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句子的理解与信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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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用词组成句子,得依照一定的规律。传统语法用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对当来说明这种规律。转换生成语法则认定句子中词与词之间有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或称之为深层结构,或称之为别的什么。实际的句子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从深层结构转换成表层结构,得有一定的规则来控制,否则就会生成不合法的句子。比如汉语的“羊”、“吃”、“草”三个词,有一种内在的关系:“羊”是施事名词,“吃草”是动作,其中“吃”是动词,“草”是受事名词。把这三个词排成线性序列,有六种形式:羊吃草,草羊吃,羊草吃,草吃羊,吃羊草、吃草羊。前三种序列是成立的,后三种是不合法的。人们可以用一条规则来控制:及物动词与施事、受事同时出现时,施事必须出现在动词之前。

可是乔姆斯基认为合法的句子,有些语法学者(例如某些功能语法学派的学者)却表示怀疑。比如“羊吃草”、“草羊吃”、“羊草吃”都算作合法的句子,在具体运用时,它们有没有差别呢?比方说,在某一语言环境之中,只宜用其中一种格式,而不宜用另外两种,那就等于说,只有一种是合法的了。例如有人问:“羊在吃什么?”只能说“羊吃草”,而不能说“草羊吃”或“羊草吃”。

当然,乔姆斯基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因为他曾申明:他的语法是解释性语法,而不是描写性语法。他认为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语法是描写性的,而转换生成语法是解释性的。其实,解释性的语法也有两种,一种是语言能力的解释,一种语言规律的解释。乔姆斯基的解释属于前者。至于语言规律的解释,必须以描写为基础。离开了语言事实的描写,就不能发现规律;没有发现规律,也就谈不上解释。乔姆斯基的语法既然着重研究语言事实的成因,他就可以不考虑语言的具体运用。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语法着重分析语言事实,要从中发现运用的规律。教学语法的主要内容是说明语法规律,充分利用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语法的研究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当前,人们已经感到要提高语法教学的质量,不能停留在规律的描写上边,必须对规律加以解释。就是说,不但要讲是什么,必须分析为什么。

解释性的语法也有两种,一种是语言能力的解释,一种语言规律的解释。

语言规律的解释,必须以描写为基础。离开了语言事实的描写,就不能发现规律;没有发现规律,也就谈不上解释。

(二)

检验句子是否正确,一般人依靠语感。懂得语法的人常常凭借语法知识,但并不排斥语感。他们认为:凭语感判别正误是不自觉地掌握规律,凭语法判别正误是自觉地掌握规律;方式不相同,结果是一致的。乔姆斯基说:“检验一部为L语编写的语法是否完善、是否有效的一个方法就是看一看照这部语法生成的句子实际上是否符合语法;也就是说,说这种语言的本地人是否认为这样的句子可以接受等等。”这就不但认为语感和语法互为表里,而且把语感看成是检验语法的准绳了。

检验句子是否正确,一般人依靠语感。懂得语法的人常常凭借语法知识,但并不排斥语感。

然而事实并非尽是如此,有时会出现语感和语法规则有矛盾的情况,我们常常会发现不同的人(虽然他们都是说同一种语言的本地人)对同一个句子的合法度持不同意见,甚至说法完全相反。原来通常所讲的语感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的内涵并不十分确定。从心理学的角度考察,语感不过是一种语言定势。所谓定势指的是长期的定向活动的简化形式,动物的无意识的自我调节(如眼前有异物晃动,眼皮立刻合上),属先天的定势。人类的大量定势是后天形成的。语言定势是人们在日常交际活动中所形成。形成的条件十分复杂,因此,不能看成是单向的、统一的活动方式。语言定势有不同的层次,或者说,言语的定向活动的范围有大小之别,大范围的是世界各种语言的共同定势;范围较小的,如民族语言的定势;更小的,如方言定势、个人言语定势,等等。定势既然有许多层次,笼统称之为语感,并用来作为判断句子合法度的依据,自然不免似是而非。比如《红楼梦》里史湘云把“二”念成“爱”,“二哥哥”说成了“爱哥哥”,这只是一种个人定势,当然不能用作评定正误的标准。那么,什么范围的定势最值得重视呢?这可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要说明某种语言的特点,自然要研究那种语言专有的定势。如果要解释那种语言的规律,较大范围的定势往往更能作为理据。正因为如此,句子的信息分析在各种语言的研究中都有重要意义。

