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革”爆发对计划经济的严重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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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期动乱对经济计划的严重冲击

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五一六通知”,“文化大革命”正式发动。从“文化大革命”爆发到1968年这一时期,红卫兵起来夺权,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无法控制的派系斗争,使整个社会陷入全面动乱。在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下,经济计划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

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是开展“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献。《决定》规定:“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要充分运用大字报、大辩论、大鸣大放的形式,揭露一切牛鬼蛇神,不要怕出乱子。在其鼓舞下,各地红卫兵组织陆续建立,纷纷开展“斗黑帮”“破四旧”“大串联”活动。据估计,1966年10月全国在路上奔波串联的人数将近3000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国家人口在无序游荡。“大串联”给交通运输造成的巨大压力,致使铁路部门到年底有1000万吨物资运不出去。由于欠运物资主要是煤炭、木材、水泥、钢铁、矿山建筑材料、食盐、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的必需物资,从而给生产、建设、人民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甚至导致江南和大三线地区部分企业和建设项目停工。

总体上看,由于当年“文革”还主要停留在文教领域,经济战线因受到政策限制尚未开展起来,因此,国民经济的根本尚未遭到大的冲击。1966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还是增长了10.7%,工农业生产仍然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各项国家计划也都全面超额完成。据此,1966年12月14日国家计委党组向中央提出的1967年国民经济计划情况的汇报提纲,仍然满怀信心地认为:“现在,可以有把握地说,原来设想的第三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能够提前两年或者三年实现。” (5)

然而,1967年1月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发生后,全国掀起了夺权运动的巨浪。“文革”不仅迅速从上层建筑领域扩大到经济领域,而且打、砸、抢、抄、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形成了“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局面。大批从事经济管理的领导干部被打成“走资派”,各级生产指挥系统陷入全面瘫痪,群众也分裂成对立的两派进行武斗,许多企业停工停产,全国经济形势迅速恶化。受动乱影响,不少部门和地方的生产建设计划到2月底还没有下达到基层,绝大多数地区尚未安排计划的执行。面对政治运动冲击下国家经济计划无法正常实施的情况,李富春不得不在5月20日做出指示说:1967年的工业生产计划指标,当年能够完成的就完成,不能完成的就推迟。其结果,1967年工农业总产值仅完成计划的80.2%,比上年下降9.6%。其中农业总产值完成计划的97%,比上年增长1.6%;工业总产值仅完成计划的74.3%,比上年下降13.8%。国家财政收入仅完成计划的68.8%,比上年下降24.9%,并且出现了22.5亿元的赤字。当年,生产与投资的经济效益也很差,100元积累增加的国民收入是-39元,国有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上年下降了19.2%。 (6)

1968年是“文革”时期最为混乱的一年,也是中国建立计划经济以来唯一没有年度计划的一年。由于鼓吹停工停产闹革命,大批职工离开工作岗位,国民经济处于无计划和倒退状态。当年,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4.2%,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下降4.1%;100元积累增加的国民收入是-22元;国民收入下降6.5%;财政收入下降14%,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下降7%;粮食减产175亿斤;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仅有45.9%,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的。 (7)

十分明显的是,“文革”爆发的头三年,国家经济秩序受到了严重破坏。首先,国民经济计划的中央决策领导人刘少奇、邓小平、陈云、李富春、薄一波、谭震林等,大多数都被打倒或者靠边站,国家计委各级干部大多数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国家计委和各省市区计划部门一度陷于瘫痪。其次,许多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被废除,大批企业职工停产“闹革命”,卷入派斗或武斗。最后,国家计划无法正常执行甚至没有,建设工作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这样,本来可以提前两年完成“三五”计划的愿望,不仅未能实现,反而一部分项目被迫推迟到了“四五”期间。

一直到1969年中共九大召开后,国家政治动荡局势才有所趋缓。在人心思定和政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国家又开始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强调发展国民经济,同时也着手恢复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由此,1969年扭转了经济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的形势,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3.8%,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6.9%,国民收入增长19.3%,财政收入增长45.8%。

2.“革命大批判”对计划经济管理的攻击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狂热发展,1967年3月开始,在陈伯达、康生等人操纵下,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革命大批判运动”。这场运动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就是把许多正确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理论观点,当作错误的、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的东西来批判。由于批判无视事实,颠倒是非,而且是通过群众运动方式进行的,因此对经济体制造成的影响更为深远。

第一,对正确的方针政策的批判和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在领导经济建设方面,曾经制定和实行了不少正确的方针政策,当然也有不少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到“文化大革命”前,国民经济经过调整已经得到比较正常的、迅速的发展。但是“文化大革命”一开始,许多东西都被诬蔑为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并进行错误的批判。

