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走民主化的道路

字数:13387

我们的主要潜力

在进行改革的条件下,重新唤起和加强苏联人对国家命运的主人翁责任感、对公共事务的个人参与感和个人利益相关感,是一项极重要的政治任务,甚至是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感到不安的是,还存在着某种异化因素,这些因素的产生是由于削弱了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同劳动集体、同普通劳动者的联系,是由于对他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估计不足。

最广义的人的因素是我们的主要潜力,发挥这种潜力的办法是实现民主化。

我们正尽我们的最大努力来调动人的因素,首先是加强我们的一切计划的社会目的性。我只想补充一点,我们正在努力使经济和社会领域这两方面的比例达到平衡。如果只顾经济发展速度而忽视社会这个领域的利益,那么就无法把人们的劳动成果同他们的利益结合起来。这会影响劳动生产率,使经济遭到破坏。另一方面,社会领域也不应该把基础吃光,因为这样一来,社会的有活力的发展的可能性本身也会受到损害。这就是说,需要找到一种符合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要求的最佳办法。显然,这两方面的比例,不是一种守恒的、静止的状态,而是在变化的。今天社会政策被提到了首要地位。

道德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如果我们不在我们的劳动集体和整个社会中真正恢复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的风尚,那么,我们便不能完成改革的任务。可以提出正确的政策,提出有效的政治机制,但是,如果社会不能通过对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的肯定而得到完善,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而首先要肯定的是社会公正、按劳分配、对所有的人实行同一纪律、同一法律、同一制度和要求。

我们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也可以活跃人的因素。从这个角度来看,经济核算意味着什么呢?经济核算不仅是劳动集体的权利,而且也是它的责任。如果我们说:你怎样工作,就怎样生活。那就是说,我们要人们对自己的命运负起责任。当然,劳动集体反过来也希望有权实际管理企业,管理劳动过程,因为劳动过程的结果决定着劳动集体的收入和生活。这又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换句话说,经济核算是同劳动集体的自治、独立自主有联系的。

我们现在对一长制和劳动集体参与决定生产任务的相互关系有了新的认识。这个问题在今天有现实意义。如果劳动者没有在作业队、车间、工厂、联合企业各级通过相应的机制参加管理,事情就不好办。不仅如此,劳动集体应当有权选举自己的领导人。而这个领导人又代表劳动集体获得一长制的权利,用统一意志把一切人联合起来。

选举经济领导人是生产上的直接民主。起初有人大吃一惊说:我们究竟要走到哪里去,这样做会产生什么结果?然而,发这种议论的人忘记了主要的一点,即人总是有健全的理智的。某个地方可能会出现维护小团体的利益或互相包庇的现象,但是从根本上说,大家都希望,领导作业队、车间、企业、集体农庄、国营农场的是一些能够带领集体,能够为生产和改善生活带来希望的可靠而又精明的人。我们的人懂得这一点,他们根本不需要老好人来当领导。不,他们需要的是有才干的人,关心他人的人,同时又是要求严格、严格得有道理的人。

人们希望厂长、车间主任、工长改变对他们的态度。人们期待着品德高尚的表率,首先是希望领导人成为这样的表率。这种人是有的,而且还不少。凡是领导人好的地方,就能作出成绩。好的领导人善于关心人,而大家也都想见他。当他下达命令的时候,他无须提高嗓门。有的领导人看起来似乎平平常常,然而,他什么都懂,又善于把问题解释清楚。而解释清楚在今天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家都懂得为什么某些需求不能马上充分得到满足,那么,他们是愿意忍耐一下的。

我们也正在努力通过民主化、完善思想工作、改善社会道德风尚来活跃人的因素。远不是每一个人都彻底理解目前这个时刻的严重性,懂得目前是一个转折关头。我们还必须做不少努力才能使那些还在冷眼旁观或安于现状的人投身到改革这方面来。

积累起来的因循守旧观念不是一举就能消除的。多年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心理习惯,无论用什么法令,哪怕是最严厉的法令都难以根除。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在做人的工作方面我们还没有完全抛弃那些陈腐不堪的形式,而这些形式是由追求思想工作的“总产值”和爱讲漂亮的空话造成的。在这方面必须进行长期而紧张的斗争,进行艰苦的斗争,来反对墨守成规,反对借故搞铺张的庆祝活动,反对热衷于空洞的口号,反对屡教不改的摆阔气的毛病。主要的是,不要有一切都好的错觉,决不允许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束缚人民生气勃勃的旺盛的首创精神。

