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美国的智慧 - 林语堂 >
- 第八章 自由
四、国家和个人
在某种很特殊的意义上来说,梭罗是个人的提倡者;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又是个人的辩护者。在康科德居民的眼中,这位隐居者行为十分怪异。夏日的一个上午,从日出到中午,他会一直坐在洒满阳光的家门口,全神贯注地思考问题,周围树影婆娑,有松树、山核桃树和漆树。直到太阳照射在他的草屋西面的窗户上,或是远处的公路上响起一辆游客的四轮马车的嗒嗒声,他这才意识到已是午后时分。他的目标是成为一根雪松木桩,浑身潮湿、阴冷,青苔渐渐爬满全身,他愉快地享受着苔藓轻柔的撩拨。此时,他俨然一名印度瑜伽修行者,或是庄子一样的圣贤,头顶筑有鸟巢,腋下生长着垂柳。梭罗曾经发表过许多极其出色的言论,其中的一条出自于他在1856年12月6日写给哈里逊·布莱克的一封信。在信中,他说道:“……一般情况下,我认为如烟的往事像篱笆桩一样可以不必过分关注……那么,如果我变为一根雪松木桩,难道我不能满意吗?如果我变为雪松木桩而并非栽下木桩的农夫,难道我不愿意吗?难道我不愿意成为向农夫传道的使者吗?难道我不愿意拜访栽满木桩的天堂吗?我觉得自己一定会喜欢那个地方。可是,我不会在乎自己是否会在那里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大树,枝繁叶茂,开花结果。”对于普通意义上的美国智慧来说,梭罗的思想表现得有点偏激了。梭罗曾写过一篇关于“日厨镇”的随笔,当时作为编辑的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果断删除了其中的一行文字:“它(松树)和我一样是不朽的,它也许会进入更高的天堂,矗立在我的头顶。”69
在邻居们的眼里,梭罗和他那个时代的许多古怪的人——改良派、社会主义者、业余预言家、催眠术师、颅相学者一样,处在“精神错乱的边缘”。他生活的那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思想的信徒,正如树林里随处可以见到浣熊和花栗鼠一样。然而,梭罗却一直在深入探索生活的本质。达尔文努力证明的是人类的动物血统,而爱默生和梭罗正通过直觉的超验方法试图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密关系。尽管邻居们觉得梭罗是个怪人,他很清楚自己在快乐地生活着;他知道,从早晨到中午一直坐在松树林里,或是主持一个个黑果木聚会,正是人类需要的生活方式。既然他在内心里已经坚定了这一绝对的信仰,他自然而然地就会认为如烟的往事像篱笆桩一样可以不必过分关注。因此,当爱默生宣称个人与国家平等、与教会平等、与其他任何人平等,正如两个主权国家彼此平等一样的时候,梭罗的主张更深入了一步,他对事态的看法可谓高瞻远瞩:“我不希望与任何人任何民族发生争执。我不希望把头发分开,拥有左右区分鲜明的发型,或者把自己的仪容整理得比邻居显得光洁。可以这么说,我甚至找到了一个理由必须遵守这片土地上的法律。其实,我非常乐意遵守这些法律……从较低的立场上看,宪法虽说存在各种缺陷,但却符合民众利益;法律和法院庄重威严令人敬畏;即使现在这个国家,这届美国政府,在许多方面也受到民众的敬仰;还有其他几件难得的事例令国民感激,不少作家都曾对此作过精心的描述。但是,从一个稍高的立场上看,我已经在前文对上述事情作过专门讨论;从更高的或是最高的立场上看,又有谁会对这些事情发表看法?或者又有谁会认为它们值得大力关注值得用心思考?”(《非暴力反抗》)
