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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文景之治
(一)文帝时代的政局
文帝于入统之初,首收大臣的兵权,而以自己的旧属担负统领南北军及管理宫殿的任务,这一点表现出他的过人机智。此外他具有不少美德,例如他自奉俭约,经常穿着黑色绨袍,即使幸姬也衣不曳地;他谦冲为怀,容纳直谏,废除诽谤及妖言罪以求忠言。(妖言罪曾于吕后元年废除,其后可能又行恢复。)最难得的,是他的守法精神,他虽然具有绝对的权威,但能使法律不因个人的爱憎而遭到破坏。至于临民的慈爱,处事的精勤以及对人才的奖掖注意,也都是他的长处。总之,他几乎具有一个好皇帝的所有条件。
虽然如此,仍有些前代遗留下的难题,使他无法解决,这些难题,导源于汉初的“无为政治”。这种政治原则,虽然使人民得到苏息,国家日趋繁荣;但因过分的放任与松懈,而致内政外交随之发生严重的危机,如果不是文帝的贤能,大变乱可能在他的时代就要爆发。当时的最大难题,是诸侯王和匈奴的问题。
各诸侯王国,因为安定了一个时期,人口大为增加,实力也随之增强。在中央政府无为的政治原则下,列国的内政,不大受到干预,因而养成诸侯王的骄恣。同时文帝以诸侯入统,对原来地位与他相同的诸王,自不敢过分约束,如此更助长他们的野心。文帝即位之初,旧有的诸侯王国,只剩楚、吴、齐、淮南、长沙五国;吕后时改封诸吕的赵、梁、燕三国和改封“惠帝子”的淮阳国,均于诸吕事件后废灭;代也因文帝的入统而王位虚悬。文帝于元年(前179)立高祖堂弟刘泽为燕王,赵王友之子遂为赵王。二年(前178),又分赵地,立赵王友少子辟疆为河间王,分齐地,立朱虚侯刘章为城阳王,章弟兴居为济北王。泽曾与大臣计议,共立文帝,章、兴居则曾在讨诛诸吕时尽力,三人皆因功受封。同年,文帝又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分代地而立),揖为梁王。所以文帝初年,宗室诸侯王国已增至十几个,关东的广大地盘,几乎全为它们所掩有。诸王之中,颇有骄恣不法和敌视中央的。例如淮南王长(文帝异母弟),便直呼文帝为“大兄”,并曾擅杀大臣,自作法令。文帝曲予优容,他却益形骄妄。又如济北王兴居,以不满封地过小,于三年(前177)造反,事平国废为郡。诸国中最富强的要算吴国,辖有三郡五十三城。它的东境滨海,境内产铜,吴王濞(文帝堂兄)煮盐铸钱,因而国用富足;他并招致各地亡命之徒,密图不轨。在帝国内部,他可以说是中央政府的最大敌对势力,文帝虽然对他敷衍得相当得法,却不能消除潜在的危机。当时中央政府与诸王国的对立,俨然是秦与六国形势的重演。
另一严重问题是外族问题,当时汉的主要邻国,北有匈奴,东有朝鲜,南有东越、闽越、南越;除匈奴外,其余全是汉的朝贡国。对匈奴,汉从开国之初便屈居下风。高祖曾于七年(前200)讨伐匈奴,几致全军覆没,此后汉廷即以子女玉帛结欢于它,叫做“和亲”。这政策到文帝时依然遵行着,但匈奴仍时常入寇。汉因内部的问题尚无法解决,对匈奴自然不敢发动大规模的战争,因此一直处于被动的守势地位。
此外如社会上仍然弥漫着秦代重势尚利的遗风,制度方面也依然保持着秦代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法律,虽已除去若干严刻的条款,但仍嫌残酷悖理。这些方面,文帝也同样无法作大规模的革新。文帝是赞成改革的,但前代交付他的任务过于沉重,使他无暇兼顾;而朝廷中的守旧势力和汉初以来的黄老思想,也是阻挠改革的主力。但他并非不知道问题的严重,因此他竭力充实国力,储备人才,以为来日之用。更值得注意的,是文帝时代虽未曾从事大规模的改革,但汉帝国全盘革新的计划,却在他的时代即已拟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