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超越民族国家抑或成为诸民族之上的拱顶石[1]?
1988年,有位雄心勃勃的德国政治家奥斯卡·拉方丹(Oskar Lafontaine)出版了一本名为《未来的社会》(Die Gesellschaft der Zukunft)的书。在这位时任德国社会民主党副主席、萨尔州长会议主席的政治家出版的书中有一章名叫《超越民族国家》(“Die Überwindung des Nationalstaates”)。在这一章的结尾,他写道:“恰恰由于我们德国人还未能实现国家统一,恰恰因为我们德国人对某种丑恶的民族主义有过糟糕透顶的经历,所以我们才会比别的民族更容易彻底地放弃民族国家体制。这是因为,其他民族国家的建设(即将或早已)与民主的社会秩序相融合。而鉴于我们德国那段刚刚过去不久的历史,再没有谁比我们更应该去充当欧洲超国家联合进程的推动者了。”[2]
这段话,不大可能在原联邦德国之外的任何地方引起舆论注目。[3]但若是真的引起注意了,可能就会有人问:这个结论是否真的是清算德国历史罪责的一种大胆说法?这是不是宿命论的一个变种?其实,拉方丹的这段诡辩的言辞会让人感觉到,这是早期教会四大神父之一安布罗斯(Ambrosius)“因罪蒙福”学说的世俗版本:正因我犯下大错,反倒使我走上了圣洁之路。[4]可是欧洲国家很可能会把由德国发出的“超越国家”的呼吁看作是德意志帝国主义的新把戏,因为这些国家的民族认同和主权都曾经受到过希特勒“第三帝国”的侵害,而且其中还有些国家早在德意志帝国或普鲁士称霸时就遭过罪了。
当时的德国还处于1945年之后的分裂状态,并不像欧共体的其他成员国那样是民族国家。1976年,波恩的政治学家兼当代史学者卡尔·迪特里希·布拉赫(Karl Dietrich Bracher)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称为“民族国家中的后民族民主政体”,同时这也契合整整一代联邦德国知识分子的认知。[5]当布拉赫作为五卷本《联邦德国史》(Geschicht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的作者于1986年再次重复这个论断之后,这个概念开始变得广为人知。[6]不过,直到尤尔根·哈贝马斯1998年在给自己的一套政论文章起名时,用了“后民族国家的聚合体”之后,它才真正成为政治中的关键词。哈贝马斯在大量文章中使用这个词,是因为他认为这就是全球化时代西方福利国家大众民主当下的发展阶段。[7]
此时(1998年),处于这个特别聚合体中的联邦德国早在8年前就已不复存在了。德国已经重新统一,又成了一个民族国家,尽管是以一种从前没有出现过的形态。那时它与所有欧盟成员国一样,作为一个“后经典形态”时代的民族国家,需要与其他国家共同行使自己的部分国家权力,或是将这一部分主权让渡给各类超国家的机构。[8]不过,把联邦德国说成是“后民族国家的”未免会引起争议。照这个说法,联邦德国就可以单方面代表德国人在本民族历史中的发展阶段,而不需过问另一个德国人的国家——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民主德国)——的情况了。对联邦德国的特殊结果而言,“后民族国家的聚合体”这个概念给人的感觉是由结果倒推出来的。它没有进行国家间的对比,也不是从实证研究中得出的结论——这个事实在德国人的讨论中总是被忽视。
今天,如果要在欧盟内部进行这样的实证研究,那么除了德国,很可能只有两个国家勉勉强强能符合“后民族国家”这个概念(至少在“政治类别”这个范畴内):比利时和卢森堡。前者,是因为其国民不怎么认为自己属于同一个民族,而且其国民使用完全不同的语言。后者,是因为欧盟内部增值税税率使得这个最小的成员国成了众多重要机构的所在地[9],同时它还是德、法之间“天生的”中介。而在其他欧盟成员国,自己的国家作为一个民族和民族国家的自我认同在大多数国民那里都是天经地义的。因此“后民族国家”这个概念在这些地方或多或少都会让人疑惑不解。
在欧洲统一运动的早期阶段(二战结束次年),曾有过一种将欧洲诸国组合成一个跨越政治阵营边界的大联邦的想法,那时的社会民众对这个想法的支持度是最高的。在那时的各个“党派集团”中,基督教民主党系的党派是最赞成欧洲一体化的,它们站在天主教保守主义者的对立面,支持现代民族国家彻底的世俗性质。联邦德国成立后不久,第一任总理阿登纳(Konrad Adenauer)所领导的基督教民主联盟支持以1952年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为起点的西欧一体化项目。可是,1954年8月主政波恩的阿登纳尝到了重大挫折的滋味,因为法国的国民议会以多数票否决了关于欧洲防务共同体的条约,而且这也意味着,一张欧洲政治共同体的蓝图就此作废,这是民族主义在法国复兴的标志。
