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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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十分不情愿,但我们还是不得不从舆论的定义开始。否则,我们讨论了半天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我们的讨论有什么意义?

舆论是什么?

答案似乎简单到谁都知道。街谈巷议中,“舆论”已然成了一个被反复提及的词汇,但人们往往忘记了,它还是一个专业的理论术语。恰恰是这种人人都会用的术语,可能有着最复杂最难以定义的概念。

从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舆论现象,但“舆论”这个名词却出现得晚。当大众传媒作为一种强有力的舆论机构出现时,人们才开始认真地打量它。学者对舆论下定义乐此不疲,但一个个似乎都在做无用功。他们不断对舆论下着自己满意、别人却不怎么满意的定义,让后来人不得不另起炉灶,重新对舆论再下另一个同样只令自己满意却不见得让别人也满意的定义。

1965年,美国学者哈伍德·切尔德斯在《公共舆论:特性、形式和作用》(Public Opinion: Nature, Formation and Role)一书的第二章中,总结了对公共舆论的50种定义。[1]但哈贝马斯在其影响深远的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断然宣称:“即便是科学,尤其是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显然也未能对‘公’‘私’以及‘公共领域’‘公共舆论’等传统范畴做出明确的定义。”[2]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一种悲观主义论调开始流行,人们甚至认为舆论是虚构的,属于思想史的博物馆,只能引起历史学家的兴趣,学术界要求放弃“舆论”这个概念(至少在科学术语上)的声音越来越大。[3]

对于放弃“舆论”这个概念,最好的回应来自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Elisabeth Noelle-Neumann)的这段话:“一个古代已经可以被证明的,并且在几百年来一直使用的概念是不可以被放弃的,除非是在想法和感觉上出现了一个从古代就开始使用的,反映了社会控制的某种形式,不可能更清晰的,有类似的广泛性的概念。”[4]

有舆论世界的存在,当然就有舆论概念的存在。舆论的概念应不应该存在,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人们对舆论世界的认识!定义的过程就是理解的过程,有多少种对舆论的定义,就有多少种对舆论的理解。“语言是思想的直接实现”[5],当一个对象还难以定义时,说明人们对于这一对象的认识还处于较低级阶段;当一个对象有很多定义时,说明人们对这一对象的理解仍存在争论。对于任何事物,只有想清楚了才能说清楚。如果你说不清楚,证明还没想清楚。人们对舆论世界,还没有想清楚!

前人给舆论下的定义已有成百上千条,这些宝贵的哲思不要浪费,我们不妨做一个简单梳理,看一看这些多如牛毛的定义,它们在哪里打架。难道它们没有共识吗?

舆论定义的分歧

各种舆论的定义千差万别,但概括起来,分歧最集中的就是以下三个方面。

● 舆论是一致的还是不一致的

舆论定义最直接的分歧就是舆论是否具备一致性。

休谟说:“我们发现统治者……依靠的只是一致性的意见态度。”[6]陈力丹认为舆论“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7]。

英国的巴克则不认同这样的舆论一致性:“在多数人之中,具有不同的意见,就是舆论。”[8]法国的A. 吉拉尔在《公共舆论》中说:“公共舆论不是其总数,而是个人意见的混合物。它从来就不是一致的,更不是同质的。”[9]

● 舆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对舆论认识最主要的分歧集中在舆论是否具备正当性。认为舆论具有正当性的,对舆论的评价是“赞美或肯定”;认为舆论不具有正当性的,对舆论的评价则是“怀疑与否定”。

对舆论正当性的否定,从柏拉图开始,到黑格尔时达到巅峰,再到李普曼开启新的质疑模式,我们可以看到一脉相承的谱系。而主张舆论具有正当性的代表性人物则有洛克、休谟、麦迪逊、卢梭。

对舆论正当性的不同评价,源于对舆论制造者的评价。比如,同样认为舆论的主体是人民,启蒙思想的拥护者就会对舆论持正当性评价,日本的福泽谕吉认为:“舆论就是……在某一时代人民普遍具有的智德的体现”,是“智者的言论”[10];而把人民看作乌合之众的黑格尔则对舆论的评价不高,他认为作为舆论主体的人民,“只是一群无定形的东西。因此,他们的行动完全是自发的、无理性的、野蛮的、恐怖的”。“除了一些笼统的话和歪曲的演词以外,不可能指望听到什么别的东西。”[11]

好评和差评,依据的不是声音本身,而是谁在发声。

民众的声音到底是什么声音,是上帝的声音,还是牲口的声音?

