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庚申之役与陕西分裂局面的形成
绍兴九年正月初五日,宋金双方同时向自己的臣民宣布和议告成。南宋方面显得更为高兴,宣布大赦,大封功臣。而金朝方面则反应较为冷淡,只向河南、陕西发布了诏谕申明“割地归宋之意”。二月间,南宋任命朝官聿周、楼炤与地方官知金州(今安康市)郭浩为接收大员——陕西宣谕使。三月,宋使王伦与金朝的代表兀朮在开封办理了“归地”的交接手续,并议定了“官守随例当留关中”的原则。[60]宋方根据这个原则宣布:“新复州军官吏并不易置,蠲其民租税三年,徭役五年。”于是,陕西各地的金、齐原任地方官员纷纷向宋廷递呈检讨书,然后由宋廷一一原职留用:金鄜延路经略使关师古上表待罪,宋廷命他知延安府;金秦凤经略使张中彦上表待罪,宋廷命他知渭州;金陕西诸路节制使张中孚上表待罪,宋廷命他知永兴军,节制陕西诸路军马。[61]六月,宋廷“以新复州县官吏怀不自安,降诏开谕”,七月又“命详验刘豫伪官,换给告身”换发一张委任状之后,陕西各地的“伪官”便纷纷变成大宋的朝廷命官了!
至此,富平之战后沦陷了九年的秦岭以北陕西地区,包括关中与陕北在内,一度又重归宋的版图。通过这个“己未和议”,金朝得到了“面子”和钱帛,宋朝得到了土地和人民。过去的正统史家从朝廷的“面子”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念出发,对这一和议是讥贬备至的。这种讥贬正如当时南宋抗战派对它的抨击一样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并不全面——至少从陕西人民的角度看是如此。从“面子”上说,己未和议对南宋诚然是个不平等的屈辱和约,但若说这个和约使南宋沦落到伪齐那样的地步则未免太过甚其词了。除了“称臣”“册封”这些名义之外,我们至少要看到伪齐境内驻满了金军,而己未和议后的南宋境内,包括南宋新获得的陕西、河南等地都已没有金军一兵一卒,首先这一区别就具有实质意义。伪齐完全是个废立由人的傀儡政权,而南宋则是“面子”有亏,主权无损的。如果抛开正统观念,那么南宋在己未和议中以“面子”换土地的做法与西夏当年以向宋“称臣”来换取宋朝默认它蚕食鲸吞宋朝州县的做法并无实质区别。为什么西夏这样做被认为是占了大便宜而南宋这样则是吃了亏,北宋当年如此待夏被认为是屈辱而金国如此待南宋却被认为是在耀武扬威呢?
有人说陕西等“归地”残破凋弊,金朝是故意给南宋扔包袱。这种说法若能成立,那么任何收复失地的打算都将成为一种罪过了。还有人说金朝归地是为了诱使宋军离开秦岭、淮河之险而部署到北方平原,便于金军骑兵聚而歼之。这种说法之不符合史实[62]姑且不论,就算事实如此,也不能说和议本身有什么问题。和议只能解决领土归属之类的问题,与军队究竟应该部署在何处更适宜的军事问题是两码事。反过来说,假如和议规定宋军不许部署在秦岭、淮河以北,这种和议反而更好一些吗?
