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认知作为主题
我们认识世界,在认识世界的同时也在认识自我,也在非主题地进行自我认知。那么,自我认知能不能成为一个主题,今天我不干别的,就是认识我自己?当然能,今天我们的主题是自我认知,已经是把自我作为专题来讨论。坊间有不少书的书名就是自我认知这一类的,前面提到过,查尔斯·泰勒有一本《自我的根源》,值得去读。我自己也以“谈谈自我”之类为题做过几次讲座。
可是,说到专题认识,人们尤其依赖于视觉思路,看世界、看他人,说成是第三人称视角,“看自己”叫作第一人称视角。但我想说,“第一人称视角”这个说法是不太成立的,从观察者出发,视角总是第一人称的,从被观察的对象来说,视角总是第三人称视角。第一人称视角是个误导的说法,误导我们从视觉去看待自我认识。这个对子要说的,在我看,其实是体认和看的区别。我不是说,我们不能说“看自己”,但我们得知道,这是个隐喻,要留心不被隐喻带到坑里。我们也有可能跳出来看自己,这时候还可以“转换视角”,从不同角度看自己,但自我认知并不都是这种看,认知自己的肢体位置你就不需要通过看。
所以,不要一专题化,又把镜子比喻勾回来,好像要把自我放到你对面去认识,好像有一个被认识的自我,一个认知的自我。专题化的自我认知并不是尽量把自我客体化,而是对自我进行系统反思,例如,把现在的你和从前的你连在一起来反思。
在某种意义上,你可以想象这样一种自我分裂,比如在茨威格的小说《象棋的故事》[6]里,主人公在单身牢房里自己跟自己下棋,你在走红棋的时候尽量忘掉下黑棋的你,忘得越彻底越好。不过这不是自我认知。自我认知的专题化也不靠把一个我分成两个我。我们说,拧螺丝的时候,螺丝是主题,但也可能拧不进去,你要专门关注一下你手上的感觉,“哎呀,我的手太滑了”,或怎么样。有点儿像你看不清楚,于是反过来注意一下是不是自己的眼睛太疲劳了,花眼了。不同之处在于,看得顺利的时候,你从来不感觉自己的眼睛;拧螺丝的时候,你一直在感觉你自己的手。
我们可以专题认识自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自我当成一个跟我无关的对象来认识。从另一个方面说过来,并没有一个脱离了世界的先验自我什么的,自我总是现实世界中的自我,所以,你也只有在与世界打交道之际才能认识自我,你无法把自我从世界割开来认识它。你现在不去注意刀刃,你专门来注意手上的感觉,但你并没有一种脱离了刀刃是否锋利的感觉。你不能说手上什么都不做,单把手做成认知主题,那就又变成认知一个客体了。我们认知自我,这并不意味着自我完全跑到你的对面去,完全成为一个被认知的对象。你只有就着你做的事情才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只能连着你怎么跟某个人打交道来了解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海德格尔讲此在,把此在规定为在世界之中的存在。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似乎忘了这一点。你不能说,跟世界打交道的是那个被认知的自我,打交道的明明就是你的整个自我,包括正在自我认知的自我。我马上讲几句“行为者憾恨”,这一点就更明显。总之,所谓把自我做成主题,跟一般把一个研究对象做成主题不一样,认知路径等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要总把自我认识想成是用眼睛去打量自我,你在摸索,一边在认识世界,一边在感知自我,这样构成的自我认知才是最真实、最实在的。
在自我认知的时候,你在一定意义上也的确分开成为两个人,但这指的是理知层面的认知,从你的感觉来说,你无法把两者分开。威廉斯在《道德运气》里有一个核心的段落,也是一个很有影响的段落,就是关于憾恨。[7]他特别提出一个概念——行为者憾恨(agent-regret),大意是说,一个卡车司机正常行车,但撞上了一个路人,他当然会因此感到憾恨,当然,旁观者也会感到遗憾,但司机感到的憾恨不同于旁观者的遗憾。事过之后,旁观者可以对他说,那不是你的过错,你别为此太难过,司机也可以这样安慰自己,但若司机这样对自己说了以后,真不当回事儿了,这司机够不是东西的。一个人眼中的自己,他对自己做了什么的看法,跟旁观者的看法是很不同的认识。威廉斯讲得很精彩,你们自己去读,我就不复述了。
自我认知,有时候你要尽量做到客观,像一个法官那样来看待自己的所作所为。但这种客观化只可能是临时的、片段的,从根本上说,自我无法被分割——我这里不谈分裂人格——被认识的自我就是你自己的这个自我。用上面引用过的说法来说,你的自我认识是你的自我的一部分。我不可能把我从世界割裂开来,像单独研究一个分子的结构那样。有一位哲学家这样说:“人并不像捡起一块石头那样捡起‘自己’这个东西,然后再把这个东西认作‘自己’(‘啊,这就是我!’)……没有人会在伤心时把自己的情绪触动误认为是另一个人的。”[8]要把你的研究对象客体化,你就要去掉你对它的感知,把它当作纯粹理知的对象,对自我呢?去不掉感知,无法完全客体化,自爱也好,憾恨也好,这种感知始终把认知的自我和被认知的自我连在一起。就像你的肢体,你不看也知道那是你的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