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诉诸军事的必然选择

字数:8557

这个时期的国共两党谈判,用青年党李璜的说法,就是“谈来谈去,仍是一个先统一军权,一个则先改组政府”,互不相下。归根结底,不仅国民党看不起共产党,就是共产党也看不起国民党,两党都以自己为中国之砥柱与未来,思想上根本不容对方有置喙余地。在中共方面,“到重庆谈判的任务”,就是“表示我们真愿和平”,并不指望真能谈出和平。就国民党方面,对毛泽东在重庆的一言一行,蒋这时几乎都以极端仇恨的心理视之。得知毛泽东对英国路透社记者谈话,自诩“民主”、“解放”,蒋便怒不可遏地在日记中斥之日:“彼以割据沦陷区为‘民主’,以敌区为私有……唯恐抗战我军之不速败”,实为“勾结敌军”的“变相之汉奸”,无非“借抗战之名义,而在抗战阵线内以破坏抗战,借‘民主’之口号,以污蔑民主国家”而已。“如欲不惩罚汉奸,处置叛逆则已,否则,非从惩治此害国殃民,勾敌构乱之第一罪魁祸首,实无以折服军民,澄清国本也。”[93]

但是,自9月8日以后,国共谈判仍在继续。到10月5日为止,双方断断续续已经进行了总共十一次正式会谈。这说明,双方都清楚,目前要想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条件还不够成熟。因此仍有争夺和平旗帜,以影响国内外舆论的现实需要。张治中这时即密告胡宗南称:“领袖密示,目前与奸党谈判,乃系窥测其要求与目的,以延时间,缓和国际视线,俾国军抓紧时机,迅速收复沦陷区中心城市,待国军控制所有战略据点及交通线,将寇军完全受降后,再以有利优越军事形势(和)奸党作具体谈判,彼如不能在军令政令统一原则下屈服,即以土匪清剿之。”[94]

因为要等待“有利优越军事形势”,“不能不为国相忍”,国民党在这次谈判过程中再没有像过去那样盛气凌人,动辄以《中央提示案》向中共发出最后通牒。到10月10日,双方实在谈不下去了,因此一致同意签订一项《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所谓“双十协定”),作为谈判的阶段性成果公开发表。

《纪要》开篇就给人以乐观的印象,称国共双方“迭在友好、和谐的空气中进行商谈”,“并仍将在互信、互让之基础上继续商谈,求得圆满之解决”。其内容则就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和尚待解决的问题分别具体说明,强调双方已一致认定应在和平、民主、团结、统一的基础上,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以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双方并认同蒋主席所倡导的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双方还就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保证人民自由、承认党派合法、限制特务机关活动,以及释放政治犯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但是,《纪要》也说明:在实行地方自治、惩处汉奸,解散伪军、重划受降地区等问题上,政府方面与中共方面尚有不同意见。如政府方面认为实行地方自治不应影响国民大会召开;惩处汉奸应依法律行之;中共参加受降得在其接受中央命令之后方可考虑。另对国民大会问题,双方未能达到妥协,同意提交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对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提出将部队缩编为二十个师,自八个地区撤出部队至陇海路北和苏北、皖南,政府方面表示此次商谈若能全部解决问题,中共军队及驻地问题可做具体商谈。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中共先后提出四种方案,政府方面都因无法达成政令统一而未能同意,中共方面亦表示愿意继续就此进行商谈。[95]显然,除了一些形式上的妥协之外,关乎两党关系实质的军队和地盘问题,双方并未能有所协议。

10月9日和10日,蒋介石与毛泽东话别。蒋当面告诫毛说:“国、共非彻底合作不可,否则不仅于国家不利,而且于共党有害。”而要彻底合作,中共“对国内政策应改变方针,即放弃军队与地盘观念,而在政治与经济上竞争,此为共党今后唯一之出路”。因此,“所谓解放区问题,政府决不能再有迁就,否则不成其为国家”。当毛泽东顾虑两党间问题尚未谈出眉目,且政治协商会议未必能照中共意愿阻止国民大会召开,向蒋提出政协会以缓开为宜时,蒋马上在心里大骂:“共党不仅无信义,且无人格,诚禽兽不若矣。”至11日晨送走毛后,蒋仍一边记事、批阅公文,一边“甚叹共党之不可与同群也”。[96]

