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练角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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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有一系列朝南的门,门的两侧皆挖有祭祀坑,共十座,发 掘者用墓葬M编号。目前已发掘其中八座,每座埋有斩首的三四人, 多为俯卧,人头在死者肩部。能够辨识的死者,皆为青壮年男性。

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是,有一半的祭祀坑发现骨制的箭跳,其中 两坑分别埋有一枚和三枚,另两坑则各埋有两枚。

以M18为例,共埋有四人。坑底埋有三人,俯卧,头骨被夯碎, 颈部朝东;后又在其脚端的坑壁上挖出一个壁龛,里面是呈跪坐姿势 的一人,但头骨没有夯碎,而是放在了壁龛里。该坑埋有三枚骨链, 其中一枚在北侧俯卧之人的腿部,另外两枚分别在中间人的上臂和肋 骨部位,肋骨上的已经残断。其他三座坑中的骨镶,有的在人牲的腿 部(M3和M2),也有的在腰部和前臂(M15)。

这些骨散的出现颇难解释,并非每座坑都有,也并非每个人牲 都有。

箭的木杆会因腐朽而消失,那么,这些镁最初是带着箭杆埋下去 的吗? M2北侧人牲的腿部有两枚箭镀,其中一枚横在小腿部位,尾 端朝坑壁,说明它没有连着箭杆,不然,杆会触及坑壁而改变方向。 这些箭镂应当是射到人牲身体上的,只是有些还能被主人完整地拔出 来再利用,而另一些因嵌入人骨或筋肉,主人只能把箭杆拔出,箭镶 则随着人牲被埋进了坑中。

由此可以推论:可能多数人牲都中过箭,只是有些被拔掉了而已。 那些带箭镶的尸骨很多也是被射在腿部或胳膊等非致命部位,说明他 们生前并不是在静态而是在奔跑逃命中被射中的,也正因此,中箭的 才会是非要害部位。

历史学者李竞恒有注意到殷墟人牲带箭的现象,他的推论是,这 是商人为活捉羌人等俘虏而故意射击其非致命部位所致。“本书认为, 这种推测难以成立,在真实的战斗中,没有哪一方可以如此从容地选 择命中部位,而且中箭之后,俘虏也很难身着箭头被带回殷都,在传 统时代,外伤往往会引发致命的感染。

因此,这只能是发生在祭祀场附近。而且,这四座祭祀坑中的 箭镁是同种规格,骨质三棱形锋,形制较大,长度超过10厘米,发 掘者称之为“大三棱”,其特点是,没有倒锋,容易拔出来继续使用。 故而,这些人牲应当是大学生们练习射箭和搏杀的陪练。

商朝王室和“大学”不会缺乏青铜箭敬,但为何不对人牲使用铜 镶呢?这可能是基于“训练”的考虑,毕竟锋利的铜镶更容易致命, 而骨皴则致死率较低。另外,出土骨链的锋刃多有磨损也说明,它们 是被多次使用的练习品。

丁一南檐下的祭祀坑是统一制作和填埋的。先是挖掘坚硬的夯土, 有2米多深后,放进人牲的尸体,有些还会打碎几件陶器放进去,象 征人牲在地下也会有些生活用品,以让其灵魂更安心地守卫殿堂。然 后,填土夯打。人牲的头骨应该就是这么被夯碎的。填满土后,为使 祭祀坑不那么容易被发现,又在地面整体铺了一层20厘米厚的黄土。

后经钻探发现,南檐下并不止十座祭祀坑,但为保存房基的完整 性,考古队没有继续发掘。据推测,人牲不会少于40人。

丁组建筑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大学生们还要反复用人牲练习 射击和搏杀,这样便会不断地出现新的祭祀坑。这些后期坑建在丁一 东南方的空地上,目前已发现成排的六座。其中,M10埋有三具俯身 的尸体,没有被砍头,其中一人缺失了手和脚。此外,坑角还发现了 两处散落的牙齿,发掘者推测,这应该是“当时被打掉的”。

这座坑最特殊之处在于,不仅有陶器碎片,还有四件小巧的青铜 斧、三件环首铜小刀以及两块不及巴掌大的长方形磨刀石。铜斧的整 体长度在7—14厘米之间,铜刀长20厘米左右,刀斧基本完整,刃 部略有残缺,是使用过的。两块磨刀石上有穿孔,当是为系绳之用, 便于随身携带。

与前述M18不同,M10中的这三名人牲的身上没有箭蛛,但携 带了近战用的刀斧。他们可能是大学生们练习万舞(短兵近战)的 陪练,这种高度仿真的肉搏战训练也可以看作一种角斗,比赛规则自 然对人牲不利。卜辞中,用钺的“万舞”练习者要分左、中、右站立, 可能是众多的学生列队围拢对付少数几名陪练角斗士。

另外,这四件铜斧的形制比较特殊,并不是商式风格,而是燕山 以北草原地带流行的“管鎏斧”:顶端铸造出圆管形的鎏,会管上还 有一个小孔,将木柄插进去,钉入一枚钉子固定木柄。商式钺则是整 体片状,在木柄顶端开槽,把钺上端的凸起部分插入槽中,再捆绑固定。

殷墟地区较少发现这种管鎏斧。发掘报告推测,坑中三人可能是 来自北方草原的战俘。倘若丁组建筑是王族大学,那么这些北方战俘

M10出土的四把管釜斧线图

就是贵族学生们的陪练。花园庄东地的“子”的卜辞里的“学商”和“学 羌”也表明,大学里经常组织对抗性演练,有时甚至要靠商人学生来 扮演假想敌。

后期的这些祭祀坑中没有发现骨链,尸骨也大都有砍伤痕迹,可 见人牲皆被砍杀而死。比如,Mil中的无左手,M13中的左手和左 腿被砍断,M12中的无右手。无手者可能是用胳膊抵挡刀斧所致,这 说明人牲可能没有装备盾牌。

人牲几乎都被砍头,但也有相对完整的尸骨的,如M9中的甲, 双腿被从膝盖部位捆在一起,双手亦被反缚,而且是该坑三名人牲中 第二个被扔进坑的。只是我们已经不知道为何偏偏是他被活埋而不是 被砍杀。

如前所述,殷都大学所在地称为“人”,这里也是大学生们祭祀 其先祖(先王)的地方。在“子”的卜辞里,有两次提及在“人”祭祖: 第一次,是剁一头牛,再“伐” 一人(夷);第二次,是伐羌一人。

甲午:宜一牢,伐一夷?在入。一二三。(《花东》340) 己酉夕:伐羌一?在入。庚戌,宜一牢,弹。一。(《花东》 178、376)

从“子”的卜辞可见,有些人牲并非学校提供的,而是学生自备, 可能先进行搏斗训练,最后把处死的人牲奉献给祖先。在殷都大学长 达二百余年的历程中,因作陪练角斗士而死的人牲肯定不止已发掘的 六座坑中的这些,许多尸体可能另有处理,或者只有具有特殊纪念意 义的才会被葬人祭祀坑。


王族学生的训练课“子”的贵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