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可吐第十九

字数:205

合二法,五证。

大法:春宜吐。

凡用吐,汤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撞咽喉不得息者,此为有寒,当吐之。一云,此以内有久痰,宜吐之。

病胸上诸实,一作寒。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

宿食在上管者,当吐之。

病手足逆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注释】

(1) 甘草一两:《玉函》卷七、本书卷三俱作“甘草二两”。是。


辨不可吐第十八辨不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