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句子的解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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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句子的理解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句子的形式理解它的意义,另一种是在理解意义的基础上了解它的内容(1)。例如“吸烟损害健康”这个句子,人们通过语言符号了解它的含义,包括:①句中各个词的意义。②结构层次和结构关系,“吸”和“烟”结合,“损害”和“健康”结合,它们之间都有动宾关系。“吸烟”和“损害健康”结合,有主谓关系。③语义关系,“烟”是“吸”的受事,“健康”是“损害”的受事,而“吸烟”是“损害”的施事。④语气,全句陈述事实。所有这些解释因素(interpretant)处在互相制约、互相补充的关系之中,形成一个整体,显示出句子的含义。又如人们理解电影院里的“禁止吸烟”,不会停留在句子本身的意义上边,必定联系句子出现的环境,了解它的内容——在这个场所不能吸烟。

对句子的理解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句子的形式理解它的意义,另一种是在理解意义的基础上了解它的内容。

语言的交际关涉到两个方面:发送信息方面和接收信息方面。前者是选择适当的形式表达内容,后者是通过形式理解其内容。这两方面的过程都遵守共同的信息处理原则,这些原则中最基本的是要把句子的解释因素加以综合。然而语言研究的任务却是把句子加以分析,抽绎出有关因素,从而寻求规律。曾经有不少人认为句子不过是:

词+句法结构+语调句子

这个简单的公式不能完满地说明句子表达的意义,当然更不能说明有关句子内容的问题。下边谈谈汉语句子的几种重要的解释因素。

(一)旧信息和新信息

理解句子要区分旧信息和新信息,新信息总是在旧信息的基础上获得的。比如有人知道世界上有个国家叫埃及,但不知道它的首都在哪儿。于是别人告诉他:“埃及的首都是开罗。”他就获得了新的知识。又如有人知道世界上有个城市叫开罗,但不知道它属于哪个国家。于是别人告诉他:“开罗是埃及的首都。”他也获得了新的知识。一般地说,汉语的句子常常把旧信息安排在前边,而让新信息后出现。最常见到的句子是主语代表旧信息而谓语代表新信息。主语如果是个偏正结构,中心词就是语义重点。如果要省略,通常省略修饰语。例如“我的表弟刚从美国回来”,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下,可以说成“表弟刚从美国回来”。谓语的情况不同一些,结构中心不一定是语义重点。新信息的语义重点称之为焦点(focus),通常在句末出现,下边句子表达的内容相同,但是重点(旧信息的)或焦点(新信息的)不一样:

理解句子要区分旧信息和新信息,新信息总是在旧信息的基础上获得的。

一般地说,汉语的句子常常把旧信息安排在前边,而让新信息后出现。最常见到的句子是主语代表旧信息而谓语代表新信息。

新信息的语义重点称之为焦点(focus),通常在句末出现。

(1)我家来了客人。

(2)我家客人来了。

(3)客人来我家了。

(1)和(2)的新旧信息相同,但是焦点不一样。(1)的焦点是“客人”,(2)的焦点是“来了”。(3)和(1)、(2)相比,不但新信息不同,旧信息也不一样。

值得注意的是上边举的是作为发端句的例子,如果是后续句,焦点分布的情况比较灵活,不一定在句末出现,而且新信息也不一定出现在旧信息的后边。在问答中,疑问点暗示焦点,答句常常针对疑问点,而将旧信息省略。例如:

如果是后续句,焦点分布的情况比较灵活,不一定在句末出现,而且新信息也不一定出现在旧信息的后边。在问答中,疑问点暗示焦点,答句常常针对疑问点,而将旧信息省略。

(4)a.谁在宋代发明了活字版印刷术?

b.毕昇(在宋代发明了活字版印刷术)。

(5)a,毕昇在什么时候发明活字版印刷术?

b.(毕昇)在宋庆历年间(发明活字版印刷术)。

(二)定指和不定指

旧信息是交际双方所共知的,所以,句子表达的内容总是从有定的事物开始。“他是工人”中,“他”是有定的。“人是高级动物”中,“人”泛指所有的人,也属有定。“有人来了”,“人”是无定的,“有”的前边是空位,这个空位隐含有定的因素,如处所、时间等等。就是说,这个句子的内容是指某一特定的处所或某一特定的时间“有人来了”。“下雨了”、“出太阳了”之类的句子也是如此。这些句子在结构上没有主语,在内容上仍是从有定事物开始陈述的。

