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柏拉图式的爱 美与智慧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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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在古希腊文化中,爱与美两大主题有着难以割舍的关系。古希腊神话中的爱神厄洛斯(Eros)被认为是最美的。诗人赫西俄德在《神谱》中描写厄洛斯时说:“在不朽的诸神中数她最美,能使所有的神和所有的人销魂荡魄呆若木鸡。”书中描写的我们更为熟悉的另一位爱神阿芙洛狄忒(Aphrodites)也兼具“爱”和“美”的特征,全名是“爱与美之神”。

但在哲学家柏拉图[1]的笔下,厄洛斯却被描述为本身不美却很爱美的精灵,而且他认为在厄洛斯所追求的各式各样的美中,数智慧最美,由此他得出了“爱美”本质上便是“爱智慧”这一重要结论,这便是我们所知道的“哲学”(philosophia)一词的本义了;爱神也由此最终化身为了爱智慧的哲学家。

这样,悖论式地,外貌丑陋的苏格拉底由于其爱智慧的特征,似乎幻化为了通常被赋予了“最美”这一特征的爱神形象。在柏拉图看来,对智慧的爱是一切爱中最好、境界最高的,爱智慧的生活是最值得过的生活。通过这一讲,大家可以对古希腊文化中——特别是柏拉图著作中——爱与美的主题有所了解,从而理解我们通常所说的“柏拉图式的爱”(Platonic love)的由来及其爱智慧的精神本质。

美的哲学化

虽然在古希腊文化中爱与美这两大主题总是紧密相关,但我们在此有必要分别对爱和美进行考察。首先来看美这一主题。

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感知美的能力,对吗?一般来说,我们会觉得盛开的花朵美、某个人长得美(美人)、一幅画的构图和色彩美(美图)、一首歌的旋律美(美乐)、一篇文章的构思和行文美(美文)。我们甚至会说某种食物味美,称其为“美食”,还会说一个人的心灵美、某个地方习俗或政治美,所谓“美俗”“美政”[2]。

但是,大家有没有发现,我们用同一个“美”字形容的东西可以是迥然不同的,可以是一朵花、一道菜,甚至心灵、风俗和制度。这些种种不同的事物都被称为“美”的,用以形容它们的“美”的含义是一样的吗?“美”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你会怎么为“美”定义呢?

“金苹果”之争

事实上,古往今来,“谁/什么(最)美?”几乎是一个所有人都在意、关注的问题。它甚至会引发战争,正是关于谁(最)美的争论为特洛伊战争埋下了伏笔。大家都知道特洛伊战争的原因是特洛伊的王子帕里斯诱拐了斯巴达的王后海伦,但此事件如果再追溯的话,其源头就是“金苹果”之争,即关于“谁最美”之争。

奥林匹亚神系诸神中最著名的三位女神——智慧女神雅典娜、爱与美之神阿芙洛狄忒、天后赫拉都竞相争夺“金苹果”,因为它上面写着“献给最美丽的女神”。由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被认为是当时人间最美的男子,因而被指定裁决三位女神谁最美。三位女神为了获胜,向他做出了不同的承诺,分别是:赋予他智慧、使其拥有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赐予其权力。帕里斯最终选择了阿芙洛狄忒,并因此得罪了另外两位女神。

后来虽然阿芙洛狄忒履行承诺,使他获得了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海伦,却因此引发了特洛伊战争,并使他在战争中受到另外两位女神——雅典娜和赫拉的惩罚,雅典娜所护佑的希腊军队最终击溃了特洛伊,而帕里斯也因受伤不治而亡。这一广为流传的神话故事或多或少体现了在古希腊人的理解中,美是一个重要却棘手的难题。

在这个神话中,帕里斯选择了阿芙洛狄忒,实际上就是选择了海伦,即形体、容貌的美。如果是你面临帕里斯的难题,你会怎么选择呢?哲学家又会如何选择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来看看柏拉图会如何选择。

《大希庇阿斯篇》:“美的”与“美”的区分

《大希庇阿斯篇》(Hippias Major)的副标题就是“论美”,这一对话发生于苏格拉底和自认为很有智慧的智者希庇阿斯之间。苏格拉底提出了“什么是美”或者说“美是什么”这个问题,对此问题表示信心满满的希庇阿斯多次做出了回答。他首先说美就是漂亮小姐,接着又依次给出了美是漂亮母马、美丽的竖琴甚至好看的汤罐等回答。

的确,希庇阿斯给出的回答从人到动物到人造物,它们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却又具有某种共同之处,即它们都是美的。但可以说,希庇阿斯并没有准确把握苏格拉底提出的“什么是美”(what is the beautiful?)这个问题,而一直在“什么是美的”(what is beautiful?)这个层面上进行回答。

那么,苏格拉底到底追问的是什么呢?