因而,梭罗对于现代人的重要性体现在,他认真、诚恳地提出了一个主张,即个人比国家重要。他的这一主张清晰而强烈,宛如一阵嘹亮的号角声。他所感觉到的并非一种特异反应,而是一个与美国人的本能相符合的基本事实。和这类本能相反,如今的很多人常常忘记这一事实。他将自己的理论付诸于实践。他拒绝效忠于马萨诸塞州;并且,当《逃亡奴隶法》激怒他的时候,他“从容地对马萨诸塞州宣战”。当黑人伯恩斯被逮捕并重新沦为奴隶时,他默默地计划要“颠覆马萨诸塞州”。有一次,在一名牧师的支持下他拒绝缴纳税收,并准备蹲监狱,但“不幸的是”,有人替他交了税。于是,他随后干脆拒绝缴纳一美元五十美分的人头税。一天上午,他去一个修鞋匠那里取鞋,在路上,他被逮捕了,然后被投进了监狱。由于再次有人替他交税,他只在监狱里待了一夜。第二天上午,他继续前去取鞋。穿上修补好的鞋子后,他和一群人一起赶往两英里外的一座最高的山岭参加黑果木聚会。在那里,“再也不用受到马萨诸塞州的束缚”。
梭罗一向特立独行。他的所作所为具有鲜明的个人特征。然而,在他自愿入监一夜的行为背后蕴涵的真理具有前瞻性。正如亨利·塞德尔·坎比(Henry Seidel Canby)所言,他“为永恒”制定法律。下面一段文字是关于美国民主极为重要的一则声明。
一个国家只有逐渐意识到人的个体拥有强大的自主权,
它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自由、文明的国度。
——亨利·大卫·梭罗
现在的政府当局,即使我愿意服从它——我乐意顺从比我懂得多做得好的人的意志,在很多情况下,我甚至也情愿听从说的做的比我差的人的意见——它也是一个有缺陷的政府;从完全公正的角度来看,它必须要得到受管辖人民的拥护和赞成。它对我的人身和财产并没有绝对的管辖权,它所控制的范围只是我所认可的事情。从大权独揽的独裁专制到受到限制的君主政体,从受限的君主政体再到民主政治,整个进程中越来越体现出对人类个体的真正尊重。即使是那位中国哲学家70也明智地认为人的个体是管理国家的基础。我们所了解的民主难道是改善政治体制的最后一个可能的因素吗?难道我们的努力不能再进一步以便促使人权的明确化和制度化吗?一个国家应当逐渐意识到人的个体拥有强大的自主权——这是国家的一切权力产生的基础——并且不同的个体应当运用不同的方式去对待,只有这样,它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自由、文明的国度。一个国家最终可以做到对待任何公民都不偏不倚,把每个人都当做自己的邻居去看待;假如有几个公民的生活方式不符合这个国家的一贯要求,他们既不干涉国政,也不受到它的约束,而他们却履行了邻居和同胞的所有职责,那么,这个国家并不会认为他们的做法有损于它的安定团结。我一想到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心里就欣喜万分。一个国家若能孕育出这样的果实,并容许它在成熟时尽快脱离母体,这个国家的体制将很有可能变得更加完善,更加值得称颂。同样,我只是想象着这些情况,但目前它们却尚未发生。
[《非暴力反抗》]
美国很少有人像梭罗那样“喜欢蝗虫而不喜欢讲道”,所以,美国也很少有人能够领悟并效仿他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然而,梭罗的确在印度有一个门徒,他的身份丝毫不低于圣雄甘地。东方人总是比美国人更容易理解梭罗的思想,因为梭罗的思想更接近于东方人的价值标准。梭罗从印度本土就汲取了许多思想养分。
在各个民族思想的交流和融合过程中,梭罗对甘地的影响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1841年,在爱默生的家里,梭罗读完《麦努的律法》后写道:“《考鲁加评注的麦努律法》这一标题对我来说具有很强的冲击力,它仿佛扫平了整个印度斯坦平原;当我的目光停留在那边的桦树、水中的太阳,或者树木的阴影上的时候,我的眼中似乎预示着所有这些现象的规律。”他于1845年进入森林,于1847年离开。1849年,他写出《对政府的反抗》(《非暴力反抗》)一文。1907年,大约六十年后,甘地在南非读了这篇文章。梭罗的传记作家亨利·S.索尔特(Henry S.Salt)曾对甘地做过采访,作为答复,甘地写道:“我第一次接触到梭罗的作品是在1907年,或者更晚一些时候,当时我正处于非暴力反抗斗争的最紧张阶段。一个朋友推荐给我一篇关于非暴力反抗的文章。它留给我的印象颇深。我翻译了其中的一部分,发表于在南非出版的一份杂志《印度舆论》上。后来,我成为该杂志的主编,就大量地节选这篇文章的内容。文章写得很有说服力,也很真诚,我觉得有必要对梭罗作更多的了解。于是,我开始浏览你写的关于他的生平介绍、他创作的《瓦尔登湖》以及其他的随笔。所有这些作品都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愉悦感,我从中获益匪浅。”71
