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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贵族黄昏
邲之战、鞌之战、鄢陵之战,《左传》叙事都很详细,但这不意味着后世写战争史的人,拿本《左传》翻译就可过关。因为关注点很不同,现代人重视的战略战术,《左传》有时详写,有时带过,写不写似乎看心情;而《左传》工笔细描的很多小细节,别说现代人,司马迁都觉得无关宏旨,写《史记》时都抛置不用了。
大体上,春秋时代的战争是过渡形态。大趋势固然是战争走向功利化,为追求胜利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大屠杀的方式摧毁敌方有生力量,但传统仪式化的作战规则,影响仍然很大,也就是说,要注重战场上的风度,杀戮时往往也比较克制。
《左传》描绘的战争场面,有几点给人印象特别深刻。第一是始终贯穿着身份等级的意识。战场上彬彬有礼,鞌之战最突出。晋军获胜,齐顷公在前面逃,晋国大夫韩厥在后面追。那时的规矩,如果不是主帅,那么车上三个人,地位最高的在左边。但韩厥前一晚梦见父亲要自己避开车上左右的位置,所以他坐在中间亲自驾车。可是身为贵族,举手投足精气神自然不一样。齐顷公身边的人看出来了,立刻提醒国君:
射其御者,君子也。
射那个驾车的,那是个君子。孔子以前,君子这个词主要强调的还是身份而不是道德,含义和贵族差不多。这位意思是,把领头的君子射掉,追兵就退了。但齐顷公很不满,你不说我倒射了,又说人家是贵族要射他,这就不合于礼了。齐顷公箭法了得,两箭把韩厥车上左右的人都射倒了,就剩下韩厥一个,因为是君子,不能射,所以只能任凭人家把自己逼进绝境。
齐顷公拉车的马被树枝挂住了,于是被韩厥追到。哪怕抓俘虏,大夫面对国君,也必须非常注重礼节。首先是要准备礼物,照规矩,要先送一件轻礼,再送一件重礼。韩厥解下自己一匹马的缰绳,拿这匹马当轻礼。他的战车里,居然有酒杯,有玉璧,出来打仗这些东西还能备这么全乎,可真是一位暖男;而且奔驰的战车那么颠簸,何以能做到酒不泼,玉不碎,更是让人很好奇。但总之韩厥做到了。玉璧是重礼。
《老子》里提到送礼,说是“拱璧以先驷马”,马和玉的组合是当时上点档次的礼物的标配。于是韩厥给齐顷公敬酒并献上玉,说道:
寡君使群臣为鲁、卫请,曰:“无令舆师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属当戎行,无所逃隐。且惧奔辟而忝两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摄官承乏。
先还是强调晋国的政策,表达晋国对齐国本质上友好的基本立场。这叫识大体,必须把国家放在个人前面。然后韩厥强调自己英勇作战也并非恶意,而是对晋国和齐国的荣誉的珍惜:我如果怯懦,那就丢了晋国的面子,而齐国竟然和没面子的国家作战,可见也很没面子,这叫“惧奔辟而忝两君”。
最后韩厥说到“摄官承乏”,这是对本国缺少更合适的工作人员表示歉意,实际的意思翻译过来,则是既然没有更合适的人抓你,我就要动手抓你了。韩厥说这些展示贵族教养的话时,没有注意到眼前的人已经被调包,其实是齐顷公的车右逢丑父。
《左传》写,逢丑父冒充齐顷公,声称口渴,让真的齐顷公去打水,于是齐顷公跑掉了。照例,《公羊传》写到这种地方要充分使用延宕技巧制造紧张气氛,说齐顷公当时紧张得傻了,居然真的打水又回来,逢丑父赶紧呵斥:“水这么浑也能给我喝吗?”齐顷公这才咂摸过味来逃掉了。
脱离险境后,齐顷公感念逢丑父舍身相救的恩情,决定无论如何要救他回来,于是冲向敌阵,“三入三出”。这么神勇倒也不是因为他是赵子龙,而是晋及晋的友军都懂得不能伤害对方国君的道理。齐顷公冲进狄人的部队,狄人就举起盾牌掩护他;他冲向卫国的部队,卫军立刻就绕着走。是因为鞌之战是华夏内讧,才打得这么客气吗?显然不是,晋楚相争,华夏和蛮夷的较量也一样注重体面。
鄢陵之战,韩厥又有立功的机会,他追击郑成公,对方逃跑很没有经验,不住回头看,却不懂得专心催自己的马跑快点。这时韩厥要是加把劲,这位郑伯肯定是跑不掉了。然而韩厥说:“不可以再辱国君。”似乎觉得上次差点抓住齐顷公,不是荣耀,而是挺丢人的事。所以这次干脆不追了。
还有晋国的另一位大夫郤至,在战场上远远看见楚共王,一定会下车,“免胄而趋风”,摘下头盔,小步快走,这是面见尊者时的步姿。楚共王也注意到他,便派使者赐给他一张弓,说道:“激烈的战场上,一个穿红色熟牛皮铠甲的军人,一看就是君子啊,看见我就在那里小步走,莫非是受伤了吗?”于是郤至接受慰问,回答一番既讲究礼节又很能展现英武的话,然后上车,接着开打。
晋国又有一位大夫栾鍼,当时是晋厉公的车右,他远远看见楚国统帅子重的旌旗,就向晋厉公禀报说,当初我出使楚国时,曾跟子重称道我们晋国的勇猛,说第一,我国喜欢大部队行动却还能保持整肃;第二,我军能做到始终从容不迫(这两条合成一个成语叫“好整以暇”)。现在两国交兵却没先派个外交官去谈谈,这就不是“整”了;当初说过却没能做到,这就不是“暇”了。现在我在您车上跑不开,能不能派个人去替我敬他一杯酒?