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呼吁:“相信我,民众的声音是神圣的。”大约在五百多年后,马基雅维里说:“将民众之声称为上帝的声音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世界各地的事件和观点通过这样神奇的方式预言出来了,从而使人们可以相信某种隐蔽的力量能够预言好的和坏的。”[12]

皮埃尔·加荣(Pierre Charron)[13]在1601年建议“民众的声音—— 上帝的声音”恰当的说法应该是“民众的声音—— 驴子的声音”。霍夫斯泰特(Hofstätter)在他的《公共舆论心理学》(Psychologie der öf fentlichen Meinung)中指出:“‘民众的声音——上帝的声音’这是一种对神灵的亵渎。”[14]

事实上,对舆论认识的所有分歧,几乎都根源于对舆论主体的认识。舆论的主体,就是舆论世界的造物者。舆论的声音是上帝的还是牲口的,关键在于舆论的造物者是上帝还是牲口。

所以舆论最值得讨论的分歧就是:舆论的主体是谁?

● 舆论的主体是谁

提起舆论的主体,人们最容易想到的一个词就是“公众”。

的确,“公众”是与“舆论”联系最紧密的字眼,也最经常出现在舆论的定义和解释上。众多定义不约而同地认为“公众”是舆论的主体,一个最直接的支持就是舆论的词源其英文就是由public opinion构成的,public最通常的中文译法就是“公众的”,因此,舆论的概念本身就含有“公众”的含义。为此甚至有的学者反对在“舆论”前面再加上“公众”这样的定语,认为这是同义反复。[15]但问题是public本身就是多义的,其字面意思除了“公众”之外,至少还包含“民众的”“人民的”“大众的”“公开的”“公有的”等含义。

在舆论的众多定义中,我们发现对舆论主体的认定大致呈现两种不同的倾向,第一种倾向是尽可能地将舆论的主体限定在一个特定的范围。比如,用“人民”和“全体人民”排除了“小众”(如福译谕吉、吴顺长);用“公众”排除了一般意义的群众(如哈贝马斯、刘建明);用“社会团体”和“集团”来排除未经组织或经济政治地位不相等而混杂的群体(如甘惜分);用“阶级、阶层”排除一切非阶级阶层的集合体(如康荫);用“最高权威、最有知识、最有教养、最有道德的人”排除其他普通民众(如张季鸾、W-A. MacKinnon)。

对舆论主体认定的第二种倾向则是尽可能地开放舆论主体的外延。最典型的定义就是采用“多数人”这个概念,“多数人”的概念放弃了对舆论主体的社会身份和社会特征予以限定的努力,而仅仅强调其数量上的特征。

两种倾向其实有一个最大公约数,那就是都认为舆论的主体是一个群体,而不是个人,更不是机构。

但舆论这个定义,却面临现实运用的挑战,那就是个人、媒体、政府是不是舆论的主体。现实生活中,我们讲的舆论,常常包括新闻发言人、政府会议、报纸电视的言论,可是舆论的定义却往往将其明确排除在舆论主体的范围之外(这部分的内容,我们将在“舆论的主体”章节进行详细讨论)。

聊完了舆论的分歧,我们再来看看舆论定义的共识。

舆论定义的共识

尽管一千个学者有一千个舆论的定义,但绝大多数学者在下面三个方面有着最大公约数。

● 舆论是有力量的

舆论是有力量的,不管这种力量被誉为伟大的力量、正义的力量,还是被指责为群体的暴力、混乱的力量。

历史上不乏对舆论力量唱赞美诗的。休谟就认为统治的力量来自舆论,“唯有……在舆论的基础上,政府才能建立”。休谟说:“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比多数人被少数人所统治更令人吃惊的了;并且人们愿意将自己的知觉和愿望放在次于政府期望的位置上,也令人惊讶。当我们试图分析政府通过什么方式产生了这样不可思议的统治力量时,我们发现统治者……依靠的只是一致性的意见态度。政府是建立在舆论基础之上的,无论是最专制和最军事化的统治,还是最自由的和最受欢迎的统治,都一律如此。”[16]

