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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们到达兹蒂尔时,暮色已经开始降临,我和阿尔蒙被丢在空无一人的山路上。这时我才意识到,兹蒂尔的确只是山间相对平坦的山坡上的一个村庄而已。它看上去孤独寂静,放眼四望,只有森林和群山,看不到任何人迹。
这里没有什么旅馆,但是一些村民在门外挂出牌子,欢迎投宿。阿尔蒙在山脚下找到一家,但这家只有一间空房,接待能力有限。我对阿尔蒙说,没关系,我可以往山上走一点。我希望找到一家在高处的房子,这样透过窗户,就可以俯瞰整座村庄了。
我沿着山路跋涉,经过一栋栋漂亮的房子。村子的古朴、静谧容易给人一种荒凉感,可实际上这里并不贫穷,一些村民的庭院里甚至还停着德国和美国牌子的汽车。我经过村中的教堂,那里刚举行过一场弥撒。一位神父从教堂里出来,经过我身旁,对我说“感谢主”。我回答说“阿门”,并且想到我的朋友阿尔蒙。教堂后面是一片墓地,竖着无数十字架,世世代代,村里的人们在这里生老病死,繁衍不息。沿着墓地向上走,我看到半山腰处有一栋房子,那是整个村子的最高点,如果住在那里,视野一定不错。
于是我走到那里投宿。女主人刚刚翻新了房子,一切看上去都干净明亮。我一个人拥有了一间舒适的小屋,站在阳台上,可俯视教堂和墓地,抬头则是高大沉默的塔特拉山。我感到非常幸运,因为这一切只要十五欧,而且女主人还打着手势告诉我,她新安装了免费的无线网络。我想,即便在这里定居,我所需要的一切也都已经具备了。
这时我才感到饥饿,不过我决定先去找阿尔蒙喝上一杯。我下山,敲门,像俄国妈妈一样的女主人告诉我,那个光头的波兰人已经出去了。我只好走回教堂墓地,因为我之前看到在几棵大树的掩映下,这里有一个猎人木屋,挂着酒馆的招牌。这是你能喝上一杯的地方。
我踏着满地的落叶,呼吸着山里清新的空气,一只拉布拉多犬飞快地向我跑来,围在我的腿边转来转去。它是那种可爱的小狗,对任何人都毫无戒心。我从兜里摸出一枚波兰兹罗提,向远处扔去,它飞跑过去,在地上左寻右嗅的。因为找不到,焦急地叫唤起来。
“别吵,史努比!”一个年轻姑娘从挂在木屋外的吊床上喊道。
我跟她打了个招呼,她正看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看厚度不是《罪与罚》就是《卡拉马佐夫兄弟》。
“你好,陌生人,”她冲我一笑,“大家都在里头。”
屋里,五六个外国人正围在一张原木桌旁聊天,室内明亮温馨,气氛热烈,墙上挂着抽象主义的油画和照片,照片上是一块黝黑的麋鹿头盖骨。
“我看你是中国人,对吗?”一个姑娘问,“旅途愉快吗?”
“非常愉快。”
“从中国跑到这儿来?那可是够远的。”姑娘旁边一个胖乎乎颇像大猩猩饲养员的美国小伙子说。
“你也够远的,不是吗?”姑娘转过头说,然后又看着我,“我从澳大利亚来,他从美国来,我们是在路上认识的……”
“波罗斯岛,希腊。我的钱包在那儿被人偷了。”
“于是爱情故事上演,美国小伙儿傍上了澳洲大妞,跟着她一路到这里,说这是罗曼蒂克。”一位从斯图加特来的德国小伙子挤眉弄眼。他比像大猩猩饲养员的美国小伙子还胖,戴着一副古老的圆边眼镜。
美国小伙子反唇相讥:“对于罗曼蒂克,我看德国人可没什么发言权。”
大家哄堂而笑,德国小伙子红着脸。
“嘿,你有过女朋友吗?”美国小伙子不依不饶。
“当然有过,我看上去有这么差劲吗?”
“什么时候有的?”
“大学。”
“对方也认可吗?”
大家又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我觉得气氛不错,于是拿了瓶本地啤酒,在中间找了个凳子坐下。我旁边是一个美国姑娘,大概二十八岁,浅栗色头发,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我问她是做什么的。
“我是作家。”她一本正经地说,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写什么?”
“刚写完一部长篇小说。”
“在哪里能看到吗?”
“目前还在找出版社,”她眯着眼睛,“你呢?你是做什么的?”
