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魏国的政治和经济
屯田制和士家制 曹操在统一中原,奠定魏国基础的同时,还实行了许多经济措施和政治措施,对北方社会转向安定和经济的恢复,起了促进作用。
长期不断的豪强兼并战争,使北方农业生产难于进行,使千千万万的农民死亡流徙。许多地主在战乱中也不能自保,不得不丢下土地,大量地向南方和其他地点流亡。这样,北方农村中到处是“田无常主,民无常居”[6],大量荒地无法开垦,农业生产严重衰败,人民生活在饥饿之中,就连靠抢劫来维持的地方军队,也得不到粮草。
当所有的割据者面对着这种艰难境况熟视无睹时,曹操却采取枣衹、韩浩的建议,着手屯田积谷。建安元年,曹操攻破汝南、颍川黄巾,夺得大批劳动人手和耕牛农具,在许昌附近开辟屯田,成效很大。接着,曹操令郡国置田官,招募流亡屯田,并用国渊典屯田事。国渊“相土处民,计民置吏,明功课之法”[7],把屯田制度广泛地推行起来。
屯田区一般都设立在肥沃易垦或其他重要处所,由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和屯田都尉等农官而不由郡县官管理,统属于中央的大司农[8]。屯田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屯田民(或称屯田客)是国家的佃客,他们被编制成军队形式,分种国家土地,按四六分(用官牛的)或对分(不用官牛的)向国家缴纳地租。屯田区的这种分成取租办法(当时称为分田之术)保证了国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获得日益增多的地租,而使屯田客不能完全占有自己增产所得,所以是一种“于官便,于客不便”[9]的办法。在这种剥削和束缚下,屯田客生活痛苦,为了备荒,甚至不得不种植产量特高的稗当粮食[10]。
虽然这样,屯田民一般不负担另外的徭役,生活又有一定的保障,这自然比颠沛流离要好。在生产方面,屯田区能够保障农时,能够提供耕牛,能够集中力量兴修水利,而且在技术上讲究精耕细作,不强求扩大耕种面积[11],这些都适合屯田民的要求,有利于提高粮食的产量。屯田制具有这些条件,所以能够在短期内稳定北方的农业生产,保证统一战争的需要。
魏国屯田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军屯。军屯以军士耕种,由大司农属官度支中郎将调遣。军屯的实行,对于开垦荒地,减轻农民养兵运粮的负担,起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保持一部分固定的兵源以应付战争的需要,魏国还建立了士家制度。士家有特别的户籍,世代当兵,或服挽船、养马、鼓吹等各种特定的劳役。士家中的妇孺与尚未轮代的男丁,也要为政府耕田或服役。士家身份低于平民。为了使他们不与平民混杂,法律规定士家的妻因夫死改嫁,或者女儿出嫁,都只能嫁给士家;士逃亡,妻子要被没为官奴婢或处死。冀州的士家有十万户以上。
屯田制和士家制,都是只能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出现的制度。东汉以来,豪强地主用租佃制度剥削佃客,并把佃客组成自己的部曲家兵。曹操建立的屯田制和士家制,就是国家在特定条件下用豪强征敛方式剥削国家佃客、用私人部曲方式组织国家军队的制度。这些制度,一方面是豪强地主统治农民的方式在国家统治中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对豪强地主的一种制约,使他们不能无限制地占夺土地,招纳流民,从而阻碍国家的统一。
在当时的条件下,在建安年间,屯田客和士家成为国家榨取粮谷和征集兵员的主要对象,但是自耕农民也仍然是国家租调兵徭的重要负担者。曹操统一中原后,适应自耕农民农业和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的特点,规定他们每亩土地交纳租谷四升,叫做田租,每户人家交纳绢二匹、绵二斤,叫做户调,除此之外,官吏不得擅自兴发。曹操还命令州郡督察豪强,“重豪强兼并之法”,并重用满宠、王修、司马芝、杨沛等人,打击严重破坏国家法度的豪强地主。
颁行租调制和重豪强兼并之法,虽然多少改善了农民在经济上的处境,但是由于战争频繁,他们的兵徭负担,仍然未见减少。诗人左延年在黄初时写成的《从军行》里说:“苦哉边地人,一岁三从军,三子到敦煌,二子诣陇西,五子远斗去,五妇皆怀身。”[12]这种残酷的兵徭,在曹操时大概还要多些;而且内地农民所受徭役之苦,也不会比边地农民有多大的差别。
“唯才是举”和九品中正制 在农民战争和稍后的豪强割据混战的过程中,北方的一些豪强地主受到打击和兼并,无法独立称雄,不得不率部归降曹操。曹操善于统驭他们,拔擢他们为将校牧守,因此他们都成了曹操的重要支柱。
