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桃乐丝和狄金森

字数:12770

找到照相馆洗出照片之后,李天吾嘴里的情人糖还没有完全融化。酸酸的糖壳里面,还有一个甜甜的巧克力夹心。为什么叫情人糖呢?是因为先酸后甜吗?那也不对,情人之间先甜后酸的倒是占大多数吧,李天吾想不出所以然。回到旅馆的路上,小久默不作声,站在捷运上,随着车厢轻轻摆动,好像摇曳的思绪一样。你怎么也变哑巴了?谢谢你救了我哥,还有,不要烦我。小久简单明快地结束了谈话。

各自回到房间,李天吾脱光衣服站在淋浴底下冲澡,真是丰富多彩的一天,他一面在水中用双手揉搓着自己没有伤疤的脸,一面想着卡照、壁画、阿浩,和倒扣在地上的阿嘉。他记得把那半只烧鸭带走,也没有低头看阿嘉一眼。李天吾想着阿浩看他的眼神,毫无感情色彩,只是把眼睛对着他,好像他是一个值得端瞧的盆景。如果他没有救成阿浩,或者说到最后背上也被谁插了一把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阿浩可能也不会看他一眼,提着烧鸭走掉。

敲门声。李天吾穿上浴袍,打开门,小久穿着浴袍站在门口。

“心情糟透了,淋浴还坏掉了。”

“进来吧。”

“能用一下你的淋浴吗?”

“当然。”

小久消失了,二十秒钟之后重新出现时,提了一只塑料篮子,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润肤液、洗发水和护发素。其鲜艳的颜色把小久的脸颊映衬得更加淡薄。

“这些东西能让你心情好起来?”李天吾把小久让进房间,指着小久手中的百宝箱说。

“不会。但是如果没有,心情就会更坏。”

小久进了淋浴间,水声不久之后响起,颇有声势,小久一定是把水流调到了最大。但是只有水声,没有人声,好像巨大有力的水流把小久冲走了,或者是融化了,顺着下水道流进污水站,又流进了海里。

“小久?”

没有回答。李天吾站了起来,难道就这么在水中淡去消失了?好像面对着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有几次李天吾看着父亲的脸,也许他已经死了,我还不知道,李天吾觉察不出他是否还在呼吸。用手放在他的鼻子前面,哦,他还活着,以微弱的鼻息宣示着他同样微弱的存在。小久呢?李天吾不敢打开淋浴间的门,无论她是否还站在里面,李天吾都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小久?”他大喊了一声。

“干吗?鬼叫什么?”小久丝毫没有淡去的声音从水的缝隙里传出来。

“如果我心情不好,洗澡的时候就唱歌。”

“什么样子的歌?”

“想到什么就唱什么。唱什么不重要,唱就好。”

“我有个绰号叫走音女王耶。”

“也不是要你开演唱会,只不过是站在淋浴底下唱歌而已。”

“我就是要像开演唱会那么唱,我现在就站在小巨蛋里面,怎样?”

“那更好,你的歌迷已经坐好了。”李天吾拍着屁股底下的床垫说。

“听不到欢呼声。”

“你怎么这么麻烦,不唱算了,反正现在不是我的心情不好。”

又是一阵子的沉默,好像小久这次真的顺着下水道消失了一样。李天吾有点后悔,看起来小久确实心情很糟,也许不该选择在这个时候和她斗嘴。他琢磨怎么能弄出一点欢呼声,欢呼声指的是尖叫吗?李天吾心想自己也许一辈子都没有尖叫过,怎么一群人聚在一起会同时向一个人尖叫呢?站在舞台上面的人不会觉得恐惧吗?在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溜号的时候,小久轻声唱起来:

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way up high

There's a land that I heard of once in a lullaby

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skies are blue

And the dreams that you dare to dream really do come true

李天吾静静听着,虽然确实略微有些走音,可是《Over the Rainbow》这首歌只要从少女口中唱出来,就似乎有着摇动人心的力量,好像从未被人类发现的绿洲里的泉水一样,冷冽地渗入心里,慢慢积成了一潭温暖的湖泊。即使前面强弱分明,副歌也有高亢之处,总体上还是如同摇篮曲一般使人舒适。

“你觉得你是哪一个?”水声停了,小久问,应该在把自己擦干。

“我是那个李天吾。”

“您的大名还用得着说?我是说你是《绿野仙踪》里面的哪一个?”

“不知道,里面没有警察吧。你是哪一个?没有心脏的铁皮人?”

“他们四个都是我。”小久擦着头发走出来。

“你还真够贪心。”

“不是贪心,是我缺少的东西太多。不过,唱完歌心情果然好多了。打断手骨颠倒勇,小久我又可以上路了。”

坐在李天吾身边的小久,几乎和白色的浴袍融为一体。

“能坦诚地说点什么吗?不斗嘴那种。”李天吾看着小久的头发说。头发也在淡去,水珠附着在上面,好像冬天窗户上的水汽。

“说吧,不斗嘴可以,但是对于显而易见的谬误我不保证不会反驳。”

“我承认你拥有的东西不多,甚至可以说,少得可怜。可是并不意味着你缺少很多东西。”

“没有拥有和缺少有什么区别?”

“这么说吧,虽说和同龄人相比你的处境并不算幸运,但是你干得不赖。”

“什么叫干得不赖?”