应该说是一个更一般性的、更普遍的“美”,他把它称为“美本身”。

在他看来,“美本身”是一种更为根本的“美”,不同于我们可以无穷列举的、各种美的具体事物。关于美本身的追问根本不同于对“什么(东西)是美的”的具体判断。“什么(东西)是美的”与“什么是美”两个问题其实对应的正是具体美的事物与美本身的区分。

但“美本身”与各种具体美的事物并非毫不相关,苏格拉底认为,恰恰是“美本身”使得各种各样美的事物成其为美的:“凡是美的那些东西真正是美,是否有一个美本身存在,才叫那些东西美呢?”

由于能使各种具体美的事物成其为美,那么“美本身”必然不会是具体的某种美的事物:“我问的是美本身,这美本身把它的特质传给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你总以为这美本身就是一个年轻小姐、一匹母马,或一个竖琴吗?”

苏格拉底不断强调“美本身”使具体事物成其为美的特点:“我问的是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

美本身不仅使外表上看起来为美的具体事物美,还使哪怕外表上看不出美的事物美:“我们所要寻求的美是有了它,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犹如大的事物之所以成其为大,是由于它们比起其他事物有一种质量方面的优越,有了这种优越,不管它们在外表上什么样,它们就必然是大的。美也是如此,它应该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不管它们在外表上什么样,我们所要寻求的就是这种美。”

对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在苏格拉底看来,“美本身”仿佛类似一种元素式的东西,美的东西——无论在外表上看起来美或不美——都是由于包含了这个内核、这种元素,才得以成为美的。有了这种内核、元素,哪怕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花朵、动物、人造的雕塑、音乐等具体事物都可以被称为美的。

各种不同的美的具体事物在美的程度上存在等级差别,一些事物可能较之于另一些事物更美。赫拉克利特有一句名言:最美的猴子比起人来还是丑的。苏格拉底依据同样的道理在这里也说:最美的年轻小姐比起女神还是丑的。但他同时认为,对于“美本身”而言,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它不存在等级差别,它本身就是一种普遍的、永恒的、“不拘哪一种时境的美”。

在《大希庇阿斯篇》中,柏拉图虽然借苏格拉底之口发出了关于不同于具体美的事物的“美本身”的追问,并初步描述了其普遍、永恒、存在于“伟大的真实界”的特点,但实际上并没有得出什么建设性的答案。在此篇结尾处,苏格拉底的结论是诚实谨慎的:“美是难的。”但他没有放弃关于“美本身”的探寻,这一主题在《会饮篇》和《斐德若篇》中得以继续展开。

《会饮篇》:美的理念

柏拉图在《会饮篇》(Symposium)中更详细地说明了“美本身”的特征:不依赖于任何具体事物而永恒不变;是具体美的事物成其为美的根本原因;对于任何审美者而言都绝对美。

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的,不生不灭的,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还不仅此,这种美并不是表现于某一个面孔、某一双手,或是身体的某一其他部分;它也不是存在于某一篇文章、某一种学问,或是任何某一个别物体,例如动物、大地或天空之类;它只是永恒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永与它自身同一;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为泉源,有了它那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但是那些美的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有所增、有所减。

如果结合柏拉图哲学的核心范畴“理念”(eidos,英译idea,也常被翻译为“理型”或“理式”)来理解这段引文的话,可以说,柏拉图在此提出了“美本身”就是一种理念。这种观点将作为“美的本质”的“美”从具体美的事物中抽离出来,作为一种客观绝对、普遍永恒的理性形式。

