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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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狱以后才知道,因为我的问题,我的妻子和孩子全部都受到了株连,没有一个幸免于难。我出来以后,他们的问题也一个一个地逐渐得到了一定的解决。

我的妻子陈绥圻出生于一九二二年十月,原籍浙江余姚,但生在上海,长在上海,求学于上海。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她参加了上海的学生救亡协会,这是上海地下党的外围组织。一九四O年一月经同学介绍入党。一九四一年六月,经上海党组织决定,她到苏北参加了新四军。以后一直跟随新四军三师部队行动,在三师政治部任职。抗战胜利后又随三师到了东北。解放后组建空军时,她也随我调入空军,在空军干部部工作。一九五四年,国防部长彭德怀决定将部队的女同志,除医务、文艺工作人员之外的,统统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陈绥圻也转业到了中国民航总局工作。以后,她在民航总局任生产计划处处长,一直工作到一九六八年,才由军委办事组下令调回空军,任命为我的办公室主任。

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我被逮捕的当天晚上,空军政委王辉球到我家里去找陈绥圻谈话,要她和我划清界线,交代和揭发问题,并对陈绥圻进行了隔离审查。与此同时,还把我的几个秘书也都送到了亚非疗养院,由中央专案组进行隔离审查。这样,他们就都完全失去了自由。

这年的十一月三十日,空军成立了“陈绥圻专案组”,把陈绥圻和巴璀、梦璀两个未成年的女儿搬到了一幢简陋的小楼里。这之后,又把陈绥圻和两个女儿也隔离开,除了节假日以外不准她们见面。

陈绥圻被关的地方名为“学习班”,实际上就是一个监狱。她所居住的房间只有八平方米,有六个女看守,一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地看管着她。晚上除了不准关灯以外,还有女看守在床边守着。这样的情景是很折磨人的,几乎让她整晚都睡不着觉。平时不谁她出门半步,只在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有半个小时可以到室外去“放风”。房间窗户全部都被封死了,白天也像地牢一样,靠一盏台灯来照明。这样,时间一长,视力下降,眼睛就逐渐看不清了。

一直到了一九七二年,才经上面同意打开了一扇窗子,房间里才见到了光亮。在这个“学习班”里,她一住就是七年。

说来也凑巧,一九八二年,在发还我们家被他们没收的书籍时,里面夹杂着十几个笔记本,一看才知道是看守陈绥圻的人员写的值班日记。笔记本里篇篇都是这样的记录:“7:20(陈)吃饭,7:40吃光,收拾了一下东西。8:00开始学习。8:25泡了饭,7:40吃光,收拾了一下东西。8:00开始学习。8:25泡一杯茶,一边喝,一边看报书。10:05在椅子上想问题,一直到吃午饭。1:05睡觉。3:00起床。4:05点眼药,4:45继续学习,5:45在椅子休息,过了一会,又继续学习。6:35吃晚饭,收拾了一下,继续学习。9:40在床上休息,躺了一会没有睡着。10:20看电视的回来把她吵醒了,她好像是生气地猛一翻身。10:50睡着,打了一小会儿呼噜。11:20翻身,又好一会儿没有睡着。12:00以后又睡不大着,总的上半夜没有睡好,下半夜睡得好。2:25翻身,2:37动了一下,3:00起来上厕所,躺下就打起呼噜来。3:10可能是睡熟了,拆掉了半截被子。3:40翻身,3:53翻身,不一会就打起呼噜来。4:35翻身。4:37起来上厕所。5:00打呼噜声音比较响,到5:17翻身,呼噜也停止了,随后就一直没有睡着,有时翻身,有时睁睁眼。6:40起床,上了十分钟厕所,就开始洗漱。”

七年来,看守陈绥圻的人员一共换了几十个,国家花了大把的钞票。可每天都是这样的记录,也真是太精心也太可惜了!