还有人说和议中“官守随例当留”的谅解有问题,并认为正是这一点造成了次年金朝毁约后陕西州县纷纷投降的恶果。这种说法有部分道理,允许金、齐官员留任无疑是南宋为了使和议易于达成、达成后也易于实施而作出的让步。但第一,这种让步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姿态,事实上南宋不仅在“归地”上立即任命了一批来自南方的官员占据要害,如以杨政为熙河经略使,吴璘为秦凤经略使,郭浩为鄜延经略使,田晟为泾原经略使等等,而且金、齐旧官虽然多留原地、原官品级,但事权已大减,像关师古、张中孚、张中彦等的帅司职衔都已被免去。而且,由于各地都派遣了南宋将军统率的军队,这些人实际上都处在受监视的状态。其实,对南宋的这种姿态并不需要给予多么重视,那些“伪官”是不受信任的,只要时局稍稳,他们就难免要面临秋后算账。像关师古和张家兄弟到这年八月至次年三月间就都被免去原职,召回临安,改充闲散(张中孚为醴泉观使,中彦提举祐圣观等),如果不是后来金军获胜,迫使南宋把二张等人放回金朝,他们恐怕难免于张邦昌的下场。
实际上,南宋一面作出留用旧官的姿态,一面早在宣谕使刚到陕西的绍兴九年四月就已“诏新复诸路监司、帅臣按劾官吏之残民者”[63],为以后的清洗作准备。而后来那些留用官之所以在金军毁约入侵时又纷纷降金,恐怕正是与他们在归宋后“怀不自安”的惶惑心理有关。不过,南宋再失陕西主要还是宋军顶不住金军攻势的结果,并不是那些文官们纷纷降金就把陕西又丢给了金人的。
对己未和议,当时在宋、金双方内部都存在着分歧,而金朝内部斗争尤剧。这是因为金朝当时正值走向封建化的关键时期,当太宗、熙宗嬗递之际,皇权继承制度尚未完善,新派与旧派的矛盾、中央集权与贵族会议制的矛盾、封建化与部落传统的矛盾,和太祖与太宗两系子孙争权夺位、贵族之间的个人利害冲突混在一起,使这一时期的金朝政局动荡,政策也因而显得多变。在“归地”问题上,以挞懒、宗隽、宗磐为首的一派认为:“我以地与宋,宋必德我。”而以宗干、宗宪为首的另一派则认为:“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若复资以土地,是助仇也,何德之有?”[64]但是这两派中的任何一派也没有提出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诡计,更谈不上诱宋军北上而歼之的阴谋。实际上他们之间的斗争主要还是皇权之争,对宋政策只是他们互相攻击的口实之一。在绍兴八年前后,挞懒、宗磐一派得势,于是便有割地之议。然而,在和议达成后,金朝政局发生变化。绍兴九年七、八月间,金廷中原先掌权的挞懒一派成员先后在宫廷政变中被杀,其罪名原来只说是宗磐等“谓为先帝之元子,常蓄无君之祸心”,“煽为奸党,坐图问鼎”。[65]后来才提出他们里通南宋、割地资敌的指控。[66]但显然,真正导致他们被杀的原因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挞懒等既被诛锄,金朝对宋政策随即发生剧变。如果抛开政坛风云变幻的偶然因素,那么这种剧变的基础在于当时金强宋弱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己未和议无可厚非,但己未和议也是不足恃的。南宋小朝廷不图改革自强,只知苟且偷安,军政不修,腐败日深,这样任何和议也不能使它免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当时南宋陕西的负责官员对金军毁约是有预感的。和议达成时,宋廷派来的陕西宣抚使楼炤曾认为关中、陕北已归我有,秦岭设防当无必要,因而主张撤守仙人关,移蜀口诸军去镇守关中、陕北。吴璘对此持异议,他指出:“金人反复难信,惧有他变。今我移军陕右,蜀口空虚。敌若自南山要我陕右军,直捣蜀口,我不战自屈矣。”“金大兵屯河中府(今山西永济),止隔大庆(指大庆关,今大荔县黄河畔)一桥尔。骑兵疾驰,不五日至川口。吾军远在陕西,缓急不可追集,关隘不葺;粮运断绝,此存亡之秋也。”[67]楼炤与接替吴玠任宣抚使的胡世将都采纳了他的意见,因此在兵力部署上仍采取重蜀口而轻“陕西”(指关中与陕北)的态势,以4万人出屯熙、秦,6000人守鄜延,其余重兵包括吴家军主力都仍部署在陕南与秦岭诸口。
事实上,当时宋朝出于对金人的不信任,许多人都怀疑金人有诱宋军北上而歼之的用心,因而无论在陕西还是在河南,宋军部署于新收复地区的兵力都是很薄弱的。从积极方面说,这使得后来金军再犯时宋军都保有退路,免遭截割与围歼,但从消极方面说,这样的部署实际上不可能有效地保卫新区,因而一旦战端再起,这些地方便望风而陷了。
