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批判史》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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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国民经济学批判史》,看一下杜林先生自称为“完全没有先驱者”的“这一企业”。也许我们在这里最后会遇到多次许诺的终极的和最严格的科学性。

杜林先生对于下述发现大吹大擂:

“经济学说”是“非常现代的现象”(第12页)。

确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道:“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产生的”[148],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29页上说道:“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吉尔贝尔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149]杜林先生是沿着这条预先指给他的道路走的,但是在他看来,高级经济学只是随着资产阶级科学在其古典时期结束之后所发生的可怜的流产才开始的。因此,他有充分的权利在其引论的结尾洋洋得意地宣称:

“这一企业,如果按其外部可以感知的特点及其更新颖的一半内容来说,是完全没有先驱者的,那末按其内部的批判的观点及其一般的立场来说,它更加是我个人的私产。”(第9页)

实际上,他尽可以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宣布自己的“企业”(这个工业上的用语倒选得不坏)是《唯一者及其所有物》[150]。

因为历史地出现的政治经济学,事实上不外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时期的经济的科学理解,所以,与此有关的原则和定理,也能在例如古代希腊社会的著作家那里见到,这只是因为一定的现象,如商品生产、贸易、货币、生息资本等等,是两个社会共有的。由于希腊人有时也涉猎于这一领域,所以他们也和在其他一切领域一样,表现出同样的天才和创见。所以他们的见解就历史地成为现代科学的理论的出发点。现在我们来听听世界历史上的杜林先生说些什么话:

“因此,关于古代的科学的经济理论,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积极的东西可以奉告,而完全非科学的中世纪,则对此〈对此无可奉告!〉更是没有什么可说的。然而,由于虚荣地炫耀博学的外表的态度……败坏了现代科学的纯洁性,所以不能不至少举出几个例子,以资留意。”

然后杜林先生就举出批判的例子,这批判确实连“博学的外表”也没有了。

亚里士多德的论点是:

“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物本身所固有的,另一种则不然,例如鞋,既用来穿,又可以用来交换。两者都是鞋的用途,因为谁用鞋来交换他所需要的东西,例如货币或食物,谁就是利用了鞋。但这不是利用鞋的自然用途,因为它不是为交换而存在的。”[151]——

这个论点,在杜林先生看来,“不但表达得很迂腐,很有学究气味”,而且那些在其中找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区别”的人,还未免有些“滑稽”,居然忘记“在最近的时期”,“在最进步的体系的范围中”,当然是在杜林先生本人的体系的范围中,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已经永远完结了。

“有人企图在柏拉图关于国家的著作中……也发现国民经济分工的现代的篇章。”

这大概是指《资本论》第三版第十二章第五节第369页,可是,相反地,在这一节里恰巧证明,古典古代对于分工的见解,是和现代的见解形成“最严格的对立”的[152]。——柏拉图把分工描述为城市的(在希腊人看来,城市等于国家)自然基础,这种在当时说来是天才的描述,[153]只引起了杜林先生的高傲的蔑视,此外再没有什么东西,而且它之所以引起这种态度,是因为柏拉图没有提到(杜林先生,希腊人色诺芬[154]早提到了!)

“当时的市场范围为了进一步划分职业并在技术上划分特殊作业而设置的界限,——只有关于这种界限的观念,才是这样一种认识,借助它能使那种不如此则很难称为科学的观念成为经济上重要的真理。”

可是被杜林先生这样藐视的罗雪尔“教授”,事实上却划出了这种“界限”,在这“界限”中,分工观念第一次变成了“科学的”观念,所以他明确地宣布亚当·斯密是分工规律的发现者[155]。在商品生产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的社会里,“市场”——也用一次杜林先生的话来说——总是“生意人”中间十分熟悉的“界限”。需要有比“墨守成规的知识和本能”更多的东西,才能理解:不是市场造成资本主义的分工,相反地,是以前的社会关系的瓦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分工造成市场。(见《资本论》第1卷第24章第5节《工业资本的国内市场的形成》[156])

“货币的作用,在一切时候都曾经是经济〈!〉思想的首要刺激。可是一个叫做亚里士多德的人关于这种作用知道些什么呢?显然,他只知道,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代替了原始的物物交换,此外再没有什么了。”

可是,如果“一个叫做”亚里士多德的“人”竟擅自发现货币流通的两种不同形式,一种是货币执行着单纯流通手段的职能,另一种是货币执行着货币资本的职能,[157]那末这在杜林先生看来,他只是表现了“某种道德的嫌恶”。

如果“一个叫做”亚里士多德的“人”大胆地出来分析货币的作为价值尺度的“作用”,而且实际上正确地提出了这个对于货币学说有如此重要意义的问题[158],那末“一个叫做”杜林的“人”宁愿对这种不能允许的卤莽行为保持完全的沉默,这自然是出于确实的秘密理由。

最后的结果是:在杜林的“以资留意”的镜子的映象中,希腊古代实际上只具有“最通常的观念”(第25页),如果这样的“愚蠢想法”(第19页)毕竟还和通常的或非常的观念有共同之点的话。

至于杜林先生论重商主义的一章,那末最好是读“原著”,即读弗·李斯特的《国民体系》第二十九章《被学派误称为重商主义体系的产业体系》。杜林先生在这里又如何谨慎地避免任何“博学的外表”,这可以由下面的话表现出来:

李斯特在第二十八章《意大利国民经济学家》里说道:

“无论在政治经济学的实际应用上还是在理论上,意大利都超过一切现代国家”,

然后又提到

“那不勒斯人安东尼奥·塞拉在1613年所作的关于如何供给王国以丰富金银的著作,是意大利第一本专门的政治经济学著作”[159]。

杜林先生深信不疑地接受了这种说法,因而会把塞拉的《略论》[160]

“当做经济学的最新前史的某种入门牌号”。

事实上,他对于《略论》的考察,只限于这种“美文学的蠢话”。不幸,事情在实际上却是不同的:早在1609年,即在《略论》出现前四年,已经发表了托马斯·曼的《论英国与东印度的贸易》。[161]这一著作早在第一版就有了特殊的意义,即它攻击当时在英国作为国家政策还受到保护的原始的货币制度,因而它代表重商主义体系对于自己原来体系的自觉的自我脱离。这一著作已经以最初的形式出了好几版,并且对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以后经作者完全改写并在其死后于1664年出版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在一百年之内,一直是重商主义的福音书。因此,如果说重商主义具有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作为“某种入门牌号”,那末这就是托马斯·曼的著作,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这本书根本不是为杜林先生的“细心观察顺序关系的历史”而写作出来的。

关于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配第,杜林先生告诉我们说,他具有

“相当轻率的思维方法”,而且“对于概念的内部的和更精细的区别缺乏理解”……“他具有灵巧性,也就是见识广博,但容易从一种东西跳到另一种东西,而对任何深刻的思想不作彻底的研究”……他“还非常粗陋地论述国民经济”,并且“有一种稚气,和这种稚气对照……有时可以使比较认真的思想家发笑”。

“比较认真的思想家”杜林先生竟注意到“一个叫做配第的人”,这是多么崇高的谦虚态度!而杜林先生是怎样注意他的呢?

配第关于

“劳动,甚至劳动时间是价值尺度的论述,在他的书上……只遇到不完整的痕迹。”

配第的这种论述,在杜林先生书上只提到这一句话,此外就没有了。确实是不完整的痕迹。配第在他的《赋税论》(1662年第一版)[162]中,对商品的价值量作了十分清楚的和正确的分析。他一开始就用需要等量劳动来生产的贵金属和谷物具有同一价值的例子来说明价值量,这样他就为贵金属的价值下了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理论上的”定义。而且他还确定而概括地谈到商品的价值是由等量劳动(equal labour)来计量的。他把自己的发现用来解决各种不同的以及一些非常复杂的问题,并且有时在各个场合和各种著作中,甚至在没有重复这个基本命题的地方,从这个基本命题作出重要的结论。但是他在自己的第一部著作中就已经说道:

“我断定,这一点〈通过等量劳动进行估价〉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注:着重号是马克思加的。——编者注];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

可见,配第已经意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性及其在具体应用上的困难。因此,为了达到某些具体的目的,他也试走另一条道路。

必须找出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a natural Par),以便价值可以随意“在二者之一,或者更好是在这二者中”表现出来。

这个迷误本身是天才的。

杜林先生对于配第的价值论作出了经过缜密思考的评语:

“如果他自己的思考更缜密一些,那末人们就根本不可能在其他地方遇到以前已经说过的对立见解的痕迹”;

这就是说,杜林先生“以前”除了提到“痕迹”是“不完整”的以外,并没有说过其他什么东西。这是杜林先生所特有的手法,他“以前”用一句毫无内容的话来暗示什么东西,以便“以后”要读者相信,他“以前”早就知道了事情的要点,事实上,上述作者在以前和以后都是避开了这种要点的。

