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金朝统治下的北部中国
金迁都燕京和完颜亮的南侵 在金太宗统治时期(1123—1134年),金军已经占领了山东、河北、河东以至陕西诸路,但由于忠义民兵的抗金斗争,金政府在这些地区内的统治一直不能稳定,直到熙宗统治时期(1135—1149年),金朝还是以会宁府(今哈尔滨市阿城区白城子)为其首都。但到宋金和议签订之后,南宋的统治者已把淮水以北的土地和人民割让于金,女真贵族便不能不考虑把都城迁到关内。金熙宗还没有来得及实行迁都,便被完颜亮所杀。完颜亮夺取了帝位之后,1150年派人到燕京增广旧城,营建宫廷,1153年三月改燕京为中都,并于同时正式宣布以中都作为首都。
在完颜亮迁都燕京以前,中原和华北地区是先后由女真贵族中的军事首脑粘罕、挞懒、兀朮等人直接统治的,在搜括财赋、用人行政以及对南宋的和战决策等方面,他们都可以专断处理,不必先得到金中央政府的同意。到完颜亮迁都燕京以后,金政府才把中原和华北的军事、行政和财赋等大权收归自己掌握。所以此次迁都,也标志着金政府完成了它的走向中央集权的进程。
完颜亮的迁都,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于中原和华北地区的控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以燕京为首都更便于对南宋进行军事侵犯。他在迁都之后不久,就在中原和华北地区大量征调壮丁和民间马匹,并把金军大量向河南调集,积极进行南侵的准备。
1161年(绍兴三十一年)秋,完颜亮率领号称60万的兵马四路南侵。
南宋布置在淮东和淮西的军队都不战而溃,撤退到江南,淮南诸州郡的官吏也把州郡府库中的储积搬运到江南的京口[158]。宋廷更陷入非常惶恐的境地:宋高宗又想“解散百官,浮海避狄”[159],杭州的居民也逃避一空[160]。幸而当时企图在采石(即牛渚,今安徽当涂县西北)渡江的金军被虞允文督率南宋兵将迎击于江中,被迫从采石撤退,宋高宗的浮海之计才未实行。
完颜亮为了对南宋进行军事侵犯,对中原和华北居民不断加重其勒索,这一地区的人民遂乘其大军南侵时机群起反抗:在泰山附近的有耿京、辛弃疾等人领导的一支,众20万;在胶东有开赵领导的一支,众10余万;在大名有王友直领导的一支,众亦10余万。此外,“潼关以东,淮水以北,奋起者不可胜纪”[161]。这些起义群众,“大者连城邑,小者保山泽”,有的只是以十数骑张旗帜而行,女真统治者对之也莫能奈何[162]。金朝辖区内的这种局势,严重地影响了南侵金军的战斗情绪。
也是在完颜亮南侵之时,其安置在大名附近的屯田军万余人自动逃回辽阳。辽阳留守完颜雍乘机自立为帝,下诏暴扬完颜亮的罪恶,并从辽阳进据燕京,是为金世宗。
金的南侵军在采石被击退,转向扬州,及完颜亮听说完颜雍自立于辽阳,乃急欲灭宋北归,迫令将士三日内渡江,因此激成部将叛变,叛将们杀死了完颜亮,派人至南宋议和,引军北还。
屯田军 女真贵族对土地的大量掠夺 在金国建立之后,女真族的社会基层组织,是以三百户组成为一个谋克,每十个谋克组成一个猛安。猛安、谋克户中的壮丁,平时从事“畋渔射猎”,战时则应征出战。所以这个社会基层组织,同时又是军事上的基层编制。在此以后,凡是降附于女真族的各少数民族,金的统治者也是“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163]。
女真贵族侵占了广大的华北地区之后,为了加强其镇压力量,从天会十一年(1133年)起,金政府就下令从东北移徙女真人于华北汉人地区,“命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到华北地区后则“棋布星列,散居四方”[164]。淮水以北之地归金直接统治之后,金朝更是有计划地把大量的猛安、谋克从东北移人中原、华北以及陕西、陇右之地,并正式名之为屯田军。完颜亮迁都燕京之后,又一次把上京会宁府附近的一些猛安、谋克迁徙到燕京附近,而把前此移到燕京附近的某些猛安、谋克再迁往河南开封的周围。
屯田军一律不住在州县城内,而是筑寨于村落之间,与汉族百姓杂处。
女真统治者对于内迁的这些屯田军户,都要“计其户口,给赐官田,使自播种,以充口食”[165]。在中原华北等地区没有足供分配的官田,于是屯田军户内徙的过程,也就是金政府在华北中原等地大肆掠夺土地的过程。正隆元年(1156年)完颜亮曾派出11名官员到山东、真定和燕京附近各地,名义上是去检查官田、荒闲牧地、逃绝户地以及僧道寺观的土地,但他们所到之处,并不检查官荒,而专去指占肥沃土地,以供分予屯田军户之用。
