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去年麦收时,我坐在孙敬贤的孙子孙来雨的金牛牌收割机的驾驶室里体验生活。这是个身体高大、浓眉大眼的中年人。我望着眼前滚滚的麦浪,问他:“这片麦田有多少亩?”
“一百二十来亩吧。”
西南风热烘烘地刮过来,阳光灿烂,麦芒上闪烁着刺眼的光芒。收割机轰轰地前进着,绞刀在前边飞快旋转,将麦穗吞进肚腹,麦草从机器后吐出,褐色的麦粒哗哗地流进麦仓里。我用衣袖沾着脸上的汗水,感慨地说:“太棒了,人民公社时期天天盼望机械化,但总是盼不来,想不到分田单干后反倒实现了。”
“地块还是太小了,”他说,“来回调头,如果土地都能整成上千亩的大块,那效率就更高了。”
“你现在种了多少亩地?”
“二百多亩。”
“咱们村的土地,你一个人种了差不多五分之一。”
“叔,你离家这么多年了,还记得咱村里有多少亩地?”
“别的忘了,这个忘不了。”我说,“再说,我不是每年都回来好几次吗?”
“叔,你能不能跟县里的领导说说,蛟河农场那闲置的八百亩土地能不能让我种?”
“年轻人都往城里挤,现在各村种地的都是老头妇女,”我说,“你怎么这么爱种地啊?”
“我爷爷就是地主,外号孙半顷嘛。”
他的话引起了我的回忆,使我心中略感内疚,我决定,一定要帮助这个年轻人。
“农场那八百亩地是怎么回事?”
“听说是被市里一个领导的小舅子,十年前用每亩四百元的价格买走了。原说是要建什么电子工厂,但一直荒着,现在野草都长得半人高了,里边有很多野兔子,还有狐狸。”
“你要那八百亩地干什么?”
“种庄稼啊,闲着多可惜!”他说,“叔,你跟县里领导说一声,你的话他们肯定听。我接手那片地,一年种两季,春天小麦,秋天玉米,每年最少可以生产一百六十万斤粮食。”
不时有云雀被收割机惊起,它们冲上云天,在空中鸣啭。
收割机拐了一个弯,迎着阳光前行,他摘下墨镜,递给我,说:“叔,戴上墨镜。”
我说:“你自己戴,你在工作。”
“没事,我习惯了。”
“你对自己的将来,对这个社会,对农村,有什么想法?”我问。
“叔,你是不是想把我写进小说里去?”他笑着说,“俺爹说让我跟你少说话,说万一被你写进小说里可就倒了霉了。”
“别听你爹瞎说,”我说,“即便我把你写到小说里,你也未必会倒霉,也许还会走运呢。”
“俺爹说你当年把俺爷爷写进了作文,结果,让他天天挨批挨斗,差点把命搭上。”
“这是个历史的误会。”我说,“如果我早知道能惹出那么多事来,打死我也不会写那篇作文。”
“我很想学学那篇作文呢,”他说,“我上小学时,作文挺好。老师们号召我们向你学习。”
“你们老师是在误导你们,”我说,“你看你现在多豪迈!将来你把村里的土地都集中起来,你就成了农场主了
“什么农场主,”他说,“我好捣弄机器,喜欢一眼望不到边的土地,俺爷爷就爱土地,这大概也是遗传吧。”他又说,“俺娘也经常说你光着脊梁拾棉花的事儿,说你特别抗冻,别人穿着夹袄都打哆嗦,可你却光着脊梁唱歌。”
“我为什么光着脊梁拾棉花?那是为了节约衣裳,”我说,“我为什么唱歌?那是冻的,唱歌可以御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