我们在亚当·斯密的书中不但看到关于价值概念的“对立见解的痕迹”,不但看到两种,而且看到三种,更确切地说,甚至四种尖锐对立的关于价值的看法,这些看法在他的书中相安无事地并存和交错着。在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那里,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他必然要摸索、试验,同刚刚开始形成的观念的混乱状态进行斗争,可是这样的事情在有选择地概括一百五十年以上的研究(这些研究的结果,已经部分地从书本转入一般的意识中)的著作家那里出现,却是十分奇怪的。现在我们从大事情谈到小事情,正如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的,杜林先生自己同样向我们提供五种不同的价值以及同等数量的对立的见解,供任意选择。自然,“如果他自己的思考更缜密一些”,他就不会花费这样多的力气来使他的读者脱离配第关于价值的十分清楚的见解,而陷于完全的迷乱之中。

配第的十分圆满的、浑然一体的著作,是他的《货币略论》,这本书在他的《爱尔兰剖视》一书出版之后十年,即在1682年出版(后一本书“第一次”出版于1672年,而不是杜林先生从“最流行的东拼西凑的教科书”中抄下来的1691年)[163]。他的其他著作中所包含的重商主义见解的最后痕迹,在这里完全消失了。按内容和形式说来,这是一部篇幅不大的杰作;正因为如此,杜林先生甚至连书名都不提一下。这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傲慢的好为人师的庸夫,对于最有天才的和最有创见的经济研究家,只能表示自己的怒气冲冲的不满,只能埋怨:理论思想的火花没有齐整地作为现成的“公理”高傲地表现出来,而只是从对“粗杂”的实际材料的探究中,例如对租税的探究中,散乱地迸发出来。

杜林先生对配第的真正经济学的著作采取这样的态度,对于配第创造“政治算术”,即一般所说的统计,也采取同样的态度。他对于配第所用方法的奇特,只是恶意地耸耸肩膀!如果我们想到,一百年以后甚至拉瓦锡在这一领域中还采用的奇异方法[164],如果我们想到,现在的统计同配第向它概要地提出的目的还相距很远,那末,在两百年以后这种自以为高明的骄傲,就只是表现出无法粉饰的愚蠢。

配第的最有意义的观念——这在杜林先生的“企业”中是绝少看到的,——在杜林先生看来,只不过是零碎的思虑、偶然的思想和偶发的评论,它们只是在今天,由于断章取义,才由人们赋予它们一种本身根本未具有的意义,所以它们在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史上也不起任何作用,而只在那些处于杜林先生的根本性批判和“具有伟大风格的历史记述”的水平之下的现代书籍中才起作用。杜林先生在其“企业”中所看到的读者群,好象只是一些盲目信从而根本不敢要求杜林先生证明自己的主张的人们。我很快就要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当谈论洛克和诺思时),但是现在我们必须先来看一看布阿吉尔贝尔和罗。

关于布阿吉尔贝尔,我们只需指出杜林先生的唯一的发现。他发现了从前没有看出的布阿吉尔贝尔和罗之间的联系。那就是,布阿吉尔贝尔断言,贵金属在商品流通中执行正常的货币职能的时候,可能被信用货币(un morceau de papier〔一块纸片〕)所代替[165]。相反地,罗以为这些“小纸片”的任何“增加”,都是增加国家的财富。杜林先生由此得出结论,说布阿吉尔贝尔的

“思想进程已经包藏着重商主义的新的转变”,

换句话说,已经包藏着罗。这可由下述的话十分清楚地得到证明:

“只要赋予‘单纯的小纸片’以贵金属所应起的作用,那末,重商主义的形态变化就立刻完成了。”

用同样的方法,也可以使叔父转到叔母的形态变化立刻完成。虽然杜林先生镇静地补充说道:

“当然,布阿吉尔贝尔并没有这样的愿望。”

但是,活见鬼,他怎么可能仅仅由于认为贵金属在那种作用上可以被纸片所代替,就有这样的愿望,要以重商主义者的迷信见解,去代替他自己对贵金属的货币作用的合理见解呢?

可是,杜林先生还是摆出一本正经的滑稽样子,继续说道:

“但是应当承认,我们的作者在有些地方确实能够发表真正中肯的意见”(第83页)。

关于罗,杜林先生只能说出下面这样“真正中肯的意见”:

“显然,罗也永远不能完全抛弃上述基础〈即“贵金属的基础”〉,可是他促使纸币的发行达到极端,就是说,达到整个制度的崩溃”(第94页)。

实际上,纸蝴蝶,即单纯的货币符号,在公众中飞舞,并不是为了“抛弃”贵金属的基础,而是为了把它从公众的钱袋诱入空虚的国库里去。[166]

在回过来谈论配第以及杜林先生在经济学史上让他所起的渺小作用的时候,我们首先听一听杜林先生关于配第的直接后继者洛克和诺思告诉了我们一些什么话。洛克的《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和诺思的《贸易论》,都是在同年即1691年出版的。

“他〈洛克〉关于利息和铸币所写的东西,没有超出重商主义占统治地位时所流行的、同国家生活的事件相联系的思考范围。”(第64页)

现在,这个“报告”的读者应该完全清楚了,为什么洛克的《降低利息》在十八世纪后半期对法国和意大利的政治经济学产生这样重大的影响,而且是多方面的影响。

“关于利率自由,许多生意人抱着类似的〈和洛克类似的〉意见,而随着事态的发展也产生这样的倾向,使人把对利息的限制看做是无效的。当一个叫做达德利·诺思的人能够按自由贸易的精神著述《贸易论》的时候,一定已经散布着很多东西,使得反对限制利息的理论不致成为某种奇闻。”(第64页)

这样,洛克为要发表利息自由的理论和说些并非“奇闻”的东西,只须采纳同时代的某些“生意人”的思想,或攫取当时很多“散布着”的东西就够了!但实际上,1662年配第已在《赋税论》中把利息,即我们叫做高利贷的货币租金(rent of money which we call usury)同土地的和房屋的租金(rent of money which we call usury)相对比,并且向那些想用法律来压低货币租金(自然不是地租)的地主解释,违反自然法而颁布成文民法是徒劳无益的(the vanity and fruitlessness of making civil positive law against the law of nature)[167]。所以配第在其《货币略论》1682年)一书中宣布,法律对利息的调节和贵金属输出的调节或期票牌价的调节一样,都是蠢事。在同一著作中,他还对于货币价值的提高(例如,为了使半先令具有一先令的名义,就用一盎司银铸造出两倍数量的先令)说出了永远具有标准意义的见解。

关于最后一点,洛克和诺思差不多只是照抄配第。关于利息,那末洛克仍然是跟着配第把货币的利息和地租并列,而诺思则更进一步把利息作为资本的租金(rent of stock)和地租相对立,把资本家[Stocklords]和地主[Landlords]相对立[168]。但是,洛克只是有条件地接受配第所要求的利息自由,而诺思则无条件地加以接受。

杜林先生——他自己还是“更加微妙”的意义上的严苛的重商主义者,——在评述达德利·诺思的《贸易论》,说它是按“自由贸易的精神”写的,因而把它加以摈弃的时候,他就凌驾于自己之上。这和有人在谈到哈维的时候,说他是按照血液循环论的“精神”写作一样。诺思的著作——抛开它的其他功绩不谈——是关于自由贸易(国内的和国外的贸易往来)学说的古典的、始终一贯的论述,在1691年这确是“某种奇闻”!

此外,杜林先生告诉我们,

诺思是一个“商人”,而且是一个坏家伙,他的著作“不可能博得任何赞许”。

当时正是保护关税制度在英国获得最终胜利的时候,这样的著作怎能得到身居领导地位的混蛋们的“赞许”!可是这并不妨碍这部著作立刻发生理论上的影响,这一影响,在随后不久于英国出版的(其中一部分还是在十七世纪出版的)一系列经济著作中,都可以看到。

洛克和诺思的例子向我们提供了证明:配第在政治经济学的几乎一切领域中所作的最初的勇敢尝试,都一一为他的英国的后继者所接受,并且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在1691到1752年这段时期,这一过程的痕迹,就是对于最肤浅的观察者说来,也是十分明显的,因为这一时期比较重要的经济著作,无论赞成或者反对配第,总是涉及配第的。因此,这个出现了很多杰出思想家的时期,对研究政治经济学的逐渐产生来说是最重要的时期。“具有伟大风格的历史记述”认为马克思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即在《资本论》中如此重视配第以及那一时期的其他作家,而这个“历史记述”却简单地把他们从历史上一笔勾销了。这个“历史记述”从洛克、诺思、布阿吉尔贝尔和罗直接跳到重农学派,然后在政治经济学的真正庙堂的入口,出现了大卫·休谟。我们得到杜林先生的允许,来恢复年代的顺序,所以我们把休谟放在重农学派的前面。

