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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战 国
一 社会经济的发展
铁器的广泛使用 春秋末到战国初,铁工具开始在生产中广泛使用。《管子》说农夫必须有铁制的耒、耜、铫,女工必须有针和刀,制车工必须有斤、锯、锥、凿,否则就不能成其事。《孟子》提到“铁耕”,证明当时耕田必定用铁器。根据解放后丰富的考古发掘材料,更加证实了战国时铁工具大量出现这一事实。现在所知,辽宁、河北、山东、河南、陕西、湖南等省都出土有铁器。毫无问题,铁器的使用和生产已普及于许多地区。出土的工具,种类颇多,有犁头、锄、臿、镰、铚之类的农具,也有斧、锛、凿、刀、锤等手工工具,这些铁工具代替了过去的木、石和青铜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极大的推进作用。
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铁器的使用,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使耕种面积不断扩大。当时记载中常提垦辟草莱之事就说明了这点。耕作技术也有了相应的变化,主要是出现了深耕,这是使用木、石工具时无法实现的。《孟子》、《韩非子》说:“深耕易耨”、“耕者且深,耨者熟耘”,表明深耕已经普遍推行。《庄子》说:“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蘩以滋”,《吕氏春秋》说深耕可使“大草不生,又无螟蜮”,使禾、麦得到好收成。深耕不仅能提高亩产量,而且还可减轻虫、旱之灾,所以受到人们的特别重视。大约和使用铁器同时,也开始用牛耕田,《国语》说:“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就是一个例证。
施肥和人工灌溉也有了发展。《荀子》说:“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并认为“田肥”,就可多收谷实。战国时的粪主要是指以水沤草或焚草为灰,《礼记•月令》说把田间野草烧灰,既除草害,也能肥田。《周礼》有薙氏,专掌“杀草”。这些记载都是关于用草作肥料的例子。《周礼》中还提到施种肥之法,以兽骨汁浸种,可使作物生长得更好。人们对于人工灌溉也很重视,《荀子》说:“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安水臧,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耘艾。”中原一带种稻,更非人工灌溉不可,《战国策》记载西周君放水,东周君方得种稻的故事。《周礼•稻人》讲到如何在田中放水和蓄水。战国时还出现一种叫桔槔的汲水工具,是利用杠杆原理做成的,多用于小面积土地的灌溉。
战国时出现了有关农学的著作。《管子•地员篇》记录了许多有关土壤的知识,并指出结合哪些土壤应该种植何种的作物。《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是战国末的重要农学著作。其中十分强调“深耕熟耨”,既要耕得深,还要多耕多耨。在整地方面认为在田间须开沟作垄,好依土壤湿、燥不同而决定将作物种在沟中或垄上。种植作物必须疏密适中,整齐成行。对于农时极为注意,认为播种、收获都必须“得时”,过早为“先时”,过迟为“后时”,这样都会影响谷物的产量和质量。这些先进经验的提出,反映了当时农业技术的进步。
战国时农产量比过去有了提高。据魏李悝的估计,魏国100亩田平常年景能收粟150石,如遇大丰收可增加到300石或600石。《吕氏春秋》说:“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损,一人治之,十人食之。”随着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能提供多一些的剩余产物应是无疑问的。
水利工程的兴修 水利灌溉工程在战国时获得很大发展,这对农田灌溉和航行都有很大好处。
魏在惠王时曾开大沟引河水南入圃田泽(今河南中牟县西),又引圃田之水到大梁。魏襄王时,邺(今河北临漳)令史起,开渠引漳水灌溉邺一带的土地,使盐碱地变成良田,改变了当地的经济面貌。
秦昭王时,蜀郡守李冰,在今四川灌县附近,将离堆凿开,使岷江变为两股,以分水势,既解除了岷江水害,又使成都大平原得到灌溉和通航之利。这一工程即后来有名的都江堰。
战国末年,秦用韩国水工郑国,在关中开渠以沟通泾、洛二水,即所谓的郑国渠。渠长三百余里,渠两岸的“泽卤之地四万余顷”,变成“收皆亩一钟”的良田,史称关中于是成为沃野,秦国更为富庶。
