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怎样成了羊肉

字数:987

我喜欢羊,但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简洁又准确地表达我对羊的感情,因为我说的是中文。如果换成是英语,事情就好办了。我可以说我很爱sheep,那么人家就知道我喜欢的是咩咩叫、活蹦乱跳的羊儿;要是我说我是mutton,那你绝对不会搞错,明白我想的是那鲜红膻嫩的羊肉。

听说某家餐厅有不错的羊里脊,那天专门去试了一回。果然是高人的手段,平常很易烧得过熟的羊里脊落在大厨的手底,一下刀就见肉中间那粉嫩红色,十分多汁可爱。但对我等羊痴来说,稍为美中不足的是里脊乃羊身上膻味较淡的部位,吃不到膻味就不像在吃羊了。不过,这样也好,可以使我在咀嚼的时候不会联想起青草地上可爱的肥羊。

小时候天真地以为只有山羊才是拿来吃的,绵羊则专供取毛。而羊毛是种多么好的东西啊,按住一头毛茸茸的羊,才几分钟就能剃下一堆软绵绵的白花,然后人就有了御寒的材料,羊则清爽地一边凉快去了,没有谁要真的受伤。后来我方知道,绵羊也能吃,且风味独好,这真是个很大的心理创伤。直至今天,我去“小肥羊”吃羊肉火锅(我不叫它“涮羊肉”,因为汤不对),还是拿些东西盖住桌子上的绵羊图案。我实在受不了自己要吃这么可爱的动物,拜托各家餐馆以后能不能别再使用卡通造型还原食物出处?例如填鸭店里的小黄鸭筷子座,或者炸鸡店墙上笑眯眯对着客人说快来吃我的母鸡。真变态!

说回英文把羊肉叫做mutton、活羊叫做sheep的区分,这可是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争议的大题目。有一派人认为mutton与sheep的分别是一种语言结构内部的事,恰可对照出不同语言的差异。例如现代中文,不仅不区分羊活着的状态和死了之后的状态,也没有pig与pork、cattle和beef的分别。我有时候会猜想这是不是一般国人什么都吃,也不太热爱动物的原因。反正,在我们的语言里面,草地上的羊跟餐桌上的羊是同一回事,“喜欢羊”既有喜欢它活着的意思,有喜欢它死掉的意思。

但是再仔细看看,就知道很多欧洲语言也有英文这种把活羊和羊肉分开的叫法,于是又有一派学者强调不能只谈语言结构,还得注意历史。从历史的角度说,sheep是英国本土盎格鲁撒克逊人本来就有的,而mutton则是法国诺曼人征服了英国后带来的外来语。两个词的关系正好也是被征服者与征服者关系,是两个民族两种阶段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被征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负责放牧活生生的sheep,而宰好的mutton就给送到征服者诺曼贵族的桌上享用;征服者有肉吃,被征服的只能供应食物。抛开复杂的学术问题不说,sheep与mutton到了我的世界里,就变成可爱小动物和好吃的肉的分别了,它让我抚摸柔的sheep时不会想到吃,嚼着柔嫩的mutton时不会想起摸。在我的语言里,各种动物的称呼也依照这个原则分成两类。比方小野猪,活生生的叫做“瓜子”(因为它身上有西瓜般的条纹),烤香了的叫做“野猪肉”。至于羊,则是“羊羊”与“羊肉”。

2006.2.22


第二辑/吃与被吃者宠物鸡变成了豉油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