休谟的经济学《论丛》出版于1752年[169]。在《论货币》、《论贸易差额》、《论商业》这一组论文中,休谟一步一步地,往往甚至在奇怪的想法上,都跟着杰科布·范德林特的《货币万能》(1734年伦敦版)一书走。尽管杜林先生不知道这位范德林特,可是在十八世纪末,就是说在亚当·斯密以后的时代的英国经济著作中,都还是提到他的。

象范德林特一样,休谟也把货币看成单纯的价值符号;他差不多是逐字逐句照抄范德林特(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他还可以从其他许多著作中去抄价值符号理论)关于贸易差额为什么不能始终有损或有利于某国的意见;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提出贸易差额平衡的学说,认为这种平衡是按着各个国家的不同的经济状况而自然决定的;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提倡自由贸易,不过没有那么勇敢和彻底;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提出,需要是生产的推动力,不过是以更浅薄的形式提出的;他跟范德林特同样错误地以为,银行货币和一切国家有价证券影响商品的价格;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反对信用货币;他和范德林特同样以为商品价格取决于劳动价格,也就是取决于工资;他甚至抄袭范德林特的这种奇怪的意见,以为货币贮藏会压低商品的价格,如此等等。

杜林先生早已神谕式地诉说有人误解了休谟的货币论,他特别威胁地提到了马克思,说他除了误解休谟以外,还在《资本论》中违警地谈到了休谟同范德林特和约·马西的秘密联系[170];关于马西,后面还要谈到。

关于这种误解,情况是这样的。根据休谟的真实的货币论,货币只是价值符号,所以在其他条件相等时,商品的价格按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增加的比例而增高,并按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减少的比例而降低,对于这个货币论,杜林先生无论如何努力,即使是用他特有的明快的叙述方法,也只能重复他的先驱者的错误见解。可是休谟在提出上述理论之后,对自己提出这样的异议(孟德斯鸠从同样的前提出发,已经提出过这种异议[171]):

“毫无疑问”,自从美洲的金银矿被发现以来,“除了这些矿主的工业以外,欧洲各国的工业”也都有了发展,这种发展的“原因之一,也是由于金银的增加”。

对这种现象,他解释道:

“虽然商品价格的腾贵是金银增加的必然结果,可是这种腾贵并不紧跟着这种增加而来,而是需要一些时间,直到货币流通到全国并使各界人民都感觉到它的影响的时候。”在这一期间,它对于工业和商业起着良好的影响。

在这个论述的最后,休谟还向我们说明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影响,虽然他的说明比他的许多先驱者和同时代人要片面得多:

“要观察货币通过整个社会的运动,是很容易的;在观察时我们将看到,货币在提高劳动价格[注:着重号是马克思加的。——编者注]以前,一定会鼓舞每个人的勤勉心。”[172]

换句话说,休谟在这里是描写贵金属的价值所发生的革命的影响,即它们贬值的影响,也就是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所发生的革命的影响。他正确地发现,在商品价格只是逐渐平衡的状况下,这种贬值只在最后才“提高劳动价格”,即提高工资;所以它是在牺牲工人的情况下来增加商人和工业家的利润(在他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并这样“鼓舞勤勉心”。可是他没有提出真正科学的问题:贵金属的供给的增加,在其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是否影响和怎样影响商品的价格;他把“贵金属的‘任何’增加”都和它的贬值混为一谈。因此,休谟所做的,正是马克思说他做了的那些事(《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73页)[173]。我们在下面还要简单地谈到这一点,可是首先来看看休谟的《利息论》。

休谟的直接反对洛克的论据,即利息不是由现有货币量来调节,而是由利润率来调节,以及他的其他关于决定利息率高低的原因的说明,——所有这些,都可以在1750年,即休谟的论文发表前两年出版的《论决定自然利息率的原因。对威廉·配第爵士和洛克先生关于这个问题的见解的考察》一书中找到,这本书在论述方面要精确得多,而文笔却比较差。这本书的作者是约·马西,他是一个多方面的作者,拥有很多读者,这从当时英国的著作中可以看出来。亚当·斯密对于利息率的说明,接近马西甚于接近休谟。马西和休谟两个人对于在他们学说中起作用的“利润”的本性,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有说到。

杜林先生教导我们:“人们在评价休谟时,大部分总是带着很大的偏见来对待他,并且把他所完全没有的观念加到他的身上。”

杜林先生本人就给我们提供了这种“对待”的不止一次的明显例证。

例如,休谟在利息论中开始就说:

“某一民族的繁荣状态的最可靠的标志是利息率低,这是完全正当的意见,虽然我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和人们通常所想的有些不同。”[174]

这样,休谟在第一句话中就引证了利息率低是某一民族的繁荣状态的最可靠的标志的看法,这在他那个时候已经是陈腐不堪的老生常谈了。而且事实上,这一“观念”,自柴尔德以来,经过了整整一百年,已经流行于世。然而:

“在〈休谟〉关于利息率的看法中,应当主要地强调这一观念:利息率是状态〈什么状态?〉的真正的晴雨表,而晴雨表的度数低则是某一民族的繁荣的几乎不会错误的标志。”(第130页)

谁是说了这些话的“有偏见”的、陷于窘境的“人”呢?不是别人,正是杜林先生。

而且,我们的批判的历史家,对于休谟在发挥了某种恰当的观念之后“甚至没有自称是这种观念的创立者”这一点,表示出自己的天真的惊讶。这样的事情对杜林先生来说大概是不会发生的。

我们已经看到,休谟把贵金属的任何增加,同引起它们贬值、引起它们自身的价值发生革命,即商品的价值尺度发生革命的那种增加,混为一谈了。这种混淆对休谟来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完全不了解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他不可能了解这种职能,因为他丝毫不懂得价值本身。“价值”一词,在他的论著中,也许只在一个地方出现过,在那里,他想纠正洛克关于贵金属具有的“只是想象的价值”的错误见解,而结果愈纠正愈坏,竟认为贵金属具有的“主要是虚构的价值”。[175]

他在这个问题上不仅远不如配第,而且远不如他同时代的一些英国人。他仍然用老一套办法赞扬“商人”,说他们是生产的第一盘发条,这个观点早已被配第所抛弃,所以他在这一点上也表现得同样“落后”。至于杜林先生要人相信休谟在其论著中所研究的是“主要的经济关系”,那末只要‘把亚当·斯密所引证的康替龙的著作(该著作和休谟的论著都是1752年出版,但那时作者已经死去多年了)[176]比较一下,就会对休谟的经济著作的狭窄范围感到惊异了。正如前面所说[注:“正如前面所说”这几个字是指从“可是,为什么休谟……”开始到“……如此顽强地闭口不谈的嫉妒心,才能到现在为止还忽视这样的经济学泰斗的意义”结束的两段话(见本卷第265—266页)。这两段话在第一版和第二版中是在“大卫·休谟”的后面(见本卷第259页倒第5行)。恩格斯在为第三版变动正文的顺序时,保留了这几个字。——编者注],尽管杜林先生给休谟以特许证,休谟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也还是一位值得尊重的人物,但是在这里,他不能被认为是有创见的研究者,更不是什么划时代的人物。他的经济论著之所以能影响当时的知识界,不仅是因为卓越的表达方法,而且更多地还是因为他的论著是对当时繁荣起来的工商业作了进步的和乐观的赞扬,换句话说,也就是对当时英国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作了进步的和乐观的赞扬,因而他的论著自然要博得资本主义社会的“赞许”。在这里只要提一下就够了。每个人都知道,正是在休谟的时代,英国的人民群众是多么激烈地反对间接税制度,这种制度是臭名昭著的罗伯特·沃尔波尔为了有计划地减轻土地所有者和富人的负担而实行的。可是休谟在他的《论租税》(《Of Taxes》)中,不指名地同自己的始终存在的靠山范德林特——间接税的最猛烈的反对者,土地课税的最坚决的拥护者——进行辩论:

“如果工人不能以更加勤勉和节俭而又不提高劳动价格[注:着重号是马克思加的。——编者注]的方法,来交纳消费税,那末它们〈消费税〉实际上应该说是很重的,是很不合理的。”[177]

我们以为是罗伯特·沃尔波尔本人在这里说话,特别是再把《论公债》中所说的一段话联系起来,更觉得是这样;在那里,关于向公债所有者课税的困难是这样说的:

“他们收入的减少,是不能由消费税或关税的一个单纯的项目的外表来遮掩[注:着重号是马克思加的。——编者注]的。”[178]

正如对一个苏格兰人所应当希望的那样,休谟对于资产阶级赢利的羡慕,绝不是纯粹柏拉图式的。他出身贫穷,可是后来却达到每年一千镑的巨额进款,因为这里不是说的配第,所以杜林先生就把这一事实用下面的优美的词句来描写:

