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魅”重在已成为事实的行为,而不在追究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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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重视历史的大局决不能成为给具体的罪恶作辩护的理由。只要“方向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目的高尚”就可以掩盖方法的卑鄙,这样的逻辑正是过去那种“宏大叙事”令人反感的根源。今天我们当然不能这样去看问题。“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法国革命中罗兰夫人的这一名言也是我们观察辛亥革命和别的革命时需要注意的。

但是应该指出,这里所谓的罪恶是指已成为事实的行为,而不是指动机、言论(尤其是私下言论)或仅仅是筹划中的设想。无论统治者、革命者还是改革者大都不是圣贤,指引某个革命者行为的除了“革命理想”外,常常还有某种个人动机,包括并不纯洁,甚至可以说是卑鄙的动机。但只有动机是构不成“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的。

例如,有资料表明孙中山曾经与日本人商谈过由日本资助他的革命,成功后以某种方式予以报答。这个设想如果真的成为了事实,那对孙中山的评价,乃至对他领导的革命的评价必然就要改写了。尽管在中国历史上,在视夺取权力为至高无上、可以不择手段地谋求的法家传统下,历代都有人打引进外国援助帮自己争天下并且不惜损害民族利益来回报的算盘。明末清初黄宗羲为了抗清曾有“日本乞师”之举,永历帝也曾授权西方传教士到罗马教廷去搬救兵来对付清军,1960年代我国史学界在明清斗争问题上由辛亥、抗战以来的“明朝立场”为主流改变成以“清朝立场”为主流,有人提到的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南明有这种“卖国”企图。但是其实,当时清朝也同样想勾结荷兰人联手攻打中国驱荷复台的民族英雄郑成功,这难道就不“卖国”?其实所有无论哪一方的这些企图如果成为现实,这一方当然就该受谴责。问题是这些设想都没能实现,我们当然就不能以此谴责南明的抗清斗争或者清朝的反郑斗争是“卖国”。

对孙中山也应该作如是观,搞革命争取外援无可非议,孙中山争取日本支持和后来他争取苏联支持是如此,再往前康有为、梁启超被慈禧追杀时逃亡日本获得避难权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为了得到外援而以牺牲民族利益作为回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孙中山有这样的想法肯定令人遗憾,我们也没有必要神话孙中山,但是毕竟这只是想法而已,并没有变成事实。如果说列宁当年不仅拿了敌国(德国)政府的钱、由德国人安排回国,后来还确实在德军占领着大片俄土的情况下制止了俄国对德作战、签订了包括割让不少领土的《布列斯特和约》,今天尚有很多人为他辩护,甚至还誉为伟大决策,那么孙中山仅仅因为曾经有过联日酬日的不当想法就遭到谴责,甚至连带辛亥革命都受到否定,那显然是不公平的。


既往“宏大叙事”何以不受欢迎关于保路运动的“祛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