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邱会作回忆录 - 邱会作 >
- 第四篇 我的晚年 >
- 第四十四章 空前的大冤案
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
在中国的土地上,在共产党内,根本不存在一个包括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在内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但确实存在一支以林彪为首的、在文化革命的混乱形势中奋力支撑党和国家的人民军队,确实存在一个保卫人民解放军不受破坏、坚决抵制中央文革江青一伙的军委办事组。
应该说,我这一生都是坚决拥护党、拥护毛主席的,但对毛主席发动文化大革命我确实是不理解的,主要是对踢开党委闹革命不理解,对依靠造反派不理解,对受毛主席重用的江青、张春桥一伙飞扬跋扈、颐指气使看不惯,我想部队大多数干部也都是这个看法。对于林总和军委决定部队的文化大革命不搞「四大」,不介入地方的文化大革命,全军都是拥护的。但主席让介入,让搞「四大」,怎么办?林总和叶帅、聂帅及军委,把对待毛主席的态度放在首位,还是顺从了毛主席的意旨,现在看来也有迁就老人家的因素。六六年国庆节后,军委发布了《紧急指示》,军队的军以上单位搞「四大」,这样部队从上到下一个时期也乱了。我一直认为《紧急指示》的发布是错误的,但不发布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毛主席那里是过不去的。但这么快就搞出「紧急指示」,内容也很左,这和全军文革李曼村、谢镗忠这些全军文革的人,一心一意搞极左是密切相关的。《紧急指示》发布后,军队造反派在全军文革的纵容、操纵和支持下,砸遍全军!解放军三总部,国防科委,海军,空军,各军兵种,各大军区的领导干部都被揪斗,全军正常工作难以进行。在这样危机的时刻,林总一方面把各大军区领导搞到北京来「躲反」,又在六七年一月底发布了军委《八条命令》,有力抑制了军队的混乱。但是军内造反派是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的,由于主席支持造反还是当时大的形势,江青把持的中央文革也是支持军队造反派的,李曼村、谢镗忠这些全军文革的人就在暗地里煽动和支持他们的乱军行径:同时,军队在执行军委《八条命令》时,也有过火的地方,对造反派打击面过大,「辫子」被江青一伙抓住,在毛主席造反有理的文革大势下,军委不得已又让了一步,军委《十条命令》出台了,军队造反派又闹起来了。当时,中央机关乱了,国务院各部委乱了,各省市乱了,军队这时也乱了,总之,全国都乱了。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林彪通过「五一三」事件坚决支持了军队拥护党委、维护领导干部军队的革命派,反对打砸抢的造反派,「五一三」事件后,军队反党乱军、打砸抢的造反派被彻底打下去了,军队的工作很快就恢复正常,军委办事组,也应运而生。不论是杨成武时期的军委办事组,还是黄永胜时期的军委办事组都是保持军队稳定的,黄永胜则做得最坚决!保持军队的稳定,不许江青一伙插手军队搞破坏,也不许江青一伙的代理人在军队搞破坏,黄永胜和黄永胜领导的军委办事组同江青一伙做了坚决的斗争。军委办事组在文化大革命中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一)稳定了军队;(二)反对和抗衡了江青一伙(中央文革);(三)承担了三支两军的艰巨繁重的任务;(四)在总理领导下及政治局大多数老同志努力支撑着党和国家。这些使命的完成,和林彪的支持、总理的具体领导是分不开的。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军队的稳定,全国不仅会更乱,而且以江青一伙为中心的造反派,会夺取更多的权力,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大更多的灾难。人民解放军是党领导下真正的人民军队,当时掌握军队大权的军委办事组,是坚定维护党的根本利益的革命派,在文革中是有大功的!根本不是什么反革命,更不是什么「林彪反革命集团」!邓小平审判我们,真是天理不容。
很多人说自己和「四人帮」进行了斗争,试问你们是怎么斗的?!黄永胜和黄永胜领导的军委办事组和江青一伙的斗争,是在毛主席健在时,是在高度肯定文化大革命时,是在江青一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时;你们和江青的斗争是在毛主席去世后,是在否定文化大革命后,是在江青一伙成为阶下囚后。
我们的「反革命」的帽子是怎样带上的呢?