“由于他善于经营私人经济,所以他以很少的资财做本钱,就达到不必为迎合任何人而写作的地位。”

以后,杜林先生关于休谟这样说道:

“他从未对党派、君主或大学的影响作过丝毫的让步”,

虽然确实还不知道休谟是否同一个叫做“瓦盖纳”的人有过文字上的共事关系[179],可是我们知道,他是对“教会与国家”颂扬备至的辉格党寡头统治的热烈拥护者,为了酬谢他的这些功劳,所以他最初得到巴黎大使馆秘书的职位,后来得到更重要的、收入更多的副国务大臣的官职。

施洛塞尔老头说:

“在政治方面,过去和现在,休谟一贯是具有保守思想和强烈的君主主义思想的人。因此,他受到现行的教会制度的拥护者的攻击,不象吉本受到的那样猛烈。[180]”

“粗野”的平民出身的科贝特说:“这位自私的休谟,这位历史的伪造者”,曾骂英国僧侣是肥胖的、不结婚的、没有家庭的、乞讨为生的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家庭或者妻子,他本人是一个大胖子,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社会的钱财来养活,但是他不配这样,因为他从来没有作过任何真正有益于社会的事情”。[181]

杜林先生说:

休谟“在对待人生的实际态度上,在基本方面要比一个叫做康德的人高明得多”。

可是,为什么休谟在《批判史》中被捧得这样高呢?只不过是因为这位“认真的和精密的思想家”荣幸地扮演了十八世纪的杜林。休谟的例子证明

“整个科学部门(经济学)的创造是更有见识的哲学的事情”,

同样,休谟的前驱作用也最好地保证这整个科学部门可以由非凡的人物在最近的将来加以完成。这位人物把仅是“更有见识的哲学”改造为绝对光辉的现实哲学,这位人物也和休谟一样,把

“狭义的哲学的研究同国民经济的科学研究联系起来……到现在为止,这在德国是没有先例的”。

于是,我们看到,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无论如何还是值得尊重的休谟,被吹嘘成第一流的经济学泰斗;而只有到现在为止对杜林先生的“划时代”的成就也如此顽强地闭口不谈的嫉妒心,才能到现在为止还忽视这样的经济学泰斗的意义。

※ ※ ※

大家知道,重农学派在魁奈的《经济表》[182]中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对于这个谜,以前的政治经济学批评家和历史家绞尽脑汁而毫无结果。这个表本来应该清楚地说明重农学派对一国总财富的生产和流通的观念,可是它对后代经济学者仍然是不可了解的。在这里,杜林先生也要给我们以最后的启示。

他说:只有“首先准确地研究魁奈所特有的指导概念,才能确定生产和分配的关系的这一经济图表对魁奈本人具有什么意义”。由于到现在为止对这些概念总是带着“动摇的不确定性”来说明,而且甚至亚当·斯密也“不能认识它们的本质的特征”,所以上述研究就更加需要了。

杜林先生现在要永远结束这种传统的“轻率的记述”。可是他用整整五页的篇幅来揶揄读者,在这五页上,使用各种夸张言词,不断重复,有意搅混,都不过是为了掩盖一个令人不快的事实,即关于魁奈的“指导概念”,杜林先生所能告诉我们的,未必有他不断地警告读者去反对的那些“最流行的东拼西凑的教科书”告诉我们的那样多。这个引论上的“一个最可怀疑的方面”是:到现在为止对我们来说只知其名的《经济表》,在这里也不过是偶然地被杜林先生所嗅到,以后作者就沉湎于各种各样的“思考”,例如,对“耗费和成果的区别”的思考。这种区别,“虽然不能在魁奈的观念中现成地找到”,可是一旦杜林先生从他的冗长的引论上的“耗费”转到异常短命的“成果”,他将给我们提供一个关于这种差别的光辉范例,即对《经济表》本身的说明。现在让我们引证他认为关于魁奈经济表应该告诉我们的一切,而且是逐字逐句的引证这一切。

在“耗费”上,杜林先生说道:

“他〈魁奈〉以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即收入〈杜林先生刚才说过纯产品〉应当被作为货币价值来理解和处理……他立刻把自己的思考〈!〉和货币价值联系起来,他假定货币价值是第一手出卖全部农产品的结果。用这种方法〈!〉,他就在《经济表》的项目中运用数十亿的数目〈即货币价值〉。”

这样,我们第三次知道:魁奈在其经济表中,运用“农产品”的“货币价值”,其中包含“纯产品”或“纯收入”的货币价值。往后,我们在正文中读到:

“如果魁奈采用真正自然的观察方法,如果他不仅放弃对于贵金属和货币量的考虑,并且还放弃对于货币价值的考虑……但是他只计算价值数额,而且预先就把纯产品想象〈!〉为货币价值。”

这样就是第四次和第五次听到:在《经济表》中只有货币价值!

“由于他〈魁奈〉把开支预先扣除,并且主要是想着〈!〉〈不是传统的,因此就是更加轻率的记述〉那种作为地租而为土地所有者得到的价值,从而得到它〈纯产品〉”。

一切还是丝毫没有变动;不过现在出现了:

“可是〈这个“可是”是一颗珍珠!〉另一方面,纯产品作为自然对象进入流通中,它因此变成一种……维持……所谓不生产阶级的原素。在这里,立刻〈!〉可以看到一种混乱,这种混乱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思想进程在一种情况下为货币价值所决定,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为事物本身所决定。”

一般说来,任何商品流通看来都免不了这样的“混乱”,即商品同时作为“自然对象”和“货币价值”进入商品流通。可是我们还是围绕“货币价值”转圈子,因为

“魁奈要避免国民经济收入的双重核算”。

请杜林先生允许我们指出:往下,在魁奈的《经济表的分析》[183]中,各类产品列为“自然对象”,而在上面,在经济表本身内,则被列为它们的货币价值。魁奈以后甚至让他的助手、修道院院长勃多,把自然对象和它的货币价值并列在表上。[184]

在如此“耗费”之后,最后获得了“成果”。听一听就会感到吃惊:

“只要提出这个问题:在国民经济的循环中,作为地租而被占有的纯产品,究竟成了什么,不连贯性〈关于魁奈赋与土地所有者的作用〉就立刻显露出来了。这里,对重农学派的思想方式和对经济表来说,只可能是一种趋于神秘主义的混乱和任性。”

结果好,就一切都好。这样,杜林先生不知道“在经济的循环〈经济表中所显示的〉中,作为地租而被占有的纯产品,究竟成了什么”。经济表对于杜林来说,是一个“方圆问题”。他自己承认,他根本不懂得重农学派。在经过所有的转弯,空话,纵横跳跃、滑稽、插话、转移、重复、令人迷惑不解的语无伦次之后——而这一切只是准备让我们去听取关于“经济表对于魁奈本人具有怎样的意义”的宏伟说明,——在经过所有这些之后,杜林先生最后可耻地承认,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既然摆脱了这个痛苦的秘密,既然摆脱了在他驰骋重农学派国度时坐在他背上的贺雷西式的黑暗的烦恼[185],于是我们的这位“认真的和精密的思想家”,又精神抖擞地大吹大擂地说:

“魁奈在其本来相当简单〈!〉的表中到处所画的、要用来表明纯产品的流通的线〈总共是五条!〉”,使人们有理由考虑,在“这些奇异的行数的结合中”,是否隐藏着某种数学的幻想;使我们想起魁奈是在研究方圆问题,等等。

因为杜林先生自己承认,尽管这些线很简单,他还是不懂,所以他就不得不以他惯用的手法去怀疑它们。现在他可以充满自信地给予这个讨厌的经济表以致命的打击了:

“由于我们从这个最可怀疑的方面考察了纯产品”等等。

就是说,他自己不得不承认,他丝毫也不了解《经济表》以及其中的纯产品所起的“作用”——杜林先生正是把这种情形,称为“纯产品的最可怀疑的方面”!这是多么绝望的滑稽!