甘地不仅仅是瑜伽修行者;他认为,思想上的真理,如若是真理的话,甚至可以应用于政治领域。宗教和政治的分裂是美国习俗中很奇怪的一种现象,可在印度并不存在。因而,甘地借此组织并发起了在世界范围内意义重大的非暴力运动。
我认为,正是《非暴力反抗》一文中下述若干段文字影响了甘地的思想,并引导他得出自己的结论。它包括下面几部分:(1)藐视法律;(2)不流血的“和平革命”;(3)不仇视法律代言人;(4)作为抗议与修正错误和非正义行为的手段,一个民族集体进入监狱的观点。
我清醒地意识到,在马萨诸塞州……如果有十个人,他们十位都是诚实的人——哪怕只有一个诚实的人……真正地消除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社会关系,并因此而被抓进县监狱……
——亨利·大卫·梭罗
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一系列非正义的法令。我们是否需要心甘情愿地遵守它们?还是努力地修订它们,然后继续遵守它们,直到我们取得成功?或者说我们是否可以马上去违反它们?……
假如非正义行为是政府机器正常磨损的必然产物,就随它发展吧,随它发展吧;也许它偶尔会越磨越光滑,但最终这台机器必定会老化、瘫痪。假如非正义行为完全为了自身的需要配备有弹簧、或滑轮、或绳索、或曲柄,那么,你也许会认为这种行为可能并不比罪恶更具有危害性;但是,假如非正义行为的本质决定你成为针对另外一个人的非正义行为实施者,那么,我认为就应该冲破法律的樊笼。让你的生命成为阻止机器磨损的反摩擦力。无论发生任何事情,我都必须确保我自己没有去做那些我所谴责的不义之举。
我毫不迟疑地认为,自称为废奴主义者的那些人应该马上取消对马萨诸塞州政府在人力财力上的全部支持。他们应尽快建立一个多数人专制的政府,这才不会因为受到州政府的太多影响而改变立场。我认为,他们的观点和上帝的旨意保持一致就足够了,而无须等待多数人专制政府的诞生。另外,只要一个人的看法比他的邻居们显得更加合理,他就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多数人专制的政府。
我作为一名纳税人,一年一次——不再有第二次——与这届美国政府,或者它的一个代表即马萨诸塞州政府,直接地面对面地打交道。这是像我这种处境的公民必须与政府打交道的唯一可能的方式。这一政府因而就十分清楚地表达出自己的意愿:认识我了吧。探讨这一政府机制是否合理,表达你对它的不满和怨恨,最简单的、最有效的、对于现在的事态发展必不可少的方式,就是拒绝承认这一政府。我的邻居是一位政府税务官员,他正是那个我要打交道的人——毕竟,我只能和一个人而不是他手里的羊皮纸文件去据理力争——而且,他是自愿决定成为政府代表的。作为一名政府官员,他如何才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社会定位和所作所为呢?他不得不考虑他是应该把我,他的邻居,他尊重的一个人视为他的邻居、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还是觉得我是一个疯子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人;他不得不搞清楚他是否能够不采用和他的行为相符的较为粗鲁、暴躁的念头和语言就可以克服困难,与邻居和睦相处。