花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审查了长达七年的时间,可审查来审查去也没有审查出来什么问题。为了结案,专案组东拼西凑,于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给陈绥圻下了一个结论。现将这个结论照录如下:

经查证核实,陈绥圻是林彪死党,积极参与了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阴谋活动。

一、一九六八年四月以后,连续五次给林彪、叶群写效忠信。一九七O年五月十三日叶群同黄、吴、李、邱同游长城,陈绥圻也参加了。

二、无耻吹捧林立果,大造反革命舆论。一九七O年在空军司令部二级部长以上的会议上,林立果作“讲用”报告结束后,陈绥圻带领喊口号:“向林立果学习,向林立果致敬”等。

三、积极参加为林家“选美”的活动。

四、为吴法宪炮制假检讨,把林彪反党集团在庐山会议上有预谋、有组织、有纲领的向党进攻,说成是偶然事件。把吴法宪同陈伯达的勾结说成是“上当受骗”,极力为吴法宪开脱,对抗毛主席、党中央。

五、九一三事件后,坚持反动立场,掩盖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

经与空军党委研究决定,陈绥圻罪行严重,属于敌我矛盾,应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军籍,交军委空军送原籍监督劳动。

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七日,他们又在空军体育馆召开批判大会,一共有空军机关、民航、北空、空军学院等单位三千四百人到会。他们把陈绥圻押在体育场的中央,批判会议开得轰轰烈烈,很像是“文化大革命”初期的那种“喷气式”的群众批斗大会。但是这已经不是什么群众运动,而是空军党委主持的会议。

在批判大会前,主持人就向陈绥圻宣布:“今天批判你,没有你说话的权利。在会议上你要老老实实地听取群众的批判,如果你说话,就将对你严加惩处。”

批判大会以后,空军有关人员于八月二十五日将陈绥圻押送到浙江绍兴县虎山茶牧场。这个时候,陈绥圻已五十五岁,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

临离开北京之前,专案组的人告诉陈绥圻,领导上批给她两千元安置费。陈绥圻要求说,孩子还小,生活没有着落,是不是可以把这笔钱留给孩子们生活。答复说,这是去农场生活的费用,不能留下。最后陈绥圻再三恳求留下二、三百元给孩子们,才总算是同意了。

龙虎山茶牧场离绍兴县城十五里,满是红土的山上,到处都裁种着茶树。另外,场内还有一部分稻田和菜地。龙虎山茶牧场下面分了几个生产队,各个生产队里除了有生产工人、下乡知识青年以外,还有一些下放来的“右派分子”。

茶牧场所在地是个雷区,在陈绥圻到这个茶牧场的前一年,有一次雷声轰鸣,雷电击穿了一间房子,打死了一个“右派分子”,还打伤了两个下乡的知识青年。那个“右派分子”是发配来茶牧场劳动,没有人知道他的亲属在哪里,只好草草就地掩埋了。所以一到雷雨季节大家都很紧张。

陈绥圻住在半山坡的两排砖房,是为知识青年修建的,也给了陈绥圻一间,场里找了两个女青年和陈绥圻住在一起,监视陈绥圻的活动。一开始,场里给她每月生活费四十元,后来又增加到五十元。

在农场,一到夏天,蚊虫肆虐,特别是有一种小咬,最是利害,被它咬了后,不几天脸都肿了。另外,劳动也非常艰苦,尤其是七月底的“双抢”(抢种、抢收)大忙季节,时值三伏盛暑,火辣辣的太阳晒下来,身上就像着火了一样,双脚泡在晒得发烫的水里,腿上还有蚂蝗叮咬。每天都是早上四、五点钟出工,晚上八、九点才收工回家。

一开始,陈绥圻也同大家一样到田里去劳动,后来茶牧场的领导看到陈绥圻的年龄既大,身体也不好,为了照顾她的身体,分配她在蔬菜队里劳动。这样,她才很少下农田了。

陈绥圻到了绍兴以后,孩子们就不断跑去看望,他们看到母亲身处这样艰苦的环境之中,非常痛心。特别是巴璀,一见到陈绥圻以后就抱头痛哭,说:“妈妈,你这样的生活条件,太艰苦了!”