这个时期,还有一些士大夫贫困不能自存[13]。有的还避难他乡,变易姓名[14],通财合族[15],丧失了族权和门第的凭借,得不到乡举里选的机会,社会地位显著降低。管宁觉察到当时“妄变氏族”的普遍,“著《氏姓论》以原本世系”[16],正是企图稳定这些士人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所以当曹操异军突起的时候,许多士人远道来奔,攀附曹操,庇托于他的帷幄之中,企图保全或挽回自己家族的势力。曹操也乐于借重士人,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官渡战前豫州郡县纷纷叛投袁绍时,曹操派出陈群、何夔等名士作豫州县令,这些名士都效忠曹氏,用自己的社会威望来为他镇静地方,稳定局势。曹操得邺城后,立即辟用原来袁绍辖区的名士为掾属;破荆州后,也大肆搜罗本地的和北方逃来的士人。这些士人也多成了曹操的得力佐助。
但是,也有一部分士人同某些割据势力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或者不愿亲附曹操,或者貌合神离,对曹操桀骜不驯,讥刺侮慢,党同伐异,煽动“处士横议”。曹操对他们是早有戒心的。[17]
曹操统一中原后,开始向那些不亲附自己的士人展开了进攻。他声称要“整齐风俗”,“破浮华交会之徒”[18],先后杀掉了最狂妄的名士孔融和以家世文才自傲的杨修,也杀掉了浮华惑众、倾动邺都的魏讽以及他的几十名党羽。在曹操统治的后半期中,由于“恃旧不虔”[19]而被处死的士人颇为不少。曹操与这一部分士人的斗争,表明他企图进一步突破大族名士势力的挟制以树立专制统治,这与他在经济上推行屯田制和重豪强兼并之法的意义是一致的。
与此同时,曹操于建安八年(203年)下令,提出“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选官准则,驳斥了“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的议论。十五年,他发布“唯才是举”的教令,十九年、二十二年又屡加重申。这些教令,责成所属把那些不齿于名教但“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以及“高才异质”的文吏,同那些亲附自己的大族子弟一起加以拔用[20]。崔琰、毛玢等人典选举,推行曹操的这一主张。“唯才是举”自然是以曹氏统治集团的利益为依归的,但是这对于制止大族地主垄断政权,对于重建专制统一的统治,也起了积极作用。
建安末年,刘廙上《论治道表》,建议使郡县守令居任稍久,三年乃加黜陟,黜陟以户口垦田增减、盗贼发兴和人民逃亡多少为标准。他认为官吏考课“皆当以事,不得依名”[21]。曹操对他的建议,非常赞许。对官吏重事轻名,这就是“唯才是举”精神在吏治方面的贯彻。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春,曹操死,曹丕继为魏王。他基本上遵循曹操关于选举的主张,并建立了九品官人之法,也就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在中央选择“贤有识鉴”[22]的官员,兼任其本郡的“中正”,负责察访与他们同籍的散在各地的士人,评列为九品,作为吏部除授官职的依据(后来在齐王芳时,又增设州中正,也以籍隶本州的中央官员兼任)。九品中正制初行时,士人品定之权掌握在政府的中正手中,中正采择舆论,按人才优劣以定品第,多少改变了名士“臧否人伦”、操纵选举的局面,因此中正也就能够选出一些比较有才干的人,用来充实官僚机构[23]。
经济的恢复 曹魏时期,北方的水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曹操为了出击乌桓,于建安九年至十二年间(204—207年),在清水南端开凿白沟,在清水北端依次开凿平虏渠(滹沱水到泒水间)、泉州渠(洵河口到潞河间)和新河(鲍邱水到濡水间),其中白沟以北一段,就是隋代所修永济渠的基础。除此以外,曹操、曹彪、司马懿等还先后在中原地区开凿了另外一些渠道,如白沟同漳水间的利漕渠,漳水同滹沱水间的白马渠,滹沱水同泒水间的鲁口渠等。在河淮地区,曹魏时期陆续整修了睢阳渠,新建了贾公、讨虏、广漕等渠。上述航运渠道中,有些也具有灌溉效益。这许多水利设施,不但大大便利了北方各地的灌溉、漕运和交通,而且对巩固北方的统一也起了积极作用。
灌溉陂渠的修复和兴建,在曹魏时期也很普遍。襄邑的太寿陂,寿春的芍陂,萧县的郑陂,蓟城的戾陵堰和车箱渠,都是著名的灌溉工程。刘馥在淮南,广开屯田,兴治芍陂、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蓄”[24]。郑浑修成郑陂后,附近地带“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25]。