在这种观点的观照下,一切具体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分有”了绝对的美的理念,但由于它们只是“分有”美的理念,因而本身并不就是绝对的美或美本身,这就解释了为何具体事物的美会有等级之分而并非永恒不朽。美丽的花会枯萎、凋谢,漂亮小姐的容貌和形体终会衰老、皱纹遍布、不再挺拔,但春去春来、花开花谢,美的理念却不因此而产生变化或消失。

不仅如此,在柏拉图这里,美的理念就如同几何学的公理、定理一样,具有绝对客观的特点。几何学的公理,如“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对于身处任何文化和时代、无论具有何种偏好的人而言都是没有争议的。对柏拉图而言,美的理念与此类似,也能解决关于美的问题的种种难题纷争。

一般来说,美是一个富有争议性的议题,一个人看来美的事物也许在另一人看来就不美。有人觉得花瓣层层叠叠、颜色艳丽的大朵牡丹是花中最美,而有些人可能觉得单瓣、颜色淡雅的小朵樱花最美。“肥环瘦燕”,某个时代的人觉得美的东西和样式,可能在另一个时代并不被认为美,时尚圈审美潮流的风向更是瞬息万变。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金苹果之争”为何如此难以裁定。如果现在进行一个关于世界上最美之人的裁决,可以料想的是,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被世界上所有的人公认为最美的,人们最多只能推选出自己所认为最美的人,然后依据票数进行裁决,即便如此,获得票数最多的人肯定也不会获得所有的选票、被所有人普遍承认为最美。

而在柏拉图这里,美的理念不会受到审美主观性的影响和限制,而是对于一切时代的所有审美者而言都是最美的,正如我们不能否认“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或者不能否认“1+2=3”那样。

《斐德若篇》:真实界

到此为止,很多人可能会纳闷说,对于具体的美的事物,我们是可以感知、把握到的。比如,看到春天团团簇簇的樱花,我们自然而然、不经思索就会产生美的感受,会情不自禁地感慨:“真美啊!”听到一首优美的旋律,我们也会自然而然产生共鸣,甚至跟着节拍哼唱、手舞足蹈起来。而美的理念是我们眼不能见、耳不能听,也触摸不到的,仿佛不是此世之物。

在柏拉图看来,确实如此,“美本身”的存在与美丽的花、漂亮小姐等事物不同,它并不存在于我们可以目见耳闻的感官世界,而存在于一个所谓“真实界”。柏拉图在《斐德若篇》(Phaedrus)中以形象的语言对“美本身”及其存在的那个“真实界”进行了描述。

这个真实界也被他称为“真理大原”或“永恒本体境界”,存在于天外,其中存在着“真实体”,这些真实体的特点是“无色无形,不可捉摸”。而“美本体”或者说“美本身”与“本然自在的绝对正义、绝对美和绝对真知”等一并存在于这个真实界。

如果是这样,我们怎样才能把握到美本身呢?在这里,柏拉图是在故弄玄虚吗?我们在开篇的时候就提到,古希腊人通常把美与爱两个主题紧密连在一起,美是爱的对象,是引起爱的原因,在柏拉图这里也不例外,他对美和对爱的探讨也都是紧密相连的:爱指向的是美。现在我们再转向爱这个主题,来看看柏拉图认为爱如何能够把握美的理念。

爱的哲学化

在古希腊日常用语中,关于“爱”的表达形式多样,主要体现为三个重要的基本词汇:“philia”、“agape”和“eros”。虽然都表示“爱”,但这三个词语却各有差异,各自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和语境。

下面我们先分别来看看这三种日常用语中的“爱”,然后再来看柏拉图如何把“爱”哲学化,使其成为一个永恒的哲学主题。

作为友爱的“philia”和作为圣爱的“agape”

在这三个表示“爱”的词语中,我们最为熟悉的可能就是“philia”(动词形式为philo)了,其本义为“兄弟之爱”,还常被翻译为友谊、友爱,有别于性欲之爱,同时它也不同于表示家庭成员之爱的“storge”。它是一系列现代英语词汇的词根,如我们所熟知的美国城市费城的名称“Philadephia”本义就是“兄弟之爱之城”;还有如表示“博爱、慈善”的“philanthropy”(love+humainity)、表示“爱乐团体、爱好音乐的”的“philharmonic”(love+music)都包含了philo这个词根。

