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空聚落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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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王宫区向东数百米的渔河对岸,是大司空村。1958年,村 南要兴建一座大型棉纺厂,先期进行考古勘察时发现了一座规格较高 的殷商聚落,尤其是还发掘出了一片武丁王时期的卜骨,上面刻着“辛 贞在衣”四个字。“衣”,就是殷,甲骨卜辞中出现殷都地名的并不多, 这是很难得的一片。8

这短短的四个字刻在牛肩胛骨的顶端(骨臼处),是这片卜骨的 简介,或者叫总目,没有太多信息量,肩胛骨扇状的主体部分才是占 卜具体事件的,但已经断裂丢失。

殷墟晚期,大司空村已扩张到方圆约1公里,内部很可能被分为 若干族邑的居民点。2004年,考古队发掘了 354座中小型墓:

一,均分布在各自族邑附近,墓主多数是普通商人,少数是中小 贵族。多数规格稍高的墓都已经被盗空,剩余有殉人的墓四座。

二,共发现93件随葬的主战兵器:铜戈57件,铜殡(三角形戈) 1件,铜矛30件,铜钺1件,铜筑87枚,铅戈3件,铅矛1件。铅 制的戈和矛不能用于实战,属于专门随葬的明器,可能墓主家经济拮 据,舍不得用实用兵器随葬。各种随葬品中,戈的地位最重要,一般 放在棺内主人右手边,呈随时备战状态。

三,从时代特征看,在殷墟一期,大司空聚落有随葬品的墓不 多,且一般只随葬一件戈。然后,随葬品就逐渐多了起来,有些墓随 葬有两三件戈或矛,且始终有一件戈在棺内主人右手边。从比例看, 大约七分之一的墓随葬有兵器,考虑到部分墓葬被盗,比例应该还

"辛贞在衣”卜辞

会高一些。

四,发现四座车马坑, 各有两座相距较近,每座坑 中都葬有一辆车、两匹马和 一名驭手,马和车身有青铜 和螺钿装饰。

五,发现一座未被盗的中 型墓M303,属于殷墟晚期, 大约是纣王的父亲帝乙时期下 葬的。墓中有四只殉狗和四名 殉人;有大量陶器、铜器及小 件玉器,铜礼器上大多铸有“马 危”的族徽铭文;有铜戈30件、铜矛38件和铜镁97枚,看来,墓 主至少能为70名下属提供武装,加上自备武装的部族成员,大约会 有300人的规模,属于比较有实力的军事贵族。9

推算一下,倘若大司空村有五个“马危”这种规模的族邑,就可 以组成一支有1500人左右的军队,战车可能在10—50辆之间;倘若 殷墟遗址群范围内有十几个大司空村这样规模的聚落,将会有十余万 人口,可以调集两万人左右的军队。考虑王陵区商王墓中随葬的主战 兵器规模一般在数百件,是大司空村M303这类墓葬的十倍,由此判断, 商王自己的亲随武装规模可能达千余人,战车的比例也会比较高,到 殷商晚期可能有百辆左右。

在整个商朝控制区内,殷都是最大的聚落群,各地分散的商人聚 落-侯国的总人口及能提供的兵力可能在殷都的10—20倍之间,但很 多侯国分布在异族地区,需要镇抚当地土著,不可能为“勤王”派出 全部兵力。这样估算,在殷商晚期,商王能够在整个王朝范围内调集 的兵力大约有十余万。

大司空M231车马坑侧后视照片

考古队还在大司空村棉纺厂范围内发现多个抛弃废骨料的坑穴, 推测这里可能是一座规模较大的骨器作坊:有锯制骨料的小铜锯,只 有十几厘米长;钻孔用的铜钻和石钻;打磨用的磨石;一个半地穴式 的狭小工棚。

骨器原料来自牛、羊、猪、鹿等动物的骨头和角,没有发现使用 人骨。从各种半成品骨料看,这里主要生产骨笄:先打磨出圆润细长 的骨杆,再把小块骨头加工成蘑菇头状的“帽' 有些会做成各种鸟 等艺术造型,然后固定在笄杆顶端。

大司空村制骨作坊区大约有1300多平方米,相当于三个标准篮 球场的大小,完全不能和数万平方米的刘家庄北制陶作坊区相比,毕 竟骨器在生活中的需求量远不如陶器大,而且殷都范围内不止有这一 座制骨作坊。

