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个差点载入史册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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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表面上风平浪静,暗中却隐隐奔流着一股革命洪流。从八九和九二年的深谷中,升起阵阵微风。青年一代在蜕变——请允许我们用这个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几乎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时钟的指针在钟面上行走,也在人们的心里行走。人人朝前迈了应该迈出的一步。保王派成了自由派,自由派成了民主派。

这就像涨潮,时起时落,千转百回;潮落的特点便是混合;由此便产生了千奇百怪的思想组合;人们既赞赏拿破仑,又崇拜自由。这是那个时代的海市蜃楼。各种观点的形成要经过不同的阶段。伏尔泰保王主义,这个荒诞的变种,有一个同样是怪诞的对应物——波拿巴自由主义。

其他一些团体则更为严肃。他们探索原则。他们热中于权利。他们迷恋绝对,依稀看见了无尽的创造。绝对以其严格,使人想入非非,使人在无限中遨游。没有什么比信条更能制造梦幻,也没有什么比梦幻更能孕育未来。今天是空想,明天就会有血有肉。

先进的思想有着双重基础。“既定秩序”可疑而奸诈,开始受到秘密活动的威胁。这是最富革命的迹象。当权者的隐蔽动机与人民的内心想法不谋而合。酝酿起义和密谋政变一唱一和。

当时,法国还没有像德国的道德协会[142]和意大利的烧炭党[143]那样庞大的秘密组织,但这里那里,都有一些地下团体,正在伸展蔓延。埃克斯正在筹建库古德社;巴黎也有不少这类组织,其中ABC友社尤为突出。

ABC友社是什么组织?那是一个表面上以教育儿童为宗旨,实际上是改造成人的社团。

他们宣称是ABC的朋友。Abaissé[144]即人民大众。他们想提高民众的地位。对这个同音异义的文字游戏是不应予以嘲笑的。这类文字游戏有时在政治上是很严肃的。例如Castratus ad castra[145],它曾使纳尔塞斯[146]成为一名将军。又如Barbari et Barberini[147]。再如Fueros y Fuegos[148]。还有Tu es Petruset super hanc petram[149],等等。

ABC友社人数很少。这是个刚有雏形的秘密社团。可以说它是小集团,如果小集团也能出英雄的话。他们在巴黎的两处地方聚会,一处在中央菜市场附近,在一个名叫“科林斯”的小酒馆里,这家酒店我们以后还要谈到;另一处在先贤祠附近,在圣米歇尔广场的米赞咖啡馆里,这家咖啡馆现已拆毁。第一个聚会地点挨着工人,第二个挨着大学生。

ABC友社习惯在米赞咖啡馆的后厅秘密集会。这间后厅离咖啡馆相当远,由一条长走廊与之相连。厅内有两扇窗户和一道后门,经一道隐蔽的楼梯通往格雷街。他们在那里抽烟、喝酒、打牌、说笑。他们谈天说地时声音很大,谈别的事情时便压低嗓门。墙上挂着一张共和时期的法兰西旧地图,足以唤起警探的警觉。

ABC友社中的大部分成员是大学生,还有几个工人,彼此相处甚好。中坚分子的名字如下:昂若拉、孔布费尔、让·普鲁韦、弗伊、库费拉克、巴奥雷、莱斯格尔或莱格尔、若利、格朗泰。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人已成为历史人物了。

这些年轻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像一家人。除了莱格尔,全都是南方人。

这是出类拔萃的一伙人。现在,他们已消失在我们身后看不见的深渊里了。故事讲到这里,趁读者尚未见他们投入一场悲壮的斗争而消失在黑暗中之前,也许有必要用一缕光明照一照这些年轻人。

