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中大地震
明代陕西历史的分期,与全国范围内的明史分期有所不同。隆庆、万历年间虽然明朝无论在政治、经济、社会还是在边情方面都已出现了若干败象,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南倭北虏”问题的基本解决与缓解,江南地区工商业的繁荣与市场网络的成长,海禁的松弛,张居正改革的实行,以及正德年间流民起义风潮的过去,整个明王朝仍能给人以一种太平盛世的印象,因而明史研究者一般都把这一时代视为明中期或中后期范围之内。
但陕西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僻处内地,“平倭之役”并无太多的影响,也没有出现如江南那样工商业大发展、新因素不断涌现的“万历盛世”,在缙绅势力相对并不很强、国家—小农关系相对重于田主—佃户关系的封建制度关中模式的背景下,张居正改革一类的变动在陕西也没有像在全国那样重大的意义。因此,进入嘉靖以后,明朝在陕西的统治衰败之象远比盛世气氛为突出,走下坡路的趋势日益明显,并且直到明末这一趋势并无改变。这与张居正改革前后明朝在全国范围的短暂但却明显的中兴势头显然不同。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从嘉靖以后,明朝在陕西的历史就已进入了它的后期阶段。
虽然天人感应之说是无稽之谈,但在我国封建时代,“天灾人祸”之间的关联却是明显存在的:自然界的灾变加剧了社会危机,而社会制度的衰败也会造成社会抗灾能力下降,使成灾频率与灾情都有加重的趋势。因此,在陕西,明朝统治进入后期的标志,可以以这一连串恶性循环的起点为标志,它就是在自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嘉靖年间的关中大地震。
明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556年元月23日)午夜,关中东部、中部地区人们正在梦乡之中,“近古以来书传所记未有之变”突然降临了。据当时在省城西安的人士描绘:
是夜予自梦中摇撼惊醒,身反覆不能贴褥。闻近榻器具若人推堕。屋瓦暴响,有万马奔腾之状。初疑盗,继疑妖祟,俄顷间头所触墙轰然倒矣,始悟之:此地震也。见月色尘晦,急揽衣下榻,身倾如欹如醉,足不能履地焉。家南有空地,从墙隙中疾走,比至其处,见母暨兄及弟侄咸先至,无恙,曰:“急号呼汝,汝不闻耶?”盖其时万家房舍一时摧裂,声杂然塞耳,都不闻也,矧号呼哉!
时四更余,势益甚,声如万雷,可畏!迨五鼓,少定,始闻四邻远近多哭声矣。……比明,见地裂横竖如画,人家房屋大半倾坏,其墙壁有直立者亦十中之一二耳。人往来哭泣,慌忙奔走,如失穴之蜂蚁然。过午,人俱未食。盖炊具顿毁,即谷面之类,皆覆土埋压。……四乡之外,村居被祸者,幸奔入省城暂避。至如穴居之民,谷处之众,多全家压死,而鲜有脱者。[1]
地震过后,关中大地已面目全非。“川原折裂,郊墟迁移,或壅为岗阜,或陷作沟渠。山鸣谷响,水涌沙溢。城垣、庙宇、官衙、民庐,倾颓摧圮,十居其半。”“其事变之异者:或涌出朽烂之舡板,或涌出赤毛之巨鱼,或山移五里而民居俨然完立,或奋起土山而迷塞道路。其他村树之易置,阡陌之更反,盖又未可以一数也。”[2]
当时人们即已发现大地震的震中在关中东部的潼关一带。如时人秦可大说:“震之发也,盖自潼关、蒲坂(即潼关黄河对岸之风陵渡)奋暴突撞,如波浪愤沸,四面溃散”,因此随着各地与震中的远近不同“受祸亦差异焉”。灾情“自吾省(西安省城)之西也则渐轻,自吾省之东也则渐重,至潼关、蒲坂极焉”。[3]这与现今的研究结论相符。现一般认为这次地震的震中在华县、潼关间,故称之为“1556年华县八级大地震”。
据研究,这次地震的震级(8级)、烈度(11度)都是我国有记载的地震中最强的。陕西、甘肃、山西、河南、河北等省的90多个县都在这次地震中不同程度地受到破坏,而有感范围更远及山东、安徽、湖北等省。在关中震区,“震之轻者,房壁之类尚以渐倾,而重者则一发即倾荡尽矣。震之轻者,人之救死尚可走避,而重者虽有幸活,多自覆压之下掘挖出矣”。在省会西安,不仅大批房屋倒塌,连当时已经历了840多个春秋的唐代古建筑小雁塔也坍毁二层,塔身纵裂,成为今天所见的这个样子。渭南县的城门震后陷入地中,潼关、蒲坂城垣沦没,而极震区华州竟至于“堵无尺竖”,完全被夷为平地!这些地区不仅人工建筑荡然夷平,自然地貌也为之改观。华阴、华县、朝邑、三原一带平地上突起了许多岗丘,而渭南赤水山则陷为平地;渭河北徙四五里,冲毁大片农田;神川塬上五指山的五峰尽圮,而耀州的将军山也变得与震前比它低得多的宝鉴山一般高了。