1958年,大司空村的考古还只是发掘了很有限的范围便匆匆让 路给了棉纺厂的建设。由于被厂区叠压,此后的发掘工作非常零碎。 2004年,在此地发掘出一片殷墟晚期的住宅遗址(C发掘区),面积 2600平方米,有一组多院落的四合院,周边密集分布着成排的房屋, 有些单排房屋长度超过40米,如F23。显然,它们是高级贵族的家 宅和祠堂。

为保存建筑基址,考古发掘并没有挖开全部夯土,仅是开挖了几 条解剖沟,便发掘出多处儿童骨骼,说明这些房屋普遍使用幼儿奠基: 体型较小的装在陶罐里,稍大的直接放在坑中,身上覆盖陶片,然后 在上面构筑夯土地基。

如F34地基,有八具童牲;F24,三具;F23,十具;F21,三具; F35,两具;F36,两具。目前考古队在C发掘区共发现14座建筑和 86具童牲,而这还仅仅是解剖沟的一小部分。

装童牲陶罐四只

古代婴儿死亡率高,人们有时会把夭折的幼儿装在陶罐里,埋在 房屋周边,新石器时代已经有很多这种遗迹,这不足为奇;但大司空 村的不同之处是,婴儿大都被埋在夯土地基下或者夯筑在地基中,说 明是在房屋建造前和建筑过程中埋下的。显然,这是人为的、有宗教 意义的奠基。

至于这些婴儿的来源,有学者曾猜测可能是房屋主人夭折的子女, 但问题是:一,在新居建筑前,不可能有这么多儿童同时病亡;二, 也不可能是把之前的儿童尸体集中起来再利用,因为有些童尸不是装 在陶罐里,而是用陶片覆盖的,从骨架的完整性看,并没有捡骨迁葬 的痕迹。

所以,剩下的可能性就是,这些建筑的主人拥有较多奴隶,在建 筑房屋时会使用一些奴隶的幼儿作为童牲。但即使一次搜罗十名婴幼 儿也需要比较大的奴隶人口基数,考虑到C区几乎每座房子下面都有 多名童牲,可见大司空村的贵族们保有的奴隶数量相当可观。

和刘家庄北聚落类似,大司空村也有人畜混合祭祀坑与马祭坑, 但数量少得多。大司空村单独的人祭坑较多,而且殷商各时期的都有, 较早的,如祭祀坑H407,属于殷墟一期,时间上限是盘庚王在阻河 北岸建都,最晚可能到武丁王在沮河南岸营建新王宫,坑内埋有四名 成人和一名儿童的尸骨,能鉴定出两名男性和一名女性,其中,男性 B的头和右臂被砍掉,儿童E的右腿被砍掉,不明性别的成人D的骨 骼残缺更多。发掘者推测,这些被献祭者可能属于一个或两个家庭。

同属殷墟一期的,还有尸骨灰坑H431,坑底有一具八岁左右 儿童的尸骨,两条大腿被砍去,此外,坑内还埋有成年人的零碎肋 骨以及各种生活垃圾残留。这些迹象表明,该坑并非严肃的祭祀坑, 只是抛尸被虐杀者的垃圾坑。零碎的肋骨显示,附近居民可能有食 人的习惯。

不知为什么,大司空村被献祭的人牲和被虐杀者大多都被砍掉了 腿,而且这种行为一直延续了二百多年。很可能,这是大司空部族杀 祭的一个特征。

祭祀坑H310 (殷墟三期)则保留着更恐怖的一幕。这座坑的坑 壁陡直规整,里面埋有一具被砍掉两条小腿的尸骨,趴在坑壁上—— 很可能他被扔到坑内的时候还没有死,甚至试图爬出去,直到以这种 姿势被活埋。

H278 (殷墟四期)是一座规范的祭祀坑,也保留着虐杀的现场。

大司空H407祭祀坑

坑中埋有一具成年男性尸骨,怀中紧抱一具幼儿尸骨。成年男性被从 腰部砍断,下半身和上半身并排放置,大腿和小腿被紧密折叠在一起, 脚跟紧贴骨盆;上半身只剩头部和残缺的两臂,颈椎、肋骨和一只手 被砍掉,1°但他仍用残余的胳膊紧抱幼儿。幼儿的小腿和小臂也都被 砍掉。显然,在面临杀戮时,这名男子不愿交出幼儿,杀祭者也不愿 立刻杀死他们,而是逐次砍掉他们的腿脚,更对这名成年男性实施了 剔剥肢解。