昂若拉是个独生子,家里非常有钱。我们称他为一号人物,以后会知道为什么。

昂若拉是个可爱的年轻人,但厉害起来也很吓人。他美如天使。是安提诺乌斯[150]再世,但很粗野。看他眼中闪烁的沉思之光,会以为他在前世就经历过革命风暴。他对革命传统了如指掌,仿佛亲眼见过。他了解这一伟大事业的细枝末节。他集祭司和武士的性格于一身,这在年轻人中是凤毛麟角。他既是祭司,又是斗士;从目前的情况看,他是民主战士,但如果超越当前的运动,他又是宣扬理想的教士。他眸子深邃,眼睑微红,下唇很厚,易于露出轻蔑的神态,额头很高。脸上只见宽阔的额头,有如地平线上只见辽阔的天空。和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有些少年得志的年轻人一样,他有过人的青春活力,如少女般鲜嫩滋润,尽管有时显得苍白。他已是成人,却仍像个孩子。他已二十二岁,看上去却像十七岁。他非常严肃,似乎不知道世上还有女人存在。他衷心热爱的是权利,念念不忘的是清除障碍。若在阿芬丁山上,他也许是格拉古[151];在国民公会中,他可能是圣茹斯特[152]。他眼中几乎看不见玫瑰花,对春天视而不见,对鸟儿歌唱听而不闻。埃瓦德涅[153]赤裸的酥胸不会比阿里斯托吉通[154]更令他激动;他和阿尔莫迪乌斯一样,认为鲜花只适于隐蔽利剑。即使在欢乐时,他也严肃有余。凡是与共和国无关的东西,他见了总是腼腆地垂下双眼。他是自由女神冷漠的情人。他言辞尖锐,像受到神的启示,发出颂歌的震颤。他会突然展开双翅。谁要是敢到他身边卖弄风情,就等着自讨没趣吧!康布雷广场或圣约翰·德·博韦街上的某个轻浮女工,见了这张逃学中学生的脸孔,侍童贵族少年的脖子,金灿灿的长睫毛,蓝莹莹的眼睛,迎风飘动的乱发,玫瑰色的脸颊,鲜嫩欲滴的嘴唇,妙不可言的牙齿,若对这曙光晓色垂诞三尺,到昂若拉面前搔首弄姿,故作媚态,就会遇到一道意外而可怕的目光,顿时在他们中间划出一道鸿沟,教她明白不要把以西结[155]的威猛天使,混同为博马舍的风流天使[156]。