“agape”一词也很重要,意指一种最高形式的爱,常被翻译为“圣爱”,包括神对人的爱,以及人对神的爱等,包含了一种普遍性的、无条件的爱的内涵。它在根本上不同于性欲之爱,也不同于意指友谊、兄弟之情或一般意义上的非性爱关系的爱(philia)。

后来,“agape”一词在基督教的经文和著作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其核心含义为“上帝之爱”,即上帝对人的爱。比如,在古希腊语的《圣经·新约》中,“神爱世人”(《约翰福音》3:16)这句著名经文中的“爱”就是用“agape”一词来表达的。同时,“agape”相应也指人对上帝的爱。总之,“agape”所表达的爱不同于或者说超越了人与人之间的爱。

作为肉欲之爱的“eros”

除了上述的友爱、圣爱之外,“eros”也是古希腊语中表达“爱”的重要词语。与其他两个词不同,其本义是性欲之爱,包含了浓厚的肉欲含义,偏重爱的感官性和欲望内涵。从今天的一系列英语词汇如erotic、eroticism、erotica中还可以看到这一词根所包含的肉欲本义。“eros”一词的本义来源于古希腊神话中的爱神厄洛斯(Eros)。赫西俄德的《神谱》不仅把厄洛斯列为最原初的一批神祇,而且就像我们在一开始讲的,他特别突出了其“最美”的特征以及由此而具有的强大感官冲击力:

最先产生的确实是卡俄斯(混沌),其次便产生该亚——宽胸的大地,所有一切(以冰雪覆盖的奥林匹亚山峰为家的神灵)的永远牢靠的根基,以及在道路宽阔的大地深处的幽暗的塔耳塔罗斯、爱神厄洛斯——在不朽的诸神中数她最美,能使所有的神和所有的人销魂荡魄呆若木鸡,使他们丧失理智,心里没了主意。[3]

在古希腊神话的一些旁枝中,厄洛斯有时被描述为男性,而且是爱与美之神阿芙洛狄忒的儿子。这一种形象后来在古罗马文化中变成了广为人知的爱神丘比特(Cupid)。文艺复兴时期一些画作的描绘塑造了我们对他的想象,现在他通常被联想为一个胖乎乎的有翅膀的小男孩,还经常冷不防地向人射出爱之箭,是连接爱的纽带的重要神祇。当人们说自己被丘比特的爱之箭射中时,表达的是关于爱的强烈感受体验,超出了理性的掌控。

爱能令人“丧失理智”是很容易理解的,很多人对此有过体验。比如美国电影《教父》(The Godfather)[4]第一部中有这样一个场景:阿尔·帕西诺饰演的小教父第一次见到后来成为他第一任妻子的那位美丽女子的时候,整个人一下子呆若木鸡,后来回忆起这种感觉时,他说:“像被雷击中了。”这个典型场景就很好地再现了赫西俄德所描述的爱神凭借“美”对人的感官的、超出理性预料和把握的强大冲击力。

柏拉图对厄洛斯的论证

“爱”也是古希腊哲学家感兴趣并多有讨论的哲学主题。比如,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家恩培多克勒将“爱”与“憎”解释为宇宙万物生成、变化的一对基本力量。在古希腊哲学家中,柏拉图关于“爱”的讨论可以说是最为详尽、影响最为深远的,其观念的深刻甚至使他的名字永远镌刻在了“柏拉图式的爱”这一广为人知的表达中。一个人即便从未读过柏拉图、对哲学毫不感兴趣,很可能也听说过“柏拉图式的爱”这个词,并大概知道它主要指一种不关乎肉体、不含肉欲的精神恋爱。那么,以柏拉图冠名的爱的这种特定含义从何而来呢?

其实,如果我们看柏拉图的相关讨论就会发现,他在展开关于爱的讨论时运用的恰恰是我们刚才看到的日常用语中用以表达肉欲之爱的“eros”这个词,而并非“philo”或“agape”。还未深入了解柏拉图思想的人可能容易产生质疑,因为人们会推想:不涉及肉欲的精神恋爱可能应该用包含了圣洁含义的“agape”来表达,或者至少应该用不包含肉欲之义的“philo”来表示。

那么,柏拉图在这里是否用词不当呢?或者说他是不是有特别用意呢?