到农场的时间长了,陈绥圻和大家逐渐熟悉起来,农场里的工人和知识青年,经常主动帮助陈绥圻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她在农场,首先遇到的困难是自己做饭的问题。由于她是单身一人,无法砌炉灶,更无法自己去砍柴烧,只能买一个小煤油炉。这样,除了在食堂买一点饭菜外,自己有时也做一点,可以省几个钱。当时农村的煤油是定量供应的,不够用。于是,有的小青年就依靠关系,给陈绥圻弄来了几十斤煤球,又帮她买了一个小煤球炉子。这一下,就解决了做饭的大问题。

又如每年过春节时,家家都要用晚米去换一点年糕吃,一换就是好几十斤。陈绥圻一个人背不动,那些小青年个个都愿意给她帮忙。另外,想炒一点菜没有油,想到城里买一点食品又没有粮票等等,这些都全靠农场的工人和知识青年帮忙。同样,陈绥圻也利用各种时间帮助知识青年学习英语,补习文化课,相互之间关系相处得十分融洽。

陈绥圻是在农场听广播的时候,听到要公审“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当时她感到十分意外,因为她十分清楚,黄、吴、李、邱并不知道林彪出逃和林立果“小舰队”的事情,也没有参与这些活动。应该说,他们的“问题”都只是“路线斗争”问题,而“文化革命”这样的路线问题,牵涉的人就太多了,不是能用审判来解决的。

陈绥圻还告诉我,公审时,她听到辩护律师辩护说,黄、吴、李、邱和“九一三事件”无关,就以为我将会被释放,因为我们是因为“九一三事件”才被逮捕的,而“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则是“路线斗争”和“政治问题”了。既然问题已经澄清,就应该将我们释放。但她没有想到,我们却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其它问题而获重罪,被判刑。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她认为公审也是件好事,原来群众并不了解黄、吴、李、邱究竟有什么问题,这一来至少是把一些问题在群众中间澄清了。如所谓的“林彪的南下另立中央”、出逃、“谋害毛泽东”等,与黄、吴、李、邱都无直接关系。这都是在报纸上公布了的。其它的问题,留待以后再说吧。

我们被判决不久,中央很快作出决定,让我们几个保外就医。一九八一年七月,空军派人到农场找陈绥圻谈话,告诉她说,中央已经批准我保外就医。这件事情完全出乎陈绥圻的意料,想不到中央这么快就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她真是喜出望外。

一九八一年的七月下旬,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的女儿京秋放假到了龙虎山茶牧场,她告诉陈绥圻说,她和新潮在北京通过炮兵副司令员吴信泉,找到了黄克诚的爱人唐棣华,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了一个报告,要求批准陈绥圻到上海治病。来农场之前,她又给黄克诚的秘书打了电话,询问报告的情况,秘书答复说,中纪委已经批准陈绥圻到上海去治病。因此,这次她来到农场,是要带陈绥圻去上海的。第二天,京秋就去同龙虎山茶牧场领导协商。几天以后,场里领导来通知陈绥圻,可以去上海看病。她就和京秋一起,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于七月二十七日离开绍兴到达上海。

离开绍兴前,陈绥圻给在上海的哥哥发了封电报,告诉他来上海的车次和时间。可没想到,后来却没有买到那趟车的车票,只能乘坐稍后的一趟车到上海。在她及京秋到达上海时,原以为来接站的侄子陈天生、陈复生他们已经回去了,不料刚刚出站,就见到天生他们一家还在那里等候,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天生他们告诉姑姑说,第一趟车是晚上七点多到站的,但是他们找遍了也不见人影,估计可能是买不到车票,就决心再等一趟车,反正是接不到人就不走。

陈绥圻和京秋一起,在上海住了大概有个把星期。这时新潮从北京连续发来两封电报,说是公安部已经同意他们八月五日再去秦城监狱探望父亲,已经把陈绥圻列入了探亲名单,要陈绥圻一定在八月四日以前赶回北京,以便一同去秦城监狱。她就和京秋立即买了去北京的车票。她们走后,浙江省公安厅也派人来到天生家里,通知陈绥圻尽快回北京,但她已经走了。

八月四日下午,陈绥圻回到北京。她来到几个孩子住的广安门附近一个空军的家属院。进去一看,几个女孩子合住在一间破旧的小屋,新潮住的屋子则是唐山大地震时搭的一个地震棚。屋子里面,只有几件破旧的家具,完全是一个贫民家庭的样子。见了孩子们这样的处境,陈绥圻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但是孩子们十分兴奋。邻居们也来劝慰说:“你还伤什么心,看到这些孩子,应该高兴才是。虽然父母不在家,但是他们个个都很争气。有父母的孩子们又怎么样呢?这些孩子知道节俭,有时买一个烧饼,就着啃一根黄瓜,就算是一顿饭。多好的孩子们呀!”

