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二连三的寺僧起事
元代陕西社会,既有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一般性积弊,又有蒙古统治者民族压迫政策和蒙古传统部落奴隶制因素导致的苛政;既有“恶制度”的沉疴,又有“无制度”的混乱,社会的黑暗是严重的。尤其是天历之乱以后,元朝统治进入了后期,贪官污吏,暴敛横征,天灾人祸,民不聊生,因而人民的反抗斗争十分频繁。早在忽必烈时代,陕西就已是“盗贼滋横”,统治者惊呼:“若不显戮,无以威众”。[1]然而起义者却是越“戮”越“众”了。
至元元年(1264年)八月,凤翔府龙泉寺僧超过等谋乱,官府派员镇压。遇赦后,没收其财,羁管在京兆僧司。
延祐七年(1320年),盩厔县发生圆明和尚起义。圆明和尚(1294—1320年)本姓白,名唐兀台,原为耀州美原县(今耀县东)的探马赤军。这年四月,他在周至终南小高山湫池边建禅庵诵经,县人来烧香者受戒牒。六月十六日,他到扶风县境内集合苏子荣等50余人,祀星斗,自称皇帝,订于七月五日举兵攻奉元路。其徒声言:“普觉长老和尚上元甲子合坐大位。”[2]但在六月二十九日为人告发,官军来捕,他与官军周旋一天。七月一日陕西行省参政朵里只八又派兵来,圆明不支而走。官军四出追捕,八月九日,圆明在白杨坪河被元奉元路达鲁花赤伯颜擒杀,起义失败。当时这次小规模的造反,竟然惊动元廷,“遣枢密院判官章台督兵捕之”。[3]可见统治者的紧张心理。
约在同一时期,又有“妖僧作乱奉先(凤翔府)属邑”,报至奉元,“省台聚议,计无所出”,后来奉元路总管文如玉“召募丁壮,据守要害”。又亲自率兵出凤翔、周至,分道讨捕,终于把起事镇压下去。[4]
至治元年(1321年)七月,郃阳县又有道士刘志先“以妖术谋乱”,元廷又派枢密院判官章台率兵捕杀。[5]仅仅几个月后,至治二年(1322年)三月,凤翔又发生了道士王道明“作乱”的事,当然,王道明也很快死在陕西官府的屠刀下。[6]
约当此同时,陕西又发生了金花娘子起义。这金花娘子大约也是个宗教职业者。
接二连三的起事使统治者惶惶不安,至治三年(1323年)三月,元廷以圆明、王道明之乱,禁僧、道度牒、符箓,对一切宗教活动都实行了限制措施。
这一时期的造反的确也有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几乎全为宗教职业者“作乱”。就像两宋时代陕西的人民起义几乎全为“叛卒”“军士”发难一样。而与其他地方如南方诸省相比,陕西这一时期的起事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从记载上看不出有什么倡导“复宋”或“复金”的起义活动,而这种活动在南方从元初到元末就未曾中断过。
后一点比较容易理解。由于陕西(陕南除外)在入元以前已有过长达一个世纪的金朝统治,而且由于我们在前文中提到的一些原因,即使在金朝,复宋的“义军”运动在陕西也没有什么发展,这与关东各地的忠义社、抗金山寨形成了对比。到元代,陕西上距宋亡已经间隔了有金一朝,就更难以复宋相号召了,这与南宋故地的南方各省是不同的。而金、元对于陕西以汉族为主体的人民来说都是民族征服者的政权,不会有人为“复金”而反元。蒙古征金时曾遇到关中人民的坚决抵抗,但其原因主要在于蒙古军当时的残暴野蛮,而不在于蒙古人作为“异族”与金人有什么不同。这种反抗也很难说是一种民族间冲突。
至于前一特点就比较耐人寻味。元朝的宗教宽容与诸教并蓄的政策在历史上是比较突出的,因而上述起义难以被看成是反抗异端迫害的宗教运动。而且陕西人,尤其是关中汉族人民相对而言其文化形态是十分世俗化的,从太平道到拜上帝教的中国历史上很多次宗教风潮有的就发生在关中附近,但关中人都未被卷入其中。而发生在关中、陕北的农民起义(典型的如明末农民战争)就汉族人民而言,则绝大多数是没有什么宗教背景的纯世俗反抗运动。就是在宋代,“食菜事魔教”或摩尼教等都曾成为方腊、钟相等起义的宗教背景,而在陕西发生的士兵、农民起义,除了南宋末陕南含义不明的“红巾队”不知是否与宗教有关外,也都是世俗的。然而元代陕西却出现了频繁的宗教起事。这在陕西历史上是个很特殊的现象。这其中除了元代由于一些新的社会、文化因素的引入陕西,使宗教观念与超越性神秘观念在这一时期确实呈现出相对活跃以外,值得注意的一个原因是在这时的陕西社会中某些通常很重要的造反“口号”社会基础相对减弱,因而宗教色彩便显得相对突出了。
还有一个原因,即在民间社会组织资源极为贫乏的关中,宗教结社可能是这一时期民间惟一可行的结社方式,正如北宋时极为发达的乡兵组织造成了北宋陕西农民起义几乎都表现为士卒起义一样,元代在实行民族压迫的情况下,汉人不得“私藏”武器,陕西原有的乡兵组织当不可能再存在,因此民间反抗活动的组织形式也就有所变化了。
以上那些小规模反抗只是社会总危机爆发前的先声,元代陕西社会终于卷入了大规模的反抗风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