我们现在结合柏拉图关于“爱”这一主题的两篇著名对话《斐德若篇》和《会饮篇》来一探究竟。《会饮篇》的主题就是厄洛斯。在这篇对话里,柏拉图发展出了一个关于厄洛斯的论证,得出了与一般人对于厄洛斯的性质和特征看法极为不同的结论。

首先,他指出,爱总是指向、针对某个对象的。

其次,他指出,既然如此,那么爱所指向或者说追求的对象就是其还没有得到的,也就是缺乏的。

由此,他指出,既然爱指向的对象是美,那么,爱就是缺乏美的,即不美的。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结论与以赫西俄德为代表的认为爱神本身就是美的甚至最美的观点已经迥然不同了。

接着,柏拉图说,如果神都是美的是一个前提,如果厄洛斯本身并不美,而只是爱美,那么就是说厄洛斯本身并不是神。

但这并非此篇关于厄洛斯性质特点的最终结论。柏拉图继续指出,虽然厄洛斯本身不美,但这并不等同于说他是丑的,不如说他是介于神与凡人之间的一种存在,他称之为“精灵”。

他借女祭司第俄提玛之口讲了一个关于精灵厄洛斯诞生的有趣故事:厄洛斯是在众神设宴庆祝阿芙洛狄忒诞生时,丰富神和贫穷神结合所生的,“因为他是在阿芙洛狄忒的生日投胎的”,所以“生性爱美”,又由于其父是丰富神,其母为贫穷神,因而他永远在贫乏中过活,但又想追求美和善,“在同一天之内,他时而茂盛,时而萎谢,时而重新活过来……可是丰富的资源不断地来,也不断地溜走,所以他永远是既不穷又不富”。

柏拉图试图借这个故事辅助他关于厄洛斯性质的论证,旨在说明厄洛斯本质上就是一种不懈追求美的动力和力量。

将美作为爱的对象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很多美的事物能直接激起我们的喜爱,比如美丽的花朵惹人喜爱,使人甚至忍不住要去折枝,试图“占有”这种美丽;美妙的音乐使人流连忘返、“三月不知肉味”;容颜俏丽的姑娘也常常追求者甚众。这些美的事物或人主要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使我们产生美的感受,刺激我们产生喜爱的情感。

但是,我们前面在讲“美”这个主题时已经看到了,在柏拉图看来,美有美本身(美本体)与具体美的事物的区别,而各种具体美的事物也在美的等级上各有不同。那么,在他说爱以美为对象时,以不同的美为对象的爱在他那里是一样的吗?他具体怎么看待针对各种不同美的“爱”呢?他赞同的是爱何种美呢?

爱美与爱智慧的同一

爱的阶梯

在柏拉图看来,美有不同等级,那么指向不同种类和层次的美的爱也不同,爱美有层次、境界之分。总的来说,指向感官可见的肉体美、形体美的爱层次不高,甚至会产生种种不良后果。

柏拉图在《斐德若篇》中对指向形体特别是肉体美的爱进行了反思批判。他突出了其肉欲内涵以及非理性甚至狂热的特征:“有一种欲念,失掉了理性,压倒了求至善的希冀,浸淫于美所生的快感,尤其是受到同类欲念的火上加油,浸淫于肉体美所生的快感,那就叫作‘爱情’。”

不难看出,这种爱与表达肉欲之爱的“eros”特征一致,而与“理性”和“求至善的希冀”相对立。在柏拉图看来,由于这种爱所指向的对象是肉体的美,而不是“心灵的修养”,因而爱的主体不关注对方的心灵和修养,只为攫取肉体上的快感,“设法从他的爱人方面取得最大限度的快感”,所以往往会导向不良后果,比如,为了自私地占有对方,阻止对方心灵的成长和人格、精神的独立;或者在对方的肉体美不再(或找到其他肉体美)的时候不再爱对方,甚至无情抛弃对方。

基于这种爱产生的种种负面效应,一种观点就对爱本身进行了全面否定,所谓“情人爱爱人,有如狼爱羊”。中国有首流行歌曲唱道,“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5],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预设了对爱的一种常见看法,把爱与许多负面的事情联想在一起,如过度狂热,死去活来,令人备受折磨,看似轰轰烈烈,实则难以持久。

