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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法与党争
宋代的政治,是纯粹的士大夫政治。士大夫的荣誉既高,责任感也随之加重,他们之中,有些抱着经国济世的大志,如范仲淹、王安石等。次焉者也好论列时政,以博取高名。由于论政风气的盛行,朝臣往往为某一件事争辩不休,他们又各自寻求志同道合的人,以为声援。因此渐分派系,造成朋党的对峙。他们的争辩,最初也许都出于爱国热诚,但积嫌既久,不免流于倾轧报复。当时朝臣间冲突最甚的,无过于执政大臣与谏官之间的敌对。宋初,因防制大臣专擅,委御史台以重权,谏官可随时弹劾执政,并许以风闻言事。因此谏官往往放言无忌,恣意攻击,而致掀起政潮。但宋代党争与唐代党争,虽同是士大夫之间的斗争,却也有不同之处。宋代的党派,比较具有独立性,并没有幕后操纵者;而唐代的牛李党,只是宦官的工具而已。
真宗时,王钦若伪造天书,并谗毁寇准,为士大夫目为奸邪,这时朝廷已隐然有朋党之分。仁宗时,吕夷简执政。明道二年(1033),仁宗废郭皇后,吕夷简赞成其事,御史中丞孔道辅与谏官范仲淹等反对废后。结果夷简胜利,孔范诸人,均被贬黜。次年,仲淹被召回京任官,仍讥评夷简,于景祐三年(1036)再遭贬放。朝臣尹洙、欧阳修为仲淹不平,也均坐贬。至此双方仇隙益深,互相排挤。朝士如韩琦、富弼等,均党于范氏;党于吕氏者,则有夏竦、王拱辰等。他们的斗争,历时达十余年,史称“庆历党议”。到英宗时,又因所谓“濮议”,再度引起党争。仁宗无子,以从兄濮王允让之子曙入承大统,是为英宗。治平二年(1065),英宗诏议崇奉濮王典礼。当时朝臣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为司马光、吕诲、范纯仁(仲淹子)、吕大防等,主尊濮王为皇伯;一派为韩琦、曾公亮、欧阳修,皆当时的执政,主尊濮王为皇考。英宗从执政说,结果吕、范等人,纷纷引去,两派的成见日深。至神宗,又因变法掀起另一场烈而且久的党争。
神宗最初想以王安石为相,朝中大臣韩琦、吕诲等,都表反对。他们大都认为安石议论迂阔,不足以胜任宰辅,他们的评语,充满党同伐异的成分。到安石为相,当时的名流,都不与之合作,因此安石不得不任用新进,如吕惠卿、曾布、章惇、韩绛等,于是有新旧党之分。安石所接引的新党分子,学识能力,都有可取之处,但操守气度,均嫌不足。例如吕惠卿便是一个颇为反复的人,曾布则对异己者,竭力排斥。安石握政后,反对新法的旧党分子,如富弼、韩琦、文彦博、欧阳修、程颢、吕公著、刘挚、范纯仁、苏轼等,皆被贬斥,吕诲、司马光自行引去。但他们并不甘心,一遇时机,便起而攻击新党。他们之中,只有吕诲、司马光反对全部新法,其他大都反对新法中的某一部分。新旧党的冲突,其中也含有地域的因素,旧党分子大多为北方人,新党分子则多为南方人。宋时,南方的经济文化条件,已远超过北方;南方人的政治势力,也日益扩张;自然为北方人所忌视。同时由于双方地理环境和社会风习的不同,其思想言论,自然易生抵触。新党的作风,代表着南方知识分子的激进思想;旧党的行事,则代表着北方知识分子的保守态度。[参看钱穆《国史大纲》下册,页四一四至四二〇]