一部分屯田军户分得土地后自行耕种,他们和汉族农民杂居,相处既久,“彼耕此种”,逐渐汉化[166]。但大部分屯田军户对于农业生产不熟悉,不肯亲去耕种,他们分得的土地便日趋荒芜。猛安、谋克贵族们所分得的土地,或则强迫邻近的汉族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获;或则佃给汉人耕种。由于剥削特别苛酷,而且常常向佃户预借三二年的租课,以致没有人肯租种他们的土地,结果只有“听其荒芜”[167]。到金世宗的统治时期(1161—1189年),以前分与屯田军户的土地,大多数都已荒芜起来。金世宗看到这种情况,便屡次派遣官吏到各地去“拘刷良田”。这些官吏凡遇到以“皇后庄”、“太子务”、“长城”、“燕子城”等为名的地段,一律指为旧来的官田,没收入官,分配给屯田军户。原业主交验凭证也不被理睬。黄河退滩地和梁山泊退滩地,也都“括为官地,安置屯田”[168]。
到13世纪初,即金章宗在位的后期,女真统治者还以为“中都、山东、河北屯驻军人地土不赡”,派遣官吏到诸道去继续搜括土地,又向民间掠夺了三十余万顷农田[169]。
《金史·食货志》的《田制篇》,几乎全部都是女真统治者掠夺土地的记录。除了金政府在河南、陕西两地占夺民田将近十万顷作为牧地,以及为了分与屯田军户土地而连续不断地进行土地的“检括”、“拘没”外,女真贵族也都利用军事政治的特权各自兼并大量的土地。金世宗时曾有人陈告说,官豪霸占大量土地,致使贫民无可耕种,并且说,有三十几家女真贵族[170],总共冒占了3000多顷土地,平均每家在百顷以上。更有一家霸占土地达800顷。可见,女真贵族统治时期的土地兼并之祸是很猛烈的。
金的社会经济 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从唐代后期到北宋一代,已较前有所松弛,到宋政权南渡时,河东、河北的官僚豪绅地主阶层中虽有大量人家随同南下,但原来在他们奴役下的佃户、庄客等却没有跟随他们同去,自耕农民也都“恋着乡土”,不肯舍去。根据金世宗时期所宣布的金国的全部人口数字,是4470.5万以上。汉人在金国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数字,约计总不应少于2/3;而汉族农民也应占全部汉人的2/3以上。这就是说,金国社会生产事业的主要承担者,仍然是汉族农民。
当文明较低的女真人占领了华北地区的初期,他们是以征服者和战胜者的姿态出现的。他们的焚杀掳掠,使这一地区的生产力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在经过金太宗和熙宗两代二十多年之后,女真的统治终于不得不和汉人已经达到的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他们虽然也带来一些落后的东西,但在最主要的方面,还是不能不让汉族地区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
在女真的本土,即东北的上京路以及辽阳府路,其农业生产劳动主要由奴婢负担。金世宗即位前,在辽阳府做留守时,便拥有“奴婢万数”和“孳畜数千”[171]。到他即位之后,因为要根据奴婢多少而征取物力钱,上京路的女真人户,为规避物力钱而自卖其奴婢,“致耕田者少,遂以贫乏”[172]。这些事实都反映出,直到12世纪的中叶,在东北的女真族内还是盛行奴隶占有制的。
女真人在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奴隶,其中一部分就是原来辽朝各头下军州中的“二税户”。二税户都是被契丹贵族俘虏去的汉族农民,他们在被俘之后,仍然被安排在农业生产上,其收获所得,要向其所属的契丹贵族交租,也要向辽的政府纳税。金灭辽后,女真贵族从契丹贵族手中夺占了这些二税户,把他们视同战争得来的俘虏,抑为“贱民”[173]。从金世宗初年到金章宗初年,曾屡次下令要把这般被“抑为贱民”的二税户免为民,“为良为驱,皆从已断为定”。这反映出,在汉族的封建经济的强烈影响下,女真族的奴隶占有制已不可能再照旧维持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