柏拉图确实认为对肉体美的爱境界较低,但他认为并不能就此完全否认爱,或者说他认为被批判否定的应该是只专注于肉体美、形体美的爱。爱的境界是可以得到提升和推进的,提升的途径便是使爱不断脱离低层次的美,指向更高层次的美,其所指向的美越是高级,那么爱的境界就相应更高,而这种境界的最高级别便是指向美本身。

柏拉图形象地把针对各种不同美的对象的爱描述为一个“爱的阶梯”,从爱具体的美的形体到爱更抽象的美的行为制度,再到美的学问,从爱具体的美的事物一直上升到对美本身的爱。

通向爱情的正确道路是:从个别美的事物开始,为了美本身的缘故上升,从一个两个到所有美的形体,从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制度再到美的学问之时,最后达到只以美本身为对象的完美学问,认识最完美的美。

如果他依向导引入正路,他第一步应从只爱某一个美形体开始,凭这一个美形体孕育美妙的道理。第二步他就学会了解此一形体或彼一形体的美与一切其他形体的美是贯通的。这就是要在许多个别美的形体中见出形体美的形式。假定是这样,那就只有大愚不解的人才会不明白一切形体的美都只是同一个美了。想通了这个道理,他就应该把他的爱推广到一切美的形体,而不再把过烈的热情专注于某一个美的形体,就要把它看得渺乎其小。再进一步,他应该学会把心灵的美看得比形体的美更可贵,如果遇见一个美的心灵,纵然他在形体上不甚美观,也应该对他起爱慕,凭他来孕育最适宜于使青年人得益的道理。从此再进一步,他应学会见到行为和制度的美,看出这种美也是到处贯通的,因此就把形体的美看得比较微末。从此再进一步,他应该受向导的指引,进到各种学问知识,看出它们的美。于是放眼一看这已经走过的广大的美的领域,他从此就不再像一个卑微的奴隶,把爱情专注于某一个个别的美的对象上,某一个孩子、某一个成年人,或是某一种行为上。这时他凭临美的汪洋大海,凝神观照,心中起无限欣喜,于是孕育无量数的优美崇高的道理,得到丰富的哲学收获。如此精力弥满之后,他终于一旦豁然贯通唯一的涵盖一切学问,以美为对象的学问。

从这两段著名引文中可以看出,对柏拉图而言,在爱的阶梯中,只要人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那么他的爱的境界就会越来越摆脱对肉体、形体美的沉迷,走向越来越抽象的层面,越来越摆脱感官的束缚,变得融会贯通、越来越自由,使人“不再像一个卑微的奴隶”。

爱的顶峰:爱智慧

一个人不断努力,在爱的阶梯上不断上升,最终达到的最高境界便是爱“美本身”。柏拉图同时指出,位于这个美的阶梯顶端的美本身就是智慧,他说,“智慧是事物中最美的”。两千多年后的英国浪漫派诗人济慈(John Keats)所说的“真即是美,美即是真”实际上也就是概括了柏拉图的这种观点。

对智慧的爱具体有什么特点呢?

柏拉图认为,包括“美本体”“美本身”在内的各种真实本体,是感官所不能把握而只有理智才能观照到的,因为只有通过理性的抽象能力才能使人透过所有具体美的事物,把握到它们所分有的那个美的理念。对于“正义”等其他理念也是如此。

正义、智慧以及灵魂所珍视的一切在它们的尘世仿影中都黯然无光,只有极少数人借昏暗的工具,费极大的麻烦,才能从仿影中见出原来真相。过去有一个时候,美本身看起来是光辉灿烂的。

她在诸天境界和她的伴侣们同放着灿烂的光芒。自从我们来到人世,我们用最明朗的感官来看她,发见她仍旧比一切更明朗,因为视官在肉体感官之中是最尖锐的;至于理智却见不着她。假如理智对她自己和其他可爱的真实体也一样能产生明朗的如其本然的影像,让眼睛看得见,她就会引起不可思议的爱了。但是并不如此,只有美才赋有一种能力,使她显得最出色而且最可爱。

这样,爱美与爱智慧在柏拉图这里得到了统一,而爱神与哲学家也相应得以同一:“因为智慧是事物中最美的,而爱神以美为他的爱的对象,所以爱神必定是爱智慧的哲学家,并且就其为哲学家而言,是介乎有知与无知之间的。”

