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宏大叙事”何以不受欢迎
今天的很多研究者对辛亥做了很多细节上的“祛魅”工作,当年的革命派显得不再那么神圣,甚至显得十分世俗:革命党人乃至立宪派人士或尔虞我诈、钩心斗角,或野心勃勃、不择手段,或贪财好色、利欲熏心……但其实,辛亥之“魅”主要是在由辛亥之变诞生的民国时期,以及自认为继承了辛亥正统的两蒋时代的台湾为甚。在1949年后的大陆,对这场据说是“软弱、动摇、两面性的资产阶级”领导的、被认定为“失败的”革命本来就没有太多的“魅”可言,“祛魅”的阻力相对而言也要小得多。只不过,改革以前和改革以后(主要是1990年代以后)的“祛魅”方向相反,过去是嫌辛亥革命不够“激进”,现在是嫌它太“激进”而已。
“祛魅”当然是应该的。但细节上的“祛魅”不应当遮蔽我们对历史大局的观察。说到大局,人们往往称之为“宏大叙事”,近年来很多人对“宏大叙事”不再感兴趣。但是究其原因,与其说是由于这种“叙事”太“宏大”,不如说主要是由于其太不真实,太迁就于意识形态与现实政治的需要。其实,理解历史是离不开对大局的认知的,正如一场活剧不能只有演员作秀而没有剧情脉络一样。而细节上的祛魅之所以有意义,很重要的也在于它能够集腋成裘,使人们对宏观的历史过程能有更新更真实更深刻的理解。如果脱离了这一点,只是就细节谈细节,那局限就会很大。
当然,过去“宏大叙事”的教训一定要记取。在我看来,这教训主要有二:
首先,观察历史的大局一定要力求客观(不是说能够达到完全的客观,但至少要“力求”,如果不求客观甚至故意“创作”历史,那就很糟糕了),与现实保持距离。不能重复过去一味根据现实需要建构“宏大叙事”的做法。过去需要鼓吹激进主义,就说辛亥革命不够激进不够“彻底”,现在提倡渐进改革,就说辛亥时代本来可以搞君主立宪和平改良、都怪革命派乃至立宪派无事生非瞎捣乱,那逻辑都是一样荒唐的。
最近一次讲座上有人问:你说晚清君主和平立宪的可能性很小,这与我们今天希望推动和平改革不是矛盾吗?我回答:何来矛盾?为什么我们一研究历史就要对号入座,假装我们还生活在晚清?现在主张和平改革就一定要否定晚清的革命,就像改革前主张“继续革命”时就要痛骂晚清的立宪派一样,这不是犯傻吗?我认为历史对现实的启示主要是价值观和智慧积累方面的,历史不能给我们开出现成的药方。对辛亥志士未竟的理想,我们“仍须努力”,但他们的许多具体行为今人无法、也无须复制。即便今天我们以“事后诸葛亮”的身份评论辛亥,指出当时君主和平立宪的可能性很小,但我们也没有权利嘲笑当年为和平立宪奋斗的那些人,正如没权利指责那些因失望于和平立宪无果而转向革命的人一样。我们今天研究辛亥、做“事后诸葛亮”,并不是为了指责当年的人们是阿斗,而是为了我们自己不要变成“事后阿斗”。历史不能轻言“必然”,可能性很小也不等于全无,今天的许多条件也已不同于当年,仔细研究这些条件,探讨如何扩大和平改革的空间与可能性,当然是我们的任务,我们也相信这种努力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