“干得不赖就是干得不赖,没法进一步解释。”

“小吾,你也是个不赖的人。”

“不用这样。”

“不是那种礼尚往来的夸奖,是确实想告诉你,你是个幽默的人。”

“幽默?从来没有人这么说我。”

“确实幽默,不是叽里呱啦舌灿莲花的那种。幽默是种态度,不是姿态,不是很容易具备。”

“也许是来了台湾之后,有点改变吧,教堂也找不到,很多事情无能为力,和你斗嘴成了很大的乐趣。”

“问你,我这两天消失得很厉害是吧?”

“是。很厉害。我不知道明天你还会不会出现,就是这种速度。”

“放心,我明天还会出现的,至少还会坚持一天,因为我还有一天的事情没有做完,你的教堂也没有帮你找到,我不会就这么走掉的。”

“今天拿枪指着人,也没有教堂的下落。”

“现在它不但是你的教堂,也是我的教堂了。我觉得它一定存在,只是我们没有以正确的方式找它。对了,你觉得我是你的向导吗?”

“早说过是不是都不要紧了。”

“不想知道了吗?现在?”

“不用知道了,其实也可以这么讲,你就是我的向导。”

“我就是你的向导,嗯,这句话还算像话。”小久把浴袍的带子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明白。向导小姐,明天我们去哪里?”

“明天啊,”小久想了想,“明天我们去找一个瓶子,人民警察先生。”她抬起头之后说。

小久走后,李天吾没有马上睡着。他打开窗子,点燃了一颗长寿烟,一边小心地吸着一边想着在降落之前,在那扇旋转门里面,老板对他说的话:那是一座教堂。教堂?他问。是教堂。台北最高的建筑,一座宏伟的哥特式教堂。还有什么?我是说,还能给点再多的描述吗?没有了,就是这些,足够你把它找到了。里面呢?教堂的里面是什么样子?壁画、穹顶之类的?里面?老板好像有些茫然,他摸了摸自己稀疏的头发,里面我也不清楚,或者说,没有里面这回事。什么意思?李天吾有点生气,既然让他去找,就该多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里面我也不清楚算什么意思?他说。我确实不知道里面的事情,有多少排椅子,或者一把椅子也没有,也许有米开朗琪罗画的穹顶,就是把他脖子画歪掉的那种,也许根本就没有穹顶壁画,而是一个吊灯,总之你只需要知道,那是台北最高的教堂就好了,其他的我没法告诉给你,因为我也没有看见。你没进去过?你不是无所不在吗,如果你想的话?那倒是,但是没有进去过,我进不去。也有你无法进去的地方?有的,很多,但是也许你可以进去。出发吧,无论怎样,我现在就开始计时了。

李天吾翻了个身,洁白的寝具摩擦着他的身体,惬意而孤独。小久身上的暗号他确实不想知道,或者说还是不知道为好。他发现小久在他心里渐渐近似了妹妹的角色。以他这个年纪,在大陆出生的人大多不会有妹妹,通常是作为家里面唯一的孩子长大。而目前这个生命的加时赛里,一个妹妹降临在他的身边,让他相信,即使现在老板就把他召唤回去,他也可以安慰自己至少不虚此行。只是这个妹妹就要消失不见,作为哥哥的自己也要再次死去,虽然有些可惜,毕竟没能度过作为兄妹的一生,可也算是曾经团聚,并且共同走过了十分有趣的旅程。目前看来,无论是谁先消失或者谁先死掉,另一个人都会在身旁,即使是现实中的兄妹,面对人生的终局也不一定会相伴在一起,换句话说,短暂是短暂了些,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没什么可以遗憾。

第二天早上九点半,李天吾和小久已经站在了西门町电影街上的一家二轮戏院门前。戏院还没有开门,步行街上也没什么人。李天吾手插在兜里,看着面前这条有着浓厚日本建筑风格的街道,看着一张张巨大的电影海报,心想,似乎很久没去看电影了,可转念一想,好像一个星期之前刚刚和天宁在家附近的影院看过。是老电影的放映周,五十块钱可以看三部早期的黑白片。他们两个看了费穆的《小城之春》,小津安二郎的《东京物语》,和黑泽明的《七武士》。也许是题材的关系,天宁在看前两部电影的时候都呼呼大睡,其架势好像唯有播放黑白片的电影院才是睡个好觉的不二场所,只有在放《七武士》的时候醒转过来,看得十分投入。每到有菊千代的镜头就拉着天吾哈哈大笑,我喜欢这个日本鬼子,她说。那时候还不叫日本鬼子,还有请你安静一点,虽然电影院里只有我们两个,至少要对黑泽大师尊重一些。你喜欢七个中的哪一个?天宁的音量还是没有变小。久藏。就知道一定是他,呆头呆脑的侠客才合你的胃口。

如果能有时间看一部电影就好了,在台湾看一部台湾的电影。

“早上好啊,启荣。”售票口的帘子拉开,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儿刚刚换好衣服坐在里面,打开麦克风,小久就把脑袋伸过去和人家打照顾。

“哎呀,小久姐,说过找不到啦嘛,你不要再来啦,被老板看到会炒我鱿鱼。”看起来以小久的问候作为崭新一天的开始,对于启荣并不是第一次了。

“一定在的,你有没有再认真找找看?”