《纪要》10月12日正式公布,13日蒋介石即秘密发布“剿共”密令。内称:对共产党“若不速予剿除,不仅八年抗战前功尽失,且必贻害无穷,使中华民族无复兴之望”。并称:“此次剿共为人民幸福之所系,务本以往抗战之精神,遵照中正所订剿共手本,督励所属,努力进剿,迅速完成任务,其功于国家者必得膺赐,其迟滞贻误者必执法以罪。”[97]国民党军委会亦电告各地称:“政府与中共会谈纪要文日已在各报发表,其中最主要之军事及政治问题,实际上尚未获具体解决。因中共要求数字庞大之独立军队,目前虽称愿缩编为为廿师,但尚须集中驻地并保持原有官佐系统,更要求将民兵一律编为团队,而企图以‘人民的军队’为宣传口号,不受政府统率指挥。最近中共游击队仍在收复区强拉壮丁入伍,且时时侵占地区,足证其自由扩军,霸占据点之阴谋亦迄未放弃。至于中共所提政治条件,更欲据有华北各省市政府,要求主席、委员、市长等等。并谓须由政府一概承认其所谓‘民选’之省县级政府,倘中央完全接受其要求,则全国即不啻割裂为二,民主统一更将无从实现。”[98]

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此次谈判结果也同样不看好。但与蒋介石和国民党不同的是,他们相信在美英苏及国内外民众都强烈要求中国实现和平的情况下,国共两党目前的战争势必将是暂时的,不可能持久。因此,现在的关键是要利用这有限的过渡时期,最大限度地用战争的手段争取实际控制华北、东北的大部分地区。正因为如此,《纪要》公布后,中共中央就接连发布指示称:由于解放区这个极端重要的,确保人民的武装和政权能够长期保存下来的问题未能解决,“和平基本方针虽已奠定,但暂时许多局部的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仍不可避免”,“全部和平建国的局面即不能出现”。而为着争取有利于我的和平局面,必须集中力量,一面“破路、破车、翻车、袭击、阻击、迟滞顽军前进”,一面发动诸如上党战役那样的大战役,尽可能多地“战胜与大量歼灭向华北、东北进攻的顽军,争取我党、我军在华北、东北的有利地位,迫使顽方不得不承认此种地位,然后两党妥协下来,转到和平发展的新时期”。而争取华北、东北的目的,其实也就是要使已有的胜利果实,即解放区、人民武装,乃至于一枪一弹,今后仍能保存于共产党人手中。因为这是共产党人今后实现“七大”方针,最终取代蒋介石国民党而建立新中国的根本保证。[99]

一方面,国民党要“剿除”共产党,另一方面共产党要确保在华北的优势,并争取控制东北,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纪要》墨迹未干,国共两党就在华北全面开打的现象。10月下旬,中共晋冀鲁豫部队针对沿平汉路北上的国民党第十一战区两路四个军共八个师,在冀南漳河一带发起平汉战役,成功策动一个军起义,并歼灭其两个军。与此同时,中共晋察冀部队针对国民党第十二战区试图接收绥远、察哈尔的作战行动,发动平绥战役,一度迫使十二战区傅作义部被迫后撤二百公里,退缩于归绥、包头固守。而为阻止国民党军沿津浦路北上,中共华中军区也组织津浦战役,夺取津浦路济南南万德至徐州北韩庄段、陇海路徐州东新安镇至海州段、胶济路济南东张店至昌乐段,从而将中共山东和华中两大根据地连为一体。

