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四个五年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四五”计划于1970年开始进行编制。1970年2月15日至3月21日,全国计划会议重点讨论了1970年计划和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8月23日—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在讨论“四五”计划纲要时由于受到林彪等人的干扰,全会没能讨论“四五”计划,只能将修订的“四五”计划纲要(草案)作为会议参考文件印发。
纲要(草案)增加了要求实行基建投资、财政收支和物资分配三大包干等内容。该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是狠抓战备,集中力量建设大三线强大的战略后方,改善布局;大力发展农业,加速农业机械化的进程;狠抓钢铁、军工、基础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建设;建立经济协作区和各自特点、不同水平的经济体系,做到各自为战,大力协同;大力发展新技术,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初步建成我国独立的、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促进国民经济新飞跃。
纲要(草案)规定“四五”时期的主要计划指标为:工业增长速度平均每年达到12.8%,1975年粮食产量达到6000亿—6500亿斤,棉花6500万—7000万担,钢3500万—3800万吨,原煤4亿—4.3亿吨,原油7000万—10000万吨,发电量2000亿—2200亿度,铁路货运量9亿—10亿吨;五年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为1200亿—1300亿元,大大超过“三五”计划850亿元的规模;五年财政收入为4000亿元。从这些指标来看,由于受到“文革”中“左”倾思想的影响,“四五”计划具有依靠高投资盲目追求高速度、以“战备”为中心、地区布局严重不平衡等特点。
“四五”计划开始执行后,遭到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加之经济建设中出现的突出建设重工业、提高指标等倾向,导致1971年国民经济出现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粮食销售量“三个突破”(即职工人数突破5000万人、工资支出突破300亿元、粮食销售量突破800亿斤;1972年,这三项指标分别达5610万人、340亿元、917亿斤)。
1973年7月1日,国家计委根据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对“四五”计划提出的意见,拟订了《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修正草案)》。该修正草案主要修改的部分是:适当改变了以备战和三线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思想,提出有重点建设内地战略后方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沿海工业基地的生产潜力,并且适当发展;把发展农业放在第一位,把钢铁的品种、质量放在第一位;经济协作区由十个改为六个。同时,还对一些计划指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四五”计划中1975年的主要指标是:工农业总产值4430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200亿元,农业总产值1230亿元。其中粮食5500亿斤,棉花5000万担,钢3000万吨,原煤4.4亿吨,原油7000万吨,发电量1900亿度,化肥3000万吨,棉纱1200万件,铁路货运量9亿吨。除工农业总产值指标调高了之外,其他指标都调低了。
“四五”计划执行时期,无论是国际环境还是国内环境,都与“三五”实施期间有所不同。国际上,美苏冷战格局发生变化,美国由于深陷越战泥潭,在冷战中处于守势,而苏联则迅速扩展其军事力量,处于攻势。因应这种国际形势变化,中国开始调整外交策略,加快了与美国接触。1972年尼克松访华标志着中美关系发生转折,中国与资本主义阵营的敌对状态大为缓解,中国的战备活动也走向缓和。在国内,“文化大革命”继续进行,政治斗争严重影响经济建设,经济秩序依然很乱。由周恩来、邓小平先后主持的经济整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倒退,但无法消除“文革”对经济建设的巨大冲击。
从完成情况看,“四五”计划实施期间国民经济增速有所减缓。1970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467亿元,工业总产值3124亿元,农业总产值1343亿元,粮食产量5690亿斤,棉花产量4762万担,铁路货运量8.9亿吨,原煤产量4.82亿吨,基本建设投资额1680亿元。如按原计划草案要求,这些指标都根本无法完成。而按修改后的指标衡量,工农业总产值完成计划数的101%,工业总产值完成计划数的98%,农业总产值完成计划数的109%,粮食完成计划的103%,棉花完成计划的95%,铁路货运量完成计划的99%,原煤完成计划的135%,基本建设投资额完成计划的116%。与之伴随,建成了一大批工业骨干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为中国建立完整、独立的工业体系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