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夜里,异国和煦的风静静地吹动着窗帘,那风总是让他在黑暗中看到许许多多的死亡的兆头。这是一个极其安谧的世界。远蒲穿上拖鞋踏着地毯走过去,轻轻地推开玻璃门,阔大的草地和夜半的苍穹就呈现在眼前。那天空是紫蓝色的、细小的地灯像夜明珠一样在丝草中闪烁。假如他顺着脚下的这排地灯穿过草地一直往前走,就可以到达湖边,白天里,那湖中游着许多黑天鹅。他没有换鞋子,他也不想出去,他在听。在草地的尽头,风声比这里要大一些,因为那边长满了高大的、不知名的乔木。那时他曾对这些树的色彩层次之丰富大为惊叹。房东夫妇昨日旅游去了,短时间不会回来,这幢空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了。不知怎么,他觉得那对年轻夫妇的出游是一个不祥之兆,他们事先也没通知他,临到上车了才匆匆对他说了几句。想起这件不好的事,他觉得身上有点冷。他将目光定格在草地的尽头,树林开始之处。忽然他听到了一种很怪的声音,像是有人(或野兽)在湖中涉水向他这个方向走来。他有点害怕起来,在这半夜三更,方圆几英里都无人烟,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他用力眨了眨眼,又将身子旋了一个圈,的确什么都没看到。然而他听到那个人(是一个人)上岸了,将枯叶踩出响声。风停了,乔木上头茂盛的叶子不再摆动。
那个人在他身后的房子里叫他的名字时,他的血都像凝固了似的。
“远蒲先生,你竟然连觉都不睡啊。”
他说话时就站在他刚才敞开的房门口,浑身湿淋淋的,白发在月光下闪出银光。
远蒲想,莫非这个人是从地下的湖里涉水而来?他是人还是鬼?尽管害怕,久违了的家乡的语言仍让他兴奋不已。
“你从哪里来?”他问。
“当然是从家乡来。我已经在这幢房子里住了半辈子了,直到去年,我才等到了你。”
“你等我干什么?”远蒲感到自己的声音变得毛骨悚然。
“这种事就不必去说它了。你既然来了,一切都好办了。我的名字是刘四。”
他走到右边的大门那里,掏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又将门反手关上了。
远蒲注视着楼上那些窗子,所有的窗子仍是黑洞洞的。这个刘四老头,他住在哪间房呢?刚才他又是如何进到他的房里去的呢?想到这里,他连忙进屋,将房间里的摆设细细打量一通。一切都还是原样,临睡前看过的书摊开在桌子上,脱下的衣服搭在椅子上,一点都看不出别人进来过的痕迹。但他刚才明明站在他的房门口,他根本不是从右边的大门那里过来的。远蒲在睡衣上头披了一件外衣又走到门口去,现在已经听不到风吹乔木的声音了。远处隐隐约约传来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车灯在草地的尽头像萤火虫似的一明一灭,是那些去城里狂欢归来的工人,他们都住在东边的农场里。刚来的时候,远蒲去参加过他们的节日庆典。那些人喝很多酒,像野兽一样咆哮,把他吓得腿子打战。平原上的那些玉米地也让他害怕,像无边无际的海洋,他一次也没进去过,他断定自己一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同房东夫妇一块从农场庆典会回来之后,他再也没去过农场了,一想起那次的事还心有余悸。然而去年夏天农场主来到了他家里。那是一个长着灰白大胡子,相貌威猛的汉子,脸上的表情就好像远蒲欠了他的债。他一落座椅子就呻吟起来,远蒲估摸着他大约不会少于一百三十公斤。他用很重的南方口音对他说,他打算从明天起每天给他送羊奶过来。远蒲连连表示了一通感谢,但是坚决地,毫不含糊地拒绝了他的好意的提供。汉子有点惊讶地看了这个瘦小灰黄的东方男子一眼,然后那眼光就逐渐变得阴险起来了。他含糊地说了句什么,站起身一脚踢开远蒲的房门,走出去钻进那辆吉普车,风驰电掣般地开走了。他的没有来得及抽完的雪茄烟扔在地上,远蒲拾起来一看,发现是一种没有牌子的烟,像树皮一样硬,他用力掰散它,烟叶里头就喷出一股浓烈的怪味,熏得他眼花耳鸣。他连忙扔了这魔烟,跌进藤椅里头喘了半天气才恢复过来。过了好几天房里还弥漫着那种味道,使他神志恍惚。因为有了这种事,远蒲对农场那边的那些人从来没什么好感,幸好他们也不大过这边来,那些工人只爱去城里饮酒狂欢,时不时地闹出些乱子来。
