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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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述及,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始于1964年。最初由国家计委提出《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的初步设想》(汇报提纲),由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初步设想》提出,“三五”计划应当按照农轻重的顺序发展国民经济:第一,大力发展农业,基本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第二,适当加强国防建设,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第三,与支援农业和加强国防相适应,加强基础工业,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加产量,使中国国民经济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相应发展交通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科研,使国民经济有重点、按比例发展。

然而,由于当时国内外局势的变化引起毛泽东思路的变动,再加上他对计委工作的不满,中央决定换人、换班子、换思路重新制订计划。按照“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思想,1965年9月2日,由余秋里领导的新国家计委拟出《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这份提纲提出,“三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必须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内地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发展农业生产,相应地发展轻工业,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基础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建设;充分发挥沿海地区的生产能力,积极地、有目标有重点地发展新技术,努力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技术水平。

这份提纲根据毛泽东“建设规模不要搞大了”的意见,把“三五”计划期间基本建设的总投资额定为850亿元。计划初步设想,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财政收支各3050亿元。1970年工农业总产值为2700亿—2750亿元,每年平均递增7%左右。其中农业总产值700亿—750亿元,每年平均递增4%—5%;工业总产值约为2000亿元,每年平均递增8%左右。从立足于战争,准备大打、早打出发,提纲强调在“三五”期间一定要把建设重点放在三线,否则就会犯方针性错误。投资分配按地区分:用在三线地区的投资占全国的比例,西南地区约为208.3亿元,占24.5%;西北地区约为105.3亿元,占12.4%;湘鄂西地区约为19.5亿元,占2.3%。按部门分,用在三线地区的投资占该部门的比例,国防工业74%,冶金工业58%,铁道工业45%,电力工业40%,煤炭工业35%,石油工业30%,化学工业48%。

1965年9月18日至10月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国家计委将这个提纲提交会议讨论,获得通过。虽然由于“文化大革命”发生,并没有形成正式的“三五”计划,但以后几个年度计划,都是根据这时确定的基本方针去做的。11月13日,在全国计划、基建、财政专业会议期间,周恩来评价说:“这个计划,比较来说,搞得落实一些,更实际一点。同时,也把过去这十多年的建设初步总结了一下。所以,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计划。” (32)

1966年,“三五”计划开始执行。由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起点较好,国家计委曾经预想会提前两年完成计划任务。1966年4月,面对经济建设的大好形势,国家计委向中央提出修改“三五”计划草案的设想:大幅度增加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电力、石油、铁路的生产建设指标,把农业机械化搞上去,努力增加集体经济的积累来源。但是,一个月后爆发的“文化大革命”,打断了这个进一步蓬勃兴起大规模国民经济建设的计划设想。再加上1969年中苏边界的武装冲突,使“三五”计划在实施中遇到了很大干扰,前期计划完成情况不是十分理想。经过1969、1970年两年努力,直到1970年“三五”计划制定的各项指标才得以基本完成。

从最终执行结果看,“三五”计划时期,中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比较快。工农业总产值年增长率为9.6%,完成计划数的164%;工业总产值年增长率为11.7%,完成计划数146%。与此同时,国民经济的增长也经历了第一年的上升和随后两年的全面下滑,到最后两年增长又呈现剧烈波动的局面。但是另一方面,三线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改变了过去的工业布局,内地工业产值的比重上升,当然三线建设也存在投入巨大和效益偏低等问题。这一时期国防科技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突破,成功进行了中国第一颗氢弹爆炸试验,发射了第一颗科学试验卫星。


第三节 经济计划的执行效果二、第四个五年计划的制订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