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章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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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以后,紧接着是明帝(58~75)和章帝(76~88)时代,共三十一年,是东汉的盛世。这段时间,无论文治武功,都有巨大的成就。对外如窦固的伐北匈奴,班超的出使西域,都是史册大书特书的事,暂不在这里叙述。这里只谈谈这段时期汉帝国的内政。

明帝名庄,光武第四子。他的性情比较苛察,但他即位后,颇能秉承光武遗教,尊重儒术。他曾亲赴太学,主持“大射”、“养老”等礼,为当时的盛举。外戚大臣,下至于宫廷卫士,也多习经学。他所坚持的光武遗留下的另一政治原则,便是不让外戚预政。他的皇后马氏(马援女)也谦肃明理,不以私家为念。此外他对于委任官吏,也非常审慎。馆陶公主(光武女)曾为她的儿子谋一“郎”的职位,但他不许。另一件可称述的事,是黄河、汴水于平帝时决口,历久不修,灾害日广。他于永平十二年(69)命王景加以修复,消灭了历时数十年的水患。

明帝的缺点,是用法较为严酷,这可以楚王英(光武子)之狱为例。英于永平十三年(70)因谋反被废,次年自杀,为这次事件牵连而被处死或流徙的便有数千人。

章帝名炟,明帝第五子。他即位后,听从尚书陈宠的建议,除去残酷法律五十余条,政事务从宽厚,一扫过去的严切作风。同时轻徭薄赋,因之民生益臻充裕。至于对儒术的尊崇,更不让前人。他曾亲赴阙里祭祀孔子;也曾召集当时名儒,集会于京师的白虎观,讨论群经的异同;并命曹褒定汉礼一百五十篇;都是当时的大事。章帝的简省刑罚,历代史书皆称善举,但究其事实,却也发生极大的流弊,其影响更远及于汉末。章帝秉性仁柔,本应以严法济之,既从宽典,遂至贵戚骄横,目无法纪。如外戚窦宪,以贱价夺取沁水公主(明帝女)田园,公主畏其势不敢与较。章帝虽曾以此事严斥窦宪,但终未置之于法。光武、明帝两朝所培养的法治精神,至此再度废弛。

章帝在位十三年死去,死时仅三十二岁。此后汉帝国虽日渐衰落,但光武、明、章三代所养成的优美世风,却一直持续下去,它维系住此后一百数十年的人心世道。汉帝国的政治,虽日趋腐败,但有了这种精神上的支柱,尚不致立即分崩瓦解。


(二)光武的治术第七章 汉代的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