汽车的声音停止了,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当下。远蒲是去年年初来R国继承一位叔叔的遗产的,钱的数目很不小。叔叔在遗嘱里头对他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他这一辈子都要住在现在他住的这栋精致的木屋里,绝对不允许他离开这个县到异地乱跑。这栋三层的木屋并不是叔叔的财产,叔叔本人也从来没有住在这里,他却为了远蒲的到来预先租下了房子的整个一楼。虽然这个怪癖的叔叔做事不合情理,远蒲还是一板一眼地按他的要求行事。来这里之前,远蒲刚刚退休,他是一个老单身汉,在一个统计局里摆弄了几十年的表格。他从未见过这位亲叔叔,但是他的老照相簿里却有他的一张照片。叔叔照这张照片时还未出走到异国他乡,所以照片上的他只是一个土里土气的、身材细长的小伙子,手指间还赶时髦似的夹着一根纸烟。远蒲的父母在世时从不提起这个弟弟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每次都只用一种怀旧的口气笼统地谈到他给他们带来的麻烦。远蒲很早就得知叔叔是单身汉,后来他也一直是单身汉。叔叔似乎是个珠宝商,但有时父母又说他是个教授。他们的话给远蒲一种矛盾的印象。这个叔叔比他父母小了很多,那时他给他们带来的麻烦就是他总爱从家中出走,三天五天或一个星期,他一出走,远蒲的父亲就阴沉着一副脸,饭也吃不下了。当然每次他都回来了,而且若无其事的样子。最后一次出走发生在他三十三岁那年,他再也没有回来。又过了一年他才从异国他乡给哥哥写来一封信,但那封信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远蒲小的时候听人说,人一死他的照片就要变色,所以他经常将叔叔的照片拿到门口去端详。他以此断定叔叔还活着。他想问父母,为什么这个叔叔三十三岁之前一直在家里,他却一次也没见过?他一张口,父母就打断他说些别的事。去年年初,他下了飞机,坐出租车来到叔叔为他选定的住处,他对这地方的印象是如此的鲜明,以致整整一夜都兴奋得睡不着觉。他从未见过这么阔大的草坪,色彩层次这么丰富的乔木林,更不用说变幻莫测的、一眼望不到边的林中之湖了。他在湖边走来走去的时候,这仙境一般的风景就压迫着他,黑天鹅也变得可怕起来,它们在蓝天下的那种沉默让他觉得受不了。他几乎是逃了回来。吃晚饭的时候,房东夫妇招呼他到平台上去就餐。他们坐在三楼的玻璃房子里,吃的是香喷喷的烤鸡,音乐回荡着,美丽的夕阳照在桌子上,天空是柔和的橙红色。远蒲看着桌子那一头那位像雕像一般好看的男主人,看了几眼目光就发直了,他觉得他不像个活人。为了压制自己这种卑鄙的想法,他再也不敢抬头,匆匆地吃完自己那块鸡,就不礼貌地站起身往外走。正好这时男主人也起身去换唱片,远蒲听见他的脚步“笃、笃、笃”地响着,分明是木棍捣在地板上的声音。远蒲很少同这对夫妇交谈,倒不是语言上有障碍,远蒲来这里之前学习了很多年他们国家的语言,他之所以不愿意深入交谈,是因为心里害怕。第一天一起吃饭时的阴影始终萦绕在心头。后来他终于找了个借口从厨房将女主人做好的饭端到自己楼下的房间去吃了。