我在街上或在工作场所同人们谈话时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我们这里大家都支持改革。”我相信这句话是真诚的和正确的,但我仍然每次都回答说,现在最主要的是,对改革这件事,要少说多做。需要更多的秩序,更多的认真负责精神,更多的互相尊重,更多的诚实。应当问心无愧地生活。幸好,我们的人懂得这一点。不仅如此,他们诚心诚意地接受这一点。这很重要。现在政策有了,为这一政策奋斗的政府有了,还有赞成这一政策的人民。这是最主要的。其余的一切都会迎刃而解,改革一定会全面展开。并且将获得成果。我从同苏联人的生动的直接会见中得到的主要印象是,他们以人民固有的敏感非常深刻地领悟到改革在政治上和道义上的含义。

法制是民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们现在从改革及其实质——民主化——的广泛的和原则性的立场来看一看如何保证可靠的法制,如何完善立法工作。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法制。反过来,民主如果不依靠法制,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因为法制的使命就是抵御滥用权力行为对社会的侵害,就是保障公民以及他们的各种团体和劳动集体的权利和自由。

正因为如此,我们坚持上述立场。而且我们根据切身经验还知道,人们离开这种立场时会产生什么结果。

从苏维埃政权一成立,列宁和党就认为建立和巩固法制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这是不难理解的。正在诞生的新社会的政治现实要求这样做。当时面临的政治现实是:巩固新政权,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土地国有化,劳动者监督生产,保护工农的利益不受反革命的侵犯——这一切都需要有法律依据,需要形成法律。否则革命过程就会出现混乱,否则就不能巩固已获得的成果,不能保证苏维埃政权正常行使职能,不能建立社会生活的新秩序。

一系列法令用来完成这些任务。这些法令一开始就宣布法制是国家生活的根本原则之一,提出要吸引子百万劳动者来管理国家,教会他们——用列宁的话来说——“为自己的权利而战斗”。这一思想象一条红线贯穿在1918年第一部苏维埃宪法和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根据这部宪法通过的《关于严格遵守法律》的决定中。

国内战争结束后,立法工作抓得更紧了。这项工作的意义在于,在法律上把社会主义改造确认和固定下来。立法工作以及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成了国家建设的非常重要的工具,成了整顿经济、社会、文化等等活动中创造出来的东西的非常重要的工具。在这方面,人们遵循列宁提出的下述要求:在全国境内统一法制,“不得有一丝一毫违背我们的法律……”。[1]

这里不能不谈一谈我们所说的个人迷信时期。个人迷信对法律、对法律的倾向性产生了影响,尤其对是否遵守法律产生了影响。过份的集中,过多的自上而下的发号施令,过多地依靠行政指示和禁令,这一切贬低了法律的作用。到一定阶段这就造成了专断,践踏法律,而这一切无论和社会主义原则,还是和1936年宪法的规范都毫无共同之处。对于这一切,当时的国家的领导——斯大林及其周围的人——负有责任。借口有某种政治需要,借口国际形势极度紧张或国内阶级斗争的所谓日益尖锐来掩盖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践踏法律导致了我们至今既不能忘记也不能宽恕的悲剧性事件。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对此作出了最严厉的评价。

这在立法方面得到了反映。立法的民主原则得到恢复,法制得到加强,编纂了某些法典。

法律草案和其他最重大的问题开始提交全民讨论。在过去的25年里,好几百万人参加了对将近30项重大全苏法案的讨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这些法案做了修改和补充。

然而,停滞时期的出现也同执法不严有关。专横和目无法纪的因素又再次露头,这种情况在领导人当中也可以看到。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反对滥用职权行为的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机关,往往受情势左右,陷入依附地位,在同违法行为做斗争时放弃了原则立场。维护法律的机关本身贪污受贿的事例屡见不鲜。

现在,当我们开始进行改革的时候,当我们想坚决摆脱过去的消极现象并赋予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以新的动力的时候,我们看到,在我们的立法工作中,在完善整个社会主义法制方面也必须进行深刻的改造。这也是彻底变革经济管理机制、社会发展管理机制的要求。这是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民主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在立法和法的领域里所采取的措施成为改革过程的支柱。我们是把这项工作同经济、社会、文化领域中的改革密切联系在一起进行的,同时还考虑到劳动者的愿望,考虑到研究社会舆论后得出的结论。

改革需要社会有更高的组织性,需要公民有自觉的纪律。我要说:改革越深入,人们就应该越严格、越彻底地贯彻社会主义原则,遵守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社会主义公共生活准则。