如果说昂若拉代表革命的逻辑,那么,孔布费尔则代表革命的哲学。革命的逻辑与革命的哲学之不同,在于革命的逻辑可以作出战争的决定,而革命的哲学只能以和平为结果。孔布费尔补充和修正昂若拉。他没有昂若拉高深,但比他博大。他希望把一般思想的广泛原理灌输给民众。他常说,不仅要革命,还要文明。他在陡峭的高山周围,开辟了广阔的碧空。因此,在孔布费尔的所有观点中,不乏切实可行的东西。孔布费尔的革命比昂若拉的革命更容易接受。昂若拉表达的是神赋的权利,孔布费尔则强调天赋的权利。前者接近罗伯斯庇尔,后者接近孔多塞[157]。与昂若拉相比,孔布费尔更接近普通人的生活。这两个年轻人如有机会登上历史舞台,一个会是义士,另一个会是哲人。昂若拉更刚强。孔布费尔更仁慈。“仁慈”和“刚强”,确是他们的区别所在。孔布费尔白璧无瑕,生性温和,正如昂若拉生性严厉。他喜欢“公民”这个词,但更喜欢“人”。他似乎更乐意像西班牙人那样说:Hombre[158]。他博览群书,上剧院看戏,去大学旁听,听阿拉戈[159]讲光的偏振,尤其喜欢听若弗卢瓦·圣伊雷尔教授[160]讲解外颈动脉和内颈动脉一个管面部,另一个管大脑的双重功能。他无所不知,密切注意科学动态,将圣西蒙和傅立叶进行比较,辨读象形文字,将随手捡来的石子砸碎以推断地质,凭记忆描绘蚕蛾,指出《法兰西学院辞典》中的法文错误,研究普伊赛古和德勒兹[161]的磁学著作,什么也不肯定,甚至不肯定奇迹,什么也不否定,甚至不否定鬼魂,翻阅《箴言报》合订本,喜欢沉思默想。他宣称未来掌握在教师手中,非常关心教育问题。他希望社会要不懈努力,提高智育和德育水平,推广科学,传播思想,提高青年一代的才智。他担心,目前教学方法的贫乏、文学孤陋寡闻仅局限于两三个所谓古典世纪的做法、官方文人独断专行、学究们囿于成见和固步自封,最终会把我们的学校变成牡蛎养殖场。他学识渊博,刻意追求语言纯正,一丝不苟,多才多艺,埋头苦干,又爱沉思默想,朋友们说他“已到了异想天开的地步”。什么铁路、无痛外科手术、暗室定影、电报、气球定向飞行,所有这些梦想,他都深信不疑。此外,面对迷信、专制和偏见为阻止人类进步而四处构筑的堡垒,他很少惊惶失措。他是那种认为科学迟早能扭转乾坤的人。昂若拉是领袖,孔布费尔是导师。打仗时人们愿意跟随前者,平时走路则愿意跟随后者。这不是说孔布费尔不能打仗,相反,他不会拒绝短兵相接,他会猛冲猛打,迎击敌人。但他更愿意通过教授公理、颁布积极的法令,逐步使人类的行为与自己的命运协调一致。在光照和燃烧这两种光明中,他更倾向于前者。一场大火固然能形成晨曦,但为什么不等待日出?火山固然能发光,但黎明照得更亮。孔布费尔爱美的洁白可能甚于爱辉煌的炽焰。烟雾缭绕的光明,暴力换取的进步,不会使这个温和而严肃的人心满意足。像九三年那样,将人民陡然推向真理,使他胆战心惊,可静止不动更使他深恶痛绝,因为他闻到了腐臭和死亡。总之,他喜欢泡沫胜过瘴疠,湍流胜过污水坑,尼亚加拉瀑布胜过隼山湖。总之,他既不喜欢停滞不前,也不喜欢操之过急。当他那些具有骑士风度的骚动不安的朋友们热中于绝对,崇尚和呼唤光辉灿烂的革命冒险的时候,孔布费尔却倾向于让进步自由发展。这种进步实实在在,虽不轰轰烈烈,却纯纯正正,虽按部就班,却无懈可击,虽显得冷漠,却不折不挠。孔布费尔会双手合十,跪地祈祷,以求未来纯洁无邪,人民勇往直前、永无止境的进化一如既往,不可阻挡。他常说:“善必须纤尘不染。”的确,如果说革命的伟大在于逼视耀眼的理想,不顾爪子流血和着火,仍飞行在雷电霹雳中间,那么,进步之美就在于白璧无瑕。华盛顿代表前者,丹东代表后者,他们的区别在于一个是长着天鹅翅膀的天使,另一个是长着雄鹰翅膀的天使。

让·普鲁韦比孔布费尔的色调更柔和。一场强大而深刻的运动,导致了对中世纪必不可少的研究,他突发奇想,称自己为约翰[162]。让·普鲁韦非常多情。他喜爱种花、吹笛、赋诗。他热爱人民,同情妇女,怜悯儿童。他既相信未来,也相信上帝。他谴责那场革命砍下了一位杰出人物即安德烈·谢尼埃[163]的脑袋。他平时讲话柔声柔气,但突然会变得很有男子气。他很有学问,甚至可以说博大精深,差不多是个东方通。尤其是他很善良。在诗歌方面,他喜欢博大,这对于深知善良和博大是多么相近的人来说,是很好理解的。他懂意大利语、拉丁语、希腊语和希伯来语,这样,他就可以只读四位诗人的作品:但丁、尤维纳利斯、埃斯库罗斯和以赛亚[164]。在法语作品中,他喜欢高乃依胜过拉辛,阿格里帕·多比涅胜过高乃依。他常常在长满野燕麦和矢车菊的田野里闲逛,关心天上的云不亚于关心人间的事。他头脑里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对人,另一个对上帝;他不是研究,便是瞻仰。他整天深入研究社会问题:工资、资本、信贷、婚姻、宗教、思想自由、恋爱自由、教育、刑罚、贫困、结社、财产及生产和分配,这都是困绕芸芸众生的人间之谜。和昂若拉一样,他也是独生子,家境也很富有。他说话温和,低头垂眼,笑起来神态尴尬,举止拘束,神情局促,动辄脸红,非常怕难为情。然而,他意志坚定,不屈不挠。