依然在前行的,是煤钢共同体六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从煤钢领域拓展至其他领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1957年,瓦尔特·哈尔斯坦(Walter Hallstein)当上了当年成立的、囊括了欧洲所有经济部门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的首任委员会主席。而哈尔斯坦此前的职位,一直是波恩政府外交部的国务秘书。有像奥地利作家罗伯特·梅纳塞(Robert Menasse)这样激进的欧洲联邦主义者写信给哈尔斯坦,陈述自己取消民族和民族国家的看法。他非但没有证据证明哈尔斯坦当面对他说过的那些话(“欧洲的理念是取消民族”,“欧洲统一进程的目标是超越民族国家”,“目标是而且继续是:超越民族,组织一个后民族时代的欧洲”),而且他所举出的两个场合上哈尔斯坦讲话的意思还前后矛盾。[10]
1958年3月19日,当哈尔斯坦这位新就任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主席在欧洲议会发表他的首次演讲时,他把欧洲经济共同体描述为一个“由列国组成的具有强烈联邦色彩的共同体”。1964年10月15日,在罗马召开的全欧会议(Europäischen Gemeindetag)上,尽管他对旧式的民族国家主权的理念和“民族国家今日的政治形式”表示了否定,但他也表达了他的推论:“现存的政治秩序将会消解,一个欧洲的超级民族国家将取而代之。”他觉得这主要是为了“维护欧洲各民族的力量之源,使之变得更加生机勃勃”。[11]
对哈尔斯坦而言,关于欧洲一体化进程“终点”的问题是不难回答的:他把欧洲经济共同体称作“尚未完成的联邦国家”——他虽未明说,实际上却是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当成了榜样。[12]在这个问题上,夏尔·戴高乐成了他最强劲的对手,这位二战时期前“自由法国”运动的领袖,1944年6月法国解放之后的首任政府首脑,在1958年5月又作为总理重新掌权,并在1959年1月8日作为总统执掌了自己亲手缔造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62年5月15日在令人永远难忘的记者招待会上,戴高乐斥责了这个欧洲超国家组织的始作俑者,并把这个组织称作乌托邦般的架构。戴高乐认为,欧洲只能够建立在行动、权威和责任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建立在列国的基础之上。“眼下,没有国家的欧洲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我们要将这座大厦建立在现实情况的坚固基础之上;在付出了辛劳之后,或许有一天,我们能步入《一千零一夜》的童话之中。”[13]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戴高乐这个“列国的欧洲”的理念若是没有英国相助是实现不了的,而英国恰恰是这位第五共和国的奠基人拼命也要拦在欧洲经济共同体之外的国家。戴高乐的继任者,乔治·蓬皮杜(Georges Pompidou),并没有那位直到1969年4月才离职的前总统那样强烈的反英立场。蓬皮杜没有再像前任那样行使否决权,而且还在1971年5月与英国首相爱德华·希思(Edward Heath)取得共识,在未来尽可能用政府间的合作来取代越过民族国家政府的合作,而且还要让巴黎与伦敦密切协作,以便制衡欧共体中那个不但在经济上领先,而且政治上也越来越自信的成员国:联邦德国。[14]
英国与爱尔兰、丹麦一起,于1973年1月1日加入了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是1967年由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一起升级而成的)。这三个国家尽管都对参与共同市场饶有兴致,但都对超国家的西欧一体化进程不感兴趣。怀有同样心思的,是1981年及1986年加入欧共体的地中海三国: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
