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而接下来崛起的大英帝国更让西班牙人吃惊。
英国崛起的逻辑与荷兰一样,都是依靠公司的力量。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比起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经营更为成功。
我们讲过,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成立比荷兰的还要早。一开始,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资金是众商人每人直接出资,荷兰东印度公司发明了股份有限制度后,英国人马上就学会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凭借这一利器,很快就建立起来16个月船期的固定模式,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一样,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是一个移动的海上城邦:它们的“公民”是每一个购买股票的本国公民,它们的统治区域就是被赋予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它们获准与其他国家订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
因此,与我们很多人的理解不同,不是英国政府,而是东印度公司实现了对印度的占领。孟买、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三地总督一开始都是东印度公司任命的,是东印度公司的职务,而不是英政府任命的。
18世纪中英贸易的主导力量不是英国政府,而是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不仅垄断了英国与中国的贸易,还在1792年促成了英国对中国的首次官方访问:马戛尔尼使团一行的全部费用8万英镑都由东印度公司承担。
英国对美洲的殖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公司,比如弗吉尼亚公司进行的。1606年,在东印度公司成立6年后,弗吉尼亚公司成立,这一公司的任务是沿着美洲海岸组建种植园和定居点。殖民地的所有权和利润归公司的股东,仅需向国王上缴一定的收益。[83]
因此,西班牙的海外开拓基本是以皇权和国家利益为驱动力的,英国则是以商业利润为动力驱动的。从时序上看,西班牙人的行动是军事征服在先,随后的经济利益只是战利品;而英国则是商业活动在先,军事力量是为经济利益服务的。[84]“东印度公司的成立,从政府的角度看,这就像是政府把自己的海外扩张项目承包了出去,减少运营成本不说,更转嫁了风险。”政府把垄断权交给东印度公司,公司则承担风险并将部分利益上缴政府,以换取许可延期。
这一模式在殖民上非常成功。事实上是东印度公司而非英帝国军队向英国政府奉献了一个庞大的印度殖民帝国。大英帝国击败荷兰、法国,最终成为南亚诸多国家的宗主国,这是东印度公司董事们苦心经营的结果,而不是大英帝国内阁运筹帷幄的战绩。[85]
公司在商业上也极为成功。从1657年起,英国东印度公司股民每年所获红利可达20%左右,最高可达50%以上,以至于公司股票价格一涨再涨,当时市场上每100英镑的股票售价在1669年为130英镑,1677年上升为245英镑,1683年再升至360英镑。[86]
那么,为什么英国东印度公司要比荷兰东印度公司更成功呢?因为其背后依托的英国更强大。
荷兰竞争不过英国,首先因为它小。到1700年,荷兰的人口才是英国的1/3,领土面积只有英国的1/6。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荷兰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中央集权。
荷兰的成功,在于它专注商业。荷兰的失败,也在于它过度专注于商业,而对政治结构的探索不够。在历史上,荷兰人并不在乎政权的归属,并不太关心谁统治他们,只在乎这些统治者能否保障他们自由发展经济。因此荷兰这片土地轮转过很多统治者,先后受到哈布斯堡王朝、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的统治,荷兰人都安之若素。一直到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借战争对荷兰横征暴敛时,各自为政的荷兰各省份才为保护自己的钱袋子团结起来,发起了独立战争。1579年,来自荷兰北方的7个省组成军事同盟共同对敌。然而战争胜利后,这7个省的人发现他们无法决定由谁来领导这个新成立的国家。荷兰人不愿意费心费力管理国家,他们只想专心做生意,因此,他们希望找到一个强有力的保护者,最终将自己的国家托付给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不过不久之后,精明的荷兰商人们很快发现,英国女王收取的保护费实际上比西班牙国王还要高。他们只好结束了与英女王的协议,无奈地自己领导自己。1581年,7个省份联合起来,宣布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这是一个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国家:由中产阶级建立并统治的共和国。它的结构非常松散,各省之间绝对独立,他们只能在决定税收上取得一致,在其他方面,如果他们意见不统一,就不能做出任何决定。共和国还有一件事很特殊:没有常备军。因为雇用外国军队作战比征调商人们作战要廉价和方便得多。[87]
这样的国家虽然足够自治,但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缺乏统一的力量,无法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海外利益。
相比之下,英国就更为成功。英国拥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和一个统一的议会,通过这个议会,国家能够获得有效的税收,从而保持国家强大的武力,因此,对东印度公司的支持更为有力。事实上,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征服,背后靠的是英国中央政府的强有力推动。当然,英国成功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它又不像西班牙那样专制,没有抑制而是充分发挥了公司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