弗伊是个制扇工人,父母双亡,每天勉强能挣三法郎。他只有一个念头:拯救世界。他还挂虑着另一件事:学习。他把这叫作拯救自己。他通过自学,学会了读和写,他所知道的,都是自学得来的。弗伊心肠好,胸襟豁达。这个孤儿把人民认做父母。因为十分思念母亲,便对祖国有了深刻的思考。他不希望世界上有人没有祖国。他以老百姓的远见卓识,心里孕育着今天我们所说的“民族思想”。他学习历史,是为了使自己的愤慨有根有据。在这个由空想主义青年组成的小团体中,别人关心的主要是法兰西,而他关心的是国外。他对希腊、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意大利有专门的研究。他正当而执着地常常提起这些国家,也不管合不合时宜。土耳其侵略克里特岛和塞萨利亚,俄国侵略华沙,奥地利侵略威尼斯,这些强盗行径使他愤怒不已。尤其是一七七二年那次暴行[165]使他义愤填膺。正确的愤怒能产生所向披靡的辩才,他正具有这种辩才。他谈起一七七二年这个可耻日子来滔滔不绝,谈起被出卖而遭灭亡的高尚而英勇的波兰人民,对三国的罪行,对他们设计的丑恶圈套,有说不完的话;这场可怕的阴谋,竟成了好些高贵的民族国破家亡、连出生证也一笔勾销的样版和典型。当代社会的一切罪行皆起源于瓜分波兰。瓜分波兰是条定理,现代一切政治暴行都由此而生。近一个世纪来,没有一个暴君,没有一个叛徒没把目光瞄准瓜分波兰,没在合谋瓜分波兰的文件上签字画押。查阅近代背信弃义的卷宗,首先看到的便是瓜分波兰。维也纳会议[166]在犯下自己的罪行前,查考过这一罪行。一七七二年吹响围猎的号角,一八一五年则吹响瓜分猎物的号角。这便是弗伊常挂嘴边的经句。这个可怜的工人主动当起了正义的保护者,正义给他的报答,便是使他变得伟大。的确,正义中存在着永恒。华沙不可能再是鞑靼人的,正如威尼斯不可能再是日耳曼人的。国王们枉费心机,脸面丢尽。沉没的祖国迟早会浮上海面,重新出现。希腊又变成希腊;意大利又变成意大利。正义永远会对侵略发出抗议。掠夺一国人民是不允许的。这种极端的欺骗行径是没有前途的。一个民族不像一块手帕,可以随便抹掉标记。

库费拉克的父亲叫德·库费拉克先生。王朝复辟时期的资产阶级对于贵族有一种错误看法,认为“德”这个小品词是贵族的标志。大家知道,这个小品词没有任何意义。但《密涅瓦[167]》时代的资产阶级把这个可怜的“德”字看得非常重,竟至于认为必须把它废除。德·肖弗兰先生改叫肖弗兰先生,德·科马丁先生改叫科马丁先生,德·孔斯当·德·勒贝克先生改叫邦雅曼·孔斯当,德·拉法耶特先生改叫拉法耶特先生。库费拉克不甘落后,也把“德”去掉,光叫库费拉克。