神本身就是智慧的,这是柏拉图视为前提的一个命题,而凡人没有智慧却自认有智慧和知识,因而不求知;哲学家则是介于神与人之间的:虽然并不像神那样已经拥有智慧,但却渴求智慧、执着于求知。

如此,作为爱智慧者的哲学家(philosopher)和厄洛斯(Eros)在本质上就变得一致了,或者说爱智慧的“philo”与日常用语中充满肉欲内涵的“eros”在此也变得一致了。值得一提的是,《会饮篇》甚至特别着力描述了这个爱智慧的苏格拉底的悖论式形象:一方面他相貌极其丑陋;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因爱智慧而与厄洛斯在精神上无二,极富魅力。

但这就涉及我们之前提出的一个问题: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对抽象的美的理念既然是通过理性来把握的,那么,为何柏拉图对这种爱还要使用日常用语中充满了肉欲意味的“eros”一词来表达呢?

我们知道,第一个用“哲学家”,即“爱智慧者”这一名称来称呼自己的人是毕达哥拉斯,他将哲学——爱智慧——的生活方式形容为一种“静观”的生活。毕达哥拉斯使用的爱智慧之“爱”正是“philo”,这与我们前面说的爱好音乐的、爱人类的词汇包含的词根相同。

柏拉图并非不熟悉这种用语习惯,他依然使用“eros”一词,其深刻之处在于:他一方面揭示了对美等理念需要理性的静观来把握;另一方面又揭示了爱智慧的迷狂、非理性特征,这就是他所谓的“爱情的迷狂”。

凝视本体的迷狂

之前我们已经看到,柏拉图在《斐德若篇》里反对专注于肉体美的爱情时,给出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认为有爱情的人、陷入爱情的人会像走火入魔一样,陷入所谓的“迷狂”,做出种种不理性的举动来,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困扰与不良后果。但柏拉图实际上并不否定“爱情的迷狂”本身,他否定的是那种专注于肉体美的迷狂。

他着手对“迷狂”进行了分析,指出迷狂可以是非常美好且给人带来益处的东西。他区分了四种迷狂,其中有比如诗的迷狂,指出这是使诗人创作出真正伟大作品的必要条件,因为单凭作诗的技艺,一个人不足以成为真正的诗人,作出好诗来。其实这里讲的诗的迷狂就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创作灵感”,它往往来去无踪,是理性难以把握的,但却是非常好的东西。特别是对于从事文学艺术创造的人而言,灵感的迸发常常使其突破构思上的困境,化腐朽为神奇,豁然贯通。诗的迷狂虽好,但柏拉图说,在所有的迷狂中,爱情的迷狂才是最高、最好的。

这种最好的爱情的迷狂是怎样一种状态呢?柏拉图解释说,美本体是灵魂中理智的那部分才能看到、肉眼无法看到的,灵魂看到了光辉灿烂的美本体便会陷入“爱情的迷狂”。

他形象地描绘了这种迷狂状态:又打寒战,又发高热,浑身发汗,“灵魂遍体沸腾跳动”,灵魂的羽翼因此开始生长,初生的羽毛穿透张开的毛孔,使人产生如同婴儿长出新牙时那种牙根又痒又疼的感受。

当得以长久顺利地凝视美本体时,灵魂的毛孔便张得比较开,灵魂的羽翼则能顺利得到滋润和生长,“于是他得到滋润,得到温暖,苦痛全消,觉得非常快乐”。

而当不能凝视美本体时,灵魂就失去滋润,灵魂羽翼的毛根干枯、毛孔窒塞,“灵魂遍体受刺,疼得要发狂”,但是只要关于美本体的回忆回到记忆中来,“他就转痛为喜了。这痛喜两种感觉的混合使灵魂不安于他所处的离奇情况,彷徨不知所措,又深恨无法解脱,于是他就陷入迷狂状态,夜不能安寝,日不能安坐,只是带着焦急的神情,到处徘徊”,而一旦再目睹美本体,他就又“享受到甘美的乐境”。