远蒲在屋前的走廊上踱了几个来回,又到大门那里去倾听了一阵,什么都没听到。白头发的家伙是怎么回事呢?莫非他一直住在汽车间边上的工具房里?远蒲来了这么久,可是从未发现这屋里有第四个人的痕迹啊。已是下半夜,虽说天空还是那么明亮,但一切声音均消失了,远蒲觉得他必须回屋睡觉了。他上了床,但一点睡意都没有,这个地方的美丽的风景仍在压迫着他,他的情绪同第一天到这里时一样强烈,却还更加复杂了。他想起自己先前的住处,那肮脏的居民楼一楼的一个两房的套间,外面成日里吵吵嚷嚷的,只要他的门一开,邻居养的鸡就跑进他房里来拉屎。夏天里,院子里的蚊子像敢死队一样,一巴掌可以拍死五六条命。然而那时他多么富有闲情逸致啊。他每天将水泥地抹得干干净净,傍晚时用杀虫剂赶走屋里的蚊子,然后关上门待在房里不出来了。有一个春天,他还居然雅兴大发,跑到郊外采了一大把杜鹃花回来插在水杯里。当他捧着花儿回家时,女邻居们像看怪物似的盯着他看。那是什么样的居民楼啊,院子里不要说树,就连草都没有一棵,麻雀也见不到一只。房间外面的水泥空坪里总是停着几辆破旧的摩托车,总有一个车主在搞修理,修一阵又踩一阵发动机,震耳欲聋的声音有时要持续到半夜。远蒲强迫着自己适应那种噪音,但有一天终于暴跳如雷了,就推开房门同那青年男子对骂起来,最后以那车主将他推倒在地为收场。受了这样的奇耻大辱后,竟然清静了好些天,过后又一切照旧了,而他的神经也更坚强了。他将耳朵埋进蓬松的枕头里,竭力去想象地处遥远的东方的那栋居民楼里那套房子里的情形。他想起了长年渗漏的自来水管,那管子上被他扎满了旧毛巾;从蒙灰的厨房窗玻璃向外看,总是看见那个凶恶的女人正在糊纸盒;碗柜里放着四只饭碗,三只菜碗,都是那种粗瓷的劣质品;卧房里一张很旧的平头床,床上是深色的碎花布被褥;床的对面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因为地面不平,书桌和柜子的脚下塞了一些木片。远蒲并不想回到他住了二十多年的那个地方,这种不由自主的怀旧也许只是为了忘记眼前的困难吧。如果不是叔叔多年里头的坚持,可能他就永远不会到这个国家来了。父亲去世的头几年,他真是感到无羁无绊一身轻。他正打算安排今后的生活时,叔叔就来同他联系了,并且从此咬住不放。当时整栋居民楼的人,包括附近的一些人,全都风闻了他有一个阔叔叔。一些人开始来拜访他,横蛮地坐在他家不走,开口向他借钱,借不到就向他写威胁信。他离开之前很是过了一段昏天黑地的日子,一直到飞上天空了还没有摆脱那种丧家狗的感觉。来到此地快两年了,他一直在辛苦的搏斗,想要获得某种正常的地位。他渴望同房东夫妇(他唯一可交结的对象)建立起一种真实的关系,渴望自己那双踩在丝绒般的草地上的脚给他一种踏实的感觉,他甚至渴望有个无赖在他门外修汽车,弄出从前那种噪音来。但他的渴望全落空了,得到的只是一次次惊吓,和越来越摆不脱的疑虑,其实没有人把他怎么样,他的恐惧只是来自他内心。
想到怀特先生和他太太不再在楼上,远蒲有一点点高兴,他心里打定主意起床后去楼上好好调查一番。自从他不同他们一起到平台上吃饭之后,他就很少到楼上去了。偶尔去那平台上溜达一下,下来时总是碰见怀特先生背对他站在走廊里看书,他觉得他是故意做出看书的样子。有一个春天里的早晨,他起得很早,一打开门,看见草地里开遍了各种颜色的小兰花,刚巧那天他情绪不坏,他就想去采些花来插在屋里。他撅着屁股在草坪里忙了一会儿,直起腰来歇一歇气,忽然,他发现怀特先生正朝他这个方向张望,他同一头棕熊一道站在平台上的玻璃门外,那头熊还用两条后腿立起来,将前爪搭在他的肩头,怀特则在通过望远镜看他。远蒲觉得这一幕太离奇了,怎么可能在这么雅致的木楼上养一头棕熊呢?他擦了擦自己的眼睛,用力再看时,人和熊已经一道消失了。远蒲回想起在走廊里碰见怀特在看书的怪事,不由倒抽了一口冷气,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上过楼。即使那头熊只不过是他们的宠物,远蒲觉得也不能掉以轻心。远蒲特别惊讶的是他们再也没让那头熊露过面,那么一个庞然大物,不知道如何做到不让它弄出一点响声来的。现在他们夫妇外出了,那头熊的谜底可以去调查清楚了吧。当然也有可能他们已提前将它寄养到别处了。