改革对法律的内容本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应当坚决保护社会的利益,禁止可能损害全民利益的行为。这是明显的道理。但是,法律在规定这些严格界限的同时也必须给公民、劳动者集体、劳动者团体提供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的必要的天地。在法律范围内发挥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应当受到大力支持和鼓励。过去,我们受到的损害太多了,例如,我们总是设法颁布各种细则来限制企业的一切权利。在实践中,这样做的结果是,超出这些细则范围的任何创举都被看作是不能允许的。经验表明,我们需要的不是给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现象规定普遍适用的法规,而是在这件事情上善于掌握合理的分寸,经常关心如何更好地发挥和支持工作人员和劳动集体的积极性、人民的各种形式的首创精神。我们将严格遵守下述原则:凡是法律不禁止的事情都允许做。

在改革进程中已经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法令,其中有:国营企业(公司)法、关于改变农工综合体管理体制、关于学校改革、关于个体劳动、关于反对非劳动收入、关于反对酗酒、吸毒的法律。还颁布了规定改进居民保健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给母亲和婴儿更多照顾的法律。

我们认为,更有效地保障苏联人的权利和自由,意义非常重大。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命令规定压制批评要负刑事责任,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公职人员对公民采取非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办法,通过了对公职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的程序的法律。

全民讨论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做法,现在在1987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一项法律中已经在法律上得到确认。

同时,我们很清楚。改革今后还会要求在立法和法制方面采取许多新步骤。编纂法典大全的任务已提上日程,这部法典应能适应当前的各项任务,如提高经济效益、实施强有力的社会政策、挖掘一切社会主义民主设施的潜力,总之,应能保证人民自治的广阔天地。

对于选举法将做重大修改。在1987年6月的选举运动中为此进行的试点,使我们能够更准确地规定解决这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的方法。现在正在研究同改革国民经济领导体制和提高地方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的作用有关的立法规范。在我国经济领域现行的全苏规范性的法规有近3万项,可见这项工作是相当繁重的。其中有许多法规应做重大修改,还有不少应当干脆废除。在国营企业法通过后,有几千项法规已经废除了。

工会和共青团在不久前分别召开代表大会以后,提出了拟订青年法和工会法草案的建议。目前正在起草的有劳动法,还有关于合作社,关于扩大劳动集体大会决定问题的范围,关于工人、职员和集体农庄庄员的退休金的数额,关于产品质量标准的法案。

在修改刑法方面有待我们作出巨大的努力。刑法也应当紧紧跟上苏联社会目前的成熟程度。这一重要部分的立法工作,将随着改革和民主化带来的巨大改造而得到完善。

提高法院这个由选举产生、最接近居民的机构的作用,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严格遵守诉讼的民主原则,即客观性原则、辩论制原则、公开性原则,具有特殊意义。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最近采取了一些措施,其中有:加强对是否遵守法律以及运用法律是否划一的检察监督,扩大审理经济纠纷案的国家仲裁法庭的职能,搞好国民经济中的法律服务,对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教育。

总之,在巩固社会主义的法律基础方面,我们有大量工作要做。法、法律、法制——这不单是我们的民主深化和社会进步加速的产物。这是改革的可靠工具和改革不可逆转的有力保证。

改革和苏维埃

现在,在改革阶段,在发扬民主的条件下,从新的角度提出了把党的政治领导同国家机关、工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结合起来的问题。

拿我们的苏维埃来说吧。改革要求十分认真地研究和确定苏维埃在业已开始的改造中的地位。如果不把苏维埃纳入这个过程,如果对苏维埃本身的状况和活动不实行创新的变革,那就谈不上任何真正的社会民主化。

俄国的苏维埃是世界政治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苏维埃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成果。大概西方很少有人知道,苏维埃思想本身,成立苏维埃的最初尝试,在十月革命之前很久,即早在1905年就有了。由于二月革命推翻了沙皇政府,苏维埃在全俄范围内变成了权力机关,尽管这个权力是有限的,由于两个政权(苏维埃同临时政府)并存而“打了对折”。所以,苏维埃自然也就成了1917年10月诞生的新的共和国的政治基础。我们的国家就叫做苏维埃共和国。

没有苏维埃,我们在国内战争中就不会获得胜利。没有苏维埃,我们就不能把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的亿万人民,首先是工人和农民团结起来。没有苏维埃,新经济政策就会毫无结果。苏维埃的力量在于,由群众自己创造的苏维埃直接代表并捍卫劳动者的利益。苏维埃闪电式地,甚至可以说是自发地遍布全国,其特点和奥秘在于,苏维埃自己作出决定并自己付诸实施,而且是在与这些决定有关的人的公开监督下由全民付诸实施的。这是把直接民主同代议制民主结合起来的独一无二的和最有效的形式。