但是,为了使我们的读者不致于象那些从杜林先生的“第一手”去吸取经济知识的人们所必然遭遇的那样,对于魁奈的经济表一无所知,我们作以下的简短说明:

大家知道,重农学派把社会分成三个阶级:(一)生产阶级,即真正从事农业的阶级,租地农场主和农业工人;他们之所以被称为生产阶级,是因为他们的劳动提供剩余——地租。(二)占有这种剩余的阶级,其中包括土地所有者和依附于他们的家仆,君主以及所有由国家付给薪俸的官吏,最后还包括以什一税占有者这一特殊身分出现的教会。为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第一个阶级简称为“租地农场主”,把第二个阶级简称为“土地所有者”。(三)从事工商业的或不生产的(不结果实的)阶级,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不生产的,是因为从重农学派的观点看来,他们在由生产阶级供给他们的原料中所加上的价值,只是等于他们所消费的由生产阶级供给他们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魁奈的《经济表》就是要通过图解来清楚地说明:一个国家(实际上就是法国)每年的总产品,怎样在这三个阶级之间流通,怎样为每年的再生产服务。

经济表的第一个前提,是租佃制度以及与之一起的大规模的农业(在魁奈时代的意义上)到处被采用,而且,对于魁奈说来,其标本地区是诺曼底、皮卡尔第、伊耳德法兰西和法国其他一些省份。所以,租地农场主作为农业的真正领导者,在《经济表》上代表整个生产的(农业的)阶级,付给土地所有者以货币租金。全体租地农场主,共计拥有基本投资或总财产一百亿利弗尔,其中五分之一,即二十亿,是每年应被补偿的经营资本,这种计算,也是以上述各省经营最好的农场为根据的。

另外的前提是:(一)为简单起见,采用固定价格和简单再生产;(二)在一个阶级内部发生的任何流通,都置之不顾,而只考虑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流通;(三)在生产年度内阶级与阶级间所进行的一切买卖,都合算成一个总数。最后应该记住,在魁奈那个时候,在法国,而且或多或少地在整个欧洲,农民家庭的家庭工业供给了极大部分非食品类的用品,所以在这里,家庭工业就被看做是农业的当然附属物了。

经济表的出发点是总收成,是土地上每年所生产的总产品(因此,这种总产品列在表的上端),或一个国家(在这里就是法国)的“总的再生产”。这种总产品的价值量,是根据通商各国的农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的。价值量等于五十亿利弗尔,这个数目在当时可能的统计数字之下,差不多是表示法国全部农产品的货币价值。正是这种情形,而不是别种情形,才使魁奈在经济表中“运用数十亿的数目”,即运用五十亿的数目,而不是五个图尔利弗尔[186]。

价值五十亿的全部总产品掌握在生产阶级的手中,也就是说,首先是掌握在租地农场主的手中,这些租地农场主每年花费二十亿经营资本(与一百亿基本投资相适应)来生产全部总产品。为了补偿经营资本,因而也为了维持一切直接从事农业的人所需要的农产品、生活资料、原料等等,是以实物形式从总收成中拿出来的,并且花费在新的农业生产上。因为,正如前面所说,是以一次规定了的标准的固定价格和简单再生产为前提,所以总收成中预先拿出去的部分的货币价值,等于二十亿利弗尔。因此,这一部分没有进入一般的流通,因为正如已经指出的,任何发生于每一个别阶级的范围之内而不是发生于各阶级相互之间的流通,都没有列入表内。

除开补偿经营资本的数目以外,在总产品中,还有三十亿的剩余,其中二十亿是生活资料,十亿是原料。可是租地农场主所不得不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只占了这个剩余的三分之二,即二十亿。为什么只有这二十亿被列在“纯产品”或“纯收入”的项目下,马上就会看到。

农业的“总的再生产”的价值为五十亿,其中三十亿进入一般的流通;可是除这个农业的“总的再生产”以外,当经济表上所描写的运动尚未开始以前,租地农场主手中还握有二十亿现金的全国“储金”。这些储金的情况如下:

因为经济表的出发点是总收成,所以这个出发点同时也就成为一个经济年度例如1758年的终点,在终点之后,开始了新的经济年度。在1759年这个新的经济年度中,总产品中预定进入流通的那一部分,经过一定次数的支付和买卖,分配在其他两个阶级中间。但是,这些前后相接的、分散的、延长到整年的运动,被归并为(这自然是无条件地为经济表所必需的)几种各具特征的行为,其中每一种行为都一举而包含整整的一年。这样,在1758年末,租地农场主阶级在1757年作为地租形式付给土地所有者的货币,又重新流回这个阶级的手中了(至于怎样进行,经济表本身就说明了),就是说二十亿又重新流回来了,于是租地农场主阶级在1759年又可以把这笔款子投入流通。因为这个数目,正如魁奈所指出的,大大超过一个国家(法国)的全部流通所实际需要的数目(由于支付是经常用零星数目来重复进行的),所以租地农场主手中的二十亿利弗尔就代表国内流通的货币总额。

收取地租的土地所有者阶级,最初起了付款的收取者的作用,这在现在,还是偶然可以见到的。按照魁奈的前提,真正的土地所有者只得到二十亿地租的七分之四;其余七分之二归政府,七分之一归什一税的收取者。在魁奈那个时代,教会是法国最大的土地所有者,而且除了这笔收入以外,它还从其他的一切地产上征收什一税。

“不生产”阶级在整年内所支付的经营资本(年预付),是价值十亿的原料,而且只是原料,因为工具、机器等等算是这一阶级本身的制造品。但是,这些制造品在这一阶级本身的工业生产中所起的多种作用,以及只在这一阶级内部进行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在经济表中都没有涉及到。不生产阶级在把原料变成工业品时所花费的劳动的报酬,等于他们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些生活资料,一部分是直接从生产阶级获得的,另一部分是间接地经过土地所有者而获得的。虽然“不生产”阶级本身分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可是根据魁奈的基本观点,它作为整个阶级是被生产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雇用的。全部工业生产,从而它的全部流通(这流通分布于收获以后的一年中),也归并成为一个总数。因此,这是以下述情况为前提:当表内所描写的运动开始的时候,不生产阶级每年的商品生产完全掌握在它自己的手中,所以它的全部经营资本或价值十亿的原料,转变成为价值二十亿的商品,其中一半是这个转变时期中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在这里或许可以提出这样的异议:不生产阶级为了自己的家用也消费工业品;如果它自己的全部产品都通过流通而转归其他阶级,那末它自己所消费的工业品列到哪里去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得到了如下的回答:不生产阶级,不但自己消费自己的商品的一部分,此外还企图尽可能多地保留一部分商品。因此,它把投入流通的商品卖得比实际价值要高,而且它也必须这样做,因为我们是把这些商品计算在它们的生产的全部价值内的。但是,这种情形并没有在表上引起任何变更,因为其他两个阶级只有付出它们全部生产的价值,才能取得这些工业品。

这样,我们现在就知道经济表所描述的运动开始时三个不同阶级的经济状况。

生产阶级在以实物补偿自己的经营资本以后,还拥有三十亿的全部农产品和二十亿的货币。土地所有者阶级开始出现时还只是拥有向生产阶级要求二十亿地租的权力。不生产阶级拥有二十亿的工业品。仅仅在这三个阶级之中的两个阶级之间进行的流通,重农学派称为不完全的流通,而在所有三个阶级之间进行的流通,则称为完全的流通。

现在来谈《经济表》本身。

第一(不完全的)流通:租地农场主没有报偿地付给土地所有者二十亿货币,作为归于他们的地租。土地所有者用其中的十亿向租地农场主购买生活资料,所以租地农场主在付地租时所花费的货币,有一半又流回到自己手中来了。

魁奈在他的《经济表的分析》中没有再谈到获得地租的七分之二的国家和获得地租的七分之一的教会,因为二者的社会作用是大家都知道的。关于真正的土地所有者,他却说,他们的费用,其中也包括他们的全部仆从人员的费用,至少极大部分是不生产的费用,只有用来“维持和改善他们的地产并提高他们的耕作技术”的很小的一部分,才是例外。可是按照“自然法”说来,他们的真正职能正是在于“关心良好的管理和关心维持他们世袭财产所必需的费用”[187],或者象后来所解释的,在于avances foncières,即用来准备土地并供给农场以一切必需东西的费用,这些费用,使租地农场主可以把其全部资本只用在真正的耕种事业上。

第二(完全的)流通:土地所有者用他们手中所余下的十亿货币向不生产阶级购买工业品,而不生产阶级又用这样得到的十亿货币,向租地农场主购买生活资料。

第三(不完全的)流通:租地农场主用十亿货币向不生产阶级购买工业品;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业工具和农业所必需的其他生产资料。不生产阶级又把同量的货币送还给租地农场主,来购买价值十亿的原料以补偿自己的经营资本。这样,租地农场主用以缴付地租的二十亿货币,又重新回到他们的手中,运动于是完成了。这样,

“在国民经济的循环中,作为地租而被占有的纯产品,究竟成了什么”。

这个大谜,也就解开了。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在过程开始的时候,生产阶级手中握有三十亿的剩余。其中只有二十亿作为纯产品以地租的形式付给土地所有者。剩余中的另外十亿,成为租地农场主整个基本投资的利息,对一百亿来说,就是百分之十的利息。这种利息,他们——请注意——不是从流通中得来的;它以实物形式存在于他们的手中,他们只是经过流通把它转变为同等价值的工业品,才把它实现的。

