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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简单再生产
VIII、两个部类的不变资本
就总产品价值 9000 和它分成的各个范畴来说,对它们的分析不会比对一个单个资本产品价值的分析遇到更多的困难,不如说困难是一样的。
在这里,全部社会年产品包含三个以一年为期的社会工作日。每一个这种工作日的价值表现都 =3000 ;因此,总产品的价值表现 =3×3000=9000 。
其次, 在 一年的生产过程 ( 我们分析的就是这个过程的产品 ) 开始 以前 ,在整个这个劳动时间中已经结束的:在第 I 部类,有 4/3 工作日 ( 价值产品 4000) ,在第 II 部类,有 2/3 工作日 ( 价值产品 2000) 。总计是两个社会工作日,其价值产品 =6000 。因此, 4000Ic+2000IIc=6000 是表示在全部社会产品份值中再现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不变资本价值。
再次,第 I 部类新追加的社会年工作日的 1/3 ,是必要劳动,或者说,是这样一种劳动,它补偿可变资本的价值 1000Iv ,并支付第 I 部类使用的劳动的价格。同样,第 II 部类的社会工作日的 1/6 是价值额为 500 的必要劳动。所以, l000Iv+500IIv=1500v ,半个社会工作日的价值表现,是当年追加的总工作日的前一半即由必要劳动构成的那一半的价值表现。
最后,在第 I 部类,总工作日的 1/3( 价值产品 =1000) 是剩余劳动;在第 II 部类,工作日的 1/6( 价值产品 =500) 是剩余劳动。二者合起来构成追加的总工作日的另一半。因而,所生产的全部剩余价值为 1000Im+500IIm=1500m 。
因此:
社会产品价值的不变资本部分 (c) :
生产过程开始以前耗费的两个工作日,价值表现 =6000 。
当年耗费的必要劳动 (v) :
年生产所耗费的工作日的一半,价值表现 =1500 。
当年耗费的剩余劳动 (m) :
年生产所耗费的工作日的一半,价值表现 =1500 。
年劳动的价值产品 (v+m)=3000 。 总产品价值 (c+v+m)=9000 。
所以,困难不在于社会产品价值本身的分析。困难是在于把社会产品的 价值 组成部分和它的 物质 组成部分作比较时产生的。
不变的、仅仅再现的那部分价值,等于由 生产资料 构成的那部分产品的价值,并在这部分产品中体现出来。
当年的新的价值产品即 v+m ,等于由 消费资科 构成的那部分产品的价值,并在这部分产品中体现出来。
但是,除了一些在这里没有意义的例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商品,是具有完全不同的实物形式或使用形式的产品,从而也是完全不同种类的具体劳动的产品。使用机器生产生活资料的劳动,是和制造机器的劳动完全不同的。年总工作日 ( 其价值表现 =3000) 似乎全部耗费在消费资料 =3000 的生产上,其中没有任何不变的价值部分再现出来,因为这 3000=1500v+1500m ,只分解为可变资本价值 + 剩余价值。另一方面,不变资本价值 =6000 则以一种和消费资料完全不同的产品形式,以生产资料形式再现出来,社会工作日似乎没有任何部分耗费在这种新产品的生产上;相反,这整个工作日似乎只是由以消费资料而不是以生产资料作为结果的劳动方式构成。秘密已经揭穿。年劳动的价值产品,等于第 II 部类的产品价值,等于新生产的消费资料的总价值。但是,这个产品价值,比耗费在消费资料生产 ( 第 II 部类 ) 上的那部分年劳动大 2/3 。年劳动只有 1/3 耗费在消费资料的生产上。这个年劳动的 2/3 耗费在生产资料的生产上,也就是耗费在第 I 部类。第 I 部类在这期间生产的价值产品,等于第 I 部类所生产的可变资本价值加上剩余价值,等于第 II 部类以消费资料形式再现的第 II 部类的不变资本价值。所以,它们可以互相交换和互相用实物补偿。因而,第 II 部类的消费资料的总价值,也等于第 I 部类 + 第 II 部类的新价值产品之和,或者 II(c+v+m)=I(v+m)+II(v+m) ,所以等于年劳动以 v+m 形式生产的新价值之和。
另一方面,生产资料 (I) 的总价值,等于以生产资料 (I) 形式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同以消费资料 (II) 形式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之和,所以,等于在社会总产品中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之和。这个总价值,等于第 I 部类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已经过去的工作日的 4/3 和第 II 部类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已经过去的工作日的 2/3 的价值表现,也就是总共等于两个总工作日的价值表现。