安石新法,立意虽佳,但其办法自不可能绝对周密妥当,加以官吏奉行不善,难免有扰民的地方。又因对辽夏外交的失败,更贻旧党以口实。同时旧党分子多负时望,他们不但获得朝野的景仰,甚至连太后、皇后,也都同情他们。熙宁七年(1074),久旱不雨,饥民流离道路,旧党乘机攻击新法,太后也痛言“安石乱天下”。于是神宗罢免安石,以之知江陵府(今湖北江陵县)。安石临去,乞召韩绛代己,又荐吕惠卿为参知政事。二人对于新法,谨守不失,因此安石虽去,新法并未受影响。次年,安石复入相。九年(1076),又坚决求去,从此不再问政。但此后直至神宗去世,新法仍继续推行。
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子煦继立,是为哲宗。帝时年十岁,太皇太后高氏(英宗后)听政。她同情旧党,委司马光以要职,旧党连翩登用,开始废除一部分新法。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吕公著为相,新法遂被全部推翻。当时旧党分子如苏轼、范纯仁都反对尽废新法,认为其中一部分如免役法等,应予保留,但光不听。同年,王安石、司马光相继死。光死后,旧党分子苏轼、程颐等,互争意气,其门人朋友,各结党相攻,于是旧党又分为洛、蜀、朔三党。洛党以程颐为首,蜀党以苏轼为首,朔党以刘挚、梁焘等为首。三党之名,乃是由三党领袖的籍贯而来,其中朔党并无交哄的事实可考,洛蜀两党,则专在若干细节上寻觅瑕疵,相互攻击。
元祐八年(1093),太皇太后死,哲宗亲政。元祐时,旧党得势,新党分子皆退休闲地,对旧党衔恨次骨。及至太皇太后死,旧党失去后援,又因旧党自行分化,新党乃再度得势。绍圣元年(1094),哲宗以章惇为相。章就任后,恢复一部新法,美其名曰“绍述”。新党重要分子如吕惠卿、曾布、蔡京、蔡卞等,都据要津,对旧党发动激烈的报复。当时司马光、吕公著已死,均追夺赠谥,其余贬逐殆尽。
元祐党籍碑,宋徽宗即位后,将司马光等人定为“元祐奸党”,刻石榜示天下,后徽宗感觉不妥,又下令全部销毁。南宋时,此碑石已难得一见,有人便据拓片重新刻碑,而列名碑上者均以此为荣。图中拓片原碑出自广西融水,刻于南宋嘉定四年(1211)。
元符三年(1100)正月,哲宗死,弟端王佶立,是为徽宗,太后向氏(神宗后)听政。同年七月,徽宗亲政。当时论者谓元祐绍圣之政,得失互见,因此徽宗主调停之说。次年,改元建中靖国,便是取“执两用中”之意。同时他用人也新旧并进,以韩忠彦、曾布为相,前者为旧党,后者为新党。崇宁元年(1102),韩忠彦因与曾布不协而罢相,曾布又为蔡京所排。同年,京继任宰相,他得志后,对于旧党恣意报复。他以徽宗的名义,立党人碑于开封的端礼门,把旧党重要分子一百二十人刻名其上,胪列罪状,谓之“奸党”。他除了竭力排斥旧党外,对于新法,并没有理解和实行的诚意。徽宗具有极高的艺术天才,是中国史上一流的书画家,但对政治既无能力,也无兴趣。蔡京投其所好,一味掊克聚敛,引导徽宗奢侈淫靡,用以持宠固位。所以到徽宗时,只有新党和旧党之争,已谈不到新法和旧法的异同了。
柳鸦芦雁,宋徽宗赵佶绘,上海博物馆藏。
由于蔡京视官爵财物如粪土,结果把累朝的积蓄,挥霍净尽。崇宁五年(1106),徽宗采纳言事者的建议,毁党人碑,恢复被谪贬者的仕籍,蔡京也因之罢相。但徽宗对蔡京异常宠眷。次年,复以之为相。此后十数年,蔡京三度罢政,均能起复,但其贪渎浪费的作风,始终不改,遂使政治败坏到不可救药的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