经历了近两年之久的时间,这家人居然可以将一头猛兽和一名家乡的老头在远蒲面前隐藏得不露痕迹,这种事叫他怎么不害怕呢?他还清楚地记得他同怀特先生在屋后灌木林旁那次简短的交谈。怀特问他对养鹿有没有兴趣,他回答说没有;怀特又问他生过什么病没有,他回答说没有;怀特认为他在撒谎,就不理他,愤愤地用镰刀在灌木上砍;他连忙补充说,只是小时生过麻疹;怀特听了就扔了镰刀朝地上一坐,露出一口牙嘿嘿地笑。他觉得不便久留,赶忙离开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次对话很生硬,这一方面是语言上有点障碍,最主要的还是自己心怀恐惧。他不可能同这位先生建立起实质性的关系。
黎明前他昏昏地睡了一会儿,接着就被一声震天动地的枪响弄醒。他揉着眼坐起来,断定那枪声是从后院发出的,这判断让他浑身发起抖来。他扑过去将窗帘遮严实了,然后就进了浴室。他让热水冲洗着脑袋,似乎要将刚才听到枪响的记忆洗掉。穿上衣服之后,他觉得自己的胆壮了一些,他想,这是自己的家,怕什么呢?为了让自己镇定下来,他坐在沙发里头回忆昨天读过的《昆虫记》,那里面写到了萤火虫用麻醉枪刺杀蜗牛的事。这个美丽的令人毛发直立的故事给了远蒲某种启发。秋天的时候他曾在树林边上见过这些小东西们聚会的激情的场面,那真是令人流连忘返的场面。坐了一会儿,他就迈着有点愉快的步伐往厨房走去。他打开冰箱,拿出面包放进烤箱,他再去拿鸡蛋时,目光停留在冰箱里的储藏上头。大冰箱里头几乎塞满了食物,成品和半成品,都是怀特太太为他准备的,看来他们要旅行很长一段时间,这令他感到有点振奋。
舒舒服服地吃完早饭之后,他就蹑手蹑脚地上楼了。楼上有三间卧室,都没关上门,这似乎有点异常。他像做贼似的首先窜进了怀特先生的卧室。房里仅仅放了一张窄窄的木床,一个不知其用途的木架子,架子上堆着几块花岗石,那石头既不好看又没做任何加工。床上的褥子很薄,他一坐上去就坐到了木板上。因为挂着深色窗帘,房里光线幽暗,远蒲找了一会儿开关,然后打开了唯一的一盏灯,那是一盏很小的床头灯,挂在壁上仅仅能照亮枕头那一小块地方。相貌英俊如古代雕像的怀特先生原来住在如此严酷的房间里。他走到窗前,将窗帘拨开一看,他所看到的景象使他倒退几步,跌坐在地板上。他捧着头,不住地问自己:怎么啦,怎么啦,难道窗外不是蓝天草地吗?难道这不是他在下面时无数次瞻望过的怀特卧室的窗口?但是他看到的根本不是蓝天草地,而是那只棕熊。棕熊从下巴那里一直下去整个被开了膛,四肢被钉住,那颗血糊糊的心脏还在有力地收缩。远蒲怀疑自己被幻觉控制了。由此又想起早上那一声枪响,听见那声音时,他正在一个岩洞里凿石头,接着岩壁就垮下来了。如果真有人放枪,他的梦怎么会如此凑巧?他站起身来,打算往另外一间卧室里去。这时院子里又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枪响,这回他听清楚了,真有人在下面开枪。他回转身去关掉床头灯,他看见深色的窗帘在幽暗中可疑地抖动着。
怀特太太的卧室同样简陋。也是那种很窄的木床,也有一个木架子,上面放着一面小圆镜和一把梳子,唯一不同的是比怀特先生的房里多了一个小木箱,他猜想那里头可能放了女人的衣服。他好奇地打开箱盖,却发现里头什么也没有。房里没有床头灯,只有一盏小吊灯,他侦察了好久才找到开关,但是灯坏了,也许早就是坏的。他想,怀特太太夜里一定不读书,当他的眼睛终于适应了房里的幽暗时,他发现了床对面的壁柜。他打开壁柜的门,里头站着两个白晃晃的人形的东西,他顿时出了身冷汗。再定睛一看,原来是两个塑料人体模型,一男一女,都是老年人。女人的这种爱好比那男人养棕熊更令他不解。两年来,怀特太太在他的印象中总是衣着得体,气味清新,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她不怎么说多话,总在厨房里忙碌,一星期去一次超市购物,自己开车自己搬运,她做的苹果饼美味异常。远蒲坐在床沿上想,还剩下一间卧室没有侦察了,那里面有什么呢?