旧信息是交际双方所共知的,所以,句子表达的内容总是从有定的事物开始。

怎样确定句中的词语属于定指或不定指呢?在英语里,人们常依靠有定冠词和不定冠词来辨认。当然,这种区分方法也有遇到麻烦的时候,不过大体不差。在汉语里,问题比较复杂。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思想本身存在有定和无定区分不清的问题,而是指表达定指和不定指的方式有待进一步说明。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定指和不定指。这又包括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定指”和“不定指”是就概念的内涵而言,还是就概念的外延而言?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交际双方对词语理解的情况。比如,在动物园里,大人指着一种动物对小孩说:“鸭嘴兽!”小孩学会了这个词,于是他和大人有了共同的理解。然而这种理解只能从外延来说明,就是说,他能像大人一样,把鸭嘴兽和别的动物区别开来。至于内涵,大人和小孩的理解很不相同。例如大人知道鸭嘴兽属哺乳动物,小孩未必知道。讲定指和不定指也是就所指范围来说的。所指范围是确定的,属定指;不确定的,属不定指。遍指的范围是确定的,所以属定指。不过,这里所说范围是交际时所指范围,并不是词义所指的范围。例如:“我的六岁的孩子进学校读书了。”“学校”这个词概括了各级学校,句中的“学校”仅指小学。

讲定指和不定指也是就所指范围来说的。所指范围是确定的,属定指;不确定的,属不定指。遍指的范围是确定的,所以属定指。

第二个问题:定指或不定指是从说话人的角度说的还是从听话人的角度说的?试比较:

(1)和(2)没有问题,因为无论从说话方面看还是从听话方面看,结论是一致的。(3)的情况不同,两者的结论不一致。有人认为汉语的“一”相当于英语里的不定冠词a或an,“这”和“那”相当于有定冠词the。按照这个标准,例(3)当中的第一个“书”属于不定指,而第二个“书”属于四指,也归入定指。一句话讲的是同一事物,一会儿是不定指,一会儿是定指,岂不令人惶惑?我们认为:决定定指或不定指,主要是从交际效果来衡量(2)。说话人心目中的定指或不定指的概念,离开了接收信息的一方,并无多大价值。之所以要区分定指和不定指,正是从接收信息方面来考虑的。也就是说,交际效果在这里起了决定的作用。因此,例(3)中的两个“书”,都该归入不定指一类。(4)属于不可能存在的情况。也许有人认为下边的对话能说明(4)的存在:

决定定指或不定指,主要是从交际效果来衡量。说话人心目中的定指或不定指的概念,离开了接收信息的一方,并无多大价值。

甲问:谁来过这儿?

乙答:小李来过。

这能不能说明有这么一种情况,说话人认为是不定指的而听话人认为是定指的呢?不能,因为“谁”和“小李”是两个不同的词,它们又分别出现在不同的句子里。第一句的“谁”无论是从说话人的角度看,还是从听话人的角度看,都属不定指。第二句中的“小李”则属定指。

明确了什么是定指和不定指,就应当进一步探讨它们在句中的表达方式了。

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语序。赵元任认为:“有一种强烈的趋势,主语所指的事物是有定的,宾语所指的事物是无定的。”(3)朱德熙也说:“汉语有一种很强的倾向,即让主语表示已知的确定的事物,而让宾语去表示不确定的事物。”(4)许多语法书都举例来证明这种观点,如“客来了”和“来客了”,“雨下了”和“下雨了”等等。当然,他们说的只是一种“趋势”或“倾向”,并没有绝对化。不过,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验证,即考察不合乎上述趋势的情况。我们不难找到宾语表示有定事物的例子,包括:①祈使句的宾语常常是有定的。例如开会时主席宣布:“开会了!”②专有名词充当宾语,当然属于定指。③人称代词充当宾语,通常是定指。④宾语带领属性的修饰语,多数是定指,如“我十分同意你的意见”。⑤宾语表示泛指的事物,应当归入定指,如“他真像个孩子。”