当冷战于1989年至1991年走向终结时,不难预计,欧洲民族国家的历史还远未结束。欧共体弥补了许多成员国现在已经难以独自应付的工作,正如英国经济学家艾伦·米尔沃德(Alan Milward)所言,欧共体已经成了其成员国的救星。[15]但是,民族国家在社会保障、法治秩序、日常的生活和交往中仍然履行着广泛的职责。而且在冷战结束25年之后,民族归属感的增长要比“欧洲人”认同感的增长强劲得多。即便在联邦德国地区也是这样——而德国的这个部分,原本是“将欧洲视为新祖国”思想的发源地之一。
曾几何时,那些西欧一体化的先锋越来越一致地认为:通过持续的融合过程,应该能在旧大陆根除20世纪将欧洲推向自我毁灭边缘的民族主义。在这个世纪接近尾声时,西欧民主国家已经在和平协作的道路上走得如此之远,以至于在它们之间爆发战争变成了不可想象之事,而且谁要是还拿民族主义那一套说事,简直就是自讨没趣。
但民族主义并不是在全欧洲的所有地方都被抛到了脑后。早在20世纪80年代,南斯拉夫就已经显示出,铁托(Tito)元帅去世(1980年)之后的共产主义制度无力化解部分加盟共和国[16]之间的民族冲突。在最大的加盟共和国塞尔维亚,当地的领导人、党的总书记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Slobodan Milošević)几乎在转眼之间就用一种鼓吹大塞尔维亚主义的族裔民族主义取代了作为融合策略的共产主义。在克罗地亚,事情并无二致;斯洛文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简称波黑)也依样画葫芦。20世纪90年代南斯拉夫地区接二连三的战争和种族灭绝式的杀戮,为欧洲自二战结束以来所仅见。
“民族国家,在经历了1989—1990年的欧洲革命之后走向了复兴”,这是安德雷亚斯·勒德(Andreas Rödder)的著作《21.0—关于当下的一部简史》(21.0: Eine Kurze Geschichte der Gegenwart)之中的金句。[17]原本统一的南斯拉夫解体分裂出了一堆种族相对单一的国家(只有波黑例外),苏联也解体了,波罗的海三国独立了,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这些都成了这一判断的例证。非但如此,就连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这些在1989年至1991年剧变中领土未发生变化的前社会主义国家,也经历了民族国家架构上质的变化:1991年华沙条约体系解体之后,这些国家从1968年勃列日涅夫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有限主权论”的境地走出,获得了完全的主权,现在也能够自由决定是否加入西方的联盟体系了。
从欧盟内部看,2004—2014年共有9个前华沙条约成员国和2个前南斯拉夫的加盟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入盟。这些国家大多都来自中东欧和东南欧,它们不出意料地特别珍视它们刚刚获得的主权,也对将主权让渡给一个超国家机构一事充满怀疑。在保障其外部安全方面,他们更信赖的不是欧盟,而是美国和北约——他们通通在1999—2009年加入了北约。因此,欧盟扩张的速度比深化的速度要快太多了,然而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深化自然就更多地意味着提升共同体的机构效率并加速其决策过程,同时还包括提升内部的团结和成员国相互之间的信任。
欧盟东扩之前,就已在1995年吸纳了3个中立国(奥地利、瑞典、芬兰),若是没有东西方冲突的结束,此事也断不可能发生。“1989年剧变”的后果,使得北约和欧盟当时的成员国必须面对早已为世人普遍接受的认识,即历史上西方的东部边界并未止步于大西洋同盟的范围,而是囊括了波罗的海国家以及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欧盟也必须以另一种方式来重新认识自己。在2004年5月1日的“扩盟大爆炸”(big bang)之后,它在吸纳了8个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同时也吸纳了马耳他和塞浦路斯。这些国家在20世纪二战之后的几十年里有着完全不同的经历:一些国家受到自由生活和市场经济极深的影响,而另一些国家曾被打上“专政”和“计划经济”的烙印。