由于在华北地区的作战明显对中共有利,而国民党接收东北的行动也因苏军引入中共武装而受阻,中共方面便因此提高了在谈判中的要求。10月中旬以后,国民党方面接连找中共代表继续商谈,极力坚持立即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以便能够依照蒋3月1日的演说,如期于11月12日召集国民大会。

无奈此时国共两党已在华北形成全面开战之势。国民党军非打通前进道路,根本无法接收华北各地的政权。中共中央这时为反对召开国民大会,并且根本拒绝马上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于10月22日提出:“除伪军、受降、解放区三大问题必须提前解决外,国大会期至早只能在明年双十,否则华北东北民选代表无法到会。除国民党统治区代表应当重选外,华北、东北及陕甘宁边区代表必须民选。”[100]29日,中共中央更进一步要求:除平、津、青三市以外,八条铁路(加上热河路、沧石路、白晋路、道清路共十二条)不得驻国民党军队,平、津、青八路军须驻一部分;东北、华北、苏北、皖北及边区实行孙中山民选地方自治,中央不得委派人员。中共中央的观点是:“政府所谓和平民主都是骗人的,实际已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内战,双十协定不过是废纸,政府急于要开政治会议之目的是强迫各党承认旧代表及筹备登极大典。”[101]

一方坚持要进兵华北、东北,一方坚决反对进兵,国共内战的危险一触即发。眼看国民党军在华北推进受阻,且接连受损,国民党内温和派不能不站出来向蒋介石呼吁与中共妥协。国民党谈判代表张治中并且以长函劝告蒋介石,目前无论如何不能诉诸武力解决中共问题。函称:不仅国际大势,而且民心厌战,即“以今日之国军士气与态势而论,亦不能继续作战。各将领在钧座之前,或不敢显然作厌战之表示,甚至或有自告奋勇、坚持以武力解决中共者。然以职所接触之若干将领中,其不愿战争之心理,甚为普遍。且今日多数之国军,实亦不能作战。例如过去陕北之囊形地带,迄未恢复,又如浙江孝丰之失陷,我久练精锐之师,遭遇奸军之打击,损失奇重,迄未克复。最近何总长来渝,曾历数东南民力之凋残实况,认为本良心之主张,今后决不宜再有战争。何总长平日对中共之态度为钧座所素知,今其言如此,似可深长思之也”。函件继称:最为现实的问题是,“现在我军以接受敌降收复失地之故,分布广阔,力量分散,同时奸军分布之地区,亦日形广大,非如江西剿匪之时,其主力仅盘踞赣南一隅,我得集中大军而诛灭,较易于今日十百倍也。故就今日之态势而言,似亦不能轻易言战也”。“今日之事仍当以最大之容忍作最大之让步。我如能委曲求全,则问题未尝不能获得一时之解决,即令国家尊严、政府体制,因此而受到相当损害,但政府为适应人民之愿望,不惜牺牲一切,以迁就容忍,其用心之苦,爱民之重,忧国之切,必将大白于天下,因而普遍获得人民之同情与拥护。而中共则师军阀之故智,分裂国家,危害统一,在我中央宽大政策反映之下,必为人民所共弃,究其结果,未可以一时之得失利害衡是也。”“在正常之民主潮流与国家统一环境之中,中共割据分裂之局势不能无所转移,渐至被迫放弃其现持之策略,预计此一期待之时间,不过一二年而已,必不如用兵之旷日持久。所谓欲速则不达者此也。倘在此一二年之后,中共犹不翻然觉悟,而复逞其野,肆为叛逆,则我经一两年之整备,力量必较现在为充实,民心士气必较现在为昂扬,国际形势之推移亦将对我更为有利,此时再声罪致讨,犹未为晚,且必能迅获解决,无淹时费事之虑也。”[102]

孙科这时也坚决反对蒋介石的武力政策,并因此愤然离渝。吴铁城受命前往劝告,孙明告吴:“如不以军事解决,我可回去开会”,否则回去亦无用。他并且预言称:“亲苏即不能反共,反共即不能亲苏。”以目前做法,苏联势必要把东北交给中共。[103]