然而,随着管理中的行政指挥体制的出现,苏维埃好象受到了排挤。不少问题的解决绕开了苏维埃,没有让苏维埃参与。而有时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以致小问题成了大问题。这影响了苏维埃的威信。从这时起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也就开始被阻塞。出现了劳动者同直接参与国家事务这一宪法规定的权利异化的征兆。政权不仅是为劳动者的政权,而且是由劳动者自己来行使的政权,这条社会主义革命的原则受到了严重损害。

应当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经济领导人对苏维埃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缺乏应有的尊重。大家似乎明白,而且谁也没有正式否认,地方苏维埃在本地区内,在关系到该地区的发展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一切事情上都应该是真正的、负责的主人。但是,就现实可能性来说,苏维埃比不上经济机关,因而不可能履行这些职能。许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经理、行政领导,对苏维埃一再提出的诸如建设住宅、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工程、消除污染的设施、发展公共交通、办好本地公用事业等正当要求,居然置之不理。

不能说这一切没有引起劳动者和党的机关的不安。人们也试图加以纠正,改变这种局面。然而,措施不坚决,软弱无力——这与其说是由于客观情况造成的,不如说是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最近15年来通过了14项改进苏维埃活动的决定。这些决定并不坏。可是,事情毫无进展,因为在阻塞机制的作用下,包括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在内的整个形势根本不容许苏维埃这个就其本质来说是体现广泛民主和公开性的机关发挥积极作用。

现在,我们看得很清楚,当社会工作和国家工作的许多领域中官僚主义态度盛行的时候,由于广泛推行行政高压的领导方法和管理方法,我们还远远没有利用苏维埃的潜力来造福人民。在苏维埃的作用遭到削弱的情况下,出现了一种我们称之为以党代政的现象——国家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和活动为党的机关所取代。

党的机关取代苏维埃的做法反过来对党的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本身也产生了影响。党的工作人员的精力开始花在经济工作上,花在行政管理活动上。因此,干部也相应地从那些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当中来选拔,然而这些人有时并没有多少本事和经验,当不了群众的真正带头人。总之,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的民主机构的整个职能中出现了一种扭曲现象。

因此,在改革的进程中,我们面临一项极其巨大的任务:充分恢复苏维埃作为政权机关、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者和强大因素的作用。现在我们正在全面恢复苏维埃的威信和权力,为苏维埃在改革的条件下卓有成效地、积极地和创造性地工作创造条件。

一月全会号召各级党委坚持提高苏维埃作用的方针,不要干涉苏维埃的事务,尤其不要取代苏维埃权力机关。同样重要的是,苏维埃的领导人本身和苏维埃机关工作人员要全力以赴地工作,摆脱惰性,丢掉老是看人脸色行事、等待指示的习惯。关于苏维埃在改革阶段的作用的新的法律文件,鼓励在苏维埃的活动和苏维埃的执行机关中加强民主原则。同人民的联系应当是苏维埃的主要职责。新决定使苏维埃能够做好自身的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关。苏维埃已有了协调和监督所辖地区一切企业和团体的活动的广泛权力。

然而,这只是旨在恢复苏维埃的革命实质和民主实质的初步措施。即将召开的党的全苏代表会议将审议关于完善各级苏维埃的选举制度和活动的问题。各项建议的起草工作已经在进行。现在,就对建议作出评价还为时过早,不过可以指出这些建议的主要特点,那就是要深化苏维埃民主。

工会的新作用

我国现在所处的条件和正在完成的任务,迫使我们也要重新考虑工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在这方面首先应当说:我们的工会是一支巨大的力量。所有的劳动法规的起草工作都有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参加。在劳动立法、遵守劳动立法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这些问题上,工会都起决定性作用。如果哪个行政领导人未征求工会的意见就解雇工人,那么,法庭甚至不用深入了解这种决定的内容,仅根据工会没有表示意见这条理由便会自动撤销行政领导人的决定。任何计划,不管是年度计划还是五年计划,未经工会同意不提交最高苏维埃审议。而且在计划起草阶段就有各级工会参加。

社会保险、劳动者的疗养、旅游、体育运动、儿童们的休息和保健——所有这些工作都由工会掌握。可见,工会手中握有实权。但是,可惜,最近一些年来工会的积极性降低了。工会把自己许多方面的特权让给了行政当局,而有些权利又未能有效地加以使用。

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改革开始后发现,工会的工作不能令人满意。我在库班的时候谴责了一些工会组织的领导人,因为他们往往巴结讨好行政当局,有时简直就同行政当局搂在一起跳波尔卡舞。难道不是到了该他们坚持原则立场、坚决执行保护劳动者的方针的时候了吗?