关于库费拉克,讲这些差不多够了,至于其他情况,我们只须说:要了解库克拉费,看看托洛米埃[168]即可。

的确,库费拉克充满了年轻人的激情,这种激情可以叫作思想的青春美。不久,这种青春激情会和小猫的可爱一样消失殆尽,而青春所有的种种优雅,在两条腿的人那里,会发展成为资产阶级,在四条腿的猫那里,会蜕变成老猫。

这种青春美,通过年轻人上学、参军,代代相传,就像接力赛跑,从一个人的手里传到另一个人的手里,几乎一成不变。因此,正如前面指出的,谁要是在一八二八年听见库费拉克讲话,会以为是在一八一七年听见托洛米埃讲话。不同的是,库费拉克是个正直的小伙子。他们尽管外表都才华横溢,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库费拉克和托洛米埃身上,都潜藏着另一个人,彼此截然不同。托洛米埃骨子里是法官,库费拉克则是勇士。

昂若拉是首领,孔布费尔是导师,库费拉克是中心。前两人发出的光多一些,库费拉克则给予的热多一些。事实上,他具备中心人物应有的种种品质:坦率和威望。

巴奥雷曾在一八二二年六月的流血事件中大显身手。那天是为年轻的拉勒芒[169]举行葬礼。

巴奥雷生性快乐,但缺乏教养。他诚实正直,爱乱花钱。他爱花钱近乎慷慨大方,爱说话近乎口若悬河,胆子大近乎厚颜无耻,是当魔鬼的最好材料。他穿着鲁莽的背心,怀着红色的见解。他喜欢喧闹,就是说,除了骚乱,他最喜欢的是吵架,除了革命,他最喜欢的是骚乱。他时刻准备砸碎玻璃,接着揭去街上的铺路石,接着摧毁政府,以观效果。他上了十一年学。他嗅嗅法律,但不学法律。他的座右铭是:决不当律师。他的纹章是一个床头柜,露出一顶方形睡帽。他难得从法学院门口经过,但每每经过,总要把紧腰中大衣(短大衣尚未问世)的纽扣扣好,以防生病。他谈到法学院的大门时,总说:“多漂亮的老头!”谈到代万库院长时,总说:“多宏伟的建筑!”他学的课程是他唱歌的题材,教师是他漫画的对象。他无所事事,却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生活费,差不多有三千法郎。他的父母是农民,他摇唇鼓舌,向他们反复灌输要重视他们的儿子。

他谈起父母来,总说:他们是农民,不是资产阶级,因此,他们很聪明。

巴奥雷是个心血来潮的人,光顾好几家咖啡馆。别人都有固定的地方,他却没有。他到处闲逛。漂泊是人类的天性,闲逛是巴黎人的特点。他心智敏慧,表面上不爱思考,其实是个思想家。

还有些团体尚未成形,但不久即将成形。巴奥雷在ABC友社和这些团体中间充当联系人。

在由年轻人组成的ABC友社里,有一个秃顶的人。

路易十八逃亡那天,阿瓦雷侯爵把他扶上一辆出租马车,后来被路易十八封为公爵。他叙述说,一八一四年,国王返回法国,当他在加来登陆时,有个人向他递交一份请求书。“您想要什么?”国王问。“陛下,一个驿站。”“您叫什么名字?”“莱格尔。”

国王皱起眉头[170],看了看呈文上的签名,发现写的是Lesgle。这个拼写并不太带波拿巴色彩,国王深受感动,露出笑容。“陛下,”那递呈文的人又说,“我的祖宗是王室的养狗侍从,外号叫Lesgueules[171]。这个外号成了我的姓。我叫Lesgueules,缩写成了Lesgles,曲解成L'Aigle。”国王听罢收起笑容。后来,不知是故意,还是疏忽,他把墨城的驿站赐给了他。