田制的变化 战国时,井田制已走到尽头,当时的土地仍基本为国家所掌握,国家直接向农民授田,也叫行田。《周礼•遂人》说:“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吕氏春秋•乐成》说:“魏氏之行田也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授田只是给予使用权,且有期限,农民所受之田不能据为私有。授田的对象主要是平民,有的国家还授给外来者,以招徕人民增强实力。
授田基本都以一户100亩为标准,所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25],“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26]。由于生产力提高,百亩之田不仅能养活一家人,还能养活更多的人,《孟子》里说,“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27]农民接受国家的田地后,就要承担田租和力役。田租一般为十取一。除田租外有时还要交纳芻稾。睡虎地秦简《田律》规定:“人顷芻稾,以其受田之数,无狠不狠,顷入芻稾三石、稾二石。”
此外国君也会把大片土地赏赐给一些贵族和功臣。魏吴起曾许诺赏给有功的战士“上田上宅”,秦将王翦还向秦始皇请求“美田宅、园池甚众”。
由于主要是由国家掌握着大量耕地,故田地还不能大量随意买卖。只有个人所有的住宅、园圃才能买卖。战国初,赵中牟之人已有卖住宅、园圃者。
授田制虽然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但农民在沉重的租税负担下,生活仍是十分贫困。魏李悝曾对农民的收支情况作过计算,他说五口之家的小农,种田百亩,一般情况下百亩之田年收150石粟,交纳十一之税需要15石,五人每年口粮共需90石,余下的45石出售后可得1350钱,而全家衣着、祭祀两项支出就须1800钱,这样每年尚亏空450钱,至于疾病、丧葬之费,以及其余的苛捐杂税还未计算在内。另外,战国时农民还有很重的力役负担。《孟子》说农民“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又说在凶年饥岁之时,老弱冻饿而死,壮者流散于四方。破产的农民,或“嫁妻粥子”,或流亡,有的进入城市作小商贩或小手工业,也有的去作佣工,《韩非子》提到雇佣工去耕耨或排涝。有些流亡破产的农民甚至“聚群多之徒”,在深山广泽林薮中,作掘墓或抢劫之事。
手工业的发展 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铁器用于手工业,大大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
《周礼•考工记》记载官府手工业分制造木器、铜器、玉器、陶器和染色等不同工种。《考工记》有“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等记载,这又表明在每一工种之中还分不同的专业。手工业内部分工如此细密,反映出手工制造业的发达。
冶铁是新兴起的一种金属冶铸业。随着社会上对铁器的大量需要,冶铁业得到迅速发展。《管子》说:“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铁。”则当时人已知道通过矿苗来找矿的方法了。在《山海经》中提到出铁之山很多处,有“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十”这样的话。人们对铁矿如此之注意,表明了冶铁生产的规模不断地在扩大。
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出土的战国铁器,其中以农具、手工工具的数量为最多,兵器、日用器皿则较少。在河北兴隆发现有铸造斧、锄、镰、凿等工具的铁质铸范四十付,在河南新郑发现了泥质的铸范。范的发现,进一步证实战国时已有热铸技术。通过对实物的化验,知道最初多用块炼法而得到纯铁。后来掌握了热铸法。战国晚期,又学会了将纯铁加热渗炭而制成钢的技术。在战国时期的几百年间,由于劳动人民的智慧和才能,冶铁技术获得了很快的发展,这在世界冶金史上也是非常突出的事。
青铜器制作在战国手工业中仍占有重要地位。青铜制品除官僚、贵族所用的礼器、乐器、铜镜之外,还有数量较多的各种兵器和货币。在冶铸技巧方面也有进步。《周礼•考工记》记载有“钟鼎”、“斧斤”、“戈戟”、“大刃”、“削杀矢”、“鉴燧”六齐。齐是指铜、锡的比例,这说明当时在铜、锡比例的掌握上已有很丰富的经验。
战国时错金银器大为盛行,即用红铜或金、银在铜器上镶嵌出文字或花纹,这是一种精细的工艺技巧。
战国时纺织品生产也颇为发达。东方的齐国以多“文采布帛”著名于世。长沙出土的楚简上,有“罗”、“阿缟”等纺织物名称,反映出品种的繁多。楚墓中出土有织出菱形纹的丝绢残片,还有织得很细的麻布,每平方厘米有经线28支,纬线24支。此外还发现绣有夔凤纹的丝织品。