绍兴九年末,挞懒集团败亡后,宋方陕西当局已预感到战争再次迫近。绍兴十年(1140年)三月,胡世将多次报告宋廷,“屡言金人必渝盟,宜为备”。当月宋廷免去张中孚等留用官员之职,把他们调赴临安,并任命郭浩接管知永兴军、陕西诸路节制使之职,还授权川、陕当局“军事不及待报者,听随宜措置”。[68]陕西实际上已处于临战体制。
这年五月,金朝毁约南侵,向南宋夺回“旧疆”,再次挑起了宋金战争,这就是庚申之役。金军此次兵分两路,兀朮取河南,撒离喝取陕西。在陕西战场,撒离喝采取的正是南宋方面已有所料的战略,即横切关中,把陕西宋军隔在渭北而求围歼之。但宋军却无力阻止敌人实现这一并不出乎意料的计划。撒离喝从河中府渡河,铁骑长驱而进,不几天便连克同州、京兆,陷凤翔,从东到西扫过关中平原,把南宋川陕守军拦腰截断。于是庚申之役便围绕渭北宋军全师南撤这一战略意图展开。
五月下旬,金军前锋珠赫贝勒部到达凤翔石壁寨,遭到吴璘部将姚仲的反击,金军败退武功。六月上旬,吴璘、杨政致书撒离喝,约日会战。会战开始,撒离喝派骑兵3000人直冲宋营,宋将李师颜以骑制骑,将敌击败。金军退守扶风。李师颜等乘胜追击,撒离喝亲自出战于扶风西南的百通坊,再次被姚仲等部宋军击败。
与此同时,被隔在渭北的鄜延宋军在郭浩指挥下解耀州之围。郭浩又派郑建充调集渭北其他宋军攻下醴州(今礼泉县),与渭南的吴璘形成呼应之势。
撒离喝在南线未得手,又转旗北向,尽发凤翔金军北攻泾州,遇到宋将田晟的顽强反击。金军迂回至田晟军后进行夹击,田晟军一部分惊溃而败,但其中坚右护军万余人仍力战不馁,终于杀退金军。撒离喝只得又退回凤翔,不再出战。宋军也无心久留渭北,遂乘机经宝鸡退入仙人关。战争至此告一段落。庚申之役从军事角度看,双方都达到了原先的有限目标:金军夺回了“旧疆”,而宋军得以全师而退,保存了有生力量。战役的结果是双方又回到己未割地之前隔秦岭对峙的局面。但从政治角度看它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从富平之战到庚申之役(1130—1140年)逐渐形成了陕西的南北分治之势,庚申之役后这种分裂的大势就被稳定下来。金军从富平之战前的劫掠与惩罚式作战,经过富平之战后举棋不定(委之于齐,归之于宋还是自据而有之)的时期,到这时终于定下了金朝直接治理陕西的大计;而南宋则从富平之战时保卫全陕的决心,演变为己未和议时对陕西欲取还却、似守非守的状况,到这时终于基本上放弃了收复陕西(秦岭以北地区)的努力,转而确保“四川”(秦岭以南地区)。南宋设在汉中地区的战时军事行政机构,几经易名,也从叫“四川陕西宣抚司”为主,变成叫“四川宣抚司”为主了。
[1]《宋史》卷353《张叔夜传》。
[2]《宋史》卷362《范致虚传》。
[3]《宋史》卷453《孙昭远传》。
[4]《宋史》卷447《程迪传》。
[5]《宋史》卷447《唐重传》。
[6]参看华山:《〈水浒传〉与〈宋史〉》,《宋史论集》,齐鲁书社,1982年,137—155页。
[7]《宋史》卷447《徐徽言传》。
[8]《金史》卷3《太宗纪》。
[9]《宋史》卷369《曲端传》。
[10]《宋史》卷368《王彦传》。
[11]《宋史》卷366《吴玠传》。
[12]《宋史》卷370《刘子羽传》。
[13]《宋史》卷366《吴玠传》。
[14]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7,建炎四年九月癸亥条,中华书局,2013年,第838页。
[15]《金史》卷77《宗弼传》。
[16]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纪事,第875页。
[17]周密:《齐东野语》卷2《富平之战》,齐鲁书社,2007年,第15页。
[18]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37《曲端论》。
[1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3,绍兴元年三月丁亥,第930页。
[20]《宋史》卷366《吴玠传》。
[21]《宋史》卷366《吴玠传》。
[22]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4,绍兴十年三月丙戌,第2508页。
[23]《宋史》卷366《吴玠传》。
[24]《宋史》卷366《吴玠传》。
[25]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8,绍兴元年十月乙亥,第1008页。
