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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问题:为什么管一管留学生,就能“点燃火药桶”?

先来看日本颁布的规则,全文共十五条,简单概括来说有四条激怒了中国留学生。

第一条:清国学生留学日本,需要清国公使馆的介绍,方能入读日本公私学校。

第四条:清国学生转学、退学,需要征得清国公使馆的同意。

第九条:清国学生到校外租的房子或住的旅馆,需要所在学校监管。

第十条:如果有清国学生因为“性行不良”而被学校开除,其他学校也不准录取。

规则一出,当时在日本的中文报纸《新民丛报》立刻刊文批评,指出这四条的问题以及整个条例的大问题:

第一条和第四条,完全侵犯了清国留学生的留学自由权利;

第九条,据调查,在日本只有妓女才会被监管住所;

第十条,怎样定性“性行不良”?如果来自北京的官员一口咬定,留学生就将无校可上!

此外,《新民丛报》还透露,这个条例本来是叫《清韩留学生取缔规则》,把清朝和日本的附庸国并列在一起(当时韩国已沦为日本附庸),究竟是什么居心?

最激起留学生怒火的是规则中的“取缔”二字:世界上那么多国家都接受我国的留学生,只有你日本开“取缔”先河,这是赤裸裸地藐视我们的国权!

所以,此规则一出台,所有在东京的清朝留学生顿时沸腾起来,纷纷扔下课本冲上街头,开始进行声势浩大的罢课游行和抗议。

当时留学生团体提出的口号是:全体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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