从心理学的角度考察,语感不过是一种语言定势。

关于信息安排,有两种公认的定势:第一,从旧信息到新信息;第二,须满足听话人要求的信息量。

关于信息安排,有两种公认的定势:第一,从旧信息到新信息;第二,须满足听话人要求的信息量。

句子传达信息,通常是在旧信息的基础上传达新信息。旧信息即已知信息,句子中常有词语表示。例如我们看到一样东西,要赞美它,用英语说:“It's really wonderful!”句中的It表示旧信息,指的是那样东西。也可以不说出旧信息,单讲“really wonderful!”听话的人能理解,因为知道指的是什么。又如听到别人说“下雨了”,通常想到的“此时此地”这个旧信息是不必说出来的。在句法分析上,如果把“下雨了”、“出太阳了”之类当作省略了主语,那显然是不恰当的,因为它们都是完整的句子,不缺少什么成分。在语用平面上,要理解它们的含意,必须有个共同的基点,即已知信息。又如“昨天下雨了”,“昨天”是已知信息,对话双方所理解的“昨天”都是以“今天”为基准。再如“昨天北方下雨”,双方都懂得“北方”是就我国范围而言的。如果有人说“北边下雨了”,情况有些不同。“北边”的基准是什么,双方的理解可能不一致,除非有语境的控制。从句子结构方面看,有些句子的旧信息用词语表示;有些句子的旧信息隐含在语境之中,句子里没有词语表示。从具体理解方面看,即使有词语代表旧信息,它的指称意义仍旧依靠语境(包括上下文)才能获得。上边举的“It”、“昨天”、“北方”都是如此。

句子传达信息,通常是在旧信息的基础上传达新信息。

在语用平面上,要理解它们的含意,必须有个共同的基点,即已知信息。

用词语表示的旧信息,通常出现在句首。在汉语里,主谓谓语句的大主语都代表旧信息。如“他胆子小”中的“他”,“京剧我爱听”中的“京剧”。用“有”打头的句子引出新信息,旧信息隐含在语境之中,如“有人找你”,“有一些现象还无法解释”。隐含的旧信息可以是特指的,也可以是泛指的。值得注意的是:“有”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省略,如“有人来了”可说成“人来了”。这样,“人来了”产生了歧义:“人”或者是定指,或者是不定指(即省略了“有”)。如果在“来”前边加上“都”,“人”就是定指了。当然,新信息也可以出现在句首,如“谁来了”中的“谁”。

用词语表示的旧信息,通常出现在句首。

隐含的旧信息可以是特指的,也可以是泛指的。

当然,新信息也可以出现在句首,如“谁来了”中的“谁”。

新信息的重点叫做焦点(focus),通常出现在句末。

新信息的重点叫做焦点(focus),通常出现在句末。“王冕死了父亲”的焦点是“父亲”,“王冕父亲死了”的焦点是“死了”。“我们打败了敌人”的焦点是“敌人”“我们把敌人打败了”的焦点是“打败”。

疑问句的焦点是疑问点,它是未知信息的中心。疑问点常用疑问代词或“×不×”的形式表示。“×”如果是判断动词“是”或助动词,疑问点出现在它们的后边。如“是不是他”,疑问点在“他”;“能不能来”,疑问点在“来”。是非问的疑问点常由语境选择。“你去年在上海收到我的信吗?”如果时间和处所都是已知信息,那么,疑问点在“我的信”。如果时间和“信”是已知信息,那么,疑问点在处所。如果处所和“信”是已知信息,那么疑问点在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语气词有时有决定疑问点的作用。例如:“你知道他什么时候收到我的信吗?”疑问点在“知道”;“你知道他什么时候收到我的信呢?”疑问点在“什么时候”。