其实西欧的大多数国家也经历过独裁统治,它们既曾在二战中沦陷于德国的占领之下,也曾受制于本国的威权或极权政权。而中东欧和东南欧的国家,则为未来欧盟的集体记忆带来了“左”的专政和“右”的独裁。确切地说,它们的这些经历现在已经成了需要全体成员共同面对、认识和反思的历史。
在1989年之前相信自己生活在一个“后民族时代”欧洲的人,必会对这数年剧变的后果感到深深的愤懑。这些后果让一些西方的,也就是联邦德国的历史诠释和现代诠释中的地方本位主义显现了出来。另一方面,所有那些曾经强调历史传统(更不用说民族传统)的力量牢不可破的人,都觉得自己的想法已获证实。德国中世纪学专家赫尔曼·亨佩尔(Hermann Heimpel)说过:“在历史上,是诸民族的存在使欧洲成为欧洲。”[18]这当然是极端的说法。因为正如我们所见,欧洲(更准确地说,是“拉丁化的”欧洲)还有许多其他的共同点和特性。[19]但这些特征之一无疑就是众多的民族,以及旧大陆上与诸民族相伴生的语言和文化上的参差多样。
另一个特征是地区特殊性,这无论在一国疆域之内还是跨越国界的地区都存在。这也是欧洲不得不处理的一份遗产。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条约》(Vertrag von Lissaben)被许多人视为《欧洲宪法条约》(Europäischen Verfassungsvertrages)的替代品,后者本来更加野心勃勃,却在2005年初的两次全民公决(法国和荷兰)中惨遭否决。该条约已经从制度上考虑到了一国之内的和跨国的地区主义问题,为此它预先设计了一个地区事务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与其他委员会一样隶属于欧洲议会。当涉及跨越边境协作事务时,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将听取该委员会的意见。
“诸民族一直彼此征战不休,各个地区一直苦苦忍受,它们联合在一起,永远守护着自家的特质,地区是自我认同的命根。”罗伯特·梅纳塞在一篇文章中写下了这样的话。[20]可是,若站在“各地区的欧洲”的立场去反对“诸民族的欧洲”就太荒谬了,也太危险了。若真这么干,则会马上刺激一系列的地区分裂运动:比如苏格兰的、弗拉芒的、加泰罗尼亚的,或是尤为好斗的巴斯克的运动,并因此导致众多欧盟成员国出现斗争问题。其中的巴斯克运动特别能说明这一潜在的危险性,地区运动并不一定是和平的——更不用说在现存更大一级的单位[21]解体之后经济上会遇到的不利处境了。一个追求超越民族的欧盟,可能会摧毁自身存在的基础。而通过接手那些民族国家无法胜任的任务,它倒可成为位于诸民族之上的拱顶石。欧盟所要遵循的是辅助性原则[22],当然到目前为止这更多地只停留在理论上,而非实践之中。按此原则,只有当某个低一级的单位力量不足时,其更高一级的单位才能将工作接管过来。这就为建立“越来越紧密的联盟”的理念设立了边界——该理念早在1957年就写进了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Römischen Verträgen)中。此外,这也说明那些依然身为“条约主人”(“Herren der Verträge”)[23]的成员国决不想把自己变成多余之物。
[1] 拱顶石(Gewölbe,英语:keystone),又名拱心石。拱顶多见于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教堂,在拱顶这种建筑形式中,最顶端要有一个石块使得各个方向上的石头相契并承受其压力。作者以“拱顶石”隐喻自己心目中欧盟所应当扮演的角色。
[2] Oskar Lafontaine, Die Gesellschaft der Zukunft. Reformpolitik in einer veränderten Welt, Hamburg 1988, S. 188 f.
[3] “旧联邦共和国”(alte Bundesrepublik),指在1990年德国重新统一之前的联邦德国。
[4] Ernst Dassmann, Ambrosius, in: Teologische Realenzyklopädie, Bd. 2, New York 1978, S. 362-385.