由此看来,“宾语倾向于表示不确定的事物”这个命题还值得研究。至于主语,确实有表示确定的事物的倾向。要补充说明的是:赵元任、朱德熙所说的主语范围十分广泛,其中包括别的语法学者所说的话题。话题毫无例外都是有定的。主语也有表示不确定的事物的,例如“人来了”中的“人”有时指未确定的人。这个“人”前边可以加“有”,有的语法书认为是“有人”的省略形式,也不无道理。

“宾语倾向于表示不确定的事物”这个命题还值得研究。至于主语,确实有表示确定的事物的倾向。

(三)预设(presupposition)和隐含(implication)

用语言交谈,目的是要达到共同的理解。这不但要求双方对语句本身的种种因素有共同的认识,而且要求对语句存在的前提即预设有共同的了解。例如有人说:“他果然离开了。”说话的人曾有过这种预期,所以才这么说。如果有人说:“他居然离开了。”说话人的预期与句子所表达的相反,所以才这么说。理解“他画得好”,应当加入预设:预设或者是他刚画过一幅画,或者是他正准备画一幅画。照前者的理解,“好”是称赞画的结果;照后者的理解,“好”指的是可能。理解“他跑得满头大汗”,却只有一种预设,即认为他已经跑过了。在这里我们发现预设和句子结构形式之间的联系。比如“得”后边的补语如果是主谓结构、动宾结构之类,必定暗示动作已经完成。我们的任务正是要根据句子结构去说明预设,而不是笼统地用“语言环境”概括一切。再比较下边的句子:

用语言交谈,目的是要达到共同的理解。这不但要求双方对语句本身的种种因素有共同的认识,而且要求对语句存在的前提即预设有共同的了解。

(1)他虽然十六岁了,但是仍旧像个孩子。

(2)他虽然只有十六岁,却已经像个大人了。

用“虽然A,但是(却)B”的句子,通常称之为“转折复句”,认为分句之间有语意的转折,后边分句是“正意所在”。然而这里所谓“转折”,所谓“正意”,很难从事理本身来加以说明。上边两句的偏句说的是同一件事,一经转入正意,结果大相径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来说话人的预设不一样。说(1)的人的预设是:十六岁该算大人了。说(2)的人的预设是:十六岁还是孩子。可见预设不是指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是指说话人所认定的事理。这种事理虽然属于主观认识,但总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因而使听者能够理解。“虽然A,但是B”这种表达形式的预设是:在一般情况下,有了A,应该出现B。再比较两个句子:

预设不是指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是指说话人所认定的事理。这种事理虽然属于主观认识,但总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因而使听者能够理解。

(3)他把稿子誊写得清清楚楚。

(4)他誊写稿子誊写得清清楚楚。

这两句话有共同的预设:他誊写过稿子。可是它们之间还有区别:(3)指的是他誊写过某一特定的稿子,(4)指的是他经常誊写稿子。

指明句子的预设还可以使我们对某些语言现象有正确的认识。例如人们对语气词“了”的作用曾经有不同说法。较早的说法是认为“了”表示“已经如此”。拿“我知道的”和“我知道了”相比,前者说明“的确如此”,后者说明“已经如此”。可是人们道别时说:“我走了!”这并不表示事情已经发生。近来的说法是认为“了”表示“新事态”,或者说表示出现新情况。这就可以解释“我走了”之类的句子了。可是下列句子该如何说明呢?

(5)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6)早就瞧见你了。

从客观事实来看,这里讲的不是新情况,然而可以从主观预设来加以解释。(5)的预设是:你并不知道我知道这件事,说出来你才知道。(6)的预设是:你并不知道我已经瞧见你。正因为有这样的预设,所以(5)和(6)表达的内容,就接收信息方面说,属于新情况。

此外,口语里的重读也可以作为预设的表达形式。例如有人问:“你昨天来找过我吗?”重读“你”,说明昨天有人来找过我,但不知道是不是你。重读“昨天”,说明你来找过我,但不知道是不是昨天。重读“我”,说明你昨天来找过什么人,但不知道是不是我。用书面语表达这种区别,可以在“你”或“昨天”前边加“是”,或者变换句式,如:“你昨天来找的是我吗?”

