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体制外当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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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年间(713-741),昆山有个叫陶岘的人,是彭泽令陶渊明的后代。陶岘继承了祖宗隐逸的性格,但有两点不同:一是他音乐水平很高,制作过乐器,写过音乐书,还养着一支乐队,所以不同于陶渊明的“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音”。二是他很有钱,所以不用"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相反可以“泛游于江湖,遍行天下”。

陶岘把家里的事都托付给靠得住的家人,往往在外几年都不回来,看见自己的儿孙长大成人,连名字也搞不清楚。

陶岘的文章写得很好,有经世致用的才能,但是自认为性格疏脱,不谋求仕宦。他造了三艘船,都极为精致。一艘自己乘坐,一艘接待宾客,一艘则储存美酒佳肴。他和几个风雅的朋友,经常一起带着仆人姬妾乘船游玩。陶岘名闻朝廷,又碰上天下无事,他经过的地方,郡守县令们没有不来延揽宴请的。陶岘说:“我是麋鹿般的闲人,不是王公座上客。”大多数拒绝了。但也有他主动去拜访的,这取决于地方官的为人,还有当地的江山风光。

所以吴越地方的人给陶岘起了个雅号,叫作“水仙”。

陶岘有个亲戚,做过南海郡守。陶岘去探访韶石山的美景,因此拜见了这位亲戚,得到馈赠百万。又发现了一柄二尺余长的古剑,一枚直径有四寸的玉环,和一个“善游水而勇捷”的昆仑奴名摩诃的,陶岘就用这一百万钱把三者都买下来了,说:“这是我家的至宝。”于是回棹北还。从此陶岘多了一个爱好,看见哪里水色可爱,就把古剑和玉环丢进去,让摩诃捞取出来。如此又过了数年,在巢湖的时候,陶岘又把剑、环丢进水里,摩诃捞出来后说:“我被毒蛇咬伤了。”用利刃割去一根手指,才保全了性命。

友人说:"摩诃被咬伤,恐怕是阴灵发怒,是水府不想被人看见吧?”陶岘说:“恭敬聆听您的教诲,但是我仰慕谢灵运的为人,希望最终在游山玩水的时候死掉,只是按照爱好行事,不知其他。在天地之间,以平民的身份和权贵结交,浪迹怡情将近三十年,这是我的命;不能升玉墀见天子,建功立业,逞志平生,也是我的命。”于是吩咐开船说:“再到襄阳的山水间游览一回,我就回吴郡了。”

途经西塞山,看见江水黑而不流,陶岘说:“这里必有怪物。”又投出剑、环,命摩诃去取。

只见摩诃的身形消失在波涛之间,很久才回来,已经气力危绝、坚持不住的样子。

摩诃说:"古剑和玉环取不回来了。有一条二丈高的龙,把剑、环放在自己面前,我伸手去拿,龙就怒目瞪视我。”

陶岘说:"你和古剑、玉环,是我的三宝。现在二宝已经丢失,要你何用?一定要为我力争回来。”

摩诃不得已,披发大呼,目眦流血,又投身入水。过了很久,只见摩诃肢体磔裂,满身血污,漂浮到水面上,好像是要对陶岘有所警示。

陶岘于是在水边流涕,吩咐开船回家。又赋诗自叙,不再谈论游览江湖的事了。诗曰:

匡庐旧业自有主,吴越新居安此生。

白发数茎归未得,青山一望计还程。

鹤翻枫叶夕阳动,鹭立芦花秋水明。

从此舍舟何所诣,酒旗歌扇正相迎。

这个故事出自袁郊的《甘泽谣》,古人大概还是视为风雅的。唐代的法律:主人不经过官府而擅自杀死奴婢,奴婢如果是有罪的,则主人杖一百;就是奴婢完全无辜,主人也不过徒一年。所以陶岘逼死摩诃这段情节,唐代读者的观感,和我们很不同。

按照今天的道德标准,则恐怕满纸只看见"人渣”两个字。希腊神话里,小鲜肉那喀索斯看见水里自己的倒影,沉迷不忍离去,最终化为水仙花,所以水仙是自恋的象征。但比起陶岘这个“水仙”,那喀索斯恐怕也要甘拜下风。

但陶岘的生活方式,在唐代的体制外名士里,其实颇有代表性。家境良好,本人有艺术和文学方面的才能,不走科举道路谋出身,而是有选择性地和地方官交际,一则不断获得经济上的接济,二则进一步提高身价名望,直到最终引起皇帝的注意。从陶岘感叹“不得升玉墀见天子,施功惠养,逞志平生,亦其分也”的话看,他本来还是存着这个目的的,并非一味高冷淡雅。

小说里,陶岘获得的最大一笔捐赠来自“南海守”。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广州为南海郡,到唐肃宗(756~762)时才又改了回去,这倒是小说很注意细节的地方。唐代的绝大多数海外贸易,都是通过南海和印度洋来进行的,广州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城市,而广州官员的贪墨也很知名。所以,南海守出手豪阔,是很自然的设定,陶岘的“三宝”是在南海获得的,也符合当时一般人对广州多奇珍异宝的印象。

昆仑奴是当时对黑人奴隶的称呼,是非洲黑人还是南海黑人,学界有很多争论,实际可能是两者均有,而以南海黑人居多。这篇小说里的摩诃,特长是水性了得,此外还有很多作品,也喜欢夸张渲染昆仑奴潜水取物的本事。看看奥运奖牌榜就知道,非洲黑人如李逵,虽然身体素质绝佳,但水里的勾当,恐怕并非他们的长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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