晋厉公答应了。子重看见敌人送酒过来,接过来也就喝了,当然,还要回应一番又体面又有斗志的话,看起来身为贵族,贯口活儿是基本功,然后继续击鼓指挥战斗。酒里下毒这类手段,当时双方好像都绝不会往那方面想。《论语》里说的“君子无所争,其争也君子”,大概也就是这样。
第二,是战争的残酷性和人道主义关怀并存。邲之战很惨烈,晋军败逃时,想抢船回到黄河北岸,先上船的催船快点开,后来的拉着船舷不给走,于是先上船的就挥剑斩后来人的手指。最后船真的开动时,“舟中之指可掬也”,一把一把都是手指头。
但同样还是邲之战:
晋人或以广(某种型号的战车)队(通坠)不能进,楚人惎(教导)之脱扃(车前横木),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
一辆逃跑的晋军战车,陷坑里了出不来。车上的人正在着急,就听见身后有人提醒他:“你把车子前面的横木给撤掉,车就能从坑里出来了。”照做,真出来了,但拉车的马没走几步,就开始原地打圈。背后那位又提醒他:“你把车上的大旗拔下来扔掉,马就知道往前走了。”果然,战车恢复正常了。车上的晋国人长出了一口气,心想,亏得后面这位的教导,虽然这人说话有点像鸟叫(楚国人“南蛮鴃舌”),但我还是得好好谢谢他。
一回头,发现教自己逃命的不是别人,正是追击自己的楚军。于是晋国人觉得有必要说句话挽回面子:“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我不像贵国那样经常逃跑。意思是你们老兵油子有经验,我们常胜之师难得逃一回不熟练,让您见笑了。
《公羊传》说,这里楚军之所以不赶尽杀绝,是遵照庄王的命令行事。楚庄王远远看见晋国的船里全是手指,不落忍,说:“嘻!吾两君不相好,百姓何罪?”打仗是因为我们国家之间有矛盾,军人也是百姓,他们可没啥罪过,放一条生路吧。
无论如何,这一役晋军死伤很多,所以有人建议楚庄王“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所谓武军,就是把死者的尸体堆起来,再覆上土,弄成小山的样子;所谓京观,就是在小山前竖起高杆,写明死者都是什么人,以及宣扬自己杀得好杀得妙。因为这两件事密不可分,所以单称“京观”或者“京”,也可以是指那座死人山。
这当然是要标榜楚庄王的武功,然而庄王拒绝了。他说,咱们要好好理解一下“武”字的内涵,“止戈为武”。武字就是一个止一个戈,这是说制止战争的战争才够格叫武。从字源上讲,我们当然都知道楚庄王错了。武字就是一个扛着武器行走的人,没有那么深刻的内涵和情怀。但在这种情况下,内涵和情怀比正确的解释重要。
楚庄王又说出很多话,表达了对国际国内民生的担忧,以及对晋国死者的尊重。这种做派和观念,和几百年后坑杀四十万赵军于长平的白起,或者坑杀秦卒二十万于新安的项羽相比,真仿佛不是来自同一个世界。
第三,军队组织的力量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对照。邲之战,晋国大夫知庄子发现儿子落入了楚人手里,他率领自己家族的部队,离开溃逃中的晋军,反而迎着楚军冲了上去。每次开弓前,知庄子都会抽出箭来观察一下,如果箭的质量好,就留着不用,放进替他驾车的魏锜(当然也是一位贵族)的箭袋里。
魏锜恼怒了:你不找儿子,却这么吝啬箭矢做什么?咱们晋国的“董泽之蒲”,有的是制作箭杆的优良原料。知庄子说:“不拿别人的儿子,我怎么换回自己的儿子?”一般的敌人当不起我一箭,杀鸡焉用牛刀,好箭专射牛人。终于,知庄子遇到了两个楚国贵族。他从魏锜的箭袋里飞快抽出刚才节省下来的好箭,射死一个,射倒生擒一个,把死的活的都带了回去,作为将来换回自己儿子的资本。
这个故事引人注意的有两点。第一,楚军的阵型看来很松散,防御和封堵的能力都说不上很强,所以知庄子这支不大的部队,可以在其中纵横来去,还有所斩获。第二,知庄子显然是一个对射艺很有讲究的贵族,但即使这样的人物,随身携带的箭矢质量也参差不齐。作为对照,战国时代秦国的箭弩,标准化程度极高,使人几乎怀疑是工业流水线出来的产品。
看来春秋到战国的两三百年间,各国的军事力量真是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战国时代的学者鄙视自己时代的军队不道德,认为“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春秋五霸比现在最厉害的秦国还厉害,这是文人的美好想象,两支军队真要是穿越相遇,春秋的会被完虐。
反过来看,正因为军队的组织化水平还比较低,发挥个人英雄主义的空间就很可观。所以春秋时代的战争,有些场面会很好看。最突出的就是“致师”,即正式开战前,派出自己最杰出的勇士,单车冲向对方的营垒。
还是邲之战。《左传》写道,楚国致师的战车冲向晋军的营垒,车速如此之快,以致车上旌旗随风倾斜,看起来像是要倒下来一样。到了晋军营外,战车陡然停住。战车上的射手,也是这辆战车的指挥者向晋军射出精良的箭矢,同时车右的勇士飞身跳进营垒,割下一个晋军的耳朵,又擒获一个俘虏,这才跳回战车。
车右在敌营里力战时,射手代替御者拉住马缰,御者甚至下车做出洗刷马匹的动作,以显示己方气定神闲。俘虏到手,致师成功,战车开始回撤,晋军兵分三路追击:左右两边包夹,还有一支在正后方紧盯。楚军射手左射马而右射人,但是,他已经只剩下一支箭,而正后方的敌人已经迫近。
于是,他的最后一支箭,射向了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一只麋鹿。车右跳下车,向追兵献上了这只麋鹿:“不到射猎的季节,还找不到适合做礼物的野兽,姑且以此给随从们消遣一顿吧。”追赶的晋军指挥者也是贵族,既然楚国人“其左善射,其右有辞”,展示出贵族风度,他当然也就很有贵族风度地把人家放走了。
