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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会议
字数:162
第二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经会员五分之一,或会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请求时,得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临时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简则,另订之。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三个月召开一次,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或举行理监事联席会议。
第二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由理事会提出会务报告,并须请主管官署派员指导。
第二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经会员五分之一,或会员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请求时,得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临时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简则,另订之。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三个月召开一次,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或举行理监事联席会议。
第二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由理事会提出会务报告,并须请主管官署派员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