因此,就社会年产品来说,困难在于:加到不变价值部分中去的新价值 v+m 是以消费资料形式来表现的,而这个不变价值部分却以一种完全不同的产品形式 —— 生产资料 —— 来表现。因此,就价值方面来考察,就出现了一种假象,好象所消费的产品量的 2/3 ,会以新的形式,作为新的产品重新出现,而不需要有任何社会劳动耗费在它们的生产上。就单个资本来说,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每个单个资本家都使用一定种类的具体劳动,这种劳动把它特有的生产资料转化为产品。例如,某个资本家是机器制造业主,他在当年耗费的不变资本 =6000c ,可变资本 =1500v ,剩余价值 =1500m ;产品 =9000 ,比如说,这个产品是 18 台机器,每台 =500 。在这里,全部产品是由相同的形式,由机器构成。 ( 如果是生产多种产品,那就要分别计算。 ) 全部商品产品,是当年在机器制造上耗费的劳动的产物,是同一种具体劳动和同一些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产物。因此,产品价值的不同部分表现为相同的实物形式: 12 台机器包含 6000c , 3 台机器包含 1500v , 3 台机器包含 1500m 。这里很明显, 12 台机器的价值 =6000c ,并不是因为这 12 台机器只体现那种在机器制造开始以前已经耗费掉的劳动,而不体现在机器制造中耗费的劳动。为生产 18 台机器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不会自行转化为 12 台机器;但是,这 12 台机器的价值 ( 它本身由 4000c+1000v+1000m 构成 ) ,等于 18 台机器包含的不变资本价值的总价值。因此,机器制造业主必须从 18 台机器中出售 12 台,以便补偿他已经耗费的不变资本,这些资本是再生产 18 台新机器所必需的。相反地,虽然所使用的劳动只是用来制造机器,但劳动的结果却说成是:一方面有 6 台机器 =1500v+1500m ,另一方面有价值额 6000c 的铁、铜、螺旋、皮带等等,即机器的实物形式的生产资料,而这些东西,大家知道,制造机器的单个资本家本人是不生产的,他要通过流通过程来进行补偿。如果这样说,问题就说不清楚了。但是初看起来,社会年产品的再生产好象就是按照这种不合理的方式进行的。
单个资本 —— 即社会资本中独立执行职能、赋有自己生命的任何一个部分 —— 的产品,可以有任何一种实物形式。唯一的条件是,这个产品必须实际具有一种使用形式,一种使用价值,使它有资格在商品世界成为可以流通的一环。它是否作为生产资料再进入把它作为产品生产出来的那个生产过程,也就是说,它的产品中代表不变资本部分的那部分价值,是否具有那种使它可以实际再作为不变资本执行职能的实物形式,这是一件毫无关系的偶然的事情。如果不是这样,产品的这部分价值就会通过买和卖,再转化为它的物质生产要素的形式,不变资本就由此以它的能够执行职能的实物形式再生产出来。
社会总资本的产品却不是这样。再生产的一切物质要素,都必须以它们的实物形式形成这个产品本身的各个部分。已经消耗的不变资本部分,只有当全部再现的不变资本部分以能够实际作为不变资本执行职能的新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在产品中再现的时候,才能由总生产来进行补偿。因此,在简单再生产的前提下,由生产资料构成的那部分产品的价值,必须等于社会资本的不变价值部分。
其次,个别地考察,资本家通过新追加的劳动,只是生产他的产品价值中的可变资本加上剩余价值,而不变价值部分是由于新追加劳动的具体性质转移到产品中去的。
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生产生产资料的社会工作日部分,也就是说,既把新价值加到生产资料中去,又把在它们的生产上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生产资料中去的社会工作日部分,不外是生产新的 不变资料 ,用来补偿第 I 部类和第 II 部类以旧生产资料形式消费的不变资本。它只生产用于生产消费的产品。所以,这个产品的全部价值是这样的价值,这种价值能够重新作为不变资本执行职能,只能够买回实物形式的不变资本,因而,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它既不分解为可变资本,也不分解为剩余价值。 —— 另一方面,生产消费资料的社会工作日部分,不生产社会的补偿资本的任何部分。它只生产这样的产品,这些产品按其实物形式来说,要用来实现第 I 部类和第 II 部类的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
当我们讲到社会的考察方法,也就是考察既包括社会资本的再生产也包括个人消费的社会总产品的时候,绝不可陷入蒲鲁东从资产阶级经济学那里抄袭来的方法,而把问题看成是,好象一个具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只要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便会失掉它这种独特的历史的经济的性质。正好相反,在这里,我们要研究总体资本家。总资本表现为所有单个资本家的股份资本的总和。这个股份公司和其他许多股份公司有一个共同点: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投入什么,但是 不 知道自己取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