地震造成了极为惨重的人员伤亡,据当时人估计,“潼、蒲之死者什七,同、华之死者什六,渭南之死者什五,临潼之死者什四,省城之死者什三”。[4]而当今学者则认为这次地震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约达80多万,8倍于著名的日本关东大地震,3.5倍于唐山大地震,160倍于最近发生的日本关西(神户)大地震,实为古今中外地震史上仅见的浩劫。死者中不仅有大批平民,还有家居三原的光禄寺卿、关中名儒马理,家居华州的国子监祭酒王维祯,家居朝邑的山西巡抚、大文学家韩邦奇,家居华阴的御史杨九泽,家居蒲州的布政司参议白璧,家居渭南的刑部员外郎贺承光、郎中薛祖学、主事王尚礼、进士白大用等各级官僚、缙绅数百人,而渭南知县谢某则全家遇难。“士夫居民合族而压死者甚众,盖又不可以名姓纪矣。”[5]许多人死状十分悲惨,如韩邦奇被震塌在火炕中烧得“煨烬其骨”,薛祖学“陷入水穴者丈余”,马理“深埋土窟,而检尸甚难”,[6]等等。浩劫过后,关中大地哀鸿遍野,几乎家家带孝,户户临丧。
天灾与人祸并行,当时关中地区的各种社会矛盾在地震发生后也反映出来。腐朽的明王朝救灾无方,震后各地社会秩序混乱,盗匪趁火打劫,疫疾广为蔓延,一时风声鹤唳。地震的当天,西安便“哄然传呼城东北阿儿朵(即元安西王宫旧址,今灞桥区内)回人反至,人益逃惧思死。盖讹言也,实无回人反者。噫!人心易摇如此”。在无政府状态下,平日的民族对立、贫富对立、官民对立和纯粹的治安刑事问题混杂在一起,“地方乘变起乱,如渭南之民抢仓库,以乡官副使南逢吉斩二人而定。蒲州居民掠财物,以乡官尚书杨守礼斩一人而定。同州之民劫乡村,以举人王命手刃数人而定”。这些当地乡绅出面维持治安,一方面固然有平息刑事犯罪、安定地方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一片混乱中通过重建镇压机器而恢复了既得利益者的旧有权势,并把尖锐化了的社会矛盾压抑下去。“当其时,非官司之法度严明,诸公之机见审断,关中亦岌岌乎危矣。”[7]
在多地震的我国,陕西又是震灾较频繁的地区。尤其是地处新生代构造盆地,地下断层多、活动性大的关中更是地震多发区。早在公元前1177年(周文王八年)与前780年(周幽王二年),这里就有了破坏性大地震的记载,在世界上是有文献记载的地震史中最早的。但在历史上,关中的地震并非均衡分布,而是有极为明显的活动期与休眠期。而明代中后期则是关中地震史上的活动期,尤其成化至隆庆年间的80年内,是地震活动的高潮。历史上关中发生的7次6级以上大地震中,就有4次集中发生在这期间,即:1489年临潼地震、1501年朝邑地震、1556年华州地震和1568年泾阳地震。陕西历史上两次破坏性最大的地震、人类历史上有记载的损失最惨重的这次华州大地震都在其中。
在这期间的中小地震更为频繁,以至于连绵成为数年、数十年的长期震灾。如华州大地震后从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至万历三年(1575年)的20年中,关中强震、余震不绝,当时的学者秦可大在万历三年记述说:自华州大震之后,“次年而固原地震,其祸亦甚。乃隆庆戊辰,本地再震,其祸少差。自是以来,无年无月,居常震摇,迄今万历之岁,未甚息焉。是以居民惧此荼毒,竭筋力膏血勉造房屋,而不敢为安业。有力之家多用木板合厢四壁,上起暗楼。公衙之内,别置板屋,士庶人家亦多有之,以防祸也”[8]。
频繁的震灾使关中经济在衰落中受到进一步破坏,人民不能安生,不敢置产,社会矛盾的发展也因而加剧。但勤劳智慧的关中人民在与地震的长期斗争中也积累了许多抗震经验。如有人总结说:“居民之家,当勉置合厢楼板,内竖壮木床榻。卒然闻变,不可疾出,伏而待定,纵有覆巢,可冀完卵。”[9]这些经验直到现在也并未过时。
明代以后关中的地震活动进入了休眠期,至今已历400余年。但今天陕西的现代化建设中震害的可能性仍是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明代陕西人民抗震救灾的业绩与经验,仍是一笔有用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