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兼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之路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反思、批判中国传统,通过文化启蒙实现中国文化的现代化重建为标帜。从那时以来整整80年,对“中国传统”的事实判断(中国传统究竟是什么)和价值判断(否定还是肯定传统,以及全盘否定和全盘肯定之间的各种“保守”与“激进”立场)一直是中国思想界的主题,而前一判断则是后一判断的基础。就这一基础而言,过去80年主要形成了两大认识范式:一是强调“生产方式”的“封建社会论”,它导致了以“土地革命”(消灭地主阶级的“民主革命”)为核心的“反传统”运动;一是强调宗法伦理、整体和谐与非个性化的“儒家文明”论,它引出了倡导个性解放的自由主义“反传统”运动和反对“西方个人主义”的传统复兴运动。
然而这两大认识范式看来都遇到了解释危机。作为历史,它们都无法解释何以同出“反传统”阵营、而且早期具有极端个性解放或激进自由主义色彩的五四极左翼后来会发展出一种比“传统”更压迫个性更敌视自由的整体性极权倾向,并在其发展至极端的“文革”时期忽然迸发了向古代“法家”(商鞅、秦始皇等)认祖归宗的热情——显然,用“反传统过激”或“传统的影响”都难以解释这一切。作为现实,它们更无法解释当前改革中大陆上“西化”(民主、市场、自由、人权等因素)与“传统化”(国学热、宗族的复兴与乡镇企业中的家族化色彩等)同时发生的机制,尤其无法说清两者间的关系。
本文试图跳出这两种范式,从乡土社会而不是从“思想家”的作品中寻求对“中国传统”的再认识。本文认为,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既不是被租佃制严重分裂的两极社会,也不是和谐而自治的内聚性小共同体,而是大共同体本位的“伪个人主义”社会,与其他文明的传统社会相比,传统中国的小共同体性更弱,但这非因个性发达、而是因大共同体性亢进所致。它与法家或“儒表法里”的传统相连,形成一系列“伪现代化”现象。小共同体本位的西方传统社会在现代化起步时曾经过“公民与王权的联盟”之阶段,而中国的现代化则可能要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为中介。