第二天,她就和孩子们一起,到秦城监狱来看我。

第三天,她又去了空军大院,要求对她的问题重新作出结论。空军“两案办公室”的同志接待了她,他们告诉陈绥圻说,胡耀邦总书记已经有了批示,他们会抓紧时间办理的。他们还告诉陈绥圻,她的生活费用以后每月提高到一百元,并当场发给了她两个月的生活费二百元。回家以后,陈绥圻把这些情况告诉了孩子们,跟他们一起商量到济南安家的问题。

次日早上起来,梦璀告诉陈绥圻说:“妈妈,昨天晚上我高兴得一晚上都没有睡着觉,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见过这样多的大票子(当时人民币面额最大的是十元),我们买一点香蕉吃吧。”听了小女儿的这个话,陈绥圻不禁心里一阵心酸。她立即上街买了一些香蕉,对孩子们说:“你们一人一个,尝尝吧。等以后条件好了,再多买一点。”

过了几天,陈绥圻才知道这几年孩子们的生活是怎样过来的。新潮转业以后,空军一定要把他分配到湖北农场,这不符合当时对复转军人的政策。为此他在北京上访了三年。这三年,别说收入,就连粮票也是一斤没有。巴璀下乡插队,梦璀在中专学习,都没有收入。因此五个孩子基本上都靠仲秋、京秋在各自农场的三十多元工资费,加上梦璀二十元的生活费维持。每月仅仅才八十元钱,要维持五个人的生活,的确是非常的不容易。但是他们精打细算,彼此谦让,平时就把钱放在一个抽屉里,谁需要买什么东西就自己去拿,从来就没有人为了钱而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得知了这些情况以后,陈绥圻的心中得到了很大的安慰。

陈绥圻到达济南后,她除了专心照顾我的生活以外,也一直在集中精力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想尽快解决自己的问题。早在一九七九年陈绥圻还在龙虎山茶牧场的时候,她就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了一个申诉报告,请求中央重新考虑自己是“林彪死党”的结论,以及开除党籍、开除军籍的决定,请求党组织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

一九八一年七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对陈绥圻的问题作了重新结论的批示。根据这一批示精神和一九八二年中央九号文件精神,空军“两案办公室”于一九八一年七月、一九八二年三月、一九八三年七月和一九八八年四月,先后四次对陈绥圻的结论作了复议,并四次派人来与陈绥圻见面。陈绥圻对前三次结论都提出了不同意见,但出于各种考虑,在一九八八年四月的第四次复议上签了字。空军纪委随即对她作出了“犯了严重错误,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的结论。

从受到审查之日起到这时,陈绥圻被停止党的组织生活已经十七年。远远超过了留党察看两年的时间。因此在宣布处分的同时,又恢复了她的党籍。随后,陈绥圻又主动交了十多年的党费。

一九九二的八月,空军直属政治部转发了《关于陈绥圻同志离休的通知》,规定陈绥圻按副师职离休,离休的时间从一九八八年算起。同时,还转发了由军委江泽民主席签发的《关于授予陈绥圻同志功勋荣誉章的命令》。

到了这个时候,前后经过了二十一年,陈绥圻的问题才总算是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在这里,我和陈绥圻对原空军一些领导人的无情斗争、残酷打击的做法感到不理解,对后来参与多次复议解决陈绥圻问题的军委领导、空军领导和有关同志表示感谢。应该慎重处理人的问题。只有实事求是,合情理,才能得人心。


三、闲居在济南,全家团圆五、女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