ABC友社的那位秃顶成员是这位莱格尔的儿子,他签名时用墨城的莱格尔。为了省事,同学们叫他博絮埃[172]。

博絮埃是个倒霉而快乐的小伙子。他的特点是一事无成,但成天乐乐呵呵。二十五岁就已秃顶。他父亲终于有了一所房和一块地,但他做儿子的却迫不及待地在一次失算的投机中把房子和地产赔个精光。什么也没剩下。他有知识,有才智,但屡屡失败。他处处碰壁,事事落空,搭起的架子会塌下来砸着自己的脑袋,砍柴会伤着自己的指头。他有了情妇,很快会意识到还有个同性朋友。他随时都会遇到不幸,这样,他反而生活得快快乐乐。他常说:“我住在摇摇欲坠的屋顶下。”因为意外全在他预料之中,所以他从不大惊小怪,面对厄运,他处之泰然,面对命运的捉弄,他付之一笑,只当命运在同他开玩笑。他很穷,但他怀里装满了愉快,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的钱很快会用光,但他的笑却是无穷无尽。当厄运降临到他身上,他会友好地向这位老朋友致敬,会拍拍灾星的肚子。他同厄运亲密无间,竟至于直呼其小名:“你好,吉尼翁[173]”。

命运对他的种种迫害,造就了他的创造力。他足智多谋。他没有钱,但什么时候高兴,总能找到钱“一掷千金”。一天夜里,他带了个傻大姐,一顿夜宵就吃了“一百法郎”。欢宴中间,他来了灵感,说了一句令人难忘的话:“五个路易[174]的姑娘,给我脱掉靴子。”

博絮埃慢慢地向律师职业前进。他学法律,和巴奥雷的态度一样。博絮埃居无定所,有时甚至无家可归。他有时住在这家,有时住在那家,住得最多的是若利家。若利学医,比博絮埃小两岁。

若利是个臆想有病的年轻人。他学医的收获,便是感到自己更是病人,而不是医生。二十三岁,便认为自己虚弱多病,成天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舌头。他声称,人和针一样会磁化,他把卧室里的床按南北方向摆放,头朝南,脚朝北,以便夜里睡觉时,血液循环不受地球大磁场干扰。遇到雷雨天,他总要给自己把脉。但他活得比谁都开心。年轻、有怪癖、体弱、欢快,所有这些相矛盾的特点在他身上和平共处,使他成了一个怪诞而可爱的人,同学们滥用辅音字母L,把他叫作Jollly。“你可以用四个L飞翔[175]。”让·普鲁韦对他说。

若利习惯用手杖头触自己的鼻尖,这表明他具有远见卓识。

所有这些年轻人各各相异,却有着同一个信仰:进步。谈起他们,我们会肃然起敬。

他们都是法国革命的嫡亲儿子。最轻浮的人说到八九年也会严肃起来。他们的亲生父母曾经是,或现在仍然是斐扬派[176]、保王派,或空论派,这无关紧要。他们现在还年轻,以前的派别纷争与他们毫无关系。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道德原则的纯洁血液。他们不折不扣地追求不可腐蚀的权利和绝对的义务。

他们结成了秘密社团,暗中描画着理想的蓝图。

在这些狂热而坚定的人中间,有个怀疑主义者。这个人怎么会在里面的?通过一种并列关系。这个怀疑主义者叫格朗泰,可签名时却习惯用R[177],留下一个难以猜透的字谜。格朗泰总是心存戒备,从不轻信任何事。此外,在巴黎的大学生中,他是学到东西最多的人:他知道最好的咖啡在朗布兰咖啡馆,最好的台球在伏尔泰咖啡馆,在梅恩林荫道上的隐士餐馆里有美味的煎饼和美妙的姑娘,在萨盖大娘的小酒店里有烤子鸡,在库内特门那边有绝妙的葱头烧鱼,在格斗门那边有一种爽口的白葡萄酒。任何东西,他都知道哪里最好。此外,他还会踢打、弹跳,会跳几种舞蹈,棍棒也耍得不错。而且,他嗜酒如命。他长得奇丑无比。当时最漂亮的缝鞋女工伊玛·布瓦西见他长得如此丑陋,愤慨不已,作了如下宣判:“格朗泰丑不忍睹。”但格朗泰相当自负,从不为自己的长相感到尴尬。他对所有的女人,总是含情脉脉地盯着看,仿佛在对她们说:“只要我愿意!”好让同伴们相信所有的女人都在追求他。