鞌之战也有类似场面。齐国大夫高固致师,断道之盟时,他是个不敢去开会的胆小鬼,上了战场却神勇无比。高固闯进晋军阵地,“桀(举起)石以投人”,举起石头砸翻了一个晋国人,把他抓回齐军营垒。高固向战友们展示自己的战果,说:“欲勇者贾余余勇。”我的勇气库存充足,欢迎勇气不足者踊跃购买。留下来一个成语是“余勇可贾”。
石头是最古老的武器。希腊罗马的神话传说中,赫拉克勒斯、赫克托耳、大埃阿斯……众家英雄斗到酣处,都有扔石头的爱好。而维吉尔的史诗里,拉丁姆的英雄图尔努斯,临死前也想“桀石以投人”却没有成功,常有评论家认为,这个细节象征着英雄时代的终结。以后,战争属于体力并不出类拔萃,却更有军队组织性的凡人了。
齐国的高固耍石头固然成功了,但不足以挽回搴之战本国失败的命运,这似乎也有类似的象征意味。毕竟,战争胜败,比拼的还是国家对社会的动员能力,庞大的多兵种的军队如何协同组织,以及将帅的临场指挥艺术。“致师”这个展示个人武勇的古老传统虽然还存在,但已只是战场上的花絮而已。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的战争中,各国贵族们都如此注重展示教养和风度,日常政治和社会生活当然更是如此。学者们分析归纳,大概特别注重这三点:世俗理性、尊严意识和文雅风流。
所谓“世俗理性”,主要指一种“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的态度。典型例子如“曹刿论战”。鲁庄公罗列政绩时,强调自己祭祀神明和祖先时的诚实,曹刿认为“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庄公又声称自己治下大大小小的案件能得到合乎人情的审理,曹刿却赞许为“忠之属也”,认为在此基础上足以和强大的齐国一战。
鲁僖公十六年(公元前644年),宋国落下五颗陨石,狂风使得六只鹳鸟倒退着飞行。这些看来诡异的景象,使得宋襄公有些担忧。刚巧周王室的内史叔兴在宋国访问,宋襄公便向他咨询这主何吉凶。内史叔兴于是预言了最近的国际形势,以及日后宋襄公短暂的成功和最终的失败。这些预言后来一一应验,看起来这位史官秉承着古代巫师和史官不分家的传统,又是一位未卜先知的超能力者。然而他私下里却对人说:
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言下之意,“陨石于宋五”“六鹳退飞”之类只是自然现象,并不意味着什么。他的预言如此准确,依据其实还是对人事的分析。
再如鲁昭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16年),齐有彗星,齐景公派人祈祷消灾。晏子说,这没有好处,只会招致欺诈。天道不可怀疑,天命绝无差错,祈祷又有什么用呢?再说:
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损?
天上出现彗星,是要扫除污秽。国君您没有劣迹,则根本不必祈祷;国君您若有劣迹,祈祷也不能止损。总之,《左传》固然写了许多神神鬼鬼的事,但基本都是遵循这个逻辑:做了坏事,会因此受到鬼神的惩罚;但遭遇鬼神降下的灾难,却不可能通过向鬼神祈福而解决。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还是合乎正义(礼)的政治。
这种观念,看起来仍然把天尊得很高,实际上把天架空了,因为天并不管人间的事,由领导变成了名誉领导,实权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当然,这种对冥冥之力的漠视,也可能使人行为放纵起来更无忌惮。
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大夫崔杼看中了一位美丽的寡妇棠姜,想娶她为妻,然而这位寡妇和他都是姜姓,根据“同姓不婚”的原则,这婚姻不合于礼。崔杼并不在乎礼法,于是占卜吉凶(纳吉是婚礼的一个步骤)。一位贤大夫解释占卜结果是大凶之象,“无所归也”,最终将死无葬身之地。
崔杼却满不在乎地说:“她是个寡妇,死无葬身之地也是她前夫的事了。”
在如此古老的年代就如此不介意神明,和其他很多文明比起来,算是中国一个比较有特色的地方。研究中国文化者,由此生发出许多议论,誉之者称为“唯物主义传统”,贬之者自然要骂“中国人没有信仰”。
贵族的“尊严意识”当然和等级制密不可分:对自己强调责任与担当;对国家和君主充满敬意,但绝不奴颜屈膝;对民众的判断力基本无视,但并不恃强凌弱。《左传》中这方面的案例不胜枚举,比如先轸之死。
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崤之战,晋军俘获秦军的三名主帅,但因为母亲(也是秦穆公的女儿)为他们求情,晋襄公又释放了他们。这件事让晋军的统帅先轸非常愤怒:
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堕军实而长寇仇,亡无日矣。
战场之上,军人擒获的俘虏,都城之内,女人说几句谎话就可以获释,毁弃战果而助长敌人,晋国快要灭亡了!先轸甚至对国君“不顾而唾”,就是吐了一口唾沫后,头也不回地离去。晋襄公深知先轸是一位忠勇耿直的军人,而这件事也确实是自己理亏在先,所以并不打算追究这个失礼的行为。但是先轸无法原谅自己,他决心给自己一个惩罚。
八月,晋军与狄人有一次会战。在确认己方已经取得胜利之后,先轸摘下头盔,驱动战车,冲入狄人的部队。狄人杀死了他。他们也敬重这位主动赴死的将军,把先轸的头颅归还给晋国,其面目宛如生前。
还有知罃对楚王问。鲁成公三年(公元前588年),晋楚和好。两国交换俘虏,楚共王准备放邲之战中俘获的晋国大夫知罃回国。送别时,楚共王问道:“你怨恨我吗?”知罃回答:“不怨恨。两国为自己的国家利益而战,我因为不胜其任而被俘,完全是自己无能。您不但不处死我,反而放我回国,已经是莫大恩惠。我又敢怨恨谁呢?”