关于隐含,吕叔湘有一段说明:“在‘他要求参加’和‘他要求放他走’里边,可以说‘参加’前边隐含‘他’,‘放’前边隐含着‘别人’,但是不能说省略了‘他’和‘别人’,因为实际上这两个词不可能出现。‘隐含’这个概念很有用,‘隐含’不同于‘省略’,必须可以添补才能叫做省略。”(5)为什么说隐含很有用呢?因为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特别是理解内容,常常需要找出隐含的解释因素。这些因素可以由句子的环境(包括上下文)来指明,也可以由句子本身来暗示。当然,我们应该特别重视后者,因为其中可以找到规律。例如:

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特别是理解内容,常常需要找出隐含的解释因素。这些因素可以由句子的环境(包括上下文)来指明,也可以由句子本身来暗示。

(7)A请(领导/帮助)B从事……

这一类句子,属兼语式。它的特点是第一个动词的主语是A,第二个动词的主语是B,B兼作第一个动词的宾语。如果从语义上分析,有两种可能:一种是A和B都是第二个动词的施事,另一种是只有B是第二个动词的施事。例如“我请他吃饭”,可能是我和他一块儿吃,也可能只有他吃。究竟表达的是哪种意思,要根据别的条件才能确定。我们不能把句法分析当作语义分析,认为“吃”的施事只可能是“他”。隐含常常包括可能的选择,又如:

(8)A和B是C。

这种句式包含不同的语义关系,常见的有:

(9)A和B是学生(工人/教师……)。

(10)A和B是同学(同乡/同事……)。

(11)A和B是兄弟(父子/夫妇……)。

(9)可以理解为:A是学生,B也是学生。(10)可以理解为:A是B的同学,B也是A的同学。(11)可以理解为:A是兄,B是弟,如此等等。这里的区别是由学生、同学、兄弟所代表的概念来确定的。

如果不顾隐含意义,只看到语句的表面形式,可能产生两种毛病:一是把有区别的句式混同了,例如只看到例(9)、(10)、(11)相同的一面,而忽视了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别。一是在归类上不合事理。最明显的例子是把用“如果A,就B”的句子和用“如果不A,就不B”的句子归作一类,而让用“只要A,就B”的句子和“只有A,才B”的句子归作一类。其实用“如果A,就B”的句子和用“只要A,就B”的句子表达的是充分的条件,即有A必有B,但有B不一定有A。用“如果不A,就不B”的句子和用“只有A,才B”的句子表达的是必要的条件,即有B必须有A,但有A不一定有B。这种不同的条件,也是一种隐含意义。语法要训练人们的逻辑思维,难道可以不顾逻辑(6)?

(四)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

上边谈到的句子的解释因素,有句内的,有句外的,但是都与句子的结构形式有关。理解任何一个句子,必须依靠头脑里储存的知识。这些知识不仅仅是词库、语法等语言范围的东西,而且包括生活中积累的经验。这些经验是不断积累的,而且它的可靠性也是在不断地验证、不断地修正的。美国著名语言学家Sapir的学生Whorf曾经调查失火的原因,他发现对词语的误解有时也是引起火灾的原因。例如人们对“汽油桶”倍加注意,因为知道汽油是容易着火的。但是对“空汽油桶”则麻痹大意,认为它是“空”的,没有危险。其实,我们平常所讲的“空”,并非真空。“空房子”、“空盒子”等等都充满了气体。至于“空汽油桶”则充满了易燃易爆的气体,比“汽油桶”有更大的危险性(7)。对语言的理解不但须有科学知识的基础,还须有社会知识的基础。例如我们提到西红柿,或者叫番茄,联想到的是蔬菜,要购买的话总是去菜场的。有些民族听到了tomato这个词,联想到的是水果,要购买的话是上水果店的。这也说明各民族对词语的理解有自己的社会背景。有位翻译家讲到翻译英语里的一个句子:

句子的解释因素,有句内的,有句外的。

理解任何一个句子,必须依靠头脑里储存的知识。这些知识不仅仅是词库、语法等语言范围的东西,而且包括生活中积累的经验。

对语言的理解不但须有科学知识的基础,还须有社会知识的基础。

He eats no fish and plays the game.