“有啦,把房间都翻过来了,好像FBI来过一样,找不到了啦。”

“有没有人特别拿给你看过,然后你放在哪个抽屉里,你再想想看。”

“根本没有拿出来过,你找到我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个东西。拜托不要再来问我,一个月来了十几次,就算老板没有发现,女朋友知道了也会搞死我。如果想要把我,等我下班之后好不好,公平竞争。”

“小久姐不会把你啦,这样,让我去你家里找找看,好不好?”

“越来越过分了,还要去家里,不怕我妈把你打出去?”

“不怕,今天带了保镖来,告诉你,天吾在台中可是混得很屌的,绰号大陆仔。去你家看看,无论找不找得到,然后再也不来了,这样总可以吧?”

启荣看了看李天吾,对着麦克风说:“先生,麻烦你过来一下。”

“什么事?”天吾走到窗口。

“你和小久很熟的哈?”

“算熟。”

“也认识她哥?”

“阿浩?看起来很斯文的人。”

“那个,去我家找过,保证不会再来吧。”

“如果小久这么说过,就不会再去了。”

“信你啦。午休的时候带你们去。”

“还要等到午休?”小久叫起来。

“当然,你想整个上午没人卖票,然后几百个人排着队去投诉我啊,那就不是炒我鱿鱼那么简单啦。对啦,小久姐,怎么感觉你整个人好飘,也不能算飘,应该说是好像有一团蒸汽在你人的前面,也许是我眼睛的问题啦,最近总是这样,看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说不定哪天就会像《花田少年史》里的花田一路一样能看到鬼啦。小久姐,去别处逛逛吧,十二点下班就带你们去,不会食言的,在这里等着让我怎么工作嘛。”

“给我两张票好啦。”

“看电影就对啦,我怎么没有想到,看完一部片我刚好午休。请问你们要看哪部片?”

小久对李天吾说:

“天吾哥,你决定吧。”

“我决定?我们今天不是应该很忙的,看电影会不会太奢侈了一点?”

“没关系,一件事一件事做,来得及的,《圣经》上不是讲,生也有时,死也有时,万汇万物自有其时。不用太赶。现在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等启荣午休。况且你好不容易来一次,带你看部台湾片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天吾抬头看了看提示板上的电影场次,上午的时间只开放四个影厅,一个在放尔冬升导演的《大魔术师》,一个在放钮承泽导演的《LOVE》,一个在办金马奖导演张作骥的电影展,放《忠仔》《黑暗之光》《美丽时光》和《当爱来的时候》,一个在办杨德昌电影的纪念展,一张票可以看两部杨德昌生前拍好的电影。

“杨德昌吧。”

“你确定吗,天吾哥,《LOVE》最近超夯欸。”启荣说。

“杨德昌吧。”天吾说。

“看哪两部?”

“《一一》和《牯岭街》。”

“麻烦您,三百六十块。天吾哥,电影院里不允许照相,知道吧。”

“喜欢杨德昌?”小久捧着一大桶爆米花,另一只手插进爆米花里面。

“你在干吗?”

“在找最好吃的那颗。”

“作怪。”

“你还没回答我,喜欢杨德昌?”小久找到了最好吃的那一颗,放进了嘴里,又开始找余下里面最好吃的一颗。

“喜欢。但只喜欢这两部。”

“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两部没办法全都看完,《牯岭街》一部就将近四个钟头。”

“知道,无所谓的。”天吾随便拿了一颗爆米花放进嘴里。

“你抢到了最好吃的那颗!”小久又叫起来。

电影厅里空空荡荡,只有小久和天吾两个人,不过两人还是按照票根上的位置坐好。灯光暗下,《一一》两个大字升起,底下是一行英文小字:A ONE AND A TWO. 那几棵绿树随着风再次在银幕上不自主但是自在地摆动起来。

“去启荣家找瓶子?”天吾略微侧着头小声问。

“是。”

“什么样的瓶子?”

“你好烦啊,是来看电影还是聊天嘛。”

“两样一起做也没什么难的。作为警察,去搜查之前如果不知道要找的是什么,岂不让人笑话。而且,你觉得是你自己找容易找得到,还是你和一个警察一起找容易找得到?”

“应该是个漂流瓶。”小久的声音低了两度,从“咪”到了“哆”。

“里面有信那种?”

“不知道里面是信还是别的什么,但应该是个漂流瓶没错。”

“怎么这么含糊?”

“因为我没有见过。”

“没有见过怎么找?”

“和你的教堂一样!”小久生气地抓了一大把爆米花塞进嘴里。声音回到了“咪”。

“这倒不假,确实很像。但是这个瓶子的意义何在?不会是想和瓶子照相吧。”

“当然要先照相。”

“然后呢?”

“丢回海里。”

“有趣,说说瓶子的来历。”

“不想讲。”

“好吧。”李天吾把脑袋放回原来的位置,继续看电影。

你为什么不开窗子啊,你为什么不开窗子啊,过了一会小燕跌倒在阿弟脚边喊着。

“你为什么不哭?我每次看到这里都要哭。”小久说。

“你今天不是也没哭?”

“因为我长大了。”

“我早就长大了。”

“长大就不会哭了吗?如果我像你一样活到三十岁,就根本不会哭了是吗?”