在改革的条件下,工会的新作用首先在于,它应当努力加强经济决策的社会目的性,抵制近年来广泛流行的经济中的专家治国论倾向。而这就是说,工会应当更积极地参加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的社会部分,必要时提出并坚持自己的可供选择的建议。

工会委员会应当成为行政当局的真正的伙伴,而不是惟命是从的伙伴。某些企业中劳动条件恶劣,医疗服务差,生活福利设施很糟糕——对这一切工会组织往往习以为常。要知道苏联工会既有监督行政当局遵守劳动协议的权利,又有批评行政当局的行为的权利,如果经理侵犯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工会甚至还有权要求撤销经理的职务并使这个要求实现。

以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似乎不需要保护的想法是错误的。对他们还必须给予更多的保护,因为社会主义是劳动者的制度。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会负有巨大的责任。工会的更加积极的工作对于整个苏联社会很有好处。

青年与改革

我们的青年中蕴藏着巨大的改革潜力。要知道,正是青年将在革新后的社会中生活和工作。因此,组织青年的劳动、学习和业余活动便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青年刚刚进入生活,寻找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是一个困难的时期。他要建立家庭,学会职业技能,形成政治面貌和公民立场。他的个性正在形成。因此必须对青年、共青团给予最大的关注。

我们已经商量好这么办:凡是涉及青年的重大问题,如果不听取共青团的意见,不做任何决定。这不是说,我们好象在奉承共青团,开始讨好它。不!我们必须坚决加强共青团的责任心。除了给予信任,除了让青年参加现实的政治过程和经济过程,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对年轻一代的面貌的形成,对它肩负国家的现在和未来的能力发挥如此有效的影响。同青年套近乎、对青年神气活现或巴结讨好——这是廉价的做法。不,必须让共青团和青年自己有机会真正施展才能。对青年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要照管和监护,必须给他们以责任和信任,通过实际工作来培养他们。

中央一月全会号召党的领导人要更重视青年在劳动、思想和道德情操方面的锻炼。在青年工作中用教训的口吻和行政命令是不能容忍的。不管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不相信青年人的志向和行为已趋成熟,或者是因为谨小慎微,生怕出一点儿差错,希望自己的孩子顺顺当当地走上人生的道路,对这种态度决不能同意。今天,在青年的生活和活动中有两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第一,必须掌握人民当家作主和自治的一切手段,给各个层次的生活民主化注入青春活力,积极投身于社会创造活动。没有这种创造活动,就不可能有加速以至任何进步。我们的任务是要使每个青年人感到自己在参与国家事务,分担国家的忧患。第二,青年一代应当准备献身我国经济大规模现代化的事业,首先是实现电子计算机化,研究出新工艺和新材料。更新和丰富社会的智力资源——这就是我们对青年的期待。

青年的社会问题的症结是复杂的。许多领导人经常号召青年提供帮助,例如,帮助搞新建设,但是,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却又把他们忘记了。我们反对这种态度。我们赞成青年法的指导思想,在这个法律中不必重复那些适用于全体苏联公民的内容,可以把男女青年的特殊问题、权利和义务单独列出来。青年法使我们能够在年轻人的学习、劳动、生活、休息这些问题上把共青团同国家机关、工会以及其他组织的相互关系具体化。青年法将加强各个部和主管部门在解决涉及青年的问题时的责任心。

1987年举行的共青团代表大会在国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代表大会表明,共青团理解它对人民和国家所承担的责任,表明青年们热切希望更积极地投身于革新社会的过程。代表大会本身的严肃认真的气氛也是令人高兴的。也许,我还从来没有产生过象在这次代表大会上表现出来的那样强烈的参加讨论的愿望。这次会上接触了敏感的、精力旺盛、十分感人的听众,气氛是非常活跃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都可以感到,我国青年全心全意地接受在国内开始的革命变革,并决心把自己的青春活力、自己的满腔热情倾注到这一变革中去。

关于妇女和家庭

今天国家需要更积极地吸引妇女参加经济和文化的管理,参加社会生活。现在遍布全国的妇女委员会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建立的。

在一月全会上也提出了更广泛地提拔妇女担任领导工作的问题,尤其因为有几百万妇女正在保健、教育、文化、科学等部门中工作。在轻工业、商业、生活服务行业中也有许多妇女在从事劳动。