楚共王又问:“那你是感恩于我了?”知罃回答:“不感激。两国为自己的国家利益而寻求和平,各自释放俘虏而缔结友好关系。这并非您给我私人的恩惠,我又敢感激谁呢?”
楚共王开始追问,我放你回去了,无论如何你总该有所表示。知罃回答说,作为败军之将,不论是其君主还是父亲,都有足够的理由将他处死,如果他得到赦免,被委以使命,那么:
帅偏师以修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话里的“偏师”,当然不一定真是非主力部队,只是谦逊之词。知罃强调,我戍守晋国的边疆,如果再与楚军相遇,将竭尽全力,不惜生死,绝无二心。这是我作为晋国臣子的责任,也是对大王您的报答。同样难得的是,楚共王也欣赏这样的回答,他说:“晋未可与争。”就以隆重的礼遇送知罃回国。
还有宋文公的葬礼。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宋文公去世,葬礼办得极其奢侈,甚至还用活人殉葬。宋国是商人之后,用活人殉葬是古老的传统,但多年来早已废止。现在,宋文公却把这个邪恶的传统复活了。
《左传》在这里有一段议论,批评宋国的执政大臣“于是乎不臣”,在这件事上不配当一个臣子。理由是:
臣治烦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争。今二子者,君生则纵其感,死又益其侈,是弃君于恶也。何臣之为?
臣的职责是治理烦乱、消弭困惑,国君错了,就要以死抗争。现在这两个人,国君活着时放纵他的欲望,国君死了增加他的奢侈,这是致国君于邪恶境地,算什么臣子呢?可见,一个只会遵从国君意志的大臣,在那个时代是绝不会被尊重的。
另外,在齐庄公之死的事件中,也能看出贵族的尊严意识。前面提到齐国大夫崔杼娶了一位美丽的寡妇棠姜,这位棠姜太诱人了,很快又引来国君齐庄公与之私通。身为权臣的崔杼,本来就有很多弑君动机,现在不但多了一个理由,还多了许多下手的机会。
齐庄公到崔杼家去找棠姜幽会,于是被杀死。从齐庄公之死前前后后的事里,我们可以看到几种不同的忠诚。在崔杼家里,齐庄公被埋伏的甲士团团围住,庄公向他们求情。甲士们说;“国君的臣子崔杼重病,不能听取您的命令。这里临近国君的宫殿,我们(原文是’陪臣’,臣子的臣子)只是巡夜捕击奸淫之人,不接受崔子之外的人的命令。”
崔杼是齐庄公的臣子,他深知自己弑君是大逆不道,所以这个场合根本不敢出现,这是企图逃避“不忠”的恶名。甲士们是崔杼的臣子,从他们的话看,他们有忠于崔杼的义务,但没有忠于国君的义务,有点“我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的意味。
杀死庄公后,崔杼开始清洗国君的忠臣,齐国都城临淄笼罩在恐怖的气氛里。有一个负责在鱼市征税的小官吏(这显然是一个卑微但很实惠的岗位)回家后对自己的管家说:“我准备追随国君而死,但你不必。”管家说:“我如果不死,会觉得有愧于您。”于是二人双双赴死。这是一种动人的牺牲精神,但行事的逻辑倒仍和那些甲士一样,遵循的是人身依附关系下的责任。
这时候,大夫晏婴站到了崔杼家门前。可以想象,这时齐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晏婴。作为著名的贤臣,他会怎么做?晏婴的随从问:“您准备追随国君而死吗?”晏婴说:“难道他只是我一个人的国君么,我为什么要陪葬?”“那您准备流亡吗?”“国君死是我的过错么,我为什么要流亡?”“那是准备回您的封地去吗?”晏婴接下来的回答,可以看作是春秋贵族价值观的鲜明体现:
君死,安归?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
国君都已经死了,还能回哪里去呢?国家需要国君,难道是让他欺压人民的吗?不,是国家要有一个主人。我们做国君的臣子,难道是为了获取收入吗?不,因为国家的正常运转需要我们维持。所以,国君为国家而死,我们有责任陪他一起死;国君为国家而流亡,我们有责任陪他一起流亡;
但是国君因为个人私事而死或流亡,除了他个人的亲信,谁又有为他殉葬的责任呢?