“不是吧,你是女生,女生应该会一直哭到八十岁。”

“男生呢?如果男生能活到三十岁?”

“因人而异吧。我之所以不哭,一则是因为我是警察,喜欢哭鼻子的人当警察可够辛苦,每天见到值得痛哭的事情数不胜数,二则,我是东北人,满人的后代。祖上骑马打猎,生活的地方也是天寒地冻,如果一边骑马一边流眼泪,恐怕脸上要结冰。”

“如果启恩活到三十岁,我想他也不会哭,他从十六岁开始就是硬汉了。”

“口气不小。瓶子的主人?”

“应该说,是其中一个主人。”

“哦,有趣。”再等等,李天吾说完之后心想。

没过多久,绰号胖子的男生刚刚杀死莉莉的英语老师,而婆婆的葬礼还没有开始,小久开口了。

“那天放学,我骑单车回家,你知道,女生骑单车,如果不是三五个一起哈拉,就是一个人一边看风景一边慢慢骑,我是后一种。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小讨女生厌,上次跟你讲过中学的时候无端地被一群女生打了一顿,上高中也没好到哪里去,虽然没有挨打,还是没有朋友,不知我的脸上贴着“女生勿近”的咒符还是怎的,没有女生和我玩,午休的时候她们聚在一起打屁,我一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吃便当。男生的朋友也是一个没有,高一的时候我的样子还和中学差不多,没有男生愿意和我多讲话,通通好像周杰伦附体那种对白,哎哟哎哟的。其实我早已经习惯这样啦,自己上学,自己听课,写作业,自己回家,我是准备先这样自己长大再说的。那天自己骑车,突然一个男生从旁边骑过去,回头说,骑这么慢,骑到家的时候头发都白了,女生真是不配骑单车。然后猛蹬了几下,远远地骑到前头去了。那人穿着我们高中的制服,但是我没有见过他。我不说话,努力骑上去,其实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骑不快的,破烂心脏摆在那里,但是他说什么女生不配云云,实在让人火大。他看我在后面追他,就故意放慢速度,让我追上他的车尾,拉开一个车身的距离,回头继续说,想怎样?和我飙车吗?我不说话,因为确实气息不够,只要一讲话速度就会慢下一大截。我知道他是存心戏弄我,不过那是他的事情,我竭尽全力就好。他接着说,飙车可是要赌才有意思,玩吗?我说,玩,赌命的,敢吗?说完我发狠蹬了几下,然后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当然,命没有输给他,在医院里躺了两周,被父母、医生通通骂了一顿,我只是说自己不小心,想要早点回家,骑得快了些,没想到心脏会受不了。那人倒好,把我送到医院,等到我脱离危险之后,就走掉了,连个对不起都没说。你说哪有这样冷血的人?

“回到学校之后,日子还是老样子。原来他比我高一年,教室和我在同一层,在走廊的另一个尽头。知道归知道,因为见过了就知道对方的样子,但是我没想过去他班级里找他理论,就算我死了,从法律上讲他也不用负多少责任,送我到医院的也还是他,在我心里已经扯平了。没过几天,他经过我的班级。没事啦?他看见我在倚着栏杆发呆说。没事。所以你上次是装死的。是,我说。你这是什么态度?我不理他,转身走进教室。有女生看见我和他讲话,就跟我八卦他。这个人在学校有点名气,会打几手篮球,就是不到一米八〇的个子,可以跳起来灌篮那种。外省人的孩子,父亲在大陆做生意,妈妈守着个大房子,像小孩子一样长不大的那种妈妈。那次和我飙车,是在去别的学校打架的路上,把我送到医院之后,他又骑车去打架了,这是我后来知道的。总之之后课间他走过我的教室,有时候和女朋友一起,不同的女朋友啦,会探头和我说话。哎,晚上还赌不赌单车?几点,哪里?我想好再告诉你,他说,然后就和女朋友一起消失了。每次都这样,每次我都会回答,几点,哪里。我不怕他的。有一天晚上,我自己在教室里K书,其实K的不是教科书啦,是一本诗集。他从窗子旁边走过去看到我,推开门进了教室,制服上好多血,但是他看起来并没有受伤。这么用功?关你什么事?赌不赌单车?几点,哪里?现在,上次的地方。我把诗集放在书包里,背起来走出去。不怕死吗?他走在后面说。关你什么事?除了这一句,能不能讲点别的。那是我的事。走到篮球场他停了下来,说,不如我们赌点别的。我说,赌什么?他说,赌篮球。我说,输了怎么办?他说,当然是去死啊。我说,好,怎么玩?他回到教室取了一个篮球,让我站在罚球线上,说,投十个球,只要能投进一个就算你赢,一个都进不了,你就输了,公平吧。我说,公平。我从来没有玩过篮球,没想到篮球这么重,我的手这么小,别说是投进那个小小的篮筐里,就是扔到那个篮筐附近都好像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就站在篮球架底下抽烟,帮我捡球。第八个了,他说,然后把球轻轻从地上弹给我。我极其厌烦他抽烟看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个布袋戏里面的玩偶还是什么的。于是我闭上眼睛,用尽力气朝他的脸扔过去,心想就算输了,也要把他嘴巴上的烟打下来。结果那个球竟然从指尖滑出去,飞进了篮筐里。”

“你赢了?”李天吾听得兴趣盎然。

“当然,球进了嘛,虽然根本不是冲着篮筐丢的,但是还是进了嘛。”

“如果你输了呢,你会去死吗?”