王世杰和张群这时也向蒋介石当面提出,必须想办法与中共订一暂时避免冲突办法,否则的话,内战一旦爆发,势将不可遏止。中共势必会借此机会倚苏联为暗援,夺占热察绥,甚或东北三省,进而自成一国。据说,“蒋先生亦以为然,允向中共提办法”[104]。据此,王世杰、张群于11月1日正式向中共代表提出临时停战办法,包括(1)双方下令所属部队暂各驻守原地,不得对他方进攻;(2)中共在各铁路线之部队,移驻铁路十公里以外,中央对此移撤地区,除由路局警察维持铁路秩序外,不另派兵驻守;(3)由国民参政会组织交通监察团,推派参政员协同当地公正人士,赴各铁路线检查,随时将事实真相提出报告;(4)中央军队如在平绥、同蒲、正太、胶济、平汉北段、陇海东段、津浦北段各铁路线有运输之必要时,共同协商定之;(5)双方当于一个月内对于中共军队驻兵地区及其整编等事,商定根本办法,以利和平建国;(6)政治协商会议仍照预定计划召开。[105]

这时,鉴于平汉战役中高树勋军两师起义,国民党十三军、四十军正在被围歼中,四十军军部及一○六师全部另一个团被歼,师长被俘,美械之卅军之炮兵营及两个团亦被歼。侥幸逃出的第四十军副军长电称:因“被刘伯承部奸匪约八万重重围攻,激战三日夜,弹药已告罄尽”。“军长马法五、副军长刘世荣途中遭遇受伤被俘,参谋长李臣熙及军部职员亦多数被俘。职(李)振清及一○六师副师长赵天兴在前漳激战时负伤。冬卯渡过漳河集结安阳附近,由职暂行维持督饬收容整补,现已到达三分之二以上,现仍继续收容中。职振清以负伤不便指挥,职(司)元恺以远在辛庄救应不及,以致军长被俘,万分悚惶,恭候处分。”[106]

军事形势如此,共产党人对国民党方面的六条妥协建议自然不感兴趣。而鉴于平绥战役晋察冀部队已兵临归绥城下,津浦战役也在顺利展开,东北苏军且要求中共中央最大限度集中主力于东北,毛泽东更是信心百倍,相信可以提出更加有利于自己的条件。他在3日给重庆代表团的电报中提出:“目前形势于我有利,我必须达到下列目的,华北、东北、苏北、皖北及边区全部归人民自治(孙中山主张),仅平、津、青三地可暂时驻一小部中央军,将来亦须退出。其他各地中央军已到者须退出,未到者停止前进;阎锡山、傅作义须免职,民选各省省政府;华北、东北各设政治委员会统一管理各省,中央政府不得违背自治原则派遣官吏,已派者须取消。”并“请警告蒋方,如华北各地受降不归我方,我方是绝对不答应的。东北由东北人民自治军保护治安,中央军不得开入,否则引起内战,由彼负责”。[107]

对于国民党在华北及东北的危险处境,王世杰等看得十分真切。他明确认为:“中共显欲于苏军自东三省撤退前,进占热察绥及东北之大部区域。形势之严重,实属空前。苏联暗中似亦在鼓励,因东北共产党之活动显示受其扶持,政府派赴长春人员则大受苏军之压制。”这种形势及党内高层的情绪,无疑也影响了蒋介石一向自负的心态。11月3日晚间王世杰等与蒋谈中共问题时,发现“蒋先生亦甚悲观,似以为黄河以北一时恐无法收拾,作为今后建国之洁净土”了。王世杰则认为:“中共问题与苏联问题不可分开,今后苏联究将采取与美英合作路线,抑背道而驰,不久当见分晓。在此一问题未决之前,政府对中共问题只可尽力防范其扰乱之范围,不能希望得到根本解决。”[108]