魏文帝、明帝时,中原地区的农业已有了相当的恢复。洛阳的典农部民“斫开荒莱”,“垦田特多”[26];洛阳以外,“四方郡守,垦田又加”[27]。由于流民还乡和设置屯田,关中的荒残面貌逐渐改变。战乱时到辽东避难的青州农民,都纷纷渡海回到青州。齐王芳在位时,淮河流域的农业有了显著发展。由于邓艾的倡议,许昌附近的许多屯田区陆续迁移到颍水沿岸和淮河南北。屯田兵民在那里广开陂渠,且田且守,“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28]。屯田的收获,除所费以外,每年可积谷五百万斛,这对于支持魏国攻吴的战争,起了重要的作用。
铁冶陆续恢复起来,利用水力鼓风冶铸的水排也得到推广[29]。《魏都赋》列述“锦绣襄邑,罗绮朝歌,绵纩房子,缣总清河”[30],可见两汉时期中原各地发达的丝织业,经过一度严重破坏后,又陆续恢复生产了。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恢复,商品交换也有了起色,关津重税有所减轻。魏文帝曾罢五铢钱,明帝时重新颁用。北方各地的道路得到修整,汉代以来陆续修凿的连接关东和关中的三门峡栈道,这时也由一支5000人的队伍“岁常修治,以平河阻”[31]。洛阳是当时北方的商业中心,贾贩很多,西域胡商也远道来此贸易。邺城列肆兼罗,户口殷盛,也是一个比较繁华的都市。
世家大族势力的重起和司马氏代魏 在魏国经济恢复的时候,一些流散四方的地主陆续回家,招纳部曲佃客,重整旧业。过去以事功见用的以及敢于打击豪强的官吏,到魏文帝时多退居闲冗,让位给以经学和文章见长的人[32],这些所谓儒雅之士,正是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的代表。
明帝时,魏国政治已很腐败。明帝宫人众多,后宫所费与军费略等。他大修洛阳、许昌宫殿,征役急迫,农民脱离土地的现象又严重起来。他在荥阳附近广设猎场,破坏农田;猎场周广千余里,有杀场内兽者处死。这个时期,满朝官吏也都一改曹操时比较清素的风气,竞效侈靡。法律虽经整顿,制定了新律18篇,废除了从两汉因袭而来的大量的旁章科令,但是新律“科网本密”[33],统治者又“用法深重”[34],百姓手足无措。曹操为了“广耳目”而设立的专以刺举臣属阴私为事的校事官,到文帝、明帝时更为滥虐,校事刘慈数年间“举吏民奸罪以万数”[35],其中枉屈的人非常多。这种种情况,不仅加深了社会矛盾,而且也激起了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
景初三年(239年),明帝死,八岁的曹芳(齐王)继帝位,宗室曹爽和太尉司马懿辅政。曹爽重用少年名士何晏、邓飏、李胜、毕轨、丁谧等人,终日浮华交会,清谈玄理,在政治上变易朝典旧章[36]。司马懿是河内温县的大族,是当时魏国统治集团中最有谋略而又最煊赫的人物。正始十年(249年),他在京城发动政变,一网打尽了曹爽和他的党羽,掌握了魏国的权柄。嘉平三年(251年),太尉王凌(原为车骑将军,镇扬州)以淮南兵反;嘉平六年,李丰、张缉等在京城谋废司马氏;正元二年(255年),镇东将军毌丘俭等以淮南兵反;甘露二年(257年),征东将军诸葛诞又以淮南兵反。这些连续发生的军事反抗和政变,都先后被司马懿和他的儿子司马师、司马昭等人镇压了。
司马氏统治时期,世家大族势力蒸蒸日上。曹操建立的各种制度虽然依旧实行,但是内容愈来愈起着变化。屯田制早已在破坏中[37]。按照制度本来不负担徭役的屯田民,也同自耕农民一样,为徭役所苦。有些屯田民不得耕作,游食餬口。屯田土地大量被官吏侵吞,何晏等人当政时,分割洛阳、野王屯田达数百顷之多。司马师还募取屯田民为兵,“坏乱旧法”[38]。魏国末年,司马氏更把类似屯田民的国家佃客即所谓“租牛客户”赏赐给公卿贵势之门,动辄成百户。屯田官和豪强地主都藏纳逃亡农民,所以到魏末时全国户籍中还只有六十六万多户。
九品中正制在世家大族势力的影响下,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掌握机柄的中正官位把持在世家大族之手,如晋代的北地泥阳大族傅畅“祖考历代掌州乡之论”,自魏至晋不衰[39]。通过中正品第入仕的官吏,久而久之也成为世代相承的贵胄,他们的子弟都可以获得较高的品第和官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士人品第自然唯依门第而逐渐远离“唯才是举”的标准。到了晋朝,经中正评定的九品人士中,“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40],九品中正制就完全转化为巩固门阀势力的工具了。南北朝时期著名的士族,从他们的家世源流看来,绝大多数都是在魏晋时期形成的。
司马昭得到世家大族的拥护,由晋公升为晋王,势力日益扩展。景元四年(263年),魏灭蜀。两年以后,司马昭之子司马炎终于重演曹丕代汉的“禅让”故事,成为晋朝的开国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