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该怎么吃
十多年前,香港曾经有过一小阵龙猫热,不是宫崎骏拍的《龙猫》,而是当宠物养的龙猫。当然现在也还有很多人喜欢,但它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的宠物,和猫狗一样,不再是什么了不起的潮流。这些毛发柔润,胖嘟嘟圆滚滚的鼠辈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上就有不少村民养它,每家每户起码都有十几二十只。他们的饲养方法很简单,就是由它们满屋乱跑,不用笼子,自由奔放。高兴的话就随意从地上捞起一只,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又或者直接捉到厨房灶台上一刀劈死,去毛之后整只切开烧烤。我想大部分围着宠物店橱窗对着龙猫大叫“好钟意呀”的本地小孩都不知道,原来这些可爱的小动物还是一种食物,其肉是蛋白质的来源,其毛皮则是高地上的珍稀保温材料。它兼具宠物和食物的身份,两者可在瞬间转换,全凭饲主一念定夺。
前阵子我去珠海的淇澳岛看朋友,在他租来度假的岭南式村屋里喝茶聊天,到附近吃了一顿蔡澜都说好的驰名农家菜。然后我们驱车前往岛上的湿地保育区,沿着新修的木板栈道在红树林间散步、吹风、观景。不多远便是拉斯维加斯式的澳门天际线,我们难免感慨,百步之距,竟有如斯巨大的差异;曾几何时,澳门也还保有这种静好乡郊,能过想象中纯朴美善的渔村好生活。
曾几何时,广州市中心的街上有数之不尽的排档,档前吊着一头头腊红了的乳犬,旁边的招牌则书“冬季补身真材实料龙虎凤”(年轻人大概不知,“龙虎凤”就是蛇肉猫肉鸡肉共冶一炉)。如今,这些老排档与老街一起消失,猫肉狗肉自然也和老广州一并退隐在拔地而起的新城形象之后了,起码不再张扬。
结果这天我却与“肉猫”重逢。
从红树林出来,道旁便是一家简陋的半露天食店。虽曰简陋,可墙上却有不少名人留影,例如“香港红星佘诗曼”,照片里的她和老板并肩微笑,看来十分开心。这家店有气势,一进门就见木桌上一只连皮牛头,双眼圆瞪,颈后还带着半节脊椎,从上头的血迹看来,大概宰好放了一天以上。我们进店,是因为看见他们在外头鱼塘边上搭了一座笼子,里头猫叫连连,相当哀怨。笼内有六七只猫,其中一只可能才几月大。店家指着这些神色紧张的猫儿解释,其实他们只是养着玩,有客人要才拿出来杀,如果没有人吃,便继续养下去。于是我们一口气用了几百块钱把它们全部买下,除了一只趁乱跑掉,其他全部装进麻袋,带回朋友的村子放养。
我蹲在路边看它们谨慎地叨食朋友放在墙角的剩饭剩菜,心里一直想着那家店的老板,他的神态满不在乎,似乎吃猫从来不是问题,宠物和食物的界限也不必太过分明。我知道这很难理解,却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古老与自在。那天夜里,我梦见佘诗曼张口大嚼“龙虎凤”,脸上挂着照片里的微笑。
20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