“我平时也乱写乱画。”
她咯咯地乐起来。
“我还做点翻译,”我说,“我刚翻译了一本约翰·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集。”
“真的?”她看上去颇为震惊。
我告诉她,我确实翻译了。
她摇着身边伙伴的胳膊:“嘿,你猜我遇见了谁?我遇见了一个中国作家,他刚翻译了厄普代克的小说。”
她身边的小伙子是加拿大人,有一头卷曲的短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刚才他一直趴在硬皮本上,修改一幅素描。
“哦?你翻译了厄普代克!”他抬起头说。他长得很像年轻时代的艾伦·金斯堡,有一双疯狂的眼睛。他说自己是画家,从巴尔干半岛一路北上,常被路上的风景、人类的劳作感动得热泪盈眶。每当这时,他都画一幅素描,记录下自己的心情。
“一个多愁善感的家伙。”像猩猩饲养员的美国小伙子评论道。
澳大利亚姑娘突然说:“我真的很羡慕你们这些作家、画家什么的,我也遇到过很多打动我的场景,但我不知道如何表达。”
“比如什么场景?”画家问。
“比如,今年春天我在尼泊尔的加德满都。一天清晨,我走在雾中的杜巴广场上,寺庙啊什么的看上去都模模糊糊的。我听到修行者诵经的声音,却看不到他们。这时我抬头,隐约看到天上有几只鹰在翱翔。那一瞬间,我感到自己被打动了。”
“你知道吗,你已经表达出来了。”美国女作家说,“而且表达得很不错呢。”
“但我不会像你们一样,把这种感觉写出来或者画出来。”
“重要的是感受而不是表达。”我说,“能用心感受到,旅行的目的就达到了。”
“他说得没错,”画家说,“我同意中国同志的观点。”
美国小伙子打了个哈欠,澳大利亚姑娘则颇受鼓舞。她告诉我,五年前第一次出国旅行就去的中国——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她说她对中国的印象很好,人们很热情,尤其对中国食物印象深刻。
“和我们平时吃到的中国菜不一样吧?”画家问。
“完全不同,我最喜欢的是火锅,你们一定不相信,他们把一条鱼放进满是热油和辣椒的锅里。”
“天呐,不可思议!”
“是啊!”
我想,澳大利亚姑娘说的应该是水煮鱼,可要把水煮鱼和火锅跟他们掰扯清楚,难度实在不小,于是只好任由他们保持错误印象。
澳大利亚姑娘有一个小巧俊俏的鼻子,脸上长着淡淡的雀斑。她感叹自己五年前还是个年轻姑娘,如今和她同龄的姑娘们大都结婚生子。她说今天又在脸书上看到一位大学好友举行婚礼的消息。她很惆怅,不知道是否应该提前结束旅行,回去参加婚礼。
像大猩猩饲养员的美国小伙子侧头倾听着下文。如果澳大利亚姑娘走了,他的前景将颇为堪忧。
幸好画家把笔一摔。“我告诉你我的经验,”他一副洒脱的表情,“你只需给那条状态点个赞,就万事大吉了。”
这时,一直在吊床上看书的姑娘探进头来:“你们不去吃饭吗?”
于是,一行人动身前往村里的一家餐馆。里面坐满了当地人,老板娘穿着传统斯洛伐克女性的大裙子,忙里忙外。屋里摆着长凳,放着几排桌子。我们把两张桌子拼到一起,才勉强够坐。我和澳大利亚姑娘点了特色烤鹿排,其他人点了浇有山羊奶酪和烟熏肥肉的饺子。
“你不来点肉吗?”澳大利亚姑娘问美国小伙子。
“我倒是可以尝尝你的鹿排。”他挠了挠头皮。
鹿排火候稍大,味道有点像马肉,但我还是坚决地把它吃完了,而他们都认为饭菜美味至极,由此可见东西方在味觉上的差别有多大。
我和美国青年女作家聊着文学,她说了几个她喜欢的当代美国小说家,可惜我都没听说过。在她的暗示下,我留下了我的电子邮箱,让她发几篇小说给我看看。这段时间里,美国小伙子不仅吃完了自己的饺子,还吃完了半块鹿排。
饭后,我爬山回到住处。对我来说,这一天显得相当漫长。早上我还在波兰的克拉科夫,此刻却在斯洛伐克群山的包围下。
窗外天色已晚,万籁俱寂。走到阳台上,但见星光如沸,群山仿佛巨人的黑影降临。我这时才发现,山在白天是一种壮美,到了夜晚却令人心悸。那种庞大而未知的存在,不分昼夜地永恒矗立,让我感到自己的渺小和脆弱。如果山愿意,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我,而我此刻还活着,不过依赖于它的垂怜。我上网,看到微博上有个长久未曾谋面的姑娘问我在哪里。
“在斯洛伐克的群山里,此刻星光满天。”我回复道。继而可耻地向自恋倾向缴械投降,又矫情地发了一条微博:
“穿越波兰边境,进入塔特拉山,此地到处是山毛榉和冷杉。一个斯洛伐克人说,夜幕降临后,会有鹿群经过。我在想,可以把这句话作为新小说的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