“不知道,也许会吧。不然说话不是和放屁一样。”

“有道理。之后呢?”

“之后他拍着手说,厉害厉害,竟然给你丢进了一个。我叫吴启恩,知道是哪三个字吧,你最先想到的三个字就对了。我说,知道了,吴启恩。他说,知道了就好,愿赌服输,我这就死给你看。然后跑出校门,站在马路旁边,一辆开得很快的小卡车经过,司机应该是在讲手机还是什么的。他突然跳到车的前面,那个运将赶忙猛踩刹车,停在了他膝盖前面,差一点就把他撞飞出去。司机跳下车看了看,把他劈头盖脸骂一顿,又反复问他有没有事,看他浑身是血,问他用不用去医院,他只是笑嘻嘻地看司机瞎忙,不回答。司机看他确实没受什么伤,摇摇头上车开走了。

“这次不算数,他回头说。我说,算数。其实我已经吓得出了一身汗,站在路边发抖。一人一次,谁也不欠谁了,我说。欠,他说,我欠你一条命,谁让我输了,随时可以给你。我说,不要,谁稀罕你那条烂命,自己留着。说完我向公车站走,一边走一边哭,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哭了起来。他从后面追上来说,去哪里,我载你好了。我说,不用,坐公车就好。他说,那我陪你坐公车。我说,我要去坐捷运。他说,那我陪你坐捷运。我说,你到底要干吗?他说,没要干吗,聊聊天可以吗?我说,不想聊,去找你的女朋友聊,我要回家。他说,那我陪你等车好啦,车来我就走。我心想,那就等着好啦,反正台北的公车间隔很短,很快就会有公车来。他说,你有没有那种感觉?我不说话。他继续说,就是想杀了谁那种感觉。你应该不会有。我有,我想杀了我妈。我说,不要。他说,什么不要?我说,当儿子的不能杀妈妈,作为人也不能杀别人。他说,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你想杀的人。我想杀了我妈,还没想到用什么方式,但是一定要她死。我说,你为什么那么恨她?她对你不好?他说,她对我很好,我想要什么她就给我什么,球鞋,摩托车,PSP,但是那也不行,远远不够,我最想要的她给不了我。我说,你最想要什么?他说,我只是想要她老实一点,像个妈妈一样。我说,老实一点是什么意思?这时我等的那辆公车来了,但我没有上去。他说,就是老老实实的意思。我明白了一点他的意思,所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说,今天我中午回到家拿便当,真想踢开门,把她杀了,但是我还没准备好,我就去别的学校打了一架。我说,你真的很幼稚。他说,如果你是我,你怎么办呢?我说,因为我不是你,所以这个‘如果’没有意义,但是我告诉你,我不会像你这么做。他说,不会像我这么做,这个回答是不是太省力了一点?说说你会怎么做。我说,做自己就好,大人的事情让大人们去解决。他说,那不是普通的大人,是对我们最重要的大人,对他们我们就没有一点责任?我说,如果有责任的话,也不是去毁灭,而是去创造。他说,什么叫不是毁灭,而是去创造?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过没差了,你说话算不算数?他说,当然,你可以去问问,我吴启恩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我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一个叫吴启恩的欠我一条命。他说,你没记错,有这回事。不过刚才你已经把它还给我了。我说,我现在正式告诉你,吴启恩,我改主意了,现在重新主张对你这条命的权利。我不允许你用这条命去做这么过分的事情,你把这条命留着,我随时可能向你要。当然如果你想反悔的话,也随你,我们也不是很熟,你的事情说穿了只是你自己的事情。他说,我没有要反悔,只是,关于我到底欠了你多少的问题,还应该再商量一下。我说,改天商量,我现在对你的要求就是这些,清楚吗,要不要我再讲给你一遍?他说,倒不用。不过你好像还没弄清楚状况……公车又来了,没等他说完我就上了车,我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没在看我,在低头想着什么事情。只要有困惑,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我在车上想。

“第二天我没有见到他,走廊上,篮球场,都没看见他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这些地方散步一样的走了一遍,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找他。说实话,没有看到他我有点担心,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发生了什么事。过了一个上午,我还是心神不宁,我会想起他浑身是血站在卡车司机面前的样子,微笑着,满不在乎,那对我来说是极其可怕的场景,一个人怎么能那样对待自己,对待别人?我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去他的班里找他。吴启恩在吗?启恩?今天没来耶。知道为什么没有来吗?听说是被人打得很惨,不过没关系啦,启恩是不死鸟,用不了多久就又会出现啦,找他有什么事吗,学妹?那个戴眼镜的男生用一种“没错,喜欢他的女孩子都是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就对了”的眼神看着我。没事,他欠我点东西,我怕他跑掉不还了。我说。