比如,党和政府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在农村中坚持集体经济的前提下,允许农民有少量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以及局部地区试行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等,都被诬蔑为“刮单干风”,是“复辟资本主义”,应统统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鼓吹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搞所谓所有制升级,把农村生产小队核算单位提升为大队核算,再把大队核算提升为公社一级核算,并强迫社员搞“三献一升”(献出自留地、宅边地、自有果树,“并队”升级)。据统计,江西省有2/3的自留地被没收,1/4的大队由小队核算升为大队核算。有些地方还将城镇的手工业、运输业、建筑业中的合作社和合作商店,都作为资本主义的东西大加砍削。集市贸易几起几落,到后来几乎完全关闭。

又如,“左”派理论家们把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提倡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努力改善经营、增加盈利,污蔑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利润挂帅”。他们鼓吹“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荒谬论调,完全否定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和经营管理。把坚持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说成是“腐蚀工人阶级”,是“产生贫富悬殊和阶级分化的经济根源”,全面否定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甚至连计时工资也企图否定,极力赞扬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

再如,他们把加强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必要的集中统一领导,斥责为“条条专政”“扼杀地方积极性”,鼓吹大搞自成体系、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把严格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规章制度,说成是“修正主义的管、卡、压”,毫无条件地鼓吹“建立没有规章制度的工厂”“工人阶级自己管理自己”,大肆煽动生产中的无政府主义。并把在坚持自力更生基础上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学习外国先进技术,污蔑为“洋奴哲学”“爬行主义”,鼓吹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蒙昧主义。

这种错误批判,严重颠倒了理论是非,否定了党和国家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经济建设方面制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否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而用一套“左”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取而代之。它直接损害了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把这一时期经济体制的改革引入了歧途。第二,对经济管理规章制度的批判和否定。“文革”前夕,党和政府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工业、农业、商业、教育、科技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合理的规章制度。“文革”爆发后,这些规章制度却被视为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东西而受到批判。其中,最典型的是对“工业七十条”的批判。

“工业七十条”颁布于1961年,正式名称是《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它规定:国营企业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权自主地使用国家交给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有权与别的企业订立经济合同,有权选择工人的工资奖励形式,等等。这本来是对原来经济体制的新改进。但在“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工业七十条”被污蔑为修正主义路线的产物,其规定的规章制度被扣上了“唯生产力论”“物质刺激”“管卡压”“利润挂帅”“条条专政”等帽子,统统作为“修正主义的黑货”加以批判,公开鼓吹要打破这些条条框框,以致造成无政府主义盛行,工业企业管理处于极端混乱状态。

“工业七十条”还规定了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党委的主要任务是搞好调查研究,实行检查监督和思想政治工作,但不能代替厂长和包办行政事务。这本已成为实现企业内部党政分工的一个良好开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十分有利,却被“文革”派理论家斥之为“摆脱党的领导”“让‘走资派’篡夺企业领导权”“把社会主义企业蜕变为资本主义企业的工具”,进而把企业定性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的阵地”,要求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服从阶级斗争的需要。

第三,对经济体制改革正确观点的批判和否定。从50年代后期起,中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结吸收国内外经验教训,围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展开了理论探讨,曾提出一些有关改革经济体制的正确建议。但到“文革”时期,这些建议都遭到无情批判。

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的处境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事例。他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曾对改革中国经济体制问题,从理论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如:要在计划工作中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要注意运用经济杠杆,提高利润指标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要扩大并适当规定企业经营管理的权限,正确处理国家集中领导与企业独立经营的关系;要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并把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使用;等等。由于这些观点,孙冶方在“文革”前就受到不公正的批判,被扣上了“经济战线最大的修正主义者”的罪名。“文革”时期,他的理论观点更被说成是“修正主义的黑标本”,受到更加猛烈的批判。1966年8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批孙冶方的“理论”》一文。此后,许多报刊相继发表文章,对他进行“批判”。主要批判孙冶方主张把计划经济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基础上的观点,认为这是要使社会主义经济蜕化为资本主义经济;主张把折旧下放给企业,给企业相对的独立性,这被认为是鼓吹经济自由化,反对无产阶级国家对经济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主张用利润指标来“推动企业管理”,这被认为是妄图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把社会主义企业变成资本主义的企业等。

此外,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按劳分配原则的批判,也是很典型的事例。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了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认为,我国现行的商品制度、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等“资产阶级权利”,“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后来毛泽东接受“大跃进”中“一大二公”的教训,曾多次提出中国现阶段还要积极利用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还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中央一线领导人在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也据此提出了一些有利于经济恢复的新政策。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左”派理论家把这些社会主义经济原则作为必须限制的“资产阶级法权”加以否定,把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按劳分配原则污蔑为产生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基础。

上述“革命大批判”运动,不仅在理论上造成混乱,而且在经济上造成极大破坏,它使经济指挥和管理机构陷于瘫痪,一些正确的政策和规章制度遭到破坏,交通运输阻塞,煤炭生产下降,许多企业停工停产,陷入无政府主义状态。


一、“文化大革命”爆发的经济根源三、“文革”时期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