如果没有这一利息,那末租地农场主,即农业的主要当事人,或许就不会把基本投资投到农业上。在重农学派看来,租地农场主对于这一部分代表利息的农业剩余收入的占有,即使从这一观点去看,也和租地农场主阶级本身一样,都是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因此,这个组成部分,不能被放在国民“纯产品”或“纯收入”的范畴中;因为“纯产品”或“纯收入”的特征,正是在于它可以不考虑国民再生产的直接需要而被消费。但是上述的十亿基金,根据魁奈的意见,大部分是用来在一年中作必要的修缮和基本投资的部分更新,其次,用来作为防灾的准备金,最后,在可能范围内,用来增加基本投资和经营资本,以及改良土壤,扩大耕种。

整个过程确实是“相当简单的”。投入流通的有:租地农场主拿来缴租的二十亿货币,以及三十亿的产品,其中三分之二是生活资料,三分之一是原料;不生产阶级的二十亿的工业品。在价值二十亿的生活资料中,一半为土地所有者及其仆从人员所消费,另一半为不生产阶级所消费,用来支付他们的劳动。价值十亿的原料补偿该阶级的经营资本。在流通中的价值二十亿的工业品内,一半为土地所有者所得,另一半为租地农场主所得,对于租地农场主说来,这一部分工业品只是他们基本投资的利息的转化形式,这种利息是他们从农业再生产上直接得来的。租地农场主因缴付地租而投入流通的货币,因租地农场主出卖自己的产品而又回到他的手中,这样,在下一个经济年度,同样的循环又可以重新进行了。

现在让读者来赞赏杜林先生的如此无限地优越于“传统的轻率的记述”的、“真正批判的”说明吧!他接连五次向我们神秘地说,魁奈在其《经济表》中仅仅运用货币价值(而且这是不真实的)是多么令人可疑;在这以后,他终于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他问,

“在国民经济的循环中,作为地租而被占有的纯产品,究竟成了什么”,那末“在经济表上面,只可能是一种趋于神秘主义的混乱和任性”。

我们已经看到,经济表这种简单的、在当时说来是天才的、对通过流通而实现的年度再生产过程的说明,非常准确地回答了这种纯产品在国民经济的循环中究竟成了什么这一问题。这样,“神秘主义”以及“混乱和任性”,又只是杜林先生才有的,是他的重农学派研究的“最可怀疑的方面”和唯一的“纯产品”。

杜林先生对于重农学派的历史影响的认识,是和他对于他们的理论的认识完全一样的。

他教导我们说:“到杜尔哥,法国重农学派在实际上和理论上都告终了。”

但是,如果米拉波按其经济观点来说实质上是一个重农学派,如果他在1789年的立宪会议上是第一个经济学权威,如果这次立宪会议在其经济改革上把很大一部分的重农学派原则从理论变成实际,特别是对土地所有者“没有报偿”地加以占有的纯产品即地租还征收了重税,——那末所有这些,对于“一个叫做”杜林的“人”是不存在的。

杜林先生大笔一挥,把1691年到1752年这一时期勾掉了,从而就把休谟的一切先驱者完全勾销了,同样,再把笔一挥,又把休谟和亚当·斯密之间的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勾销了。后者的大作,撇开其历史重要性不谈,在长期内丰富了政治经济学的领域[188];关于这部著作,我们在杜林先生的“企业”内,连半个字都没有听到。可是,对于斯图亚特本人,杜林先生却把自己词典中最恶毒的谩骂的言词都搬出来了,而且还说在亚当·斯密时期,斯图亚特是一位“大学教授”。可惜,这种责难完全是捏造的。实际上,斯图亚特是苏格兰的地主,他因有参加斯图亚特阴谋的嫌疑,而被逐出英国。由于他长期在大陆居住,并且游历大陆各地,所以清楚地了解各国的经济状况。

弗·魁奈的《经济表》

(摘自魁奈的《经济表的分析》一书)

简单说来,根据《批判史》,以前一切经济学家之所以具有价值,只是在于他们的学说或者是作为杜林先生的“标准的”、更加深刻的基础的“萌芽”,或者是通过他们的不中用,来衬托出杜林先生的基础的优越。可是无论如何,在经济学上还存在着一些英雄,他们不仅是“更加深刻的基础”的“萌芽”,而且还提供了一定的“定理”,使杜林先生的更加深刻的基础——象杜林先生在自然哲学中所提示的那样,——可以不必“发展”,而只要“凑合”就成了。这样的英雄中,有“无可比拟的卓越的大人物”李斯特,他为了德国工厂主的利益,把费里埃和其他人的“较微弱”的重商主义学说吹嘘成为“较强大”的词句;其次是凯里,他的下述言论暴露了自己智慧的本质:

“李嘉图的体系是倾轧的体系……它要创造阶级的敌视……他的著作是那些企图以土地分配、战争和掠夺的方法来获取权力的蛊惑家的手册”[189];

最后,在这些英雄中还有伦敦西蒂区的孔夫子[注:马克思写的第十章手稿中是《Confucius》(孔夫子),德文版《反杜林论》中排印的是同音异义字《Confusius》(糊涂虫)。——编者注]麦克劳德。

因此,凡是想在现在或最近的将来研究政治经济学史的人们,与其依靠杜林先生的“具有伟大风格的历史记述”,还不如熟悉“最流行的东拼西凑的教科书”的“淡水似的作品”、“老生常谈”与“施给乞丐的稀汤”[92],要可靠得多。

※ ※ ※

我们分析了杜林的政治经济学的“自造的体系”,最终得到些什么结果呢?只有这样一个事实:在一切豪言壮语和更加伟大的诺言之后,我们也象在“哲学”上一样受了骗。在价值论——“经济学体系的纯洁性的试金石”——上所得出的事实是:杜林先生把价值理解为五种完全不同的、彼此直接矛盾的东西,所以最多也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此大吹大擂地来宣告的“一切经济的自然规律”,全都是众所周知的、而且往往甚至是理解得不正确的、最坏的一种老生常谈。自造的体系对于经济事实的唯一解释,是说这些事实是“暴力”的结果,这是几千年来一切国家的庸人在遭遇到一切不幸时聊以自慰的词句,在读了这些以后,我们丝毫没有比未读以前多知道一些。杜林先生不去考察这种暴力的起源和作用,而只叫我们感恩戴德地安于“暴力”这个字眼,把它当作一切经济现象的终极原因和最后说明。他被迫进一步说明资本主义对劳动的剥削,他最先把这一剥削一般地说成是以课税和加价为基础,在这里他完全窃取了蒲鲁东的“预征论”(prélèvement),以便以后用马克思关于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和剩余价值的理论来具体地解释这种剥削。这样,他一口气就把二者都抄袭下来,结果幸运地把两个完全矛盾的观念调和了起来。他在哲学上总觉得对黑格尔骂得不够痛快,但同时又不断剽窃黑格尔的思想并且使之庸俗化,同样,在《批判史》上对马克思的无限毁谤,也只是为了遮掩这一事实:在《教程》中关于资本和劳动的一切稍微合理的东西,同样是对马克思的庸俗化了的剽窃。在《教程》中,把“大土地所有者”放在文明民族的历史的开端,而对于真正是全部历史出发点的氏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则一无所知,——这种在今天看来几乎是不可理解的无知,差不多更被《批判史》上以“历史眼光的普遍远大”而自诩的无知所超越,关于这种无知,我们在上面只举出几个惊人的例子。一句话:在开始的时候,由于自我吹嘘、大吹大擂、许下一个胜似一个的诺言而付出巨大的“耗费”,而“成果”却——等于零。

注释:

[92]“施给乞丐的稀汤”(《breite Bettelsuppen》)是歌德的悲剧《浮士德》第一部第六场《魔女之厨》中的用语。——第158、279页。

[93]这一用语出自罗马诗人尤维纳利斯的第一首讽刺诗。——第163页。

[94]在《反杜林论》第二编中,除该编第十章外,所引用的页码都属于杜林的著作《国民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教程》第二版。——第166页。

[95]爬虫报刊是指从政府那里得到金钱援助的反动报刊。1869年1月30日俾斯麦在普鲁士下院发表演说时在另一种意义上使用了这一用语。当时俾斯麦把政府的反对者称为爬虫。但是后来这一用语恰好用来指那些为政府效劳的卖身投靠的记者。俾斯麦本人于1876年2月9日在德意志帝国国会发表演说时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爬虫”一词的新含义已在德国获得了最广泛的流传。——第168页。

[96]见注2。——第169页。

[97]见《资本论》第1卷第8章第2节。——第169页。

[98]欧·杜林《我致普鲁士内阁的社会条陈的命运》1868年柏林版第5页(E.Dühring.《Die Schicksale meiner socialen Denkschrift für das Preussische Staatsministerium》.Berlin.1868,S.5)。——第170页。

[99]这里是指杜林的著作《国民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教程》(见注33)1876年第二版。——第171页。

[100]恩格斯在这里利用了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亨利四世》(奥·威·施勒格尔的德译本)前篇第二幕第四场中福斯泰夫的话:“即使论据象乌莓子一样便宜,我也不会在人家的强迫之下给他一个论据。”——第173页。