所以,作为国家大臣,晏婴没有选择死亡。崔杼家的门开了,晏婴走进去,把头枕在齐庄公尸体的大腿上痛哭,然后站起按照当时丧礼的规矩跳跃三下,转身离去。有人劝崔杼杀死晏婴,崔杼没有同意。他知道晏婴素有民望,杀死他会比弑君更冒犯民意。
接下来,崔杼和齐国史官的较量开始了。齐国太史如实记录:“崔杼弑其君。”崔杼杀太史,太史的弟弟接任,还这么写,崔杼再杀,接任太史的小弟弟仍不改口,崔杼只好放弃。即使他再杀也没有用,因为南史氏已经赶过来,准备用自己的血,把“崔杼弑君”四个字继续写下去。
这件事里,齐太史、南史氏的气节固然可歌可泣。但如果把眼光放到体制上,则一个关键点是崔杼可以杀史官,但是他没有权力任命史官。史官也是贵族,虽然是贵族中层级很低的群体,但不断书写和记诵历代先贤的光辉事迹,对贵族精神倒可能是吃得最透的21。
既然是贵族,以世代相传为基本特质,由不得外人任命,崔杼把一个史官杀掉后,下一个史官笔下的事实会怎么样,他仍然无法干涉和预测。所以,崔杼到底是杀得手软了。换个角度想,等贵族社会解体,史官变成更开放的职业后,这个问题当权者们反而好解决了。试想,如果崔杼可以挑他的心腹代替太史、南史,那局面就完全不一样了。根本不用杀人,只需要枪毙史官的稿子。这就是“子为政,焉用杀”的境界,比起崔杼傻乎乎挥起屠刀得了恶名,最后却还不得不让步,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22。
所谓“文雅风流”,是指许多贵族都多才多艺。春秋时代,社会上层内部的分工才刚刚开始,贵族都是既管理行政,又学习文化。所以比起战国、秦汉时的官僚,春秋贵族看起来往往要雅一些。
士阶级以上的贵族子弟,从小学习任务都很繁重。武艺方面,要掌握长短兵器使用的技巧,尤其是要精通射箭和驾驭马车:文化方面,除了基本的读写和计算能力以外,据说是“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按照《礼记•内则》的说法,要学习到四十岁才可以出来当官。当然,这些信息来自儒家经典的记述,可以想见有所夸张,毕竟儒家最擅长的职业是教师,而老师布置作业时,总是自以为布置得并不多。
经过这样严格的训练,一个成年贵族才可以做到拥有所谓“九能”:
第一是“建邦能命龟”,命龟就是占卜,这是说建国时会讨吉利。第二是“田能使命”,田是田猎,打猎也是军训,这个过程里能完成使命是军事才能。第三是“作器能铭”,这大概是说要会写正面报道,弘扬主旋律。青铜器上的铭文,涉及题材十分广泛,但基本都是好话。
第四是“使能造命”,出使外国,能完成君主的使命。外交官当时叫行人,《左传》的行人辞令有好多被人单选出来,当范文读。这就是“使能造命”水准的体现。第五是“升高能赋”,登高临远,能把诗赋出来,不能只会喊“卧槽”。
第六是“师旅能誓”,誓是战前的演讲动员。要会说煽动性的话,夏启讨伐有扈氏有《甘誓》,商汤灭夏有《汤誓》,周武王伐纣有《牧誓》,这都是誓的范文。第七是“山川能说”,到了名山大川能当导游。“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山川既可以是祭祀对象,往往也是战略要地,它们的门道要能说清楚。
第八是“丧纪能诔”,诔是陈述死者功德,基本上相当于今天的悼词。第九是“祭祀能语”,祭祀是塑造共同体意识、强化凝聚力最重要的场合,“能语”指除了和参与祭祀的各色人等交谈,还包括向神明和祖先汇报工作。
所有这些才艺里面,有一件不妨单独拿出来一说,就是外交场合的“赋诗”。这里赋诗不是创作诗歌的意思,其实倒有点像现在的点歌:点一首《诗经》里现成的诗,让乐队演奏,这叫赋诗。
当然,赋什么诗一定得符合具体场合的要求,不然后果可能很严重。鲁襄公十六年(公元前557年),刚即位的晋平公与诸侯宴会,让大夫们跳舞赋诗,结果齐国大夫高厚的诗“不类”,破坏了气氛,搞得晋国人大叫“诸侯有异志矣”,然后拉着齐国以外的诸侯结盟宣誓:“同讨不庭!”
如果别人赋诗,你却听不出其中的意思,那就会沦为笑柄。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年),齐国的庆封到鲁国来访问,嚣张跋扈,鲁国人很讨厌他,但不敢明着得罪,好在可以欺负人家没文化,于是史书上就有了这么一笔:
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招待庆封吃饭,庆封很不庄重。主人于是赋了一首《相鼠》,这诗里说,老鼠好歹有张皮,人怎么可以没礼仪?这人竟然没礼仪,不死还想怎么地?这等于是指着鼻子咒人死,然而庆封竟然没听出来。
读到这里,简直感觉《左传》的作者要从竹简后面笑出声来。可能有人会问,社交场合可能碰到的意外情况很多,都要赋诗,《诗经》里才三百零五首,够用么?这就引入了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赋诗断章”,也叫“断章取义”,引的这几句单独拿出来合适就行,可以不管整首诗的意思。
鲁昭公十六年(公元前526年),晋国的执政韩宣子访问郑国,回国前,郑国的六卿都来给他饯行。于是韩宣子说:“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各位请都赋一首诗吧,我韩起也好了解一下郑国的心愿。旁的不论,其中有一位子太叔,赋了一首《褰裳》,看起来却有点吓人: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这是一首女孩子写给男朋友的诗。那时流行隔河恋爱,两人中间隔着一条溱水。大概男孩好久没来看女孩,这女孩有点不高兴:“你要真的想我的话,就该撩起你的衣裳,蹚过溱水来看我。你要是不想我的话,就没有其他男生追我吗!”
