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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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是生产力薄弱且分布不合理的现实,这主要因为旧中国的近代工业大多受外国资本控制,因此生产力主要集中于外来力量易于控制、对外贸易方便的东北和东南沿海地区,而面积广大、资源丰富的内地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则很少有像样的工业。这种生产力布局造成了工业生产与原料产地的严重脱节,工业分布与资源分布不相适应,不利于新中国大规模开发建设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从国外环境来看,新中国成立时两大阵营的“冷战”状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采取敌视、封锁和孤立,合理的经济布局将有助于巩固国防、促进国家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和建设的展开,中国共产党开始着手改变历史上形成的不合理的经济布局状况。1950年8月下旬,中财委召开计划会议。会议讨论了编制1951年计划和三年奋斗目标的问题,提出经济战线在今后两三年内的主要任务是搞好经济的调整与恢复,同时进行一些必要的建设。 (21) 会议要求在三年内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组织生产过去依赖国外供应的原材料;将一部分工厂迁移到接近原料、市场的地区,改变工业生产过分集中于沿海地区的不合理现象;三年内在工业方面新的建设应放在加强国防力量上等。在上述政策思想指导下,经过三年经济恢复,中国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有所改观。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1949—1952年间,沿海工业产值由100.2亿元增加到243.2亿元,内地工业产值由40亿元增加到100.1亿元,二者分别增长了1.43倍和1.5倍。这个时期,沿海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71.5%下降到70.8%,内地工业产值由28.5%上升到29.2%。 (22)

经济恢复虽然使内地得到了建设和发展,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区域经济不合理状况并未出现大的改观。1952年,在全国343亿元的工业总产值中,沿海所占比重仍然高达69.4%,而内地却仅占30.6%;工业固定资产原值沿海所占比重为72%,内地仅为28%。 (23) 面对这种格局,中央在组织编制“一五”计划时,将“平衡工业布局”作为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任务之一。“一五”期间建设的项目,特别是苏联援建的项目,主要配置在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150项中的106个民用工业企业,布置在东北地区50个,中部地区32个;44个国防企业,布置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35个,其中有21个安排在四川、陕西两省。 (24)

总体来看,“一五”时期的工业布局是合理的。到1957年,广大内地的投资占全国投资总额的比重从1952年的39.3%上升到49.7%,沿海地区的比重则从43.4%下降为41.6%。随着一些新建项目的建成投产,内地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从1952年的29.2%上升到1957年的32.1%。 (25)


三、产业结构不断改善第三节 从“以俄为师”到“以苏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