[5] Karl Dietrich Bracher, Die deutsche Diktatur. Entstehung, Struktur, Folgen des Nationalsozialismus, Köln 19796, S. 544(第五版后记)。
[6] Ders., Politik und Zeitgeist. Tendenzen der siebziger Jahre, in: ders. u. a., Republik im Wandel 1969-1974. Die Ära Brandt (= Geschicht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Bd. V/1), Stuttgart 1986, S. 285-406 (405 f.).
[7] Jürgen Habermas, Die postnationale Konstellation und die Zukunft der Demokratie,in: ders., Die postnationale Konstellation. Politische Essays, Frankfurt 1998, S.91-169.
[8] “后经典形态民族国家”(postklassischer Nationalstaat)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Heinrich August Winkler, Weimar 1918-1933. Die Geschichte der ersten deutschen Demokratie, München 20054, S. 12。
[9] 卢森堡的增值税税率一直为欧盟最低。
[10] 上面这段哈尔斯坦的话出自Ulrike Guérot und Robert Menasse, Es lebe die europäische Republik, in: Frankfurter Allgemeine Sonntagszeitung, 24. 3. 2013; 第二段引文出自Robert Menasse, Heimat ist die schönste Utopie. Reden (wir) über Europa, Berlin 2014, S. 144; 第三段出自ders., Kurze Geschichte der europäischen Zukunft. Oder warum wir erringen müssen, was wir geerbt: Das Europa der Regionen,in: www.eurozine. com/articles/2015-07-17-menasse-de.html。
[11] Walter Hallstein, Vor dem Europäischen Parlament. Konstituierende Sitzung, 19.3. 1958, in: ders., Europäische Reden. Hg. v. Tomas Oppermann, Stuttgart 1979,S. 48-52 (49); ders., Die Einheit der europäischen Aktion, Ⅶ: Europäischer Gemeindetag, Rom 15. 10. 1964, ebd., S. 485-498 (488-496).
[12] Ders., Der unvollendete Bundesstaat. Europäische Erfahrungen und Erkenntnisse, Düsseldorf, 1969.
[13] Zit. bei Heinrich August Winkler, Geschichte des Westens, Bd. 3: Vom Kalten Krieg zum Mauerfall, München 20152, S. 363.
[14] Zit. bei Heinrich August Winkler, Geschichte des Westens, Bd. 3, 565.
[15] Alan Milward, The European Rescue of the Nation-State, Berkeley 1992 (446 f.).
[16] 1963—1991年,南斯拉夫的正式名称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1945—1963年是“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由6个共和国和2个自治省组成。参照对苏联国家体系译法的习惯,本文将组成该联邦的共和国译为“加盟共和国”。
[17] Andreas Rödder, 21.0: Eine kurze Geschichte der Gegenwart, München 2015, S.212.
[18] Hermann Heimpel, Entwurf einer deutschen Geschichte, in: ders., Der Mensch in seiner Gegenwart. Acht historische Essays, Göttingen 19572, S. 162-195 (175).
[19] Hermann Heimpel, Entwurf einer deutschen Geschichte, in: ders., Der Mensch in seiner Gegenwart. Acht historische Essays, Göttingen 19572.原文第17页。
[20] Menasse, Heimat, S. 80.
[21] “单位”(Einheit),或“统一体”,这里指的是民族国家。
[22] “辅助性原则”的本来意义来自天主教的宗教社会学,它主张只要个体或小社会团体有能力,就应由其承担责任和完成任务,大社会团体或国家不要干预,除非是在个体或小社会团体不能解决问题之时。这一原则运用到欧盟意味着:只有当欧盟成员国不能足够好地承担某项任务且只有欧盟介入才能更好地完成该项任务时,欧洲联盟才能介入与参与。该解释引自连玉如:《再论“德国的欧洲”与“欧洲的德国”》,刊载于《国际政治研究》2014年第6期,第9—24页,此处在第18页。
[23] “条约主人”特指欧盟成员国。由于关于欧盟体系的核心决定需要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方能生效,所以人们将这些成员国称为“条约主人”。相应地,欧盟委员会被称为“条约的守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