疑问句的焦点是疑问点,它是未知信息的中心。疑问点常用疑问代词或“×不×”的形式表示。

是非问的疑问点常由语境选择。

通常把句子分为陈述、疑问、祈使、感叹等四类。从句子传达信息的特点来看,这样的分类未必合适。有些句子表达的内容只要求对方接受,即储存信息;有些句子说出之后,要求对方有所行动,即反馈信息。疑问句要求言语反馈,祈使句要求行为反馈,陈述句、感叹句也可以是促使对方作出反馈的。例如小孩对父亲说:“今天是星期天。”真正的意思是要求父亲带他上公园。又如顾客对店员说:“能把那顶帽子给我瞧瞧吗?”真正的意思是要对方行动,把帽子拿给他。正因为如此,英国语言学家奥斯汀(J. L. Austin 1911—1960)把句子分为两类:

有些句子表达的内容只要求对方接受,即储存信息;有些句子说出之后,要求对方有所行动,即反馈信息。疑问句要求言语反馈,祈使句要求行为反馈,陈述句、感叹句也可以是促使对方作出反馈的。

1.有所述之言(a constative utterance)

2.有所为之言(a performative utterance)

前一类是使信息储存的句子,后一类是使信息反馈的句子,试比较下列句子:

各组中的a句是有所为之言,b句是有所述之言,它们的区别或者表现在形容词、副词上边,或者表现在人称上边,当然还可以有别的显性表达形式(explicit formula),包括语序和句式,都值得研究。

如果我们对别人说:“你有一双手”,人家会感到莫名其妙,因为人人都有一双手,这句话没有提供任何新信息。如果你对某人说:“你有一双灵巧的手。”对方能了解你的赞美之意。又比如有位农村青年来到城市,想知道该如何维持生活,你对他说:“你有一双手。”他能理解你的意思。可见句子表达意思,要有一定的信息量。信息量不够,句子的结构虽然完整,它的合法度仍可怀疑。有些句子给人家的印象是语意未完,原因往往在于此。比如有人说:“我有一个朋友。”你一定想听下去,这句话不宜句断。当然,句子信息量的多少不仅是语句本身的问题,还包括接受者的条件以及语言环境的情况等等。

句子表达意思,要有一定的信息量。信息量不够,句子的结构虽然完整,它的合法度仍可怀疑。

(三)

早在20世纪30年代,叶斯柏森(Otto Jespersen 1860—1943)就曾指出:在言语活动中,有三个不同的方面,即表达(expression)、隐含(suppression)和印象(impression)。表达是说出来的意思,隐含是包括在句子意义里边的但未用语言表达的意思,印象是接受者的理解选择,这种选择必须以表达作为依据,而理解常常与表达有距离,症结往往在隐含方面。研究语言,可以从表达方面分析,也可以从理解方面分析,要做到殊途同归,必须研究隐含的问题。

通常认为隐含是一种语义现象,它不同于省略,省略是一种句法现象。吕叔湘先生举例说:“在‘他要求参加’和‘他要求放他走’里边,可以说‘参加’前边隐含着‘他’,‘放’前边隐含着‘别人’,但是不能说省略了‘他’和‘别人’,因为实际上这两个词不可能出现。”语义上的隐含成分,虽然不能在句子中出现,但是可以用词语指称,诸如施事、受事、时间、所处、工具等等,都能用词语表示。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它使不确定的信息变成确定的信息,举几种常见的情况。

隐含是一种语义现象,它不同于省略,省略是一种句法现象。

(一)判断的辨识。先看例句:

(1)如果说,十月革命给全世界工人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事业开辟了广大的可能性和现实的道路,那末,反法西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就是给全世界工人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事业开辟了更加广大的可能性和更加现实的道路。