他来到过道里,立刻大吃一惊地看见这间卧室的门已经被人从里头关上了,他伸手推了推,纹丝不动。他想起了夜里遇见的那个老头,如果他住在这里的话,刚才开枪的又是谁?过道里反而比房里明亮,两头都有大的玻璃窗,窗台上放着花钵,一种十分雅致的阔叶的植物沿着窗子攀援上去,地板和楼梯扶手都露着漂亮的木纹。远蒲刚来时曾被这屋里富裕的氛围和高雅的格调大大地打动过,尤其是女主人那苹果一般的圆脸,脸上那对热情的绿眼睛,不止一次给他带来心灵的安慰。女主人爱花,不但厨房里摆了很多各色小花,这个过道里也摆了好几盆紫罗兰。他推开旁边那张门,这是起居室。起居室里同样十分简陋,一张大圆桌,许多硬靠背椅,两面墙都被书柜占满了,使这里看起来倒像书房。那些书全是用他所不知道的文字写成的。起居室里没有那么黑,他很快找到开关打开了好几盏灯,然后从容地打量起墙上的那几帧照片来。三个镀铜雕花镜框里是三位威严的老男人,一律留着长长的白胡子,一个瘦,一个胖,一个中等,他们的目光都十分严厉,有种使与他们对视者无处可逃的味道。远蒲看了他们几眼之后赶紧掉转了目光。他在椅子里头坐下来,双肘撑在圆桌上,下巴搁在手掌里,他需要好好想一想他所看到的事物。他刚一开始思想,立刻就变得瞌睡沉沉,干脆伏在桌上睡去。
一会儿便有人推醒了他。那人是农场主,农场主手里拿着从书柜里选出来的书,一边翻看一边绕着圆桌踱步。他的脚步太重,地板在他脚下抗议着。远蒲想,这个粗人手中拿着书是装样子的,那种奇怪的、看一眼都要头晕的文字,世界上有多少人懂得呢?他看见远蒲清醒了,就对他努努嘴,要他看门外。远蒲看见一头脏兮兮的黑山羊立在过道里,将一盆紫罗兰都踩翻了。农场主说这母山羊是远蒲上次问他要的。远蒲连连摇头,他就生气了,大骂远蒲是骗子,还将房东的书砸在地上,用靴子去踩。远蒲诧异地想:这个人怎么可以随便窜到楼上来?而且他还目无旁人地从书柜里拿书,就好像他也是这里的房客似的。农场主发泄了一通之后,脸色没那么难看了。他指着三幅照片中的那个胖老头问远蒲认不认得,远蒲说不认得。他就显出得意的神色对远蒲说,这三位老人的秘密都被他掌握着。大概他又突然觉得不屑于同远蒲谈论,于是收住话头,又到书柜里拿了本书翻弄起来。农场主的身上散发出浓烈的猪圈里的那种臭味,一会儿整个房里全是那种味道了。他拿着那本朴素的小书凑到远蒲面前,远蒲就皱了皱眉头。他那粗大的指头指着书上的一张图,远蒲看见一个男人的肚子上吊着一团秽物,那人的嘴是歪的。农场主说书上画的这个人是他的祖先,多年前在这个地方以相貌英俊著称。远蒲好奇地又对那男人多瞥了几眼,农场主觉察到了什么,赶紧将那本书拿开了,口里咕噜咕噜地自言自语。那只黑山羊在过道里造起反来了,远蒲听见它在往玻璃上头撞去,将窗台上的花钵弄得倒翻在地,怀特太太用工艺将其巴在玻璃上的树枝也坠落下来。
远蒲站在过道里时,黑山羊已经在那里笨拙地下楼了。过道里一片狼藉,墙上还溅了一些血迹,是那只羊于疯狂中弄伤了自己。农场主在他身后轻轻地说,这只羊在这里嗅到了祖先的气味。远蒲想去追它,农场主阻止说,不要管它,还说它受过很好的训练,会乖乖地待在厨房里,像它这样通人性的羊可是不可多得。它是在自由的环境里长大的,他从来不去训练它。远蒲只好将那些倒翻的钵子一一收拾好,弄得满头大汗,他觉得一个上午都被这该死的畜生破坏了。他收拾走廊时,看见原先紧闭的那间卧室门开了一条缝,但里头没有响声传出来。那个人在干什么呢?好不容易干完,他下楼到厨房去洗手。农场主还是坐在起居室看书。一进厨房他就松了口气,还好,那只羊没到这里来造反。刚才这场劳动把他累坏了,他从冰箱里拿了个冷面包,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一边啃一边听楼上的动静。