「九一三」事件的确是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这样的事,毛主席把我们抓起来隔离审查,我们虽然有想法,但还可理解。命运也就一步步演变下来了。
第一,停职反省。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在人大会堂福建厅,周总理代表毛主席宣布:黄、吴、李、邱四人停职反省,并关进了卫戍区。这是毛主席决定的,并没有宣布什么反革命。
第二,反党集团。七三年八月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对黄、吴、李、邱定为反党集团,撤消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做出永远开除党籍的政治和组织结论,虽然这个结论和处理是错误的,但并未定为反革命,仍然在党内问题的范围内。因为审查了几年,并没有查出黄、吴、李、邱与「两谋」有任何关系。
第三,投进秦城监狱。七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黄、吴、李、邱四人从卫戍区关进了秦城监狱。我到秦城之后,监狱当局的宣布是:「奉华主席的命令,你到秦城来是集中学习,继续审查」,仍然没有直截了当地宣布为反革命。但关进秦城是一步致命的错误,也许他们的本意是把我们「圈」起来以后再说,先集中力量去对付「四人帮」。结果把我们搞了个有去无回,并给邓小平事后钻了大空子。这一步对我们的命运是关键的,华、叶及汪东兴要负历史的责任。
第四,补办逮捕手续。关在秦城期间,中纪委审查小组对我们的问题进行了「不带框框」的重新审査,并有实事求是的结论,因为对我们的问题来说,只要我们没有「两谋」,就是文化革命特殊而复杂情况下的路线问题。邓小平不能接受这个结论,八〇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在秦城监狱以总政治部保卫部的名义,对我补办了逮捕手续。从此就把「反革命」的帽子给戴上了。这也就是说,从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到八〇年七月二十三日,从卫戍区到秦城,关了将近十年,才把我们变成「反革命」的。
只有把我们变成「反革命」,才能审判,而且硬要煞费苦心地把江腾蛟这个小舰队的人和我们扯到一起,从而要把我们和「两谋」扯到一起,他们的用心太险恶了。
第五,起诉与判决。八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的「起诉书」和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判决,除了把我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和给我戴上「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罪行的「大帽子」之外,其余各个地方,特别是在我个人的「罪行」名下,连半点「反革命」的事实和一个「反革命」的字眼也没有找到。
起诉和判决又是文不对题的!起诉书中起诉我们是「反革命」,是「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结果审来审去,什么也没有审出来,就连吴法宪说的假话他们自己也给否认了。判决的问题都是文革中一些具体事情,用诬陷的手段来起诉,用两个标准来对待文革中发生的死人问题。比如说,总后死了八个人,起诉我负有责任,但负的是什么责任?在什么样的前提下负责?如果大家在严肃认真地总结文革的教训,我一定会承担这个责任,死人总是不好的,应当总结教训,我做为总后勤部长是要负责任。但是他们不是这样,他们是为了打倒我,而利用所谓的法律让我负刑事责任,这就是完全错误的了。在文革中我处理这些问题的具体手段就是对审查人做过批示,这种手段和毛主席,和周总理处理问题的手段也一样的,也和邓小平、彭真在文革前制造了那么多冤假错案的手段也是一样的,即以领导的身份做批示。我们「迫害」的人都是教员,文化干事,俱乐部主任这些小人物;你们「迫害」的都是元帅、大将,省部级以上的干部,以及文化界、知识界、文艺界,民主党派中最负名望的人物,还是他们的谱大呀!
为什么要人为的决定一个「林彪反革命集团」?这是为他们的政治服务的。大家知道,在文化大革命中,毛主席搞了一个「刘、邓司令部」,搞了一个「彭、罗、陆,杨」,说他们是「资产阶级司令部」,是「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也是文化大革命的主要对象。对此,邓小平是怀恨在心的。而林彪事件又发生在文革之中,在毛主席并没有最后处理就去世了,林彪的问题就成了毛主席生前遗留下的问题。因此,邓小平为了反对毛主席的需要,先编造出一个「林彪反革命集团」,再利用这个「林彪反革命集团」作为毛主席的替身,或作为他们反毛主席的靶子,是很方便的。这样就把一切问题都可推到「林彪反革命集团」身上去了。公审是一个「政治垃圾坑」,无论什么样的东西,不论是历史的,现实的都往里倒就是了。
「两谋」问题指的是林彪的儿子林立果一伙人,要谋害毛主席,南逃广州,另立中央。这个「两谋」问题,「九一三」以后的中央文件材料之一、之二、之三根本没有给我们传达过,我是保外就医到西安后才知道的。「两谋」问题,《「五七一」工程纪要》问题,「手令」问题,究竟有没有?如果有,和林彪是个什么关系?多少年来也没有搞清楚。不过,有一个问题是肯定的:如果林彪和「两谋」问题、「五七一」问题没关系,我们与之就更没关系了:如林彪和「两谋」问题、「五七一」问题有关系,我们仍然与之没关系!
既然没有关系,我们的问题就是文革中的党内路线问题,我们在文革中的历史地位和许世友、陈锡联、韩先楚、杨得志等是一样的。可悲又可恨的是,没关系仍按有关系整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