殷商有一种斩杀人牲或牛羊的献祭方式,名“卯「 最早见于甲 骨文。有文字学者认为,这是指把人或牲畜对半剖开悬挂。甲骨卜辞中,

商王“卯”羌和牛羊的记载很 多,但王宫区和王陵区的祭祀 坑遗址较少发现这种迹象。

祭祀坑H310

不过,大司空村可能存在 “卯”祭的遗存。殷墟四期的 H250,是一座非常规范的直筒 型祭祀坑,坑底有一具人骨,剁 去了小臂和小腿,背部被剁开, 砍下了脊椎和腰椎,只埋入剩余 的躯干和头部。由于没有脊柱连 接,两扇肋骨呈自由张开状。残 骨只能保留很有限的信息,但 可以合理推测,这个人的胸腔 和腹腔中的内脏肯定也经过了 专门的摘除和处理。

此外,祭祀坑H305中有两具人骨的肋排也被从脊柱处切开:1 号只有头骨、部分脊骨和上臂骨,两扇肋骨被卸走,不见下半身;2 号则被剁成头部、上身和下身三段,髓骨和脊椎骨被砍掉。这可能也 是“卯”祭的一种方式。

在甲骨卜辞中,“卯”祭出现很多,但考古迹象少。这有其自身 原因,因为商王执行“卯”祭多在殷墟王陵区,那里有众多祭祀坑, 部分坑中有大量被肢解过的人体部位,尸骨过多且凌乱,发掘报告 不可能提供详细的文字描写和绘图,自然很难从发掘报告中找出“卯” 祭迹象。相对而言,大司空村祭祀坑的尸骨较少,故而比较容易辨 别砍杀的过程。

看起来,大司空村的人祭现象似乎格外触目惊心。其实,与其 他商人聚落相比,这里的人祭和杀戮数量并不算出众。这主要还是发

祭祀坑H278平面图与局部照片

大司空H250单人祭祀坑

掘报告提供的信息量不同而造成的:大司空村的考古发掘较晚(2004 年发掘,2014年出版报告),之前的各种殷商遗址则发掘较早,报告 的篇幅,尤其对人祭坑和尸骨的描写相对比较简略,读者自然难以复 原献祭时的场景。

大司空村的发掘报告给我们展示的,不只是商代人祭的血腥,屠 剥人牲固然是献祭者给诸神和自己加工食物的过程,但献祭者似乎也 喜欢观赏人牲被剁去肢体后的挣扎、绝望和抗争。献祭是一种公共的 仪式和典礼,从这种血腥展示中获得满足感的,应该不只是使用刀斧 的操作者,更还有大司空村从贵族到平民的广大看客。

其实,在大司空村更早的发掘中,考古工作者曾发现过更为惨烈 的祭祀现场,但因为发掘报告提供的信息量较少,所以人们对它们的 印象并不太深。比如,1971年发掘的一座祭祀坑,里面埋着身首分离、 层层叠叠的尸骨:头骨31颗,躯体26具(有些不完整);经过对5 颗较完整的头骨进行鉴定,有3颗是3名三十岁左右的青壮年男性的, 另外2颗则分别是1名四五岁和1名六七岁的儿童的。

这座坑呈近圆形(直径在2.8—3.4米之间,深0.6米),应是特 意为祭祀挖的。坑内没有随葬品。从埋葬形式看,这些人是三五个一 组被拉到坑的西南边缘砍头,每组的人头都相对集中在一起。尸体在 被剁截或剔剥之后扔进坑内,相对集中在西南侧。

其中有一人的头颅和身躯相连,发掘者推测,应该是砍头时没能 完全砍断的结果。还有一些零碎的儿童肢骨堆在一起,显然经历过肢 解,但因为原报告过于简略,无法获知详情。

从填土内的残陶片判断,这次祭祀发生在殷商晚期。不久,商朝 就结束了,这里再没有居民,直到战国才重新有人来定居,所以压在 坑口上面的是战国文化层。11


国都大道边的杀祭场大围沟内的抛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