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的原则从来都不是放任,而是控制。这一点在朱元璋设计的明代制度当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为了大明王朝的永远稳定,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让社会固化的措施。
大明王朝实行严格的职业世袭制,在把人口分门别类后,朱元璋又建立了中国古代史上同时也是世界古代史上最严厉周密的户口制度。全国山陬海隅,每村每乡,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被国家机器清楚掌握。在大明王朝,每个人一生下来,就会被政府登记在户口本上,每10年进行一次户口信息更新。长成之后,子承父业,一辈子不许随便迁移,不许随便改变职业。“如今士农工商都要各守本业,医生和算卦的只能在本乡活动,不得远游。”如果你因为天灾人祸在出生地生活不下去,逃往他乡了,那么“地方有关部门必然穷究你逃到何处,行文到那里,令当地官府捉拿你回原籍,依大明律问你的罪,命令你依然老老实实在原地居住,从事原来的职业”。
刚刚登上皇位不久,朱元璋就从全国各地调集专家学者到南京,在他的亲自指导下开始为天下每一阶层的人制定生活准则。当时制定了诸如《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大明礼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一是规定了全国百姓如何穿衣。朱元璋对上自天子、亲王、文武百官,下至老百姓的衣服样式,都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从样式、颜色、花纹、料子,到衣袖的长度、开衩的高度,几乎无所不包。
除皇族外,官员百姓的衣服上不能绣飞鱼、大鹏、狮子等图案,不许使用黑、紫、绿、柳黄、姜黄、明黄等色。
洪武三年(1370年),他规定老百姓不许戴“四带巾”,要用“四方平定巾”。到了洪武十四年(1381年)又规定,农民只能穿绸、纱、绢、布4种衣料。而商贾则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农民家里有一人做生意的,则全家不许穿绸穿纱。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还规定农民可以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搞农业的则绝对不可。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因民间有人违禁,做靴子时绣了花纹,皇帝专门下令,严禁普通老百姓穿靴子。唯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
二是规定了全国各级别人士的居住面积。皇帝规定,公侯级别的人,可以住七间、九架的房子。一品、二品,可以五间、九架。司长级,可以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可以三间、七架。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规定,老百姓的房子,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不许饰彩色。
三是又对其他一些生活细节做了规定。比如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公侯级,一品、二品级的官员,喝酒时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壶。三品至五品,只能用银子做的酒壶。没有级别的普通百姓,只能用锡酒壶。
其中最有意思的规定,是对妇女们发型的严格要求。洪武五年(1372年),皇帝下令,民间没出嫁的姑娘,“作三小髻,金钗”,而丫鬟们“高顶髻,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丫鬟“双髻,长袖短衣,长裙”。
今天的读者看到朱元璋以皇帝之尊,却像一个严厉而认真的中学校长,花这么多心思管理百姓穿衣戴帽,也许会感到可笑和不解。然而在朱元璋看来,这却是无比严肃的事。他认为这绝不是为了一己的兴趣,而是关乎帝国兴亡的重大问题。
裤脚做得小一点,皮靴上绣上花样,初看起来,不过是个人爱好问题,但仔细一想却不然。因为透过衣服、皮靴等日常生活细节,也可以看到“顺民”与“乱民”两种思想倾向的激烈斗争。所以,朱元璋把让人们明白自己的身份当成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来抓,他认为,只有礼仪明确了,上下之分才定,这样天下才能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