而卢梭则把舆论提到比一般法律更高的地位,认为是民族创制精神的力量源泉。他将与国家有关的法律分为三种类型:公法、刑法和民法。但他认为在这三类法律之外,还有第四种类型是所有法律类型中最重要的。“这种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取代权威的力量。我说的就是风尚、习俗,而尤其是舆论。”[17]

与柏拉图、康德质疑舆论的小心翼翼不一样,尽管黑格尔对于人民的舆论持否定态度,但他也承认:“无论哪个时代,公共舆论总是一支巨大的力量,尤其在我们时代是如此。”[18]

● 舆论是表达的

舆论是一种公开的表达,反过来说,没有公开的东西不能称之为舆论。

舆论必须公开表达,这一点似乎争议不大。在舆论的英语词源public opinion中,“public”就有“公开”的含义。一些舆论定义特意强调“公开”二字,如美国的《考利尔百科全书》中对舆论的定义就是:“舆论是相当数量的人们对公开报道的事件、人物或事情的一组观察、意见和信念。”[19]

● 舆论是聚集的

舆论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没有网络外接,一个人关在屋里无论怎么表达,都不是舆论。

一些定义,甚至直接出现“集合”“汇集”“综合”“总和”这样的字眼:“舆论不一定要有一致的结论,它包含有各方面的意见,正的,反的,多数的,以及少数的,舆论是对某一事件各种意见的集合。(陈石安《报学概论》)”[20]

中美联合编审委员会编辑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舆论的定义是:“舆论是社会上值得注意的相当数量的人对一个特定问题表示的个人意见、态度和信念的汇集。”[21]

而史密斯(C. W. Smith)在1939年指出:“除非人民中的大多数人同意政府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否则,便没有任何值得称为舆论的东西……如果个人意见不是相类似到能够汇集在一起,舆论是不可能存在的。”[22]

亨·奈西对舆论所做的定义是:“舆论是绝大多数人对一个有普遍重要性的问题所表示出来的意见的综合。”[23]

在所有的定义中,黑格尔的定义特别值得关注:“个人所享有的形式的主观自由在于,对普遍事务具有他特有的判断、意见和建议,并予以表达。这种自由,集合地表现为我们所称的公共舆论。”[24]

以上有关舆论的这三个共识,正好对应着舆论的三大特征:能量性、公开性与集合性。

舆论的共识特别值得重视。正是因为对舆论的分歧太大,对舆论的共识才殊为不易。千差万别的舆论定义,不约而同地指向对上述舆论的共识,反向表明,其正是我们进一步认识舆论的基础。

舆论定义的三大共识中,最没有争议的就是能量性特征,我们就把舆论的能量性作为新定义的逻辑起点。

下面我们就从三个层次进行逻辑推演。

● 第一层次逻辑推演

舆论的定义,首先必须明确舆论的本体与客体是什么。

能量性特征是舆论共识的第一个特征。舆论是有力量的,那么,舆论的本体应该体现出能量性特征。能量可以度量,舆论本体的概念最好可以形成类似温度、高度、力度这样“××度”的组合。过往舆论定义出现频率最多的本体概念主要是信念、态度、意见、看法、观点等,这些词汇都不能与“度”进行组合。意见、态度可以区分出支持与反对,虽然“支持”可以与“度”组合成“支持度”,但“支持度”只不过是意见态度的一个部分,并不能完整表达舆论的全部力量。

在国际舆论中,也经常出现这样的表态,它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例如,我们注意到了某某的言论(做法)。这种关注虽然没有明显的观点与倾向,但仍然展示了一种力量。