这时东北苏军刚刚拒绝由美舰运输的国民党军从大连港登陆,代表中国政府接收东北主权,要求美舰转经营口运送国民党军上岸。就在蒋、王等讨论中共问题的第二天,即11月4日,重庆国民党人就得到长春行营的报告称,苏军已向行营声明,中共军队已占据营口,苏军对国民党军在营口登陆将不能保证安全。此种意外情形使蒋介石深为恐慌。

8日,蒋召集宋子文、张群、白崇禧、吴鼎昌、陈布雷及王世杰等人商议此事。蒋认为应将东北行营撤退至山海关,但声明不放弃东北,使苏联违约之真相大白于世界,我亦不因顾虑东北之收回而与苏联继续敷衍。在座者均无异议。而王世杰则认为:“此一政策在道义上最正当,但其必然的结果为中共及外蒙受苏联之大规模接济与支援,从事大规模及长期之内战。”“若对苏联采取不惜决裂之政策,其结果或与一·二八时之战无异。美国尽管有史汀生(H. Stimson)其人者,反对侵略东三省之国家,但恐非五年或更长时间以后,美国不能助我作有效之抵抗,一如一·二八以后中日冲突之情形。”[109]

次日,蒋介石与王等进一步讨论东北问题,张群建议蒋应赴莫斯科与斯大林晤谈。王世杰则认为问题的症结在苏俄与中共关系,此事究不便成立任何正式的协定。因此,他不认为赴莫谈判之事可行。他建议:“政府对中共作重大让步,求取和平,在假统一的形式下,暂取分疆而治之策,自亦有许多困难与危险,但比较的大危险程度似尚较小。”王为此再三与各国民党要员讨论,说明目前国际形势下,“对中共不妨于形式的统一之下,暂采分疆而治之政策”的好处。[110]不难想象,蒋介石和多数国民党高层官员对王、张的观点颇难接受。王世杰还受到了国民党内老党员和被人鼓动起来的一些青年学生的公开抨击。

这时,因为得知苏军突然开始撤退,并引中共军队进入东北大中城市,蒋介石急忙开始利用空运,准备先期占领长春。却不料11月14日得报,长春机场已被中共占领。眼看接收东北无望,蒋介石最终决定将长春行营撤至山海关,并向美国政府要求干预,通过使苏联在外交上处于被动的办法,来压迫苏军不得阻挠国民党军进入东北接收主权。与此同时,蒋亦准备派蒋经国以其私人代表的资格,前往莫斯科会见斯大林。

但是,无论如何,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注意到部队士气不振,官兵厌战情绪强烈,华北及东北兵力严重不足,蒋介石又不得不开始暂时缓和军事进攻,转而在政治解决共产党问题上想办法了。


[1] FRUS, 1942, China, pp.99-101, 207-2211; FRUS, 1943, China, pp.25-29, 193-199, 258-266, 397-399.

[2]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4年10月9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3] FRUS,1944,China,pp.650-651; 《拟于下次赫尔利来晤时谈话之要点》(1944年10月),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档案(四)第50714号。

[4] FRUS,1944,China,p.259.

[5]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4年10月13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6]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4年10月14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7] 《林伯渠、董必武与赫尔利谈话记录》(1944年10月17、18日)。

[8]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4年10月27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9] 《董必武、林伯渠致毛主席电》(1944年10月24日)。

[10] FRUS,1944,China,p.659.

[11] 约翰·S·谢伟思:《美国对华政策(1944—194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04页。

[12] FRUS,1944,China,p.666;《美国赫尔利将军携呈蒋委员长有关国共协议之基本条件建议》(1944年11月7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五编(四),第289页。

[13] 《赫尔利与毛泽东、朱德、周恩来谈话记录》(1944年11月8—10日)。

[14] 《赫尔利与毛泽东、朱德、周恩来谈话记录》(1944年11月8—10日)。

[15] 《外交部抄呈蒋委员长关于赫尔利将军送来〈国共协定稿〉译文》(1944年11月10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五编(四),第291页。

[16] 《毛泽东致罗斯福总统函》(1944年11月10日)。

[17] 《赫尔利致毛泽东函》(1944年11月10日)。

[18] FRUS,1944,China,p.699.