大家知道,一个社会的社会水平和政治水平如何,要看妇女解放的程度。

苏维埃国家坚决无情地消除了沙皇俄国特有的一切歧视妇女的现象。现在;它已使妇女在社会上同男子完全平等,并用法律来加以保证。我们感到自豪的是,苏维埃政权给了妇女同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实行了同工同酬,使妇女受到社会保护。妇女得到了受教育、职务晋升、参加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一切机会。如果没有妇女的积极贡献和自我牺牲精神,我们就建不成新社会,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就不能坚持到底。

但是,我们在飞速流逝的繁忙的日常生活中,好象忘记了妇女的特殊权利和特殊需要。妇女要当母亲,又要当家庭主妇,她们在教育子女方面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就有妇女的特殊权利和特殊需要。在建筑、生产、生活服务和科学等部门就业的妇女,埋头于创造性的工作,简直顾不上日常生活中的事情——操持家务、教育子女,甚至顾不上把家庭生活搞得舒服一点儿。在儿童和青年的品行、公共道德、文化和生产等方面所以发生许多不幸的事,都是同家庭纽带削弱、家庭义务被忽视有关的。

虽然我们在一切方面力求男女平等的努力是真诚的、政治上是完全对的,但是,还是发生这种反常的事。不过这一疏忽(它似乎成了社会的优点的继续)我们在改革的进程中已开始予以纠正。因此,目前在我国的报刊上,在各种社会团体里,不论在工作地点还是在家里,到处都在激烈地和热情地讨论如何充分地给妇女恢复真正女性的使命问题。

我们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妇女从事不利于她们的身体状况的重劳动。这是战争的后遗症,是由于男性公民锐减、在一切生产领域到处都严重缺乏劳动力造成的。对这个问题我们正在认真研究。

改善家庭状况,提高家庭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包括在反酗酒斗争中的作用,现在是我们最迫切的社会任务。我们对妇女委员会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抱有很大希望。它们正在开展工作。它们能够做许多事情——要知道,没有任何其他组织能这样深入地接触到个人生活问题,接触到妇女的种种心事。

社会的民主化是改革的核心和保证。如果不提高妇女的作用,如果我们的一切改造工作没有她们积极的、有女性特色的干预和参加,社会的民主化是难以想象的。我相信,妇女在我们社会中的作用将不断增长。

社会主义民族的联盟是独特的构成体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这个特点是我国强大的因素,而不是软弱、分裂的因素。沙皇俄国被称为各族人民的监狱。革命和社会主义消灭了民族压迫、民族不平等现象,保证了各大小民族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进步。从前落后的、受尽摧残的各民族拥有了发达的工业,现代社会结构,达到了先进的文化水平,尽管其中有些民族从前甚至没有文字。任何一个不抱成见的人都不能不承认,我们的党在这方面做了巨大的改造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加强了苏联社会,而且也丰富了世界文明。

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各民族,都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它们共同捍卫了祖国的自由和独立,捍卫了它的革命成果,使之免遭敌人侵犯。如果我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那就不会有今天的苏联,它在社会、文化、经济和国防方面就不会象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个样子。如果没有使各共和国在事实上日益平等,如果没有在兄弟情谊和合作,互相尊重和互相帮助的基础上结成共同体,我们的国家就不能存在下去。

但是,这一切并不是说民族工作中没有什么问题。任何发展都有矛盾。这个问题上同样也有矛盾。遗憾的是,过去我们基本上只是在不断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上确实取得的巨大成就,估计形势时说些豪言壮语。然而要知道,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彩、纷繁复杂的。

这方面的辩证法是:随着教育和文化的发达,随着经济的现代化,每个民族都有了自己的知识分子,民族的自我意识也增强了,对本民族的历史渊源的正常兴趣也增加了。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这正是酝酿了我国的革命并在沙皇帝国的废墟上开始建设新社会的各民族的革命者们孜孜以求的。不过,在这方面有时难免会有某一部分人走上了民族主义的歧途。他们流露出民族局限性、争民族高低、骄傲自大的情绪。

但问题不仅在这里,还在于社会在发生变化,首先是,新的一代在代替老的一代,而每一代人都得受在多民族国家里生活的教育。这件事做起来并不总是轻而易举的。使每个民族得以展翅高飞的社会主义,拥有一切条件本着民族平等和合作的精神解决民族问题。重要的是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的精神办事,同时要记住,长大成人的新一代往往连本民族如何达到这种腾飞的情况也不知道。谁也没有向他们认真说过,多少年来族际主义为他们做了多少事情。