有关舆论的力量,运用最多的测量就是“关注度”,关注度全面覆盖了人们对一个对象的全部态度,无论是支持抑或是反对。

当人们表达要借助舆论给对方压力时,最常用的句子不是“我要让媒体反对你”,而是“我要让媒体曝光你”。一个事件,无须表明态度或意见,只要曝光,就足以形成舆论压力。曝光引发关注,是舆论最初始的也是最基本的压力施加。李普曼曾把新闻机构比作探照灯光束:“它像一道躁动不安的探照灯光束,把一个事件从暗处摆到了明处再去照另一个。”[25]

“照亮”就是关注!关注就是一种力量。人们在众目睽睽下,会产生心理压力。

关注,可以进行度量。我们常见的阅读量、点击数,就是关注度的表现。关注度可以再细化为支持度、参与度,那就是点赞数、转发量。

关注不仅有强度、热度的区分,还有深度、广度与长度的区别。

另外,舆论是一种行为,作为舆论动作的宾语,舆论的本体最好是一个直接可转换为名词的动词。综上,显然“关注”比“意见”等其他词汇更适合舆论的本体概念。

于是,我们终于找到了舆论最基本的构成要素,那就是关注,它是舆论世界最小的细胞,也是舆论的存在方式。关注就是舆论的本体。

关注开始,舆论产生;关注持续,舆论进行;关注变化,舆论运动;关注消失,舆论终结。舆论始于关注,终于关注。

所以,我们可以先对舆论做一个最简单的定义:舆论是一种关注。

任何关注都是在一定时空展现与运动的。我们将在“舆论的本体”“舆论的时间”“舆论的空间”“舆论的运动”相关章节,对舆论的关注及其时空现象与运动规律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关注是一个中性词。关注可以一致,但意见不一定一致。比如,有关“涨价”的舆论,尽管存在意见分歧,但都是关于“涨价”的舆论;“核扩散”尽管各国的舆论不同,但舆论的指向都是“核扩散”。不同的意见,尽管观点不一,但作为舆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针对的是同一个对象。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无论舆论的定义有多少种,“但几乎所有的学者和公众意见的操纵者,都同意舆论的含义至少包括四个因素:一是必须有一个问题;二是必须有多数个人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三是在这些意见中至少要有某种一致性;四是这种一致的意见会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26]关于舆论含义四个因素的第一个就是“必须有一个问题”。

“关注”一定是有对象(一个问题)的,没有对象的关注就不可能产生舆论。可见,对象(客体)才是舆论得以存在的前提。那么,舆论的客体是什么?过往的舆论定义对舆论客体的描述五花八门,但没有一个概念可以涵盖舆论的客体。事实上,舆论的客体可以是任何东西,可以是现实,也可以是历史,甚至是未来。它不一定是物理存在,它可以是虚拟的;它不一定是真实的,甚至可以是谣言。任何一个对象,被人们所关注,它就可以是舆论的客体。因此,最佳的方法就是把舆论的客体定义为任一对象。

所以舆论的定义可以扩展为舆论是一种对任一对象的关注。

这个定义很好地解释了舆论的第一大分歧—— 舆论的一致与不一致。为什么舆论在一致性上有分歧?根源就在于舆论的客体(对象)是一致性的,而舆论的本体(关注)是不一致的。

舆论的一致性,表现在它关注的对象是一致的,但关注本身,却可以是不同意见的集合。舆论的一致性指的是舆论主体对客体的共同关注,而不是舆论主体对客体的共同意见。

● 第二层次逻辑推演

舆论是一种力量,但这种力量并不是能量的储存,而是能量的释放。所以,舆论作为一种能量,是一种释放的能量,一种做功的能量,它由社会的能量转化而来,也将转换为社会的其他能量。所以,舆论作为能量必须展现出来。这就涉及过往舆论定义的第二个共识—— 舆论的公开性特征。

舆论是表达的。因为只有表达出来的,能量才能够释放,因此,舆论的表达能够更准确地描述舆论的能量。过去学者把舆论的表达等同于公开,其实表达除了公开的含义,还有一个含义,那就是表面的“表”。