外交场合,赋这种打情骂俏的诗合适吗?合适。郑国夹在晋楚两个大国之间。子太叔等于是提醒晋国,你要对我好一点,不然楚国也在追我呢。所以,他这首诗一赋出来,韩宣子看得非常严肃:“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只要我韩起还在主持晋国国政,怎么敢辛苦你到别人那儿去?这是承诺要善待郑国。
所以难怪,孔子要教育儿子“不学《诗》,无以言”,这不是说不懂《诗》连话都不会说了,而是说不懂《诗》的话,混不进贵族的社交圈。
世界历史上有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当贵族阶级的特权受到冲击、实力下降时,贵族风度就得到特别的重视,往往也因此别有魅力。比如在古希腊,随着城邦发展和大殖民运动,出现了一种重装步兵战术、由富裕平民组成的军队,一时打遍东地中海无敌手。在重步兵方阵面前,原来贵族战争模式下驾驭马车、奔跑、跳跃、拳击、投标枪、掷铁饼等种种本来很实用的技能,统统变成了屠龙之技。
然而,把屠龙之技修炼得炉火纯青,需要既有钱,又有闲,非贵族不能做到,他们当然不忍割舍。于是公元前八世纪,包括古代奥运会在内的大大小小的运动会诞生了,专供各城邦的贵族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说到老欧洲的贵族范儿,很多人歆羡之情溢于言表,颇有些不能自持。然而欧洲真正的贵族时代是中世纪,贫穷落后,粗鄙无文。说到英国贵族的优雅,使劲向前追溯,人们所能举出的例子,一般也不过是到都铎王朝伊丽莎白一世时代;说到法国贵族的浪漫与奢华,很多人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出的,却是路易十四的宫廷。
这都是王权扩张、资本主义开始发展的时代,贵族握有的政治实权其实大不如前。
回到春秋时代,上一节所讲的赋诗,贵族们当然声称这是西周以来的老传统。鲁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7年),秦穆公和重耳互相恭维,这是《左传》第一次写到赋诗。之前差不多一百年,绝无赋诗的记录;这事之后,却一发而不可收,赋诗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盛大。
是之前有赋诗而《左传》没写,还是往前根本就是没有?或者这是霸主时代才流行开来的新风气,属于“被发明的传统”?可以肯定的是,春秋中期往后,贵族越来越会秀风度。尽管很多国家都是贵族专权的局面,但总体上看,他们越来越深陷于危机之中。
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邲之战,晋国战败后,召集曹、卫、宋三个仅剩的小兄弟在清丘(河南濮阳附近)盟会,约定“恤病讨贰”。强调彼此是同盟国家,谁遇到灾难,要一起救援;谁怀有二心亲近楚国,要一起讨伐。
这个约定当然是“不实其言”,也就是做不到。晋国刚刚惨败,自顾不暇,也只是开个会维护一下面子而已。然而,宋国很认真,发现陈国归附楚国,就真的去讨伐。这时多数国家的心理,大概是等着看宋国的笑话,因为接下来楚国肯定要惩治你,到时就看晋国有没有本事救你了。然而卫国却是例外。当时卫国的执政、大夫孔达站出来说,我们卫国的先君与陈国有攻守同盟条约,所以我们有责任救陈国去。
《左传》没写此言一出,卫国人都什么反应,估计十之八九吓傻了。陈国挨打,自然有楚国去救,我们卫国去凑什么热闹。再说这等于背叛诸夏同盟,这时晋国不敢招惹楚国,但收拾我们卫国可是抬脚就到,张手就来。然而孔达很坚持,他也不是不知道后果,但先君的盟约,在他看来更为重要。
于是,作为卫国握有实权的老臣,孔达真的出兵救陈,晋国便向卫国兴师问罪,于是孔达说:“苟利社稷,请以我说(悦),罪我之由。”如果对国家有利,那就用我去换取晋国的欢心,所有罪责都归我身上好了。孔达自缢而死。晋国对卫国也就不再追究。
对孔达这样的人,应该怎么看?是赞美他身上体现着伟大的契约精神,还是引孔子的话损他,“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但不管怎么看,这类人物注定要被新的政治体系淘汰出去。
春秋初年,孔达这样的贵族不管权势者的意志,按照自己原则行事的案例,能够找出好多,通常也未必有什么后果。贵族有自己的土地、经济来源和军队,这是自作主张的底气。他们也不难为自己找到拒绝服从命令听指挥的道德和理论依据:在中国,这可以叫“从道不从君”,西方则可以叫“大宪章”或者什么约法。
但现在霸主反感这种人,不是因为他们的价值观对不对,而是因为他们居然有自己的价值观。有自己的判断就有可能不听话,集体行动强调协同一致时,就有可能坏大事。逼死孔达,外人看来是晋国强梁霸道,其实晋国可能也憋着一肚子火。打了败仗,本指望好好养精蓄锐,尽快恢复过来再去和楚国一决胜负,这期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突然被孔达搅局,不管,霸主的架子彻底坍塌;管了,其实拖慢了自己的复兴计划,这事哪儿说理去?列国争雄的时代,效率优先是最大的正确,其他的终究都只能靠边站。
理论上说,最有效率的体系,就是一个独裁者握有一切决策权,下面有庞大、精密的层级和部门划分的执行组织,他们只会奉命行事,毫无自己的意志。封建体系下的国君远没有独裁者这么大权力,贵族更不必说。但封建体系下贵族的处境,可比这个执行组织要好得多。
