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的畸形问题:东北与香港之别
显然,我们比较的“民国年间中国”是个时代、区域的概念,不是政府的概念。如今中国统计覆盖的区域在民国年间的状况,是衡量今天我们发展成就的参照,而这一区域清代的状况,又是衡量民国年间发展的参照,也是我们评价辛亥革命的参照。这类参照体现的“发展成就”(通常用增长率表示),本身是个客观事实。至于这个事实的形成机制以及这个事实是好是坏、谁付代价谁获益、谁该居功谁该问罪,是更为复杂的问题。
通常我们认为,一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是该区域人民付出努力和代价得到的,无论这个区域是殖民地、半殖民地还是独立国土,也无论该区域的统治者是中央政府、地方势力、反对派还是外来殖民者。香港1997年前殖民时代的繁荣,是港人(中国人)的骄傲,不能全由港英当局乃至英国人居功,为什么日据时期东北的工业化,就该全部归功于日本人?而统治者如果不择手段地追求“发展”,无限度地役使人民造成苦难,特别是,如果这种“发展”又是为统治者自利,而不让人民分享,那么发展速度再高,统治者也应当被谴责。但同时,这种发展为后来历史阶段的新发展提供基础,也是客观事实,不能无视事实,而硬说后来的成就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
因此,承认当时东北的工业化,是民国年间中国发展的一部分和后来中国工业新发展的基础之一;同时谴责日本侵略者奴役中国人民的罪行,两者并不矛盾。抗战时期,东北沦陷区是中国工业最发达的地区,这是个事实,这工业化出自中国人(东北人民)的血汗,我们无需“归功”于侵略者,但是,我们通常也不以这种殖民地条件下的工业化为自豪(尽管其成就可观),原因很简单:发展和工业化并不是可以不论代价的。以牺牲主权为代价的工业化,不可取;以牺牲人权为代价的工业化,同样不可取。
其实,我所引述的民国年间中国不少主要工业品(大都是重工业品)的最高产量,确实是出现在抗战期间,其中相当部分,来自东北等沦陷区。东北铁路密度之高,也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民国年间,中国轻工业品、消费品的最高产量,则出现在抗战前夕,生产中心也在内地。一般公认,民国年间中国的整个GDP最高年份,也是在全面抗战前夕的1936年,民国年间中国人民生活相对最好(乱世中应当说是最“不坏”吧)的年份,也是1936年。民国经济在乱世中的亮点,主要也就在这里。
显然,民国年间中国的重工业,不是没有发展;发展的重心在殖民地东北,也还不是最大的问题。当时,落后国家经济最繁荣的地方,往往是作为外国人势力范围的“开放地区”,香港和各地租界就是这样。这也是客观事实,东北并不例外。但是,东北不同于香港之处,在于这里的重工业,是战时体制下,军国主义统治当局不择手段、滥用民力、垄断资源、搞起来为战争服务的。因此,一方面,低附加值基础工业品相对搞得多,而高附加值消费品搞得少,导致重工业品最高产量年份与GDP最高年份明显不同步;另一方面,在重工业品最高产时,老百姓的生活却陷于苦难深渊,前面谈到的侯杨方等人的人口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这种畸形的工业化,正是日本人该谴责的地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