“过了两天,他果然出现了,脸上还有尚未痊愈的伤痕,这次他写了一张纸条给我:‘放学之后公车站,有事找你商量。’我去了公车站,他骑着一台云豹150在那里等我,斜背着书包,不过没有穿校服,而是换了一件黑色的紧身T-shirt,短发上也抹了发胶。找我什么事?我想了一下,你说得有道理,我确实欠你一条命,不过不代表什么事情都要听你的,我有我的自由。那叫什么欠我?我说。欠你的意思是我会留着这条命给你,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有一天死了,只能是为你而死,其他的方式都算我说话不算,不过除了这件事,其他的时候我这条命还要归自己支配。我说,可以,但是请你有点把握,轻拿轻放,生命是易碎品,你知道的吧,我不想你交货的时候是一地的碎片。放心,一定让你收到完整的包裹,也许比现在还要完整,这样行吧。行,那我回去了。等等,上面讲的需要一个前提。怎么还需要前提?任何承诺都需要前提,没有前提的承诺都是骗人的。什么前提?前提就是,你一直在乎我欠你的东西,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乎了,承诺就失效了。好,如果我不在乎了,我会告诉你,到时候你愿意拿它做什么都行。他点点头,说,我晚上去和人飙车,真的飙车哦,你去不去?他从后坐上拿起一个安全帽递给我。不去,我说,我要回家温书。我需要一个人坐在我后面,不能帮我一个忙?不能,去找别人吧,你一定找得到。温书有这么重要?对于我来说很重要。能知道是什么书吗?离联考还很远吧你。我犹豫了一下,说,和联考没什么关系的,一本诗集。哦,有机会借给我看看。再说,我说。他戴上安全帽骑着摩托车走了。

“然后发生了很古怪的事情。他和所有女朋友都断绝了关系,有的还去他的班级大闹了一场,不过丝毫没有改变他的决定。他还是打架,打篮球,飙车,听说飙车的时候只有他的后座上没有女生。一天他又写纸条给我:‘那部诗集能不能借给我看看?’我回了一张纸条说:‘在我书桌上,自己来拿。’在课间的时候他径直走进来把那本诗集拿走了,没有和任何人讲话。弄得大家都惊异地看着我。”

“能问一下那是一本什么诗集?”李天吾问。

“艾米莉·狄金森的诗。”

“没有读过。”

“‘我曾感受到某些事物的失去,自有自觉以来,到底是什么被剥夺我不知道,太年幼了没人会怀疑。有一哀悼者游走孩童间,我前行依然,如人悲叹一个王国,自身即是唯一遭流放的王子。’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听起来不错,但是不懂。”

“我也不懂,但是喜欢。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是觉得她说得很对。”

“启恩看了吗?”

“不知道,过了几天他走进来把书还给了我,还是没有讲话。几个月之后,他就要毕业了,我要升入高三。我要去美国了,或者留在台湾,还没有想好。他在公车站对我说。不会忘记你欠我的东西吧。不会,我走之前能陪我出去走走吗?去哪里?福隆海水浴场,去看看大海。不能。为什么不能?不想去而已。那个暑假,我和过去一样,一直窝在家里。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了,他用手机打到我家里。能听到大海的声音吗?电话那头确实有海浪的声音,好像一个低音合唱团在给他做讲话的背景。你在哪里?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很容易问到。我在福隆海水浴场啊,过几天我就要走了。这么晚打电话给我就是要让我听大海的声音?不觉得很好听?不觉得,很无聊的声音,我要回去睡觉了。等等,我在这里捡到了一支瓶子。瓶子?什么样子的瓶子?很简单的那种,细口的透明玻璃瓶,木头塞子,可以看见里面有一封信。信上写了什么吗?还没有拿出来,我想送给你,你拿出来看就知道了。还是自己留着吧,很有趣的经历。请你收下好吗?我现在就给你送去,在公车站等我。这么晚已经没有公车了啊。在公车站等我,我很快就可以过去。

“我穿好衣服叫了计程车,去公车站等他。一直等到第二天天亮,他也没有出现。他忘记了这件事情,和另一个人飙车飙到天亮。我再也没和他讲过话,无论他怎么试图解释那天发生的事。后来他死了,在他就要离开台湾的时候。他闯了一个红灯,在十字路口被一辆丰田吉普车撞上,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安全帽扣在后座上。脑袋撞在地面,颅骨碎成了七八块,当场死了。因为当时有另一辆开得很快的摩托车在他前面也闯了过去,有人认为他是在和那人飙车,不是约好的那种,而是仅仅在路上遇到,互相交换了眼神,就开始决一胜负那种。可是我一直怀疑这件事,他怎么会输呢?那个十字路口就在我家的楼下面。”

说完这些,小久开始专注地吃手中爆米花,《一一》已经结束,演职人员的名字从银幕底下的黑暗里滚动上来。李天吾觉得讲故事的小久变成了另一人,好像趴在绿叶上的蚕,原本是很可爱的景象,然后蚕把绿叶一点一点吃掉,绿色没有了,剩下蚕自己抱着叶子剩下的梗。

“都怪你,电影完全没有看耶。”最后一排字幕滚过之后,小久说。

“不算可惜,电影是别人的故事,你有你的故事。”

“可是,我的故事很狗血啊。”

“不觉得啊,人的故事流淌的是人的血啊,很好的故事。”

“哎,你要不要讲一下你的故事,关于那个很重要很特别的人,就是你给弄丢了的那个。作为补偿,我可以当你的听众的。”

“不用啦,你这几句话已经把我的故事概括了,”李天吾看了看表,“而且时间也不允许。吴启恩算不算对你很重要很特别的人?”