直译是“他不吃鱼,并且在做游戏”,其实讲的是:“他很忠诚,并且很守规矩。”如果不了解社会背景,就无法正确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原来英国宗教上有新旧教的斗争,旧教规定星期五为斋日,只许吃鱼。新教徒则相反,在斋日不吃鱼。所以,不吃鱼是忠诚的表示。至于play the game几乎是个成语,意思和play fair一样,是规规矩矩参加的意思(8)。

交谈时还要求双方有心理上的默契,主要表现在对话题有共同的了解。哲学家对小孩谈宇宙论,当然不可能交流思想。交流思想有两个目的:一是使信息储存,一是使信息反馈。通常所说的陈述句和感叹句属于前者,疑问句和祈使句属于后者。疑问句要求用语句反馈,祈使句要求用行动反馈。值得注意的是:疑问句、陈述句、感叹句都可以表示祈使。例如顾客对店员说:“你能拿到架子上边那种衬衫吗?”实际上是要求对方把衬衫拿下来。又如父亲对孩子说:“现在已经七点钟了。”实际上是催促孩子上学。再如有人对坐在窗前的人说:“哟,多大的风!”实际上是要求人家关窗。所有这些情况都要求对话题有共同的了解。这种共同的了解也包括对说话角度的认识。例如甲说:“铁路的路轨是平行的。”乙说:“铁路愈远愈窄了。”前者是从认知的角度说的,后者是从感知的角度说的。他们的说法不同,但是可以互相理解。

交谈时还要求双方有心理上的默契,主要表现在对话题有共同的了解。

交流思想有两个目的:一是使信息储存,一是使信息反馈。通常所说的陈述句和感叹句属于前者,疑问句和祈使句属于后者。疑问句要求用语句反馈,祈使句要求用行动反馈。

在成段的言语中,话题常常在变动,不过这种变动有事理或逻辑的依据。例如:

在成段的言语中,话题常常在变动,不过这种变动有事理或逻辑的依据。

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因为未庄的人们之于阿Q,只要他帮忙,只拿他玩笑,从来没有留心他的“行状”的。而阿Q自己也不说……(鲁迅《阿Q正传》)

开头的话题是阿Q,接着话题转到“未庄的人们”,最末的话题又回到阿Q。这里的话题转换,有逻辑基础,然而作者选择这样的安排有其心理上的依据。有同样的逻辑基础的内容,可能不止一种安排方式。先说什么,后说什么,这里的选择依据是心理的。话题的转换也有超出常规的例子。美国陆孝栋教授讲过这么一件事:

我在一个朋友家的宴会上,认识了一位年轻美国女郎。女主人介绍时说她是一位出色的钢琴家。想不到两个星期后,我到一家银行去取款时,发现那位女郎在当出纳员。在美国这种取款手续原来非常简单,没想到她却要我填好几种表格。我忍不住脱口而出说了一句:You are a good musician.(你是一个好的音乐家。)她回我一句:I am a good teller, too.(我也是一个好的出纳员。)(9)

他们的话题本来应该限于取款的范围,可是突然转到音乐上边了,这样就出现弦外之音。说话人的讽刺和听话人的回答证明他们对主题的转换有共同的了解。

理解句子的意义和内容,要把许多有关因素加以综合。如何综合这些因素,这是一种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句子的解释因素和研究人们如何处理信息是密切相关的,但是毕竟不是一回事。我们这里谈的只是前者。

理解句子的意义和内容,要把许多有关因素加以综合。如何综合这些因素,这是一种处理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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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考文炼《关于句子的意义和内容》(《语文研究》1984年第1期)。

(2) 参考Channcey Chu Definiteness, Presupposition, Topic and Focus in Mandarin Chinese,载Studies in Chinese Syntax and Semantics 1983.

(3) 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第46页(1979年,商务印书馆)。

(4) 朱德熙《语法讲义》第96页(1981年,商务印书馆)。

(5)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68页(1979年,商务印书馆)。

(6) 参考张文熊《怎样分析复句中各分句间的关系》,载《逻辑与语言研究》第一集第39页(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7) 参考桂诗春《心理语言学》172页(1985年,湖南教育出版社)。

(8) 许渊冲《翻译的艺术》1页(1984年,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9) 陆孝栋1985年在台湾参加语法讨论会上的讲话。


三、谈谈句子的信息量第八讲 形式、意义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