他在心里嘀咕:农场主怎么还不离开?啃完面包,他走进自己的客厅。这间客厅他很少用它,他觉得它太精致,太奢华了。那些大大小小的丝绒靠垫让他觉得自卑。客厅里也是摆了很多钵花,平时都是怀特太太来浇水,不知怎么他们离开时竟没有嘱咐远蒲给花浇水,他们走得那么匆忙。巨大的玻璃窗前放了一架钢琴。紫红色的琴凳软垫闪烁着高贵的幽光。远蒲从未打开过琴盖。他小心翼翼地踩着银灰色的羊毛地毯走了一圈,然后在钢琴边上站住了。从落地玻璃望出去,草地尽收眼底,他看见右边的小路上停着农场主的那辆吉普车,那车里居然坐了一个工人,工人伏在打开的车窗口朝他的房子张望。远蒲想,农场主是有备而来。因为有点不好意思,他就在沙发里头躺了下来,免得那工人注意到他。楼上过道被弄得那么脏,这件事令他有点发愁,他打算下午再上去仔细打扫。但愿农场主赶快离开。但是农场主似乎在那起居室里安顿下来了,他听得见那人沉重的脚步。远蒲住在这里的两年中,农场主从未拜访过房东夫妇,但是刚才,他看见他对这屋里的一切都是十分熟悉的样子,而且来了就上楼,就打开书柜翻书,对书本里头那种奇怪的文字也很熟悉。那种神气倒好像他是这里的主人。远蒲下楼之后就没有见过那只山羊,它肯定是跑到外面去了,就算是受过训练,恐怕也不会待在厨房里的。远蒲刚想到这里,突然感到一个热乎乎的东西在弄他垂在沙发下的手,果然是那母山羊,它竟然像猫一样用舌头起劲地舔他的手背。他坐了起来,看见它已在羊毛地毯上踩出了一行污迹,远蒲简直要气昏了。他用双手推它,想赶它出去,它一动不动,反倒蹲下了。远蒲看着山羊固执的眼睛,于一刹那间明白了农场主所说的“它是受过训练的”是怎么回事。看来这个国家的羊同自己家乡的羊也是完全不同的。它不走,远蒲只好自己走。他在心里愤愤地骂着房东,走出客厅进了卧室,一把将门闩上。他横下心什么都不顾忌了,就让农场主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吧,这一切都只能怪房东他们自己做事鬼鬼祟祟,没有诚意,才导致了家里这样的局面。
他拉开窗帘的时候,看见刚才在车里的那个工人正大踏步往这栋房子走来,他手里提着一个灭火器。远蒲打了个冷噤,心神不定地坐到床上。听见那人上楼了,接着楼上就乱成一团,像是在厮打,有家具沉重地倒在地板上,他还闻到了木头烧焦的气味。他冲到门外看了一会,却又没看到楼上有明火。于是又惴惴不安地回到房里。他预感到这是一个要发生重大事情的日子,心底既渴望又害怕。由于无事可干,他就拿起床头那本《昆虫记》大声朗读起来:
“蜗牛乱动了几下流露出不安的情绪,接着一切都停止了下来,脚不爬行了,身体的前部也失去了像天鹅脖子那种优美的弯曲形状,触角软塌塌地垂了下来,弯曲得像断掉的手杖。这种姿势一直保持着。”
他的门被人从外头猛烈地捶击着。他起身开门,让进来一个满脸是血的人。是昨夜那老头。远蒲察看了一下他的伤势,看见伤口在头顶。他想为他包扎一下,他挥着手坚决不肯。于是血流下来,把远蒲房里的地毯也弄脏了。远蒲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躲在暗处袭击我的,不就是你这个白痴吗?我老实告诉你,我是不会离开的,你耍花招也没有用。”
他气愤地说,白胡子一翘一翘的,很是威慑人。
“那么楼上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呢?”远蒲迷惑地反问他。
“楼上正在发生大革命。”他冷冷地回答。“棕熊已经完蛋了,你不会不知道。他们想用这种办法来同我作对,真是打错了算盘。我夜夜听见他们坐在地板上呻吟,还用手捶打床板,就好像这种日子不知道何时才是个头一样。”
“谁?”