“我不知道。他在我心里就好像一个陶瓷娃娃。”

“陶瓷娃娃?”

“是陶瓷娃娃。漂漂亮亮摆在那里,但是如果不小心掉在地上,即使没有碎掉,也会有裂痕。”

“这个比喻有趣。所以你想把他粘起来。”

“其实也没有这么想,因为我也是陶瓷娃娃,我也有裂痕,虽然没有想去杀了谁,但是心里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在我告诉他,不能杀人,人不应该有这种念头去杀另一个人或者要把自己的命好好保留着,其实也是对我自己说的,他给了我一个机会黏合我自己,应该可以这么讲。”

“然后他爱上了你,爱上了用自己的方式弥合裂痕的女孩子。”

“不知道他怎么想,那天晚上他没有来,我感觉不到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是面对孤独的一种方式也未可知。”

“这不是爱的定义吗?从宏观上说。”

“我觉得不是,在我看来爱应该是更深刻的东西,或者是更琐碎的东西,也许我还没有想得很明白,不过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真心爱另一个人,那他就应该爱这个世界,或者说两个人相爱,是爱这个世界的一种比喻,你懂我的意思吗?”

“所以你不认为他爱你,你也不爱他。”

“我只是需要时间去学习啊。我站在公车站等他的时候,其实我在想,也许下次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陪他去飙车,或者如果他能接受不走太远的话,陪他在台北市里面走走,如果他以后去了美国,我可以写信给他,寄些书给他看,我就是想着这些等到天亮的。虽然面对世界,他的方式相当偏执,可是他的身上有一种勇敢,不是那种盲目的血性,而是看到了世界并不完美,而希望用自己的方式使它变得完美的那种勇敢,如果我能改变他的话,如果我能把他内心里的火焰变成河流的话,也许许多事情都会因此改变。”

“可惜他死了。”

“人都会死,只是他死得早了点,很多的可能性也随之死去了,不只是他的,还有我的。”

“瓶子也丢了。”

“是,真该死啊,瓶子怎么能不见了?他放在哪里了呢?”

“会不会摔碎了?”

“也许吧,但是还是要去找一找。越说越气,这个人真够讨厌,”小久站起来说,“人已经死了,却还留下个秘密烦我。”

在去启荣家的路上,小久告诉天吾,在启恩死前,他的父母已经离婚,很平静地分了手,两人在两个儿子的未来事宜上达成了一致,先送年满十八岁的启恩出国读书,等启荣十八岁之后,也以同样的方式送他出国,最好能和哥哥会合。可是启荣虽然看起来懵懵懂懂,在学校里也不像哥哥那么出名,其内心的叛逆成分一点不比启恩少,只是用一种更为内敛的方式表现出来,即在高二的时候果断结束了自己的学业,到电影院当了一名售票员。他热爱着电影,希望将来能成为一名电影导演,在路上他滔滔不绝地向天吾,这个安静的听众讲述着自己的电影梦。

没人在家。启荣的房间也许是典型的台湾宅男的房间,就是那种任何一个宅男搬进来都可以马上无碍地生活那种房间。Apple的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没有关闭,上面浮动着缺角的苹果。衣物随处乱丢,被子也呈现出有人刚刚在里面做梦的模样。四壁都是书,整齐完全谈不上,只是书本身四四方方,相当规矩,再怎么乱摆也自有其沉思冷静的容貌。“果然不是骗人,只是这里看起来无论什么时候都像是FBI来过一样。”李天吾心想。走近启荣的书桌,他看见在电脑旁边摆着巴赞的《电影是什么》,书页敞开着,用红色和黄色的荧光笔做了很多记号。挨着巴赞的是一本崭新的董启章的《天工开物》,看起来还没有翻看过,塑封没有撕开。除了这两本书,书桌上堆了好多电影DVD碟片,还有一部Nikon FM2底片相机。书桌上方的镜子上贴着许多黄色便利贴,大多字迹潦草,贴得也全然随意,中间和四角都有,也许主人贴上他们的时候连头都没有抬起来。一张上面写着:“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另一张上面写着:“叔叔,这是甜甜乐团的第三首歌,很酷吧,希望全中国的农民们都会喜欢。”还有一张字迹全然不同,更加小巧胆怯,与其说是汉字,不如说是汉字模样的漫画,上面写着:“谢谢你收留我。记住,只是路过,没理由再来。替我谢谢伯母的甜汤,真的很赞。小猫。”小猫是天吾自己的翻译,因为落款的位置画的是一张小猫的脸。

“启恩大部分的东西都被我妈捐出去了,你知道吧,她后来信了佛的。”启荣一边把地上杂七杂八的东西捡起来一边说。这点李天吾看得出来,门外贴着红纸黑字:巧智妙心。客厅里摆着不小的佛龛。

“你的意思是说,启恩刚刚去世几个月,大部分东西都已经没有了。”小久说。

“不能说是没有了,只是在别人手里。剩下的部分在那里。”启荣指着墙角的一个NIKE运动包,包呈长方形,应该是启恩生前用来装篮球装备的东西。

小久蹲下把包打开,里面放着一双旧的Jordan牌篮球鞋,一只Spalding篮球,一件黑色的T恤衫,一只安全头盔和一串樟木的佛珠。

“T恤和安全帽是出事那天的东西,衣服上的血我妈洗了好多次才洗干净了。佛珠是她放进去的。”

“夹层里面呢?”