舆论不是简单的公开,而是要达到表面的公开。舆论不是能量的储存,而是能量的爆发。就算是深水炸弹,也必须炸到表面。

舆论做的是表面文章,用的是表面功夫。舆论的表面性是舆论研究的一个死角,人们往往用公开性代替表面性。但舆论真正的特性,就存在于表面性。

认识到舆论的表面性,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一地鸡毛最容易被舆论关注,为什么肤浅的东西比深刻的东西更容易传播,为什么轻松的话题比沉重的思考更容易传播。舆论的做功在表面呈现。舆论的力量不仅是压力,更重要的是压强。压强的公式P=F/S,S 就是面积。舆论的压强是压在表面上的,跟体积无关,而是跟表面积有关。

学者对舆论表面性的认识有以下三种偏差。

第一,因为舆论是表面的,所以,舆论学研究也是肤浅的,抓不住社会的本质。殊不知,只有肤浅的学问,没有肤浅的研究对象。越是表面的东西,越是可能蕴含着深刻的本质。就像中医望闻问切,从人体的表征中,发现生命的本质。即便是西医,也非常重视生命的表征与病症。

第二,认为舆论是表面的,满足于研究舆论的表面,不肯把研究引向深入。

第三,仅把舆论的表面当作跳板,一味挖掘舆论背后的真相。殊不知,如果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做研究,在地球任何一个表面深挖下去,最后发现的都是熔岩,那我们能否得出这样的结论:地球人无论生活在哪里,都是坐在火山口?地核有熔岩,并不意味着地面都是火山。舆论是活火山,哪怕是地下暗流汹涌、熔浆翻滚,只要不冒出地面,就不是舆论。

所以真正的舆论研究,应该既重视舆论的面子,又重视舆论的里子,而且研究的重心不是由表及里,而是反过来由里及表。舆论研究最应该追问的不是社会的表面下哪里有舆论的熔浆,而是为什么独独这个地方成为舆论的火山口。舆论要研究舆论的深海、海底与洋流,但研究它们的目的是发现舆论洋面变化的规律。舆论是世界的波浪。

现在舆论学界很流行用群体动力学来研究舆论,但为什么很多人最后却误入歧途?就是因为忽视了舆论的表面性,结果是用整体的动力机制来解释只是表面的运动行为。用研究整个海洋的动力学来解释海洋的波浪,不仅用力过猛,甚至误差极大。群体动力学必须与流体力学及表面力学结合起来,紧紧扣住舆论的表面性,探讨舆论的表面涌动与表面运动,才能抓住舆论的真谛。

● 第三层次逻辑推演

舆论作为一种能量,它的能量大小是和关注的多寡相关的。纯粹个人的单一关注,不是舆论。舆论的力量是靠关注的聚集形成的。这就牵涉到过往舆论定义的第三个共识—— 集合性特征。

就本质而言,舆论的力量不是来自事物的真理性而是舆论的集合性,聚集是一种自然的集合。曾几何时,舆论的这种集合性力量使它有了一个漂亮的别名——“民意”。民意可以是一种舆论,但舆论却不等同于民意。当集合的舆论主体发声时,这些舆论可能是民意的表达,也可能是被“绑架”了的民意。即便是民意的聚集,也未必是正义的代名词。它的原生态,有野蛮生长的力量,也有可能被操弄。既有大江东去的气势,也不免泥沙俱下。

关注的聚集是舆论场各种力量的聚集。它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对同一个事物的关注。至于关注的态度,却可能千姿百态。如果聚集的都是人民的呼声,就会成为休谟所说的统治力量的来源;如果聚集的都是正义的声音,并且形成绝对的舆论优势,就可以成为改朝换代的力量,成为卢梭所说的高于法律的力量。但大多数情况下,关注的聚集不过是各种声音的大杂烩,极端、偏激、无知杂陈其间,更像是黑格尔所描绘的“公共舆论是人民表达他们意志和意见的无机方式”[27]。

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过往舆论定义的第二大分歧—— 舆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舆论既不是正面的,也不是负面的,而是中性的。它偶尔是正面的,偶尔是负面的,常态是中性的。