在连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也没有消除族际怨仇这个背景衬托下,苏联是人类文明史上真正独一无二的典范。这是由列宁创始的民族政策的硕果,然而建设多民族国家在开始时,在初创时是困难的,是极端困难的。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俄罗斯民族起了突出的作用。在列宁的民族政策的指引下,我国许多民族经过不长的一个历史时期,走完了独特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路程。如果有人对此报以民族傲慢情绪,故步自封,试图把“自己的”一切当成无价之宝,那是不公正的,是不能同意的。这一直是苏联社会上热烈认真讨论的问题。

每一民族文化都是宝贵的财富,失去它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对每一民族文化中的一切瑰宝的正常的兴趣,不应蜕变为自外于各民族文化互相影响和接近的客观过程的企图。

还有一种危险是,某一民族的人流露出不尊重其他民族的人的情绪。在我一生中,有许多岁月是在北高加索度过的。那里可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那里的每个城市、乡镇、村庄,都居住着不同民族的居民。整个地区的情况都是如此。在高加索的历史上发生过不少灾难。但在苏维埃政权时代,情况起了根本变化。我绝不是想把一切理想化,但是居住在这一多民族地区的各个民族,他们的互相关系的主流还是互相尊重、合作、接近和团结。我根据切身经验知道,高加索山民是很重友情的,同时,要是对他们稍有一点傲慢,他们也是非常敏感的。我记得:在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的卡拉恰耶夫-切尔克斯自治州境内居住着卡拉恰耶夫人、切尔克斯人、俄罗斯人、阿巴津人、诺盖人、奥塞梯人、希腊人以及其他民族的人。他们和睦相处,平等和公正地解决一切问题是和睦相处的基础。如果什么时候背离了这些原则,那就不得不付出昂贵的代价。在这个不大的自治州里,各民族的文化都保存下来了,并得到了发展,它们的传统得到了保护。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都用本民族语言出版书刊。这并没有造成民族分裂,反而促进了各民族的接近。只宣布民族平等是不够的,还必须让各族人民能过上丰富多彩的生活。

我想再说一遍:如果说在人的关系的这一非常敏感的领域里也出现过一些消极现象,那不是凭白无故地出现的,而是事出有因的,官僚主义和对正当权利的忽视则是主要原因。在我国不时掀起关于发展民族语言的争论。关于这个问题可以说些什么呢?甚至最小的民族也不能没有语言。要知道,这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丰富多彩的人类文化,其中包括众多的语言、衣着、礼节、外观举止。这是我们的共同财富。难道可以轻视它,可以贬低它吗?

然而,生活在我们辽阔的多民族国家里,没有交际手段是不行的。俄语自然成了这样的手段。大家都需要这一语言,而历史本身也决定了交际的客观过程是以最大的民族的语言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举个例子来说,美国聚居着许多民族的人,然而共同的语言却是英语。显然,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可以想象得出,如果移居美国的各民族的人都讲自己的语言,不愿意学习英语,那会出现什么情况!我们国家也是这样。尤其是俄罗斯人民已用自己的全部历史证明,它满怀族际主义,对一切民族十分尊重,对各民族都怀有巨大的善意。生活表明,必须学习两种语言(除外国语外):本民族语言和用于交际的俄语。

煽动民族情绪的一切尝试都只能增加寻求合理解决办法的困难。我们不想回避这一问题和其他正在出现的问题,我们将在民主过程的范围内解决这些问题,以巩固我们各族人民的族际主义共同体。

列宁教导我们在民族问题上要极其谨慎、处置得当。在这些事情上不可能有也不应当有一成不变的公式。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只要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只要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在一切问题上都是以平等原则为基础的(苏联社会的情况正是这样),那么甚至在困难的形势下,出现的任何问题和误解都是可以解决的。当然,西方有不少人想破坏、削弱苏联各族人民的友谊和团结,在东方也有不少这样的人。然而,这要另当别论了。在这方面,有苏联的法律在警戒,在维护列宁的民族政策所取得的成就。

从这些立场出发,我们是坚定的和有原则的。人们的民族感情应当得到尊重,绝不能加以忽视。但是,利用民族感情来投机,这是政治上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反对民族局限性和沙文主义、地方主义、犹太复国主义、反犹太主义的任何表现,不管它们以什么形式出现,都与之坚决斗争——这是我们党的传统。我们忠于这个传统。我们的全部经验表明:只有坚持彻底的族际主义,只有进行族际主义教育,才能有效地抵御民族主义流行病。