[19] FRUS,1945,China,p.195.

[20] FRUS, 1945, China, pp.180-181.

[21] 《王世杰日记》,第四册,第451—452页。

[22] 《中央宣传部长王世杰奉命提交赫尔利将军转交周恩来修正国共协议之条件三项》(1944年11月2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五编(四),第294页。

[23] 《周恩来同志与罗斯福总统代表赫尔利将军谈话纪录》(1944年11月21日上午11时半)。

[24] 《周恩来、董必武同志与罗斯福总统代表赫尔利将军谈话纪录》(1944年11月21日下午四时半)。

[25] 《周恩来、董必武同志与国民党代表王世杰谈话记录》(1944年11月22日);《王世杰日记》,第四册,第453—454页;《周恩来、董必武同志与蒋主席谈话的要点》(1944年11月22日下午五时半)。

[26] 见《毛泽东在董必武报告上的批语》(1944年12月20日)。

[27] 《王世杰日记》,第四册,第473页。

[28] 《周恩来致赫尔利将军的信》(1944年12月28日)。

[29] 《赫尔利将军致毛泽东周恩来对其来电表示遗憾特提议与宋子文王世杰张治同来延安面商一切函》(1944年12月30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五编(四),第297页。

[30] 参见《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一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版,第139、147页。

[31] 参见《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五编(四),第294—295页。

[32] 《周恩来抵渝后的声明》(1945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第788页。

[33]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17页。

[34]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18页。

[35]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19页。

[36]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22页。

[37] 《毛泽东关于召开党派会议、国事会议和国民大会等问题致周恩来电》(1945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第789页。

[38] 《周恩来关于与赫尔利等谈话情况致毛泽东电》(1945年2月2日)。

[39] 转见《周恩来关于蒋介石在国民党中常会谈话致毛泽东电》(1945年2月2日)。

[40]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1月7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41] 《中共问题提要》(1945年1月),台北党史馆藏,特005/30.8—9。

[42] 转见《第五次谈判经过大要》,《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五编(四),第302—303页。

[43] 《毛泽东关于目前形势及参加政府的条件致周恩来电》(1945年2月3日),《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第790页。

[44] 《驻华大使赫尔利致国务卿》(1945年2月7日),《党史通讯》1994年第8期。

[45] 《周恩来关于坚持讨论结束党治等问题一定不得结果致毛泽东电》(1945年2月6日)。

[46]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27页;《周恩来关于与赫尔利谈话内容致毛泽东电》(1945年2月11日)。

[47] 《毛泽东关于我党必须攻掉美政府扶蒋主张致周恩来电》(1945年2月12日)。

[48] 转见《解放日报》1945年2月17日。

[49] 《周恩来离渝前的声明》(1945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第791—792页。

[50] 《周恩来致王世杰函》(1945年3月7日),见《国共谈判文件》(三)。

[51] 《中央关于国际国内形势及准备成立中国人民解放联合会的指示》(194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下),第802—804页。

[52]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4年3月2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53]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2月16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54] 参见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军令部战史会档案(廿五),5816。

[55] 《王若飞关于国民党六大情报的通报》(1945年6月29日)。

[56] 万仁元、方庆秋主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机密作战日记》(上),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版,第303—451页。

[57] 参见《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029—1103页。

[58] 《中共中央关于对美政策给王若飞的指示》(1945年6月17日)。

[59] 转见《解放日报》1945年6月30日。

[60] 转见《解放日报》1945年6月17日。

[61] 转见《解放日报》1945年6月30日。

[62]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6月3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63]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45年8月14日),李嘉谷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33—194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43—645页。