“什么也没有,我找过好多次了啦。”

“能不能去启恩的房间看一下?”夹层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他的房间已经搬空了,门锁着,钥匙在我妈手里。”

小久看了李天吾一眼。

“也许可以试试打开,如果启荣不介意的话。”李天吾说。

“不要把锁弄坏,我妈如果知道我偷偷把启恩的房间打开了,我就死定了,佛祖也保佑不了我了。”

“应该不会,借你的回纹针用用。”

卧室这样的门,对于李天吾来说毫无挑战性,如果有开卧室门锁的比赛,李天吾自信可以在五分钟内开它十几扇。只是对于一个大陆刑警来说,打开一个台湾十八岁男孩儿死去之后留下的房间有种格外奇异的感觉,尤其是咔嚓一声解决门锁的瞬间。好像有一个声音说,可算有人来了,到底是多愚钝的一个人啊。

一个空房间。只有暗红色的地板,连床也没有,窗帘拉着,房间里昏暗无比,李天吾忽然没来由地想起了四句诗:“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站在身边的启荣看着空荡荡的房间说,奇怪,怎么搞的?眼泪从他的眼眶里流出来,他用手去抹,怎么也抹不干净。怎么搞的,你死的时候我都没有哭啊,老是揍我。现在怎样,床都没有了吧。小久没有哭,而是一个人走到房间中央,环顾四周,启恩,她轻声说。没有人回答她。你送我的礼物放在哪里啦?没有人回答她。时间紧迫,快点拿出来。没有人回答她。也许真的不在这里,李天吾走到她身边说。在这里,天吾你相信吗,刚才我好像听见他跟我说,赌不赌一下,就在这个房间里,但是你找不到耶。李天吾蹲下敲了敲地板,显然底下是空的,传来龙骨的回音,不过不可能放得下一支瓶子。不是要掀开地板吧?启荣终于擦干了眼泪说。不用,埋不进这里,李天吾站了起来,他拉开了窗帘,午后的阳光温和地洒进来,台北的天空中没有一朵云,好像平静的海面。这时三个人同时发现,在宽阔的窗台上,摆着一株半人高的芦荟,长势正好,刺清晰地向四面八方伸开,旁若无人,似乎在专心与阳光交谈。怎么会有这个东西?启荣惊讶地说。原来没有的吗?没有吧,我记得启恩最讨厌植物了,因为会生小虫子,两年前我养了一盆昙花,就在要开花的那天晚上,你知道我的Camera都准备好了的,结果还没开出来就被他一脚踢了个稀巴烂。不过,启荣想了想说,也说不准耶,他死之前的一个月,变得很古怪,其实古怪这个词不准确啦,应该说变得很温顺,他从来不会主动和妈讲话的,有一天竟然和妈聊了聊爸,不过不像儿子啦,倒像是个妈好久不见的老朋友似的,也许是那段时间我不在的时候,他搬进来的,可是为什么是芦荟啊,看起来又蠢又丑的东西。应该是芦荟,李天吾说。为什么?启荣问。不为什么,我也有一棵芦荟,李天吾说。

小久来到芦荟近前,端详了半天,说,小吾,你刚才说什么?刚才?是刚才的刚才你说什么,在你检查地板的时候。我说埋不进地板里面。为什么埋不进去?因为底下是水泥,不是土,李天吾说。可是,小久指着芦荟的盆,这里有土啊。

瓶子斜着埋在土里,不知道启恩发现它的时候,它是不是就以这样的姿态搁浅在沙滩上。瓶子的形状和小久描述的一样,只是李天吾看上去,觉得更像是常见的汽水瓶或者白酒瓶,标签没有了,剩下干干净净的瓶子本身。里面躺着一张纸,圆筒状,用黑色皮线系着,防止在瓶子里面散开。意外的是,在瓶子旁边,更靠近芦荟白绿相间的根部,还埋着一张纸,没有东西包裹,叠成四方的形状插在土里,若不是小久眼尖,李天吾还以为那白色的一角是块小石头。纸的右上角有年月日星期的字样,中间有暗红色的格子,不过日期那里是空的,应该是从笔记本上随手撕下来的一张纸。看纸的样子和埋的位置,是在瓶子之前埋进去的。格子上面写了几句话,字很大,虽然不很漂亮,但是力道十足,好像要把纸给戳穿一样。小久拿在手里,念了出来。

“希望”是带有羽毛之物

栖息灵魂之中

唱着无词的曲调

永不息止

其歌声在暴风中倍感绝妙

必是莫大的暴风雨

才能使小鸟局促不安

她让许多人心中有温暖

下面已经没有字了,可是小久没有停下来,她把头抬起来,看着窗户外面说:

我曾在最寒冷的国土

和最陌生的海上听见

但她纵使在最艰困时

也不向我讨一片碎屑

“一首诗?”李天吾问。

小久没有回答,亲手把土重新盖好。李天吾把启荣推到小久身边。

“干吗啊,天吾哥?”

“当然是给你们照张相啊。一二三,茄子。”李天吾手中的相机因为背光的关系,闪光灯忽地弹起。

“Cheese.”启荣听话地说。


第六章 存档-3 女人穆天宁第八章 存档-4 老板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