看似神秘,但这种爱智的迷狂对我们来说并不难理解。可能大家在专心致志、苦思冥想解出某道难题的时候,在那种豁然开朗的快乐感中或多或少对此有所体会。许多我们熟知的科学家就是在这种爱智的迷狂中做出了重大的科学发现。比如,阿基米德思考发现浮力定律(也以他的名字命名为“阿基米德定律”)的过程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爱智的迷狂,他一直茶饭不思、冥思苦想,乃至于在洗澡的时候陷入沉思,并因为澡盆中溢出的水而突然有了灵感,于是连衣服都忘记穿了,跳出澡盆狂喜大喊“尤里卡!尤里卡!”(意思是“找到了”)。

可见,理性的求知与激情、迷狂并非截然对立,智慧同样能激起爱智慧者的强烈的激情。而在柏拉图看来,这种迷狂与那种沉迷于肉体之美的迷狂不同,对智慧的爱是最可贵的、最高境界的爱,在强度和深度上都远胜于那种低层次的爱的迷狂。他笃信这种观照美本身、爱智慧的生活是最值得过的:

这种美本身的观照是一个人最值得过的生活境界,比其他一切都强。如果你将来有一天看到了这种境界,你就会知道比起它来,你们的黄金、华装艳服、娇童和美少年——这一切使你和许多人醉心迷眼,不惜废寝忘餐,以求常看着而且常守着的心爱物——都卑卑不足道。

当然,柏拉图也认识到,人的灵魂不仅有理性部分,还有非理性部分——特别是欲望部分,后者会干扰前者的爱智生活,他形象地把灵魂比作马车,驾车的便是良马“理性”与劣马“欲望”,良马听话而劣马容易受到肉欲的吸引,影响对整部马车的驾驭。他认为,为了灵魂能够顺利起驾,飞至高天,到达美本体存在的真理大原,并得到滋养和喜乐,人就必须使劣马听从良马的指引,即要以理性作为生活的主导。关于理性应当作为灵魂主导这一主题,在柏拉图的《理想国》(Republic)里还能看到更详细的展开,在此我们不再展开。

结 语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在柏拉图这里,美和爱实际上都被哲学化、理性化了。

一方面,他把感性意味极其浓厚的“美”哲学化为抽象的、只能用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的美的理念。另一方面,他把同样肉欲意蕴的“爱”哲学化为一种对智慧、对理念的理性认知。可以说,他把爱与美都理性化了,爱美与爱智慧在他这里得到了同一。

但让人更觉得饶有趣味的是,这并不说明他把爱美就变成了单纯的抽象静观,而是同时揭示了其中包含的“迷狂”、持久热烈的一面。在柏拉图看来,在这种意义上的爱美和爱智慧是最值得过的生活,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由此,我们便能更好地理解“柏拉图式的爱”一词的来源及其内涵了。它并非一种冷冰冰的爱,而是一种极为深刻而热烈的灵魂之爱、智慧之爱。将爱美归结为爱智,将厄洛斯塑造成哲学家,柏拉图的哲学体现了一种深刻的理性精神。这种强调理性主导的精神贯穿于后世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也对怎样的人生才值得过这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根本性问题做出了深刻回答,值得我们参考和反思。

(清华大学哲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武云)


[1]柏拉图常被视为西方哲学史上开天辟地式的人物,后世的哲学家对他的评价很高。比如20世纪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说哲学始于他、终于他;美国哲学家怀特海(Alfred Whitehead)说整个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都是柏拉图的注脚。作为第一个最重要的哲学家,他的著作与我们现在通常所看到的哲学著作有很大不同,采取的都是对话体的形式。柏拉图的对话一般都以其老师苏格拉底作为主角,在不同的对话中,苏格拉底与其他对话者往往就某一论题,如“美”“爱”“正义”等展开对话。文中所引柏拉图的著作皆依据朱光潜先生翻译的《柏拉图文艺对话集》(商务印书馆,2013)。——作者注

[2]如荀子:“无国而不有美俗。”(《荀子·王霸》)“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荀子·儒效》)——作者注

[3]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 神谱》,张竹明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第29—30页。

[4]美国黑帮史诗巨片,由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执导,改编自马里奥·普佐的同名小说,共三部。其中第一部由马龙·白兰度、阿尔·帕西诺等主演,于1972年在美国上映。

[5]歌曲《只爱一点点》,由巫启贤、方丽仪演唱,原为李敖写于1974年的一首诗。


第五讲 幸福的可能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第七讲 心灵难题 从机器人与丧尸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