现在我们可以给舆论进一步下定义:舆论是对任一对象关注的表达与聚集。

舆论的关注度无论表现为什么数据,如阅读量、点击率,最后它都要转换为“数人头”。所以,关注度的背后,起决定因素的就是关注者的多寡。

舆论能量的集合,必须来自关注者的集合。过往的舆论定义为什么在舆论的主体上绕不过这几个概念:公众、人民、群众、民众、大多数人?就是因为舆论的集合性特征要求关注必须是聚集的。当公众等作为舆论主体,关注当然就是聚集的。但问题是舆论的主体应该是传播的主体,而关注不过是舆论主体传播后的结果。只有关注者制造了新的传播,它才是传播的主体、舆论的主体。因此,舆论关注的聚集,可以是关注者主动的作为,也可以是被其他传播主体引发的被动结果。

换句话说,由多数人传播(多数人作为传播主体)、向多数人传播(多数人作为传播对象)、在多数人间传播(多数人作为传播路径),都可以引发关注的聚集,实现舆论能量的集合性。这样,舆论的主体未必应当是多数人,任何个人或机构,只要引发了关注的聚集,就制造了舆论,他就是舆论的主体。

这样,我们就彻底解开了舆论的最后一个分歧谜底—— 舆论的主体是什么。过去舆论的定义为什么走不出公众等概念的限制,就是把舆论的集合性特征简单看作多数人的主动行为,而没有想到引发人们的关注也可以创造关注的聚集,实现舆论的集合性。舆论主体可以是政府、政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大众媒介、被组织起来的民众、分散或独立的“个人”,这些主体既可以以自身的集合性实现关注的聚集,也可以通过它的受众、传播途径和媒介的集合性实现关注的聚集。

舆论主体的多样性决定了舆论的复杂性,使其从神圣的殿堂走入凡间。复杂的“出身”使舆论失去了正统的血统,不再被简单地看作公众的专利和真理的代名词。这样我们才可以解释为什么民意可以被启蒙,可以被代表,可以被操纵,也可以被绑架。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所谓的民意所蒙蔽,从而看透披挂在民意外衣下的舆论真相。这样我们才可以分析舆论作为社会的利器是怎样被多种力量所利用和争夺,才能剖析舆论的生成机理,还原它的发展过程。

舆论集合性来源的多样性解释,打开了舆论主体的理论枷锁,也解放了舆论的定义。舆论主体的概念就和舆论客体的概念一样,是一个任意的主体,人类任何个人、机构都可以成为舆论主体。于是,我们的舆论定义最后是这样的:人类任一群体、个人或机构对任一对象关注的表达与聚集。

由于舆论的主体与客体是一个任一概念,没有限定的概念就不一定要在定义里强调。于是,舆论的最终定义就可以简化为:舆论是关注的表达与聚集。

[1]HL Childs, Public Opinion:Nature, Formation and Role, D .Van Nostrand Company, INC,1965.

[2][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王晓珏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3][德]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 我们的社会皮肤》,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8页。

[4][德]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 我们的社会皮肤》,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33页。

[5][德]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中央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25页。

[6][德]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 我们的社会皮肤》,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1页。

[7]陈力丹编著:《舆论—— 感觉周围的精神世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8]徐向红:《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第11页。

[9]徐向红:《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第11页。

[10]徐向红:《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第10页。

[1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张企泰、范扬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23页。

[12][德]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 我们的社会皮肤》,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2页。

[13]皮埃尔·加荣(1541—1603),法国天主教神学家,他是著名思想家、作家蒙田的好友及门徒,个人著作包括《三个真理》《论智慧》。

[14][德]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 我们的社会皮肤》,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1页。

[15]孟小平:《揭示公共关系的奥秘—— 舆论学》,中国新闻出版社1989年版,第27页。

[16][德]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 我们的社会皮肤》,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1页。

[17][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3页。

[18][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张企泰、范扬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32页。

[19]徐向红:《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第13页。

[20]徐向红:《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第11页。

[21]中美联合编审委员会编著:《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228页。

[22]孟小平:《揭示公共关系的奥秘—— 舆论学》,中国新闻出版社1989年版,第35页。

[23]李良栋:《误区与超越:当代中国的社会舆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113页。

[2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张企泰、范扬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31~332页。

[25][美]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阎克文、江红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59页。

[26]中美联合编审委员会编著:《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229页。

[27][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张企泰、范扬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32页。


2 弱传播:舆论世界的法则Ⅱ 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