[101]指奥·梯叶里、弗·基佐、弗·米涅、阿·梯也尔。——第174页。

[102]恩格斯的这些材料大概引自威·瓦克斯穆特的著作《从国家观点研究希腊古代》1829年哈雷版第2部第1篇第44页(W.Wachsmuth.《Hellenische Alterthumskunde aus dem Gesichtspunkte des Staates》.Th.Ⅱ,Abth.Ⅰ,Halle,1829,S.44)。关于希腊波斯战争时期科林斯和埃伊纳奴隶的数量的材料,最早见于古希腊作家阿泰纳奥斯的著作《学者们之宴会》第6册。——第176页。

[103]恩格斯利用的是格·汉森的著作《特利尔专区的农户公社(世代相承的协作社)》1863年柏林版(G.Hanssen.《Die Gehöferschaften(Erbgenossenschatften)im Regierungsbezirk Trier》.Berlin,1863)。——第177页。

[104]见《资本论》第1卷第22章第1节。——第178页。

[105]指法国在1870—1871年普法战争中失败后根据和约的条件,于1871—1873年向德国支付的五十亿法郎赔款。——第182页。

[106]普鲁士的后备军制度是把在正规军中服满现役和规定的预备期限的年龄较大的应征人员编成一支武装部队的制度。在普鲁士,后备军制度最初是1813—1814年在反拿破仑战争的斗争中作为民团而产生的。在1870—1871年普法战争时期,后备军被用来和正规部队共同作战。——第184页。

[107]指1866年的普奥战争。——第185页。

[108]在1870年8月18日圣普里瓦会战中德国军队以巨大的伤亡为代价,取得了对法国莱茵军团的胜利。在历史文献中,这一会战与格腊韦洛特会战同样著名。

关于后面所引用的关于普鲁士近卫军的伤亡的材料的来源,见注537。——第185页。

[109]麦·耶恩斯的报告《马基雅弗利和普遍义务兵役制的思想》,曾载于1876年4月18、20、22和25日《科伦日报》第108、110、112和115号。引文中的着重号是恩格斯加的。

《科伦日报》(《Kölnische Zeitung》)是德国的一家日报,自1802年起即以此名称在科伦出版;它反映了普鲁士自由资产阶级的政策。——第187页。

[110]1853—1856年克里木战争(东方战争),是俄国跟英国、法国、土耳其和撒丁的联盟的战争,它是由于这些国家在近东的经济和政治的利益发生冲突而引起的。——第187页。

[111]注的末尾圆括号中的话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1894年第三版中加的。——第189页。

[112]杜林把自己的“辩证法”称作“自然辩证法”,以别于黑格尔的“非自然的”辩证法。见欧·杜林《自然辩证法。科学和哲学的新的逻辑基础》1865年柏林版(E.Dühring.《Natürliche Dialektik.Neue logische Grundlegungen der Wissenschaft und Philosophie》.Berlin,1865)。——第191页。

[113]格·路·毛勒有关同一题目的著作(共十二卷)是研究中世纪德国的土地制度、城市制度和国家制度的。这些著作是:《马尔克制度、农户制度、乡村制度和城市制度以及公共政权的历史概论》1854年慕尼黑版(《Einleitung zur Geschichte der Mark-,Hof-,Dorf- und Stadt-Verfassung und der öffentlichen Gewalt》.Müuchen,1854);《德国马尔克制度史》1856年厄兰根版(《Geschichte der Markenverfassung in Deutschland》.Erlangen,1856);《德国领主庄园、农户和农户制度史》1862—1863年厄兰根版第1—4卷(《Geschichte der Fronhöfe,der Bauernhöfe und der Hofverfassung in Deutschland》.Bd.Ⅰ-Ⅳ,ErlanLgen,1862-1863);《德国乡村制度史》1865—1866年厄兰根版第1—2卷(《Geschichte der Dorfverfassung in Deutsch-land》.Bd.Ⅰ-Ⅱ,Erlangen,1865—1866),《德国城市制度史》1869—1871年厄兰根版第1—4卷(《Geschichte der Städteverfassung in Deutschland》.Bd.Ⅰ-Ⅳ,Erlangen,1869—1871)。在第一、第二和第四部著作中,德国马尔克制度是研究的专题。——第191页。

[114]引自海涅的诗《科贝斯第一》。——第191页。

[115]恩格斯讽刺地改变了亨利希七十二世的称号。亨利希七十二世是罗伊斯幼系(罗伊斯-罗宾斯坦-艾贝斯道弗)两个领主王公之一。格莱茨是罗伊斯长系(罗伊斯-格莱茨)公国的首都。施莱茨是罗伊斯幼系王公(罗伊斯-施莱茨)的领地之一,它不属于亨利希七十二世。——第192页。

[116]凯尤斯·普林尼·塞孔德《博物志》(《Naturalis historia》)第18卷第35页。——第192页。

[117]这一用语引自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给普鲁士军队的新年文告(1849年1月1日)。对这一文告的批判,见卡·马克思的文章《新年贺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6卷第186—192页)。——第199页。

[118]见《资本论》第1卷第24章第6节。——第200页。

[119]弗·艾·罗霍夫《儿童之友。乡村学校读本》1776年勃兰登堡和莱比锡版(F.E.Rochow.《Der Kinderfreund.Ein Lesebuch zum Gebrauch in Landschulen》.Brandenburg und Leipzig,1776)。--第201页。

[120]指欧几里得的著作《几何原本》(共十三册),在这一著作中阐述了古希腊罗马的数学原理。——第202页。

[121]比·约·蒲鲁东《什么是财产?或关于法和权力的原理的研究》1840年巴黎版第2页(P.J.Proudhon.《Qu’est-ce que la propriété?ou Recherches sur le principe du droit et du gouvernement》.Paris,1840,p.2)。——第203页。

[122]大·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21年伦敦第3版第1页(D.Ricardo.《On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and Taxation》.3rd ed.,London,1821,p.1)。——第212页。

[123]见《资本论》第1卷第1章第2节。——第215页。

[124]见《资本论》第1卷第1章第2节。——第217页。

[125]对拉萨尔的口号“全部的”或“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详尽批判,包含在马克思的著作《哥达纲领批判》第一节中(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18—24页)。——第219页。

[126]见《资本论》第1卷第4章第1节。——第221页。

[127]见《资本论》第1卷第4章第2节。——第221页。

[128]见《资本论》第1卷第4章第3节。——第222页。

[129]见《资本论》第1卷第4章第3节。——第222页。

[130]见《资本论》第1卷第4章第3节。——第224页。

[131]见《资本论》第1卷第4章第3节。——第224页。

[132]这里套用了罗马剧作家忒伦底乌斯的喜剧《兄弟》第五幕第三场中的一句话。——第226页。

[133]见《资本论》第1卷第8章第2节。——第226页。

[134]见《资本论》第1卷第6章。——第230页。

[135]见《资本论》第1卷第7章第1节。——第230页。

[136]见《资本论》第1卷第15章第1节。——第230页。

[137]见《资本论》第1卷第7篇。——第231页。

[138]见注76。——第232页。

[139]见《资本论》第1卷第10章。——第232页。

[140]根据圣经传说,在以色列统帅约书亚的军队围攻耶利哥城时,吹起了神圣号角,使攻不破的城墙塌陷(圣经《约书亚记》第6章)。——第233页。

[141]洛贝尔图斯《给冯·基尔希曼的社会问题书简。第二封:基尔希曼的社会理论和我的社会理论》1850年柏林版第59页(Rodbertus.《Sociale Briefe an von Kirchmann.Zweiter Brief:Kirchmann’s sociale Theorie und die meinige》.Berlin,1850,S.59)。着重号是恩格斯加的。——第238页。

[142]见《资本论》第1卷第15章第1节。——第238页。

[143]忠实的埃卡尔特是德国中世纪传说中的人物,是忠实的人和可靠的卫士的典型形象。在关于汤豪塞的传说中,他守卫在维纳斯山旁,警告一切要想接近的人说,维纳斯的魔力是很危险的。——第239页。

[144]见注91。——第241页。

[145]《人民报》(《Volks-Zeitung》)是德国的民主派日报,1853年起在柏林出版。恩格斯在1860年9月15日给马克思的信中指出了这家报纸的“自作聪明的鄙俗言论”。——第241页。

[146]暗指杜林于1866年在柏林出版的著作《国民经济学说批判基础》(《Kritische Grundlegung der Volkswirthschaftslehre》)。杜林是在这里所引的《国民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批判史》(第二版)引论中引用这部著作的。——第241页。

[147]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伦敦版第1卷第63—65页(A.Smith.《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Vol.Ⅰ,London.1776,p.63-65)。——第244页。

