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在历史文化中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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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侠”,正式见于传记的,是从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游侠列传》开始。但是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首先引用韩非子的话:“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从法家的观点看来,“二者皆讥”。也就是说,韩非对于儒与侠两种人,都有讥评而极不同意。但是单以侠义的精神和侠义道的史实来看,所谓侠义的作风,实渊源于儒墨两家思想的互相结合,尤其偏重于墨家的精神,而侠义道发展的事实,却上承战国时代的六国养士,下接隋、唐的选举制度,与明、清以后的特殊社会的形式。但司马迁最初所称的“游侠”,并非纯粹以个人的尚武见长。以个人的武技与侠义合并而成为后世的“武侠”,应当说是《史记》中“刺客列传”的作风与“游侠”精神互相结合的事迹。唐、宋以后,由于禅与道的影响,中国文化的发展,处处进入艺术的境界,而不再是秦、汉时代的情形。所以对于文学的造诣境界,便称之谓“文艺”。对于武功技击造诣的境界,便称之谓“武艺”。明、清以后,文有文状元,武也有武状元、武进士、武举人、武秀才等科第。而且民间迷信科学,甚至有认为文状元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武艺超群的武状元,或古代武功高强的大将,也就是武曲星下凡。于是,宋明以来的“历史演义”小说,充满了这种观念,而普遍灌输,影响到各阶层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