人民的权利、人的权利、社会契约、法国革命、共和国、民主、人道、文明、宗教、进步,所有这些词,对格朗泰来说,几乎毫无意义。他总是付之一笑。他对于怀疑主义这个人类智慧的骨疡,思想上并没有完整的概念。他对一切都是冷嘲热讽。他有一句名言:“只有一点可以肯定:我的酒杯是满的。”他对任何方面的任何忠诚,无论是同辈的,还是父辈的,青年罗伯斯庇尔的,还是卢瓦兹罗尔的,他都嗤之以鼻。他喊道:“他们死了也是白死!”对于带耶稣像的十字架,他说:“这是成功的绞刑架。”他寻花问柳,赌博纵欲,常常喝得酩酊大醉,还用《亨利四世万岁》的曲子,不停地哼唱:“我爱美女,我爱美酒”,惹得那些爱沉思的年轻人很不高兴。

除此之外,这个怀疑主义者还有狂热的崇拜。他崇拜的既非一种思想,一种信条,亦非一门艺术,一门科学,而是崇拜一个人:昂若拉。格朗泰佩服、热爱、敬仰昂若拉。在这伙信仰绝对的人中间,这个无政府的怀疑主义者依附谁呢?应该依附最绝对的人。昂若拉用什么方式征服他的呢?用思想?不是。用性格。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一个怀疑主义者依附一个信徒,这像色彩的互补定律那样显而易见。自身缺少的东西,对自己最有吸引力。谁都不如瞎子爱阳光。个子矮的女人崇拜鼓手长。癞蛤蟆的眼睛总是望着天空。为什么?为了看鸟儿飞翔。格朗泰被怀疑缠身,喜欢看信念在昂若拉身上飞翔。他需要昂若拉。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想去弄清楚,只知道昂若拉纯洁、健康、坚定、正直、刚毅、坦率的性格强烈地吸引着他。他本能地欣赏与自己相反的人。他那软弱无力、弯弯扭扭、支离破碎、病病歪歪、畸形丑陋的思想,就像攀附脊椎那样攀附昂若拉。他的精神支柱依靠对方的坚定。在昂若拉身旁,格朗泰才有个人样。此外,他自己也由两个表面看来格格不入的成分构成。他爱嘲笑人,但待人又很真诚。他表面看来漠不关心,但对人却有爱心。他思想上没有信仰,但心里却不能没有友谊。这是南辕北辙的,感情本身是一种信念。他生性如此。有些人似乎生来就是反面、背面、对立面。他们是波吕丢刻斯、帕特洛克罗斯、尼絮斯、厄达米达斯、埃菲西荣和佩克梅雅。他们只有依附另一个人才能生活。他们的名字是后半部分,前面总有一个“和”字。他们的存在不属于自己,而是别人命运的另一面。格朗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昂若拉的反面。

几乎可以说,亲和力始于字母表中的字母。在字母表中,O和P是不可分离的。你可以随意读O和P,或者俄瑞斯忒斯和皮拉得斯[178]。

格朗泰作为昂若拉名副其实的卫星,生活在这伙年轻人当中。他生活其中,只有在那里才觉得快乐。他们到哪,他就跟到哪。醉眼惺忪地看着这些身影走来走去,这便是他的乐趣。大家见他脾气好,也就容忍他了。

昂若拉有坚定的信仰,所以瞧不起这个怀疑主义者;他生活俭朴,所以看不上这个酒鬼。他只给他一点儿居高临下的怜悯。格朗泰想当皮拉得斯,却根本没被接受。他常遭昂若拉训斥,被他粗暴地撵走,可撵走了又回来。每每谈起昂若拉,他总说:“多美的大理石雕!”


第四卷 ABC友社二 博絮埃作祭文悼念布隆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