盐在战国时有较大规模的生产。燕、齐两国以产海盐著称,《管子》说:“齐有渠展之盐,燕有辽东之煮。”魏国的河东有大盐池(今山西运城),生产的池盐也很有名。
漆器生产在战国时也很发达,楚墓中常出土一些精美的漆器,有杯、奁、豆、匣等物,色彩鲜明,花纹绚丽。
战国时手工业生产仍有相当大部分是由官府经营的。《管子》提到统治者很重视盐业的收入。《管子》又提到齐设有“铁官”,甚至铁矿山也为官府所垄断,严禁人民入内。河北兴隆出土的铁范,上有官府名称的铭记。当然设铁官者不仅限于齐、燕两国。盐、铁业能为统治者提供巨大的收入,因而官府是不轻易放弃的。据器物铭文记载,三晋和秦管理、监督铜器生产的官吏是“工师”或“丞”。秦国冶铸铜器的工匠,常由“鬼薪”、“隶臣”等罪犯奴隶担任。
战国时民营手工业也有很大发展。魏猗顿以煮盐致富,魏的孔氏,赵的卓氏、郭纵,都以冶铁成业。孔氏“家致富数千金”,郭纵甚至“与王者埒富”。由此可见,民营作坊具有很大的生产规模。
商业交换的发展 农业和手工业之间的分工加强,导致了交换的发达,正如《孟子》所说,当时农民不从事手工业,可获得布帛和陶器、铁器,而手工业者不耕田也能得到粮食。《荀子》说当时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翮、齿革、丹干,东方的织物和鱼盐,西方的皮革、文旄,都出现在中原的市场上。交换又使各地区间经济上的联系逐渐密切起来。
商业交换兴盛,商人也日益增多。在交通方便、经济繁荣的三晋、周、鲁等地,居民中以商贩为业者占有相当的比例。战国时商人靠买贱卖贵和囤积居奇来牟取暴利。著名的大商人白圭,根据“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准则,丰年时收购粮食,抛售出丝、漆、茧,荒年时又售出粮食而收进帛、絮。当时有“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的说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商人对扩大产品流通还是有一定的作用。
为了适应商业交换的需要,各国都铸造了大量的金属钱币,当时各国钱币形式是不一样的。三晋和周以铲状的铜质布币为主,燕、齐则以铜质的刀币为主,刀、布早先曾当作交换的媒介,所以在钱币形式上还有所保留。楚国通行小方块黄金作的“郢爰”币,还有是贝形的铜币,也即后人称之为“蚁鼻钱”者。为了使用起来方便,在各国铜币中,也有大小、轻重之别,如晋阳、安邑布各分为“二”、“一”、“半”三种。战国晚期,三晋、周、齐都铸造过一些圆孔或方孔的圆钱,秦统一后,圆钱便成为固定不变的形式了。战国时钱币往往由城邑来发行,钱币上多铸有地名,常见的有安邑、阴晋、垣、邯郸、晋阳、离石、蔺、长子、皮氏、高都、安阳、即墨、襄平等一百多个地点。这说明当时铸造钱币的城邑相当的多。
战国时度、量、衡实物资料流传下来的不少,有铜尺、铜权、铜量等。重要的铜量有齐子禾子釜、陈纯釜和秦商鞅量。战国时一升约合200毫升,一斤约合250克,一尺约合23厘米。值得注意的是各国度、量、衡标准渐趋于一致,应是商业交换频繁的结果。
在货币出现的同时,高利贷资本也活跃起来,当时称之为“子贷金钱”。放债者有商人,也有像孟尝君这样的贵族官僚。史载孟尝君每年利息收入达十万钱之多。《孟子》说农民经常要向别人去借贷,《管子》说有些农民甚至靠告贷维持生活。当时有所谓“倍贷”者,即利率达100%。广大贫苦农民,自然是高利贷残酷剥削的主要对象。
春秋时作为统治中心的城邑,到战国时往往成为交换的中心,当时如周的洛阳、魏的大梁、韩的阳翟(今河南禹州)、齐的临淄、赵的邯郸、宋的陶(今山东定陶)、卫的濮阳(今河南濮阳)、楚的郢(今湖北荆州)、燕的蓟(今北京),既是政治中心,又是有名的商业城市。《战国策》说战国以前,“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战国时则“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城邑规模扩大,人口增多,这和工商业的发达有一定的关系。《战国策》说齐都临淄“甚富而实”,“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城市的繁华情景,可见一斑。
战国时不少城邑的遗址,现在已作过勘探。齐都临淄城址,东西约广三公里,南北长四公里。河北易县燕下都故址,长宽各达四公里左右。这和文献上说的“七里之郭,五里之城”,颇为符合。在燕下都的城址内,城北部发现不少大宫殿建筑遗迹,在其周围有冶铁、烧陶和骨器、兵器、钱币作坊遗址,居民住区集中于城西南部。围绕着城墙还有一道起护卫作用的城壕。通过对燕下都城址的勘查,可以了解到战国时大城市的规模和城市布置的一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