[148]见《资本论》第1卷第12章第5节。——第249页。

[149]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1分册第29页(K.Marx.《Zu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Oekonomie》.Erstes Heft,Berlin,1859,S.29)。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41页。——第249页。

[150]《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是麦克斯·施蒂纳的主要著作的书名(见注63)。施蒂纳和杜林一样,极端自负。——第249页。

[15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册第9章,载于伊·贝克尔编《亚里士多德全集》1837年牛津版第10卷第13页(Aristoteles.《De republica》,lib.Ⅰ,cap.9.In:《Aristotelis opera ex recensione Ⅰ.Bekkeri》.T.Ⅹ.Oxonii,1837,p.13)。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用了这段引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15页和《资本论》第1卷第2章)。——第250页。

[152]卡·马克思《资本论》1883年汉堡第3版第1卷第368—369页(K.Marx.《Das Kapital》.Bd.Ⅰ,3.Aufl.,Hamburg,1883,S.368-369)。见《资本论》第1卷第12章第5节。——第251页。

[153]马克思指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第2册。见《柏拉图全集》1840年苏黎世版第13卷(《Platonis opera omnia》.Vol,ⅩⅢ,Turici,1840)。——第251页。

[154]马克思指色诺芬的著作《居鲁士的教育》第8册第2章。——第251页。

[155]见威·罗雪尔《国民经济体系》1858年斯图加特和奥格斯堡第3版第1卷第86页(W.Roscher.《System der Volkswirthschaft》.Bd.Ⅰ,3.Aufl.,Stuttgart und Augsburg,1858,S.86)。——第251页。

[156]本节的标题为:《农业革命对工业的反作用。工业资本的国内市场的形成》。——第251页。

[157]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册第8—10章。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127页和《资本论》第1卷第4章第1、2节。——第251页。

[158]马克思指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尼科马赫伦理学》第5册第8章。见伊·贝克尔编《亚里士多德全集》1837年牛津版第9卷(《Aristotelis operaex recensione Ⅰ.Bekkeri》.T.Ⅸ.Oxonii,1837)。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著作的相应地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58页和《资本论》第1卷第1章第3节A)。——第252页。

[159]弗·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年斯图加特和杜宾根版第1卷第451、456页(F.List.《Das nationale System der politischen Oekonomie》.Bd.Ⅰ,Stuttgart und Tübingen,1841.S.451,456)。——第252页。

[160]安·塞拉的著作《略论以金银充分供应无贵金属矿的王国的手段》于1613年在那不勒斯出版。马克思利用的这一著作载于彼·库斯托第编《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古代部分)1803年米兰版第1卷(《Scrittori classici italiani di economia politica》.Parte antica.T.Ⅰ,Milano,1803)。——第252页。

[161]托·曼的著作《论英国与东印度的贸易》于1609年在伦敦出版。修订版以《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为题于1664年在同一地方出版。——第252页。

[162]威·配第的著作《赋税论》(《A Treatise of Taxes and Contribu-tions》)于1662年在伦敦匿名出版。马克思在这一页和下一页所叙述和引用的是配第这一著作的第24—25页。——第253页。

[163]威·配第的著作《货币略论》是作为给哈里法克斯侯爵的信于1682年写成的,1695年在伦敦出版。马克思用的是1760年的版本。

威·配第的著作《爱尔兰政治剖视》写于1672年,1691年在伦敦出版。——第255页。

[164]指法国化学家安·罗·拉瓦锡的经济学著作《论法兰西王国的土地财富》和《试论巴黎的人口、财富和消费》,以及拉瓦锡和法国数学家约·路·拉格朗日合著的《政治算术试论》。马克思用的这两本著作载于《政治经济学文集》,附欧·德尔和古·德·莫利纳里编写的作者史略、评注和注解,1847年巴黎版第1卷第575—620页(《Mélanges d’économie politique.Précédés de Notices historiques sur chaque auteur,et accompagnés de commentaires et de notes explicatives,par MM.E.Daire et G.de Molinari》.Vol.Ⅰ,paris,1847,p.575-620)。——第255页。

[165]比·布阿吉尔贝尔《论财富、货币和赋税的性质》第2章,载于《十八世纪的财政经济学家》1843年巴黎版第397页(P.Boisguillebert.《Dissertation sur la nature des richesses,de l’argent et des tri-buts》,chap.Ⅱ.In:《économistes financiers du ⅩⅧ-e siècle》.Paris,1843,P.397)。——第256页。

[166]英国财政经济学家约翰·罗曾经企图实现他的根本站不住脚的主张:似乎国家可以依靠把不可兑银行券投入流通的办法来扩大国内的财富。1716年他在法国创办了一家私人银行。1718年这家银行改组成国家银行。罗氏银行在无限发行信贷券的同时从流通中收回了硬币。结果交易所的买空卖空和投机倒把活动空前风行,直到1720年国家银行完全倒闭和“罗氏制度”本身彻底破产才告完结。——第257页。

[167]威·配第《赋税论》1662年伦敦版第28—29页。——第258页。

[168]达·诺思《贸易论》1691年伦敦版第4页(D.North.《Discourses upon Trade》.London,1691,p.4)。该著作是匿名出版的。——第258页。

[169]指大·休谟的著作《政治辩论》1752年爱丁堡版(D.Hume.《Political Discourses》.Edinburgh,1752)。马克思用的版本是:大·休谟《若干问题论丛》两卷集1777年伦敦版(D.Hume.《Essays and treatises on several subjects》,In two volumes.London.1777)。《政治辩论》是两卷集的第1卷第2部。——第259页。

[170]见《资本论》第1卷第3章第2节b和第14章。——第260页。

[171]马克思指沙·孟德斯鸠的著作《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x》),该著作的第一版于1748年在日内瓦匿名出版。——第261页。

[172]大·休谟《若干问题论丛》1777年伦敦版第1卷第303—304页。——第261页。

[173]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150—151页。——第261页。

[174]大·休谟《若干问题论丛》1777年伦敦版第1卷第313页。——第262页。

[175]同上,第314页。——第263页。

[176]理·康替龙著《试论一般商业的性质》是在1755年出版的。亚·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卷中提到了康替龙的这本著作。——第263页。

[177]大·休谟《若干问题论丛》1777年伦敦版第1卷第367页。——第264页。

[178]同上,第379页。——第264页。

[179]1866年俾斯麦通过自己的顾问海·瓦盖纳建议杜林起草致普鲁士政府关于工人问题的条陈。宣扬资本和劳动的和谐的杜林,完成了这一委托。但是,未经他同意,著作就发表了,起初是匿名发表,后来是瓦盖纳本人冒充作者署名发表。这就引起杜林对瓦盖纳提出诉讼,控告他违反著作权。1868年,杜林胜诉了。在这件丑事闹得最凶的时候,杜林出版了小册子《我致普鲁士内阁的社会条陈的命运》(见注98)。——第265页。

[180]弗·克·施洛塞尔《供德国人民阅读的世界通史》1855年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版第17卷第76页(F.C.Schlosser.《Weltgeschichte für das deutsche Volk》.Bd.ⅩⅤⅡ,Frankfurt a.M.,1855,S.76)。——第265页。

[181]威·科贝特《英格兰和爱尔兰的新教“改革”史》1824年伦敦版第149、116、130节(W.Cobbett.《A History of the Protestant《Reforma-tion》。in England and Ireland》.London,1824.§§149,116,130)。——第265页。

[182]魁奈的《经济表》(《Tableau économique》)于1758年在凡尔赛以小册子的形式第一次发表。——第266页。

[183] Quesnay.《Analyse du Tableau économique》.这一著作在1766年第一次刊载于重农学派的刊物《农业、商业和金融杂志》(《Journal de l’agriculture.du commerce et des finances》)。马克思用的这一著作载于欧·德尔出版的《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1部(《Physiocra-tes》.Première partie,Paris.1846)。——第268页。

[184]马克思指的是修道院院长勃多著《经济表说明》(L’abbé Baudeau.《Explication du Tableau économique》)的最后一节。这一著作于1767年第一次刊载于重农学派的杂志《公民历书》(《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见欧·德尔出版的《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2部第864—867页。——第268页。

[185]黑暗的烦恼(atra Cura)是贺雷西颂歌中的用语。见贺雷西《颂歌》第3册第1篇颂歌。——第268页。

[186]图尔利弗尔(livre tournois)是法国的货币单位(因图尔先生而得名);从1740年起等于一法郎;在1795年被法郎所代替。——第270页。

[187]《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1部第68页。——第274页。

[188]指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两卷集,1767年伦敦版(J.Steuart.《An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Oeconomy》.In two volumes.London,1767)。——第276页。

[189]亨·查·凯里《过去、现在和将来》1848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74—75页(H.C.Carey.《The Past,the Present,and the Future》.Phila-delphia,1848,p.74—75)。——第279页。


九、经济的自然规律。地租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