“还能是谁,你这个虚伪的家伙,你不是什么都看见了吗?我为什么要养那头棕熊,还不是为了随时给他们忠告。”
楼上惊天动地地响了一声,大约是巨大的书柜被推倒了。远蒲感到站在房子里面很危险,就跑到外面去,老头也同他一块跑出来,口里说着:“我姓乔,你就叫我老乔好了。”
远蒲在草地上走来走去,不知如何办才好。老乔说那辆吉普车的门开着,他们可以坐那车去一个地方,暂时避开家里的灾难。他催远蒲去房里拿钱,远蒲同意了。他的钞票都放在抽屉里的一个布袋里,因为他从不出门,所以也懒得去办信用卡,到了交房租伙食费时就从那布袋里拿。现在他飞快地换上外出的衣服,拿上那个布袋,又钻进厨房拿了一包火腿肠一包面包,就往那辆车跟前跑。老乔已经将车发动了,他一坐上去老乔就往前开,开到房子前面再掉头,这时老乔突然叫他赶快将玻璃窗摇上去,远蒲一边摇一边于惊慌中看见农场雇工朝这车子冲过来,他将身子张成一个“大”字拦在车前。远蒲注意到老乔的大脚果断地一踩油门,车子晃动了一下,一定是从那人身上压过去了。老乔手握方向盘木无表情地往前开。远蒲不住地偷看他,他不理解这个老头怎么连脸上的血迹都不愿擦一下,要是他这副样子进了城,不把人们都吓坏才怪。由于疲劳,远蒲眼前模糊起来,他把头往椅背上一靠就睡着了。路很平,所以他一直都没醒。
远蒲醒来时已躺在老乔的房间里。老乔果然是住在汽车间旁边的杂屋里。房里布置得很花哨,墙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儿童画,全部都是画的同一个大脸盘的胖小子,桌布和窗帘也是花花绿绿的,而他躺的这张床上竟然挂着一床家乡的麻布蚊帐。这床帐子因年代久远很多地方都已经破了,那些破洞都被老乔用红纸绿纸贴上了。远蒲不好意思地下了床,问老乔他怎么会躺在这里。老乔说,他们已经旅行回来了,路上他一直在睡,他以为他吃了安眠药,回来后为安全起见,他就将他拖到他房里来了。他又说,现在夜已深了,他不知道楼上那两个家伙会不会弄出事来,所以也不敢睡。远蒲记起白天的事,诧异地问老乔说,那个工人不是已经被压死了吗?老乔撇了撇嘴,说那种人是死不了的。趁着远蒲大吃火腿面包,老乔去外面看了看。
老乔回来时显得很紧张,他一进门立刻关了灯。
那一夜,坐在老乔的简易沙发里头,随着老乔那平静的叙述的声音,远蒲进入了一个毛骨悚然的故事,并且久久不得摆脱。老乔讲话的时候坐在一个矮矮的圆板凳上头,从远蒲所处的位置看过去,他很像那头棕熊。他丝毫不管远蒲的提问,自顾自地说下去,语气平淡,也不那么连贯。半夜里人很容易产生幻觉,远蒲被黑暗裹住,好几次都误认为面前的老乔是那头棕熊,一只说人话的熊。有时他踱到窗前,就看见楼上房间里的灯光照亮了院里的大柳树,说明那两个人还在楼上。老乔的故事长而又长,但他始终坐在那只矮凳上一动不动,远蒲大大地佩服起他的毅力来。因为他自己,总是一会儿就坐累了,又得站起来在屋里走动,就这样走一走,坐一坐,一直熬到了东方发白。那时他便借着微光凑近看了看老乔,这一看可不得了,他吓得绊倒在一把椅子上,又从椅子上摔到了地板上。老乔的头部先前受伤的地方裂开了一条很宽的缝,使得他的脸部好像要同后脑勺分裂成两块似的,但那黑洞洞的裂口却不见有血流出来。以下就是远蒲所记得的老乔和叔叔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