我清醒地意识到,在马萨诸塞州,如果有一千个人,一百个人,我所认识的十个人——他们十位都是诚实的人——哪怕只有一个诚实的人,不再拥有奴隶,真正地消除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社会关系,并因此而被抓进县监狱,那么,美国奴隶制度才称得上真正废除。这里,有一点很重要:不要因为开始时的进展很小而觉得前途渺茫。只要是合理的事情,曾经做过一次,就永远做下去。然而,我们却更喜欢夸夸其谈,这似乎是我们的使命。改革的结果是,上百家报纸公开发行并服务于民众,而竟然没有一个人为民众服务。假如我那个令人尊敬的邻居,国家的一名特使——他天天待在会议室里试图解决人权问题,而不必面对卡罗来纳州监狱中的犯人的示威——打算让马萨诸塞州的犯人参与静坐示威,那么,马萨诸塞州——它非常急切地要把奴隶制的罪孽转嫁于相邻的卡罗来纳州,虽然在目前的形势下,卡罗来纳州发现马萨诸塞州之所以与它争吵只是由于后者的不友好行为——及其立法机关不会完全等到第二年冬天才考虑这一问题。
在一个不公正地囚禁任何人的政府管辖之下,对于一个正直的人来说,他的归宿依然是一座监狱……少数派服从多数派的意志,他们没有自己的任何权利,因而他们甚至连少数派都称不上;然而,当他们的力量凝聚在一起时,他们是非常强大难以阻挡的。假如摆在一个国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把所有正直的人士关进监狱,另外一条是停止战争废除奴隶制,那么,它会果断地选择其中正确的一条路线。假如有一千个公民打算不缴纳税金,这显然不是一种暴力、流血的做法;而缴纳这些税金,反而会造成国家实施暴力和无谓流血的后果。事实上,如果真的有人用不缴税的做法来反抗政府,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平革命。有人曾经这样问我:“可是我该怎么办呢?”倘若那位税务官员,或者任何一位其他政府职员,也这样征求我的意见,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真的希望做点实际的事情,那就辞掉你的政府工作。”如果政府职员拒绝效忠国家,并辞掉自己的职务,那么,和平革命就宣告成功。但是,诸位也可以想象一下另外一种流血的局面。当一个人的良知受到伤害的时候,难道没有鲜血在流吗?这样的伤害促使一个人真正的英勇气概和不朽精神迸发出来,他流血是为了死得其所、永垂不朽。现在,我看见这样的鲜血正在奔流……
我已经六年没有缴纳人头税了。因为这个缘故,我曾在监牢里度过一夜。我站在那儿,环顾着监牢里的一切,两三英尺厚的坚固的石板墙,一英尺厚的木铁门,透进微弱亮光的铁格子窗户;我一边思考,一边禁不住为监狱管理人员的愚蠢行为而感到震惊,他们竟然把我看做纯粹的血肉之躯关起来。我不知道他们最终是否意识到他们为我选择了一处供我沉思的最佳居所,他们也许从未想到利用我做些对他们有益的事情。我深知,假如在我和我的同乡人之间竖立着一堵石墙,那么,在我们面前就会出现一堵更难攀登或穿越的墙,直到他们渐渐能够和我一样自由。
在监牢里,我丝毫没有被监禁的感觉,牢房的石墙似乎是石料和灰泥的巨大浪费。我感到,在所有的同乡人中,好像只有我一个人上缴了税金。他们显然不知道如何对待我,他们的行为与缺乏教养的人没有什么区别。每一次恐吓我或者恭维我,他们都大错特错,因为他们以为我主要关心如何走出监牢。看到他们如此辛苦地锁上牢房的门,我不由得笑起来。我一个人待在牢房里,思想的野马自由地驰骋;这些思想毫无阻碍地跟随着他们出了石墙,对他们来说,这些思想才是真正的危险因素。他们无法控制我的思想,于是就决定惩罚我的肉身;正如一群调皮的男孩子,他们要是抓不住他们所怨恨的某个人,他们就虐待他的狗。我意识到,这个国家还不够睿智,它就像一个生在富贵人家的寂寞女人一样胆怯,它分辨不清谁是朋友,谁是仇敌。我对它失去了最后的一丝敬意,我可怜它。
[《非暴力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