经双方协力在全国范围内完全实现这些条件的时间内,要求人民解放军停止前进是不合理的,因此是不可能的。白先生历次公开言论,我们均不能同意。……但是为着和李、白二先生建立合作关系之目的,敝方愿意立即实行下列各项处置:(甲)安庆及其以西直至黄冈(不含)之贵方部队,请迅即撤退,并于四月十日以前撤退完毕。(乙)黄冈、团风、仓子埠、黄陂、花园、孝感、汉川、蔡甸、黄陵矶一线及其以南地区,包括汉口在内,暂由贵部驻防维持秩序。该线以北以东各地之贵部,望即向该线撤退。所有撤防各地,不得破坏。该线以西各地,暂维现状。(丙)整个华中问题的处置,听候双方代表团谈判解决。 《李涛致达观先生电》,1949年4月5日,转见前引《毛泽东年谱》(下),第474—475页。

不难看出,中共方面已经在要求桂系领导人秘密实践他们前此所做出的联共反蒋的许诺了。只不过,他们尚未逼之过急。当白崇禧两次来电说明安庆一带撤退事须请示李宗仁,并“因该地发生战事以来,国防部曾令坚守待援,该地辖京沪区指挥,敝方不便擅令守军撤退” 《达观致李涛先生电》,1949年4月9日;《志廉转达观致毛、周两先生电》,1949年4月9日。志廉即白崇禧私人代表刘仲容之化名。后,中共中央复又指示部队:“安庆既属国防部管辖,白崇禧自不便令撤。请令前线停止对安庆的攻击,以待和谈解决。” 《军委致刘、张、李并告总前委》,1949年4月10日。但中共方面仍旧通过黄启汉等强硬地转告李、白两人:在和谈期间中共军队固然暂不过江,但和谈后谈成谈不成都要过江,希望李、白不要再对美蒋抱有任何幻想和恐惧,白崇禧应在武汉、安庆一线与中共军队密切合作,李宗仁则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当离开南京,并争取更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一同留在南京。同时,他们还经过李济深和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委派朱蕴山等人专程前往南京去对李宗仁做工作,劝告李、白立即转到共产党一边来。而李宗仁这时出于提高自身影响的考虑,急于与共产党达成协议,自然也极力向中共表白其联共之诚意。其4月7日给毛泽东的电报明确说:

自宗仁主政以来,排除万难,决定谋和,悱恻之忱,谅贵党及各位民主人士所共亮察。今届和谈伊始,政府代表既已遵邀莅平,协谈问题,亦已采纳贵方所提八条为基础。宗仁懔于战祸之惨酷,苍生之憔悴,更鉴于人类历史演成之错误,因以虑及和谈困难之焦点,愿秉己溺之怀,更作进一步之表示:凡所谓历史错误足以妨碍和平如所谓战犯也者,纵有汤镬之刑,宗仁一身欣然受之而不辞。至立国大计,决遵孙总理之不朽遗嘱,与贵党携手,并与各民主人士共负努力建设新中国之使命。《李宗仁致张长官文白转润之先生电》,1949年4月7日。

无论李宗仁焦心若何,在北平的和平交涉始终进展缓慢。中共代表在战犯和渡江等问题的强硬立场,在南京代表团的代表们看来,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在几度交涉之后,代表团成员竟渐渐感到绝望,一再谈到回南京的问题,但终于下不了这个决心。张治中的话反映了多数代表此时的心境:“既来之,则安之,我没有别的,只是希望……和约不要像个投降文件,使我们面子上还过得去。”“但第一条指战犯问题。,我们决不能签字。一则南京李、何不会同意;二则我们上午签了字,也许下午就出事了;三则签了字,我们如何回得南京去?只好留在北平了。再说,这也是史无前例。”

此时的和谈,其实始终没有过正式的会谈形式。中共的做法是分别交谈,各个击破。由于是个别交换意见,加上李济深、傅作义、邓宝珊等众多在北平的原国民党人士反复协助工作,代表团内部的几乎所有顾问又积极附和中共的意见,因此,中共中央对代表团的思想情况可以说了如指掌,他们并不担心代表团会采取一致行动。周恩来就明确说:不要怕代表团发牢骚,张治中和代表团都不会走。因为南京有六靠:靠美帝、靠蒋、靠和平攻势、靠广西军队、靠南京和平官僚。但这些都靠不住,最终只有靠中共才有办法。所以他们只能与中共谈。而中共也愿意与李、白谈。他明确告诉民主党派的领导人:中共的政策是拉过李、白,孤立美蒋。