[26]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7,崔文印校证,中华书局,1986年,第114页。
[27]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3,绍兴三年二月辛卯日纪事,第1237—1238页。
[28]《宋史》卷366《吴玠传》。
[29]《宋史》卷336《吴玠传》。
[30]《金史》卷77《刘豫传》。
[31]《金史》卷77《刘豫传》。
[32]《宋史》卷475《刘豫传》。
[33]参见《金史》卷3《太宗纪》;卷4《熙宗纪》;卷77《刘豫传》,卷79《张中孚传》《张中彦传》;《宋史》卷26至29《高宗纪》;卷486《外国传·西夏》;卷367《李显忠传》及卷475《刘豫传》。
[34]《金史》卷26《地理志》。
[35]《宋史》卷475《刘豫传》。
[36](乾隆)《西安府志》卷42《选举》。
[37]《宋史》卷475《刘豫传》。
[38]《宋史》卷475《刘豫传》。
[39]《宋史》卷475《刘豫传》。
[40]《宋史》卷29《高宗纪》。
[41]《金史》卷79《张中孚传》。
[42]《宋史》卷475《刘豫传》。
[43]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2,绍兴八年秋纪事,第2276页。
[44]《宋史》卷475《刘豫传》。
[45]《宋史》卷475《刘豫传》。
[46]可求之死,《西夏书事》卷35系于1139年(绍兴九年),挞懒主之。戴应新《折氏家族史略》从其说(见31页)。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2引张汇《节要》及《两国编年》,系此事于绍兴八年九月,主之者萨里干(即撒里喝)。考诸情势,应以《系年要录》为是。
[47]《金史》卷128《张奕传》。
[48]戴应新:《折氏家族史略》,第49—52页。
[4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3,绍兴元年春纪事,第924页。
[50]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97炎兴下帙之9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421页。
[51]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0,绍兴八年六月条。
[52]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10,第149页。
[53]《宋史》卷26《高宗纪》绍兴元年二月丁丑:“鄜延将李永琦叛,犯庆阳府”。
[54]《宋史》本传说此事在兀朮废齐之后,考李世辅起兵时在绍兴七年十月,时齐尚未被废,且其时他的身份尚是“伪齐知同州”(《宋史·夏国传》),他出猎淮滨更在此前。
[55]《宋史》卷367《李显忠传》。
[56]《宋史》本传谓李世辅为“延安招抚使”,今从《宋史》卷486《夏国传》及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9。
[57]李世辅伐金,《宋史》本传系于二月十四日,《系年要录》卷125引《金中杂书》系于正月间,卷129又系于六月壬申。考《宋史》本纪及夏国传均以李世辅至宋境在五月丙午,其发兵必前于此。又归地和议成于正月,诸书所载无异。则李世辅起兵对金急弃陕西构成影响,必在此以前。疑李世辅传檄讨金当在正月前,发兵在正月,而二月十四为其到延安之日。
[58]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5,绍兴九年正月丙申引《金中杂书》,第2369页。
[59]《宋史》卷367《李显忠传》。
[60]《金史》卷79《张中彦传》。
[61]《宋史》卷29《高宗纪》。
[62]参见张星久:《试论绍兴九年金人归还陕西、河南的原因》,《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97—407页。
[63]《宋史》卷29《高宗纪》。
[64]《金史》卷74《宗翰传》。
[65]洪皓:《松漠纪闻》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7页。
[66]《金史》卷77《宗弼传》。
[67]《宋史》卷366《吴璘传》。
[68]《宋史》卷29《高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