[64] 《王若飞关于赫尔利、蒋介石会见七参政员情况的报告》(1945年6月27日)。

[65] 转见《人民政协报》1985年5月25日。

[66] 《解放日报》1945年7月11、23日。

[67] 《在蒋介石身边八年——待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第686—687页;《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318—319页。

[68]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机密作战日记》(上),第456页;《戴笠关于已告周佛海负责维持上海治安电》(1945年8月11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档案066卷第47614号;转见孟广涵主编:《重庆谈判纪实》,重庆出版社1984年版,第21页。

[69] 《中央致徐冰、张明同志电》(1945年8月15日);《解放日报》1945年8月17日。

[70] 转见《重庆谈判纪实》,第23页。

[71] 转见《重庆谈判纪实》,第36、37页。

[72]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8月26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73]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161页。

[74] 《邹志奋关于毛泽东来渝之研究》(1945年8月25日)、《潘公展呈蒋总裁关于毛泽东来渝后我方对中共问题商谈方针与策略之管见》(1945年8月29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档案(四)第50845、50847号。

[75]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8月29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76] 《周恩来、王若飞关于与国民党代表初步接洽情况的报告》(1945年8月29日)。

[77]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2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78]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2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164页;《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44—45页。

[79] 《政府代表王世杰与毛泽东谈话纪录》(1945年9月2日,疑为3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37—39页。

[80] 《中共代表周恩来、王若飞提出之谈判要点》(1945年9月3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39—41页。

[81]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169页。

[82]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3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83]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4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84] 《蒋主席指示对中共谈判要点》(1945年9月4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七编(二),第44—45页。

[85] 《两党代表谈判的情况》,《重庆谈判纪实》,第246—253页。

[86]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13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87]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17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88]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20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89]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21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90] 上党战役,发生在1945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地点在山西晋东南上党地区,该地区位于中共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太行和太岳两区之间,抗战结束后为阎锡山部队所抢占。根据中共中央军委的命令,太行、太岳、冀南三部中共军队发起了这一战役,阎部损失达十师之多。此为国共战后第一次大规模的军事冲突。

[91] 《蒋总统事略稿本》,1945年9月8日条,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

[92] 《李璜自纽约致重庆青年党总部函》(1945年9月16日),Li Huang Collection,Box 1,Rare Books and Manuscript Library,Columbia University,New York. 转引自汪朝光:《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五卷,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502—503页。

[93]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下),第838—839页。

[94] 转见《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5年9月20日)。

[95] 重庆《中央日报》1945年10月12日。

[96]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下),第845—846、848页。

[97] 《胡宗南十月二十四日致高树勋电》(此电于平汉战役中为中共部队所缴获并于11月5日公布),转见《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0册,第55页。

[98] 《军委会致南京何兼总司令、上海汤总司令、镇江顾长官等电》(1945年10月15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文电34049218。

[99] 毛泽东:《关于重庆谈判》(1945年10月17日),《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155—1162页;《中央关于双十协定签订后我党任务与方针的指示》(1945年10月12日)、《中央关于争取平汉战役的胜利问题给晋冀鲁豫局的指示》(1945年10月17日)、《中央关于过渡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的指示》(1945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第324—325、359—360、370—372页。

[100] 《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5年10月22日)。

[101] 《中央致重庆代表团电》(1945年10月29日)。

[102] 《张治中呈蒋委员长函》(1945年11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文档50855。

[103] 《戴笠致蒋委员长电》(1945年11月12,13,1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档案47620—47622。

[104]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204页。

[105] 《重庆代表团致中央电》(1945年11月2日)。

[106] 《第40军副军长兼106师师长李振清,第39师师长司元恺致蒋委员长电》(1945年11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文电34028788。

[107] 毛泽东:《华北东北等地须归人民自治》(1945年11月3日),《毛泽东文集》,第四卷,第57页。

[108]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207页。

[109]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210—211页。

[110] 《王世杰日记》,第五册,第212—219页。


四、重庆和谈和平无望第十三章 战后国民党人的反共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