在经过几天时间的个别交换意见之后,中共中央开始采取决定性步骤了。4月8日上午,毛泽东、周恩来亲自在北平西山双清别墅接见了张治中,三个人面谈了四个小时。概括毛、周的意见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点:(一)战犯问题,可以不在和平协定条款中提名,可以不提蒋介石三个字,对南京代表团的处境、困难表示理解,并同意将此问题拖到最后办。(二)改编军队问题,所有国民党军队的数额、番号、官长均可照旧不动,驻地问题可以研究。(三)渡江问题,是否签字后马上渡江,也可以商量。(四)南京政府在和谈至新政协开会,即到联合政府成立前这一段时间内,都要继续负责,不要散了。(五)和谈方案正在草拟,拿出方案正式谈判时,两小时内便可解决问题。将来签字时,如李宗仁、何应钦、于右任、居正、张群等都来参加最好。毛泽东和周恩来的谈话,使几天来始终处于极度不安和紧张中的张治中顿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但他仍不禁自问:“毛先生突然找我,条件放松,态度闲畅,对蒋亦称蒋先生,只有一次称蒋介石,这种突变,是何缘故?”无论如何,张治中对这次谈话感到由衷的满意。他表示:“按毛主席精神,和谈是可以成功的,因为今天双方谈判距离不大,甚至于没有距离。争执的焦点为战犯问题,但我们对战犯问题原则上是承认的,所争者仅是时间问题、技术问题,主张不必在此次和平条款中提出战犯名单,以减少我们的困难。可把战犯名单拖后到新政协,更为有利。惩治战犯将来由中共领导的新联合政府去,到时要办谁就办谁。”张治中甚至在毛泽东面前承认,国民党已经根本完蛋,基本上是走错了路,所以才会有今天。

张治中从西山回来后,立即于当天上午召集代表团开汇报会,说明了与毛泽东谈话的经过。整个代表团都深感释然,相信和平有望。相反,代表们开始担心南京的谈判指导委员会是否会承认这样的条件,他们会不会再去向溪口请示一番?

章士钊:如交指导委员会讨论,他们要向溪口请示一番,岂不完蛋?

张治中:吴铁城、孙科在广州,朱家骅在南京,这些家伙很讨厌,指导委员会开会时,不通知他们就好了。

黄绍竑:对。孙、吴不必通知,朱家骅不让他知道,顶多得罪两三个人。总之,我们代表团根据方案,先加讨论,并提出具体办法,带赴南京,如南京不予通过,那我们代表团就不干了。

金山:倘朱家骅等不参加,但指导委员会仍要向溪口请示,怎么办呢?

邵力子:如黄季宽先生返南京,告诉他们,为文白先生溪口之行,几乎使和谈破裂,此事严重性太大,季宽先生如能说得厉害些,此事当无问题。

屈武:同意邵力子先生的看法。

刘仲华:同意。不过无论如何,只要李德邻先生来平,大事自可定局。

经过反复讨论,代表团决定届时派黄绍竑亲回南京对此加以阻止,并争取接李宗仁亲来北平签字。随即代表团致电南京,报告了张治中与毛泽东谈话的经过,并附两点意见:(一)渡江问题,中共很坚持,恐势在必行;(二)请李、何千万保守秘密,以免主战派破坏。《和谈代表团致德邻、敬之两先生电》,1949年4月8日。

其实,南京方面此时的政情是异常复杂的。还在4月2日,坐镇溪口的蒋介石就向迁至广州的国民党中央党部发出了关于和谈原则的三条指示,即(一)和谈必须先订停战协定;(二)共军何日渡江,则和谈何日中止;(三)其破坏责任应由共方承担。蒋经国著,《风雨中的宁静》,台北:实践出版社,1985年,第172,174,181页。据此,国民党中常会于6日通过了关于和谈原则的决议,明确要求代表团务必遵行。9日,何应钦从广州致电代表团说明了决议的内容,即(一)如共军在和平谈判进行期间实行渡江,则宣告和谈破裂;(二)为履行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国际责任,对于以往的外交政策应予维持;(三)为切实维护人民之自由生活方式,应停止一切施行暴力之政策;(四)双方军队应在平等条件下各就防区自行整编,整军方案必须有双方相互尊重同时实行之保证;(五)政府之组织形式及其构成分子,以确能保证按照(二)(三)(四)项原则实施为条件。张治中著,《张治中回忆录》,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第798-799页。同时,南京国防部也致电代表团,要求通知中共方面,务必立即把自和谈开始以来向前推进的军队全部撤回原来位置。

