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向东欧改革派思想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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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经济改革的对象已经明确了,即“统得过死”的计划体制。但是,在怎么改和改向哪里的问题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各种原因而难于确定,这使得改革的过程充满了探索性和不确定性。在这样的背景下,1980—1981年,两位东欧改革派经济学家,即波兰的布鲁斯(W.Brus)和捷克斯洛伐克的锡克(Ota Sik)的理论在中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布鲁斯是市场社会主义代表人物兰格的传人。他1979年末到1980年初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讲学,介绍了东欧改革的情况和他所提出的“内置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A Planned Economy with Build-in Market Mechanism)。在布鲁斯之后,社会科学院还邀请了曾在1968年“布拉格之春”时期担任捷克斯洛伐克副总理的锡克来华讲学,介绍他们在改革中的主要做法和他提出的“宏观计划、微观市场”的改革目标模式。布鲁斯和锡克的讲学,对中国学者有很大启发,使他们认识到:改革不是若干政策的无序堆集,而是从一种经济系统到另一种经济系统的转型。这就更加激发了国内学者研究改革目标模式的兴趣。

1979年4月,在江苏省无锡市举行了主题为“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的作用”的全国经济理论讨论会,参加讨论会的有300多人。会上提出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理论观点,包括: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肯定社会主义经济中市场调节的作用; (3)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起调节作用,竞争是其内在机制; (4) 企业是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主张逐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 (5) 对现有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管理体制需进行改革,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6) 总之,在经济活动中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扩大市场调节作用,按价值规律办事,是这次讨论会形成的主调,对中国启动市场化改革起了舆论呼应的作用。

通过无锡会议,中国经济学界实现了两个认识突破:一是突破了价值规律只在两种所有制之间才起作用的界限,认为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价值规律也起作用;二是突破了价值规律只起经济核算作用的界限,认为价值规律对国民经济也起调节作用。在中外思想的交流和探索中,当时中国政界、经济界和学术界对经济体制改革大致提出了四种可供借鉴的体制模式。

一是后斯大林时期的计划经济模式(改良的苏联模式)。以孙冶方、马洪、蒋一苇等学者为代表,形成了主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给予企业更大自主权的学派。这种与1965年苏联“完全经济核算”大体类似的想法,于是在中国得到了应用,促发了1970年代末首先在四川省进行、迅即在全国铺开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二是“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东欧模式”)。于光远、苏绍智等学者比较系统地汲取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经济学的成果,对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作了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介绍。在他们的倡导下,中国学术界出现了青睐兰格-布鲁斯(Lange-Brus)“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风气,中国改革界掀起了南斯拉夫热、匈牙利热,等等。三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二战结束以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国家采用威权主义的政府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办法,形成带有重商主义色彩的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运用其产业政策和“行政指导”对经济进行协调、规划和干预。这种体制模式对中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在改革开放初期,大批官员到日本和其他东亚国家考察,并对它们的经济体制、发展政策和政府的作用做了介绍,造成很大的影响。四是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欧美模式”)。许多理论界人士,特别是经济学家坚持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在市场上提供商品和服务;过多的政府干预会妨碍市场的有效运作并且滋生腐败。因此,他们更倾向于欧美类型的市场经济,即自由市场经济体制。

总体上看,80年代初期,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理论的影响下,“改良的苏联模式”和“东欧模式”一度占据舆论主导地位,而东亚模式则为部分官员所钟爱,欧美模式只有少数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所青睐。


一、经济理论上的拨乱反正三、胡耀邦推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