我到过苏联的一些共和国和民族地区,在同当地人会见时,每一次都使我进一步相信,他们珍视并感到自豪的是,他们的民族属于一个多民族大家庭,他们是一个在人类进步中十分重要的、幅员辽阔的伟大强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就是苏维埃爱国主义。我们今后也将巩固一个自由国家中的各自由民族的联盟和兄弟情谊。

威信和信任

改革沿纵向和横向席卷了社会一切阶层。改革已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改革正在解决一个个问题,克服一个个困难而向前发展。苏联共产党是这场为了巩固社会主义,为了劳动者的利益而进行的改革的倡导者、思想动力、组织者、领导者,我要说,是这场改革的保证人。我们党的确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列宁在1917年曾经说过,既然开始了革命,就必须进行到底。对改革也是如此——党将进行到底。党的威信和对党的信任正在增长。尽管我们还处在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转化的阶段,党的机关已经在设法尽量不承担经济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虽然这样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通过党的系统施加压力并保证计划的完成,似乎已经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党的任务在别的方面——首先是从理论上认识各种过程的意义,及时地把握住矛盾发展中的临界点,校正战略和策略,制定政策和规定实施政策的方式方法,挑选和分配干部,从组织上和思想上保证改革的进行。所有这一切,除了党,谁也做不到。

管理事务和经济事务应当由政府机构和其他主管这类事务的组织去做。这种看法是我们从历史实践中得出的,而不是什么人凭空想出来的。党应当干自己的事情。其他一切人也应当干自己的事情。凡是没有这样做的地方,党的领导、思想工作、干部工作就遭到削弱。

历史使我们的社会成了这样一个社会:党內发生的一切都在国家生活中得到反映。在我国没有正式的反对派。因此,作为执政党的苏联共产党便担负着更大的责任。因此,我们认为自己的极其重要的任务是,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工作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在党内也扩大公开性。中央委员会要求当选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谦虚、正派、诚实,决不容忍阿谀奉承和溜须拍马的行为。在党内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不受批评,同样也没有哪一个人没有批评的权利。

我们非常清楚,必须从改变思维和心理状态、改变组织、改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做起,必须从人,首先是从领导干部做起。

我们的坚定不移的方针是支持有首创精神的、肯动脑筋的,朝气勃勃的人,他们能够以自我批评的精神估计情况,摆脱工作上的形式主义和陈规旧套,能够找到新的、不寻常的解决办法,能够并希望大胆前进,有本事去争取成功。改革为他们的创造性活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当然,没有必要撤换所有的干部,而且想这样做也办不到。当然,无论高级干部,中层干部,还是经济单位一级的干部都可以重新调配。需要涌现出大批朝气蓬勃的新生力量。现在确实也正在出现这种情况。此外,自然过程也在发挥它的作用:有人已经到了结束自己的劳动活动的时候了。这是可以理解的。或者,有的人对承担新任务已感到力不从心。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没有必要对这种情况大事渲染。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要求,自己的先进分子,自己的处理方法。谁能够改弦更张,在政治、组织和思想工作方面走出新路来,谁就将继续工作,并得到劳动者和党组织的支持。我们的绝大多数干部对此已作好准备。尽管情况各不相同:一些人将迅速领会新要求,另一些人也许还要再考虑考虑。在原则上,我们的出发点是,我们的基本的干部队伍是能完成改革任务的。同时我们不能容忍一切照旧、不加速、不换快档的状况。

改革要求工作人员精通业务,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今天,没有受过现代化的和全面的培养,在生产、科学技术、管理、经济、组织劳动和刺激劳动、社会学和心理学方面没有渊博知识是不行的。总之,我们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我国的智力资源,大大提高它的创造效能。

我想再次强调党的理论活动的意义。在这方面也开展了巨大的工作。但是,在这方面我们也力求深入贯彻民主原则,不容许某一个人或某一批人垄断。苏共中央是这样提出问题的:把党内和社会上的一切创造性力量都吸收到这项工作中来。如果什么都由中央机关发指示,而更糟糕的是由某一个人或某一批人发指示,那么,我们的思想很快就会僵化。这将是对改革以至对整个社会的发展的致命打击。苏共历史上有过这样的教训——而且是痛苦的、令人痛心的教训。不能让社会科学、党内的创造性力量老是去给占据高位的同志们的这些或那些决定或讲话做注释。我们选择了另一种做法——我们将按照列宁的精神、按照列宁的传统办事。


第二节 新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在执行中第四节 西方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