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际情况,事实,是诸基本事态的存在
2.01 基本事态(事物的状态)是诸对象(事物)的结合。
2.011 对事物来说,重要的是它们应该成为基本事态的构成元素。
2.012 逻辑上,没有偶然的东西:如果事物能够出现在基本事态中,那么该基本事态的可能性必定被预先断定在这个事物自身中。
2.0121 如果事态符合完全依其自身存在的事物,这似乎是一种偶然。
如果事物能够出现在事态中,该可能性必定从开始就存在于其中。
(在逻辑范围内,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仅仅是可能的。逻辑处理每个可能性,并且所有的可能性都是它的事实。)
就像我们不能在空间之外想象空间对象,或在时间之外想象时间对象一样,因此,也没有我们在与其他对象联结的可能性之外能够想象的对象。
如果我能够想象事态中被联结起来的对象,我就不能在如此联结的可能性之外想象它们。
2.0122 只要事物出现在所有可能的事态之内,它们就是独立的,但是,这个独立的形式是事态联结的形式,是一种非独立性。(对于语词来说,不可能以两种不同角色出现:单独出现以及在命题中出现。)
2.0123 如果我知道了一个对象,那么我也就知道了其出现在所有事态中的可能。(这些可能性中的每一个必定是对象的本质部分。)
一个新的可能性不能在事后才被发现。
2.01231 如果我要认识一个对象,我可以不需要知道它的外在属性,但我必须知道它的内在属性。
2.0124 如果给出所有对象,那么同时,所有可能的基本事态也就被给定了。
2.013 同样,每个事物都在可能事态的空间中。这个空间,我可以想象成空的,但是,我不能想象不在空间中的事物。
2.0131 空间对象必定处于无限空间中。(空间点是一个主目位置。)
视觉空间中的斑点,不必是红色的,但必定有某种颜色,也就是说它被颜色空间包围着。音调必定有某种音高,触觉意义上的对象有某种硬度,如此等等。
2.014 对象包含所有事态的可能性。
2.0141 其出现在事态中的可能性是对象的形式。
2.02 对象是简单的。
2.0201 每个关于复合物的陈述都能被分解为关于它们构成的陈述,以及完全描述这些复合物的陈述。
2.0211 如果世界没有实体,那么命题是否有意义就要取决于另一个命题是否为真。
2.0212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描绘出这个世界的任何图像(真或假)。
2.022 显然,一个想象的世界,无论其与实在世界有多么不同,必定有某种东西——形式——与其相符。
2.023 对象就是构成这个固定形式的东西。
2.0231 世界的物质仅能决定形式,并且不决定任何实质的属性。因为它仅根据表达实质属性的命题决定——仅由其产生的对象配置决定。
2.0232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象是无色的。
2.0233 如果两个对象有相同的逻辑形式,它们之间的唯一不同,在不考虑它们的外在属性的情况下,是对象不同。
2.02331 一个事物有其他事物没有的属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直接通过描述把它从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并且指向它;或者相反,有许多有着共同属性的完整集合的事物,在这种情况下,指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为,如果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把自身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我就不能把它区分开,否则,它就能够被区分出来。
2.024 物质是独立于事实而存在的东西。
2.025 它是形式和内容。
2.0251 空间、时间和颜色(有色性)是对象的形式。
2.026 只有存在着对象,世界才存在着固定不变的形式。
2.027 固定不变的、持续存在的东西和对象是同一种东西。
2.0271 对象是固定不变的、持续存在的东西;它们的结构是变化的、不稳固的东西。
2.0272 对象的结构构成基本事态。
2.03 基本事态中,对象彼此融合为一体,就像链条的环节。
2.031 对象在基本事态中以确定的方式互相关联。
2.032 对象在基本事态中关联在一起的确定的方式是基本事态的结构。
2.033 形式是结构的可能性。
2.034 事实的结构由事态的结构组成。
2.04 现存事态的总和是世界。
2.05 现存基本事态的总和也决定了哪些基本事态不存在。
2.06 基本事态的存在和非存在是实际。
(我们也称基本事态的存在为肯定事实,它们的非存在为否定事实。)
2.061 诸基本事态彼此独立。
2.062 从基本事态的存在和非存在,不可能推论出其他基本事态的存在或非存在。
2.063 全部的实际是世界。
2.1 我们为自己描绘事实的图像。
2.11 图像在逻辑空间中呈现事态,呈现诸基本事态的存在及非存在。
2.12 图像是实际的模型。
2.13 图像中,诸对象与图像中的元素相对应。
2.131 图像中,图像的元素是对象的代表。
2.14 构成图像的是图像中以某种确定的方式彼此联结的元素。
2.141 图像是事实。
2.15 图像中的元素以某种确定的方式彼此相联的事实表明事物以同样的方式彼此关联。
我们称图像中其元素的联结为图像的结构,并且我们称这个结构的可能性为图像的形象化形式。
2.151 一幅图像的描画化形式是事物与该图像元素彼此关联的可能性。
2.1511 这就是图像与实际的联系;它直达实际。
2.1512 它像尺子一样衡量实际。
2.15121 只有刻度线的终端才实际接触到被测量的对象。
2.1513 因此,根据这种理解,一幅图像成为图像的东西,即描绘关系,也是属于该图像的。
2.1514 描绘的关系由图像的元素与物件之间的配合构成。
2.1515 所以说,这些相关性是图像元素的触须,使得图像触及实体。
2.16 如果事实要成为图像,它必须与它描绘的东西有某种共有的东西。
2.161 图像中,必定存在着某种与它描绘的东西相同的东西,使得一个东西能够成为另一个东西的图像。
2.17 图像与实际必定存在共有的东西,为了能够以其特有的方式描绘它——正确的或不正确的——这是它的描绘形式。
2.171 图像能够描绘任何其形式为它所具有的实际。空间图像能够描绘任何占据空间的事物,有颜色的图像能够描绘任何有颜色的东西,等等。
2.172 然而,图像不能描绘它的描绘形式;它展示它。
2.173 图像从其自身之外表达它的主题。(它的立足点是它的表达形式。)这就是图像正确或错误表达其主题的原因。
2.174 然而,图像不能够使其置身于它表达的形式之外。
2.18 每一幅图像,无论具有什么形式,为了能够以任意方式——正确地或错误地——描绘实际而与实际都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逻辑形式,这就是实际的形式。
2.181 描绘形式是逻辑形式的图像,被称为逻辑图像。
2.182 每幅图像同时也是逻辑的图像。(与此相反,并非每幅图像都是,例如,空间图像。)
2.19 逻辑图像能够描绘世界。
2.2 图像有与其所描绘的东西共同具有逻辑的描绘形式。
2.201 图像根据通过表现基本事态存在和非存在的可能性来描绘实际。
2.202 图像在逻辑空间中表现可能的事态。
2.203 图像包含它所表现的事态的可能性。
2.21 图像与实际一致或不一致;它是正确的或错误的,真的或假的。
2.22 根据它的描绘形式,图像表现其表现的东西,并独立于它的真或假。
2.221 图像表现的东西是它的意义。
2.222 与实际一致或不一致的意义构成了它的真或假。
2.223 为了了解图像为真或为假,我们必须与实际相比较。
2.224 仅从图像中辨别出它为真还是为假是不可能的。
2.225 没有先天为真的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