国民党中央突然提高谈判价码,使南京谈判的代表们刚刚看到的和平希望迅速化为乌有。为此,南京代表团的成员全都愤愤不平。他们不仅知道这种做法中共绝对不会接受,而且相信这样一来必然徒增纠纷,使谈判工作更加困难。与此同时,他们一致认为国民党中常会的意见毫无道理,张治中愤然道:“事情已进展到现在的阶段,这话如何说法,真是莫名其妙!”特别是对照共产党统治下的北平,人民生活安定、愉快,军队纪律严明,而国民党统治下的上海、南京,特务横行,血案不断,军风败坏的情况,代表们更是大骂国民党主战派“真不知羞耻”。张治中斥责道:“什么自由、恐怖,这些话,我们还有脸去同人家说吗?”气愤之下,他直截了当地致信蒋介石,痛诉国民党:“今日之失败,乃由钧座领导错误所招致”,劝蒋“将党政军大权,尤其军事上之全权,交予李、何两同志”。同前引《张治中回忆录》,第800-804页。而黄绍竑也密电李宗仁,要求他务必使蒋介石离开溪口出洋。

4月9日、10日、11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先后接见邵力子、章士钊、黄绍竑 、刘斐、李蒸、卢郁文等。众代表谈话后均甚表满意,刘斐、黄绍竑等对毛泽东更是赞不绝口,交口称赞毛“极懂得谈话的艺术,轻松而又深入”,“他教训了人,但不使人感觉有教训人的味道。他与蒋先生之官腔,大不相同”,“蒋的领袖是自封的,而毛的领袖是人人衷心拥护的”。一时间,代表团内气氛大变,几乎人人称赞共产党有办法,并且感到和谈大有成功的希望。代表团相信,他们与中共已经在下述几点上达成了妥协,即(一)战犯名单可以不提;(二)军队整编数额可由南京政府自定;(三)解放军可暂不过江;(四)南京政府仍可过渡,等待政协召开,联合政府成立;(五)联合政府可以组织一个七人军事委员会,中共四人,国民党三人。12日,代表团电告李宗仁:目前只等中共方案提出,一旦中共提出方案,代表团讨论后,即派黄绍竑、屈武飞回南京,如南京同意,即与李宗仁等一同飞返北平签字。如不同意,亦请派于右任等来平,以便讨价还价。

12日,何应钦来电转达南京政府和谈指导委员会做出的五项决议。即

一、战争责任问题,可依据代表团所谈原则处理。

二、所邀南京参加签字各位,届时再作决定。

三、签约后驻军,第一期最好各驻原地。

四、新政协及联合政府事,等中共提出方案后再行研究。

五、渡江问题应严加拒绝。《敬之致文白兄电》,1949年4月12日。

这里,因渡江问题各位代表早已向中共承诺,并相信渡江无可避免,故对南京试图划江而治的企图极为反感。而与此同时,周恩来亦明确提出,和平协定达成后,解放军为确保和平协定得到贯彻,必须占据长江下游南岸十个县左右的地区。据此,12日下午,代表团专门开会讨论自己在中共军队过江问题应有的态度。讨论中,代表们明显地同南京政府有不同的认识。

张治中:渡江在原则上我们已经承认,怎么好推翻?

章士钊:岂有此理。这问题我们大家都已向中共承认,怎能说话不算数!

邵力子:战犯问题恐怕南京也会有问题吧?因为电文中说的是战争责任,非“战犯”也。

张治中:这问题倒还有法说得通,渡江事伤脑筋。

邵力子:我主张打电报给他们说,拒绝渡江决不可能,即要求缓渡,也很难能,让他们了解中共行市。

张治中:像邵先生所说似可不必,因为那样好像我们在代表中共说话。我们只好说我们正在和中共继续商谈中。

李蒸:渡江非常危险,如果中共大军在签字后即行渡江,那南京政府还怎么能行使职权呢?我们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彻底靠近中共,与主战派开火;另一条是因此而宣告破裂。

邵力子:我们既为和平而来,当和成而返,破裂还有什么前途?事到今天和谈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们应尽力争取中共缓渡江,因为缓渡江确对全面和平运动之推进有利。但如果中共不答应,非马上渡江不可,那么我也不承认这是和谈破裂。

刘斐:不是我们要不要破裂,而是南京同意不同意。

章士钊:过去李德邻没有力量,因高唱和平而增加了力量,因此之故,如缓渡江,假李德邻以时日,使其政治力量继续增加而扩大,对李德邻、对中共、对人民均有利。

李俊龙:三两个月恐怕不能增强南京力量,相反地怕只好加强溪口力量,为人民计,恐怕还是中共马上渡江的好。……如今只有三策:上策是中共接受我们意见,缓渡江;中策是中共一定要马上渡江;下策是和谈破裂。为人民计,宁取中策。《(南京)和谈代表团会议纪要》,1949年4月12日。

会议最后决定,请章士钊出面设法向毛泽东通融,要求中共考虑在和平条约签订后能够暂缓渡江。但此议尚未见诸实行,代表团就发觉此举其实毫无意义了。这是因为,当天晚上,周恩来把中共方面起草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正式提交给南京代表团,立即在代表团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李宗仁的和平运动4.不投降,就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