(2)如果胡须长就表示有学问,那么,山羊最值得崇敬了。

我们知道,用“如果……就(那么)”的复句属假言判断,表示的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的复句各分句的真假情况和全句的真假情况是:

上边的两个例句都并列了两件事,隐含的意思是,两件事要么全真,要么全假。那就是说,在真值表内只能属于(Ⅰ)和(Ⅳ),不可能是(Ⅱ)和(Ⅲ)。上文例(1)中的“如果……”是已知信息,对话双方都认为是真:“那么……”是新信息,应当也认为是真。例(2)中的“那么……”是已知信息,对话双方都认为是假,“如果……”是新信息,应当也认为是假。

(二)歧义的消除

句子产生歧义有种种原因,如词义、语义、层次、句法、语气以及语境等等,都可以造成歧义。消除歧义也有种种办法,如更换词语、改变结构、提示语境,等等。最常见的消除歧义的方法是补充信息。特别是在口语中,话已经说出来了,为了避免误解,于是加以补充说明。这种说明可以是直接的解释,更巧妙的则是提供一种隐含的信息,让听话人(或读者)去选择正确的理解。例如:

句子产生歧义有种种原因,如词义、语义、层次、句法、语气以及语境等等,都可以造成歧义。消除歧义也有种种办法,如更换词语、改变结构、提示语境,等等。最常见的消除歧义的方法是补充信息。

(3)或者你去,或者我去,有一个人去就行了。

(4)或者你去,或者我去,或者我们一块儿去。

使用“或者……或者”,可以有两种理解,即供选择的两项可以是相容的,也可以是不相容的。例(3)补充“有一个人去就行了”,说明原意是两项中选择其一。例(4)补充“或者我们一块儿去”,说明原意是两项可以并存。当然,并非所有用“或者……或者”的句子都须有补充说明,有些句子的含义已经暗示相容或不相容,自然不会产生歧义。

(三)心理的揣摩

用“不但……而且”的复句,通常称之为递进关系的句子,意思是说后边分句比前边分句的意思更进一层。如果揣摩一下表达心理,通常把前一分句看作已知信息,后一分句表达未知信息。当然,表达的重点在后。比如,某甲看到一篇青年的习作,称赞不已;乙对甲说:“他不但文章写得好,书法也很不错。”如果甲看到他的书法,大加赞赏;那么乙就会说:“他不但书法好,文章也写得不错。”

用“虽然……但是”的句子,通常称之为转折复句,意思是说前一分句说出一个事实,后边分句不是顺着这个事实推论出结论,而是说出与此相反的情况。其实,说话人的心目中认为听话的人有一种已知信息,这个信息包括某种事实和由此推论出的结果,说出来的未知信息却与预期的结果相反。比如有这么两个句子:“他虽然十六岁了,但是像个小孩。”“他虽然十六岁了,却像个大人。”说前一句话的人,认为十六岁已经是大人了,说后一句话的人,认为十六岁仍属小孩。作为旧信息,说话人和听话人应该都如此认识。

上边谈的一些问题只不过想说明语法分析有多种角度,并不是要否定已有的各种有效的分析方法。提高语文水平,不外听读说写四个方面。听和读是理解,说和写是表达。在理解方面,重要的是区别异同;在表达方面,重要的是认清正误。而且,别异同和辨正误是息息相关的。信息分析与句子理解的关系密切,与表达也并非了不相涉的。

提高语文水平,不外听读说写四个方面。听和读是理解,说和写是表达。在理解方面,重要的是区别异同;在表达方面,重要的是认清正误。

参考文献

乔姆斯基,1979,《句法结构》,邢公畹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吕叔湘,1979,《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

J·L·奥斯汀,1979,《〈论言有所为〉摘译》,许国璋译,《语言学译丛》第1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汤廷池,1985,《国语语法与功用解释》,《“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学报》第31期。

Baugh L. Sue, 1933, 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London: Allen and Unwin.


一、与语言符号有关的问题——兼论语法分析中的三个平面三、谈谈句子的信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