独裁者显然是很大的诱惑,国君想当,贵族们也会来竞争。即使不想竞争,由于不想沦为那个没有自主权的执行层,也要努力抗拒那些企图当独裁者的人。以晋国为例,本来最有条件成为独裁者的,自然是身为霸主的国君。但是晋文公、晋襄公在位时间都不长,襄公一死,连国君由谁来当都是卿大夫们商量着办,晋国的实权就落在赵盾手里。
《左传》写赵盾,好话说了很多,但叙事很诚实,他就是一个夺权有术、施政无方的政客。有学者认为,《左传》写这部分依据的是晋国国史,赵氏家族权力很大,不说好话不行,但史官的良心还是促使他们把真相写下来。
赵盾主持晋国的政府工作,结果赵氏家族的势力蓬勃发展,和赵氏有分歧的家族,要么忍气吞声,要么被迫流亡到秦国或狄人那里。晋灵公想收回权力,结果被赵家人谋杀。虽然赵盾本人很巧妙地没有出面,然而秉笔直书的史官董狐早就看穿了这一切:你“流亡不出国境,回来不抓凶手”,说谋杀和你无关,谁信啊!至于《左传》里还有孔子为赵盾辩护的话,第一,那话未必是孔子说的;第二,孔子说的就是孔子说错了。孔子固然伟大,但一辈子最多到过晋国边境,只在遥远的东方听到过一些传闻。
同时,晋国的霸主地位在赵盾执政期间急剧下滑。一方面,是本来已有望回暧的秦晋关系,在赵盾手里彻底闹崩;另一方面,由于不能为东方的小国主持公道,齐国和晋国打交道时腰板越来越硬。
郑穆公在晋文公的帮助下登基,本来一直是晋的忠实追随者(郑国也并非一开始就是个见风使舵的国家),但眼看宋国国君被谋杀,晋国却认可了凶手的国君地位;齐国欺负鲁国,晋国倒也假模假式召集诸侯去讨伐,却收下齐国礼物就回去了。鲁宣公元年(公元前608年),郑穆公终于说了一句:“晋不足与也。”和晋国建交不值,转而投靠楚国。
幸亏这时楚庄王刚刚即位,还在扮猪吃老虎准备收拾楚国的贵族,不然,晋国的麻烦还要大得多。到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邲之战,晋国以内部矛盾重重而惨败,虽然当时赵盾已去世(可能是四年前),但许多问题却是他主政时累积下来的。
终于,秋后算账的时候到了。赵氏家大业大,国君视为威胁,其他大夫盯着流口水,家族内部也有权力分配不均的问题。这等于坐在炸药堆上,一点微小的火花就可能造成大爆发。
赵盾的儿媳妇庄姬,是晋成公的女儿。赵盾的儿子死后,她和赵盾的弟弟私通。为掩盖这桩丑闻,当时赵家的族长,赵盾的另外两个弟弟赵同、赵括(和战国时长平战败的那位凑巧同名),就把她的情人给放逐了。
为了替情人报复,庄姬告赵同、赵括谋反,然后早就磨刀霍霍的各方势力迅速跟进。某些角度看,赵家很幸运。因为他专权的时间早,贵族共同体的互信互谅仍然多少发挥着作用,赶尽杀绝还不是那个时代的作风。有人出来为赵家求情,认为高贵的血统如果断绝,会让善良的人对社会失去信心,孤儿寡母也不应被欺负。
这种观点在当时很有说服力,于是赵盾的孙子赵武不但没有被牵连,反而得到了被处死的叔祖的土地。所以赵家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并且很可能他们取得成功之后,杜撰了惊心动魄的“搜孤救孤”的故事,把自己塑造成了纯洁无辜的受害者形象。最终,这个故事被司马迁写进了《史记》里。而赵家之后的专权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失败者的家族只有寸草不留,才能使刽子手心安。
栾氏是晋国一个老牌家族,晋国称霸以来,其势力稳步发展。鲁成公四年,栾书成为晋国的中军统帅,即诸卿之首,栾氏的影响力达到顶峰。栾书是典型的鹰派,他有一句名言:“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栾书主政时期,晋国的对外政策远比赵盾时期积极,与楚国的竞争中寸步不让,其最彪炳的业绩,自然是鄢陵之战击败楚军。
晋国的家族倾轧中,栾书也同样强势。赵氏几乎被族灭,栾书是最积极的推动者;他还巧妙设局,杀尽了功勋卓著而“族大多怨”的郤氏家族。这时晋厉公对尾大不掉的形势感到不安,企图加强君权,也被栾书先下手为强,置于死地。
君主要想集权,就难免要杀掉一些贵族,如果最终国君被贵族集团反制,那么被杀的贵族就会被认为是无辜的,于是有所谓“杀戮无辜曰厉”。晋厉公、周厉王都是如此,所以实际上,也许该说是“集权失败曰厉”。
史书中对栾书弑君的记录,比赵盾爽利得多,没有兜圈子为他辩护的内容。这应该是和栾氏家族的结局比赵家悲惨得多有关,没有成功的后人,也就没有美化的必要。栾氏如此嚣张跋扈,自然成了众矢之的。到栾书的孙子栾盈一代,联合绞杀开始了,年轻的栾盈只能离开晋国逃亡。
经过多少代人的经营,栾家根深叶茂,追随者众多。因为担忧这些人掀起逃亡潮,当时晋国的执政范宣子以国君的名义发布了一道命令:
无从栾氏而从君……不从君者为大戮。
但死亡威胁并不能阻挡所有人的脚步,栾氏有一个叫辛俞的家臣,因此被捕,被送到晋平公面前。晋平公质问辛俞,为什么敢违背国家的禁令。辛俞引用了一句古老的格言:
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
为一个家族服役三代,那么这家族的主人就是你的“君”;为一个家族服役不到两代,那么这家族的主人就是你的“主”。侍奉君,要不惜献出生命;侍奉主人,则只要辛苦工作就可以了。
辛俞说,我们家在晋国别无靠山,侍奉栾氏已经三代了,所以栾氏就是我的“君”,您颁布的禁令里说要“从君”,所以我追随栾氏,正是按照您的命令在做。
辛俞显然在偷换概念,然而晋平公被他的忠诚和机敏感动了,何况对除掉栾氏,晋平公很可能本来就不如那些急着瓜分栾氏权势、地位和财产的大家族积极,晋平公表示希望把辛俞留在自己身边,辛俞拒绝了,晋平公也就尊重了他的选择。
这是这场政治残杀中的温情一幕,然而,这种温情注定只是明日黄花。三代侍奉一个家族,他就成了你的君,那一国之内就会有许多个君。只有在松散、低效率的封建体系下,这种局面才可以被容忍。越是走向集权时代,就越只能有一个君主,除了对这唯一的君主,也不可以再有其他的忠诚。
在齐国的帮助下,栾盈又回来了,他回到栾家世代经营的城市曲沃,准备做最后的反击。这里我们读到了整部《左传》中最简劲而悲凉的文字:
栾盈夜见胥午而告之。对曰:“不可。天之所废,谁能兴之?子必不免。吾非爱死也,知不集也。”盈曰:“虽然,因子而死,吾无悔矣。我实不天,子无咎焉。”许诺。伏之,而觞曲沃人。乐作。午言曰:“今也得栾孺子,何如?”对曰:“得主而为之死,犹不死也。”皆叹,有泣者。爵行,又言。皆曰:“得主,何贰之有?”盈出,遍拜之。
栾盈深夜找到自己的家臣胥午,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他。胥午说:“这是不行的,天要废掉栾氏,还有谁能重振呢?您一定不能幸免,我并非害怕死亡,只是知道这一定不会成功。”
栾盈也知道确实机会渺茫,他只是强调,若能与胥午一道战死,自己死而无憾。胥午于是答应行动。胥午把栾盈藏起来,请曲沃人喝酒。伴随着音乐,胥午说:“现在,如果能再见到我们的小主人,大家打算怎样办?”
他对栾盈的称呼,是“栾孺子”。其实栾盈当时年纪虽然不大,但也不是小孩子了。显然,胥午和在座的都是栾氏的老臣,眼看着这个少主人长大,这个称呼能勾起大家往事如历历在目。所有人异口同声:“能够为主人而死,虽死犹生。”说着,满座都开始叹息,有人流下了眼泪。胥午举起酒杯,又重说这话,所有人都说:“如果能得到自己的主人,我们难道还会三心二意吗?”于是栾盈走出来,向自己的家臣下拜。
栾盈的对手众多,他们之间没有这种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下才可能凝结成的情谊,但是有共同利益,也有广泛而有效的动员组织方式。对上,他们迅速控制了国君,一切行动以君主的名义进行,占据了道义上的制高点;对下,为获得更多的人力,他们甚至释放奴隶和刑徒作为杀手。
以后的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手段被反复使用。这一场搏杀,某些角度看也可以视为旧动员方式和新方式的对决。结果并无悬念:
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栾氏之族党。
栾氏成了晋国诸卿夺权游戏的又一个出局者。
在晋国,先后有十一个家族取得过卿的地位。长期争权夺利的过程里,这些家族一个个被消灭,只有赵魏韩三家坚持到最后,瓜分了晋国。长期以来,这三个家族其实并非强势。赵氏早年兴盛而有中衰,复兴之后便多了许多谨慎自守,和祖辈那种“夏日之日”(夏天的太阳)的凌厉作风截然不同。韩、魏两家更一直并非特别显山露水,其重要人物也多以低调稳健而著称。相反,郤氏、栾氏、范氏、知氏……这些家族都曾盛极一时,然而煊赫之后,很快便是覆灭的下场。
另一个强国齐国的情势也颇为类似,最终取代齐国的陈(田)氏家族,长期以来也并未手握大权。作为外国流亡公子的后代,陈氏开始甚至没有参与执国柄的争夺(未必是老谋深算,只是不够资格),眼看着高氏、国氏、崔氏、庆氏、鲍氏等强横大族在斗争中相继倒下,到鲁哀公(春秋十二公的最后一位)时代陈氏才出场填补权力真空,而这时他甚至连像样的竞争对手都没有了。
《老子》里,有很多关于后发制人、以柔克刚的议论,如:
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这些话未必是普遍原理,但非常切合春秋时代的历史经验。《老子》作为春秋末或者战国初年的著作,生发出这样的感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无论如何,这条长达几百年的漫漫转型路上,有一个趋势非常明显:贵族越来越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
简单说,在那个年代,失败的贵族不死也会沦落到社会下层,而唯一的成功者,追求的却不会是仅仅做一个贵族。这也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托克维尔那段著名的议论:
在未来的黑暗中,人们已经能够洞察三条非常明显的真理。第一条是,今天,举世的人都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所驱使,人们可能控制或减缓它,但不能战胜它,它时而轻轻地,时而猛烈地推动人们去摧毁贵族制度;第二条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中,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不存在和不能再存在下去的社会;最后,第三条真理是,没有哪个地方,专制制度产生的后果比在上述社会中害处更大;因为专制制度比任何其他政体更助长这种社会所特有的种种弊端,这样就促使它们随着它们原来的自然趋向朝着那个方向发展下去。23
第三条的价值倾向过于鲜明,当然照例要引爆无数的口水战。但立场不影响趋